A.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机制建设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是因为中小企业自身的实力不强,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得不到长远的发展,所以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就需要增强中小企业的实力,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机制建设。
第一,中小企业要转变自己的经营战略,在选择经营项目的时候要避开大型企业的热点,利用有效的资金进行一些“小而精”的产品经营,在市场中缝隙中求生存。在经营模式的选择中,中小企业可以与大型企业联合,依附大型企业,使大型企业给自己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第二,中小企业要增强自己的融资能力,改变自己的资本结构,尽可能进行企业内部融资,这样能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另外,中小企业还需要建立自己的信用形象,完善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在与银行等金融系统打交道的时候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信用,从个人取得他们的信任,顺利进行贷款业务。
第三,中小企业要建立现代化的奇特管理制度,改变以往的家族化管理,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使中小企业获得更加长远的发展。
2、加快金融体系改革
以往我国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低,但是在目前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整个金融体系也应该进行观念的转变和改革。
第一,金融机构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程序,因为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少,但是时间比较急,所以金融机构要针对这种情况对贷款程序进行简化,在贷款中可以允许保险公司的加入,这样能有效减小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提高他们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第二,改革目前信用评定办法。银行要改变以往的评定办法,不能仅仅看重企业的规模,而应该将重点放在对中小企业的效益上,这样不但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而且能够提高隐含的贷款效率,降低贷款成本。
第三,金融机构要做到一视同仁。我国银行等机构应该放弃对中小企业的偏见,为中小企业创立一个公平的贷款化境,满足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设置一些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能及时抓住机遇。
3、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要从三点做起:
第一,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应该从税收等制定相应的减免政策,从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可以对一些新建立的中小企业减少税收或者是延长减免年限;对于下岗职工开办的小企业,国家要提供一定的贷款优惠政策。同时在法律法规方面,政府应该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相应的规定,使中小企业运行更加合理。
第二,政府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可以利用一部分财政资金建立小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条件。
第三,政府还可以设置民进投资机构,将社会中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经济基础。
B. 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长期以来是中国经济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在近年国进民退、宏观调控与经济减速的大环境中,此问题变本加厉,连民间融资一向活跃的沿海地区如温州等都出现了金融危机的现象,信用干枯、资金链断裂、企业纷纷倒闭,而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处境更可想而知。 中小企业是中国私营经济的核心支柱,是创造就业、税收与社会流动性的关键主体。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善融资环境,中小企业今后的发展将步履维艰,中国经济的活力将会显著下降,未来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增长将受到严重威胁。那么,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国新近推出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回顾中国的改革历程,一些有里程碑式意义的重大改革是自下而上、通过地区性的试点而取得突破的,比如安徽、四川的农村家庭责任承包制、深圳特区的市场化与对外开放试验等。有些重大改革举措,比如20世纪90年代初的财税体系改革和外汇体制改革,及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则是政府自上而下推进的,也获得了空前的成功。金融改革,从本质上涉及国家法律、监管与宏观金融政策体系,自上而下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比如,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进展颇慢,原因主要不在上海,而在于中央没有提供包括资本账户开放等必要的全国性政策配套改革与支持。鉴于推动全国性改革目前尚缺乏政治动力,笔者认为温州先行先试或有价值。但是,不论是在温州一地,还是在全国各地,如果要从根本上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首先,需要打造多元化的金融体系。 中国现行金融体系不能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但鉴于中国金融资产绝对额以及资产/GDP的比率皆已经居于全球前列,显然不是金融业规模不足的问题,而是金融体系的结构问题。中国金融体系最显著的结构薄弱环节就是同质化,表现为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发展滞后;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差异化经营模式欠缺等。就拿最重要的银行体系来说,如果把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统统算在一起,中国目前银行机构仅412家。而在经历了一波波收购兼并之后,包括最近金融危机中的倒闭与整合潮,美国的银行机构仍有6291家之多。即使考虑美国经济是中国的3倍,中国显然还有很大的余地开设更多数量的银行机构,特别是社区银行或地区性金融机构。除了数量有限,中国银行业存在严重同质化经营,各类机构树有几乎共同的信贷门槛、标准与要求,面向相同的目标客户群,提供雷同的产品与服务种类。国有背景的中国银行体系传统上偏重于服务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以及各类政府性融资平台。私有背景的中小企业从来就不是其主要服务对象。在同质化经营模式下,银行业对于千差万别的中小企业融资实行的是一刀切。如果某私营小企业在一家银行申请贷款碰壁,则它可能在另外一家机构也借不到款。而且,如果中小企业在银行机构融不到资,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往往也是机会渺茫。 第二,显著打破市场准入堡垒,开放私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金融机构数量的严重不足,业务模式的严重同质性,信贷政策的死板与一刀切,意味着中小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在宏观调控时期中小企业尤其首当其冲。 同时,不合理的法律法规继续严格地限制了私营资本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所以,非法融资非法集资及高利贷在中国总是屡禁不止。开放私人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市场,成立更多地区性私营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长远与根本之计。中国法律法规对于金融机构发起人资质与一般股东资质设立了国际上罕见的苛刻条件与要求。比如,成立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现有的银行机构作为发起股东,并规定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小额贷款公司的单一自然人与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贷款业务资金来源必须主要为自有资本金,无论如何从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不能超过净资本的50%。对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也设有关于发起股东与一般股东资质的一系列不合理限制。这些所谓资质条件本质上严重偏向国有企业,而对于私人资本的进入造成了极为不公平的待遇。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如果能够真正为私营资本平等地进入银行等金融服务领域扫除体制性障碍,那将是具有深远意义性的贡献。 第三,尽快发展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的债券市场即使相对于仍欠完善的股票市场,也是极度发育不良,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如果建立了一个深度运作良好的债券市场,并建立了一个较广的机构投资者基础,中国就完全可以推出非投资品级债券,或俗称垃圾债券,为高成长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新的但重要的融资渠道。 第四,发展与壮大天使投资、VC投资与PE行业。 中国近年来兴起了一股PE热,初看之下似乎PE过剩了。其实,无论是PE资产管理规模,还是PE实际投资额,相对于中国的GDP与股票市值,还是非常狭小。真正的天使融资与早期VC融资尤其远远落后于美国。这些多种形式的股权投资,可以在中小企业不同的发展时期为其增加资本金,从而为争取银行信贷融资,创造了更好的条件。私人股权行业的传统掣肘使退出渠道与GP团队人才不足。虽然现在情况已经有很大好转,但是相关法律与监管的死板及不确定性,以及不成熟的机构LP,继续成为制约中国本土VC、PE发展的绊脚石。 第五,设立政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中小企业自身的资产、业务与财务较不稳定,外部融资往往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加之中国信贷决策制度过分重视资产抵押而轻视未来现金流预测,过分重视有形资产而轻视包括企业家精神与新型商业模式在内的无形资产,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着显著难度。为了有效克服市场失效,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由财政部或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是为自身无法融资或融资成本过高的中小企业提供基本信用担保,比如为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暴露承担一定比例的所谓贷款第一损失。 第六,成立一家专门管理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一方面担负了合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为国有银行体系的商业化改革提供了条件。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主要集中于大型基础设施与城市化融资,成绩不菲。但是作为真正的开发性融资机构,对于就业与脱贫中至关紧要的中小企业应该自然地成为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之一。如果国开行一定要按现行思路改制转型为一般性商业银行不可,那么我郑重建议中国政府另外设立一家新的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非营利性政策银行,类似于德国的KFW。KFW属于德国国有,主要通过以主权债信或主权信用担保的优惠条件,从资本市场融资,直接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者提供资金给以中小企业融资为主的金融机构,例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小型城市银行等机构,提供优惠批发性融资、信用担保等。除了信贷,它还可以根据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灵活地提供少数股权与夹层融资。如果该政策性银行经营妥善、风险管理适当,其低成本融资的优势、免税的优势、规模化经营与中小企业客户多元化的特点等,完全可以保障在较长时期的盈亏平衡,也不至于为公共财政增添负担。同时,这样的机构可以在中小企业融资上,发挥私人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作用,从而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
C. 政府如何扶持中小企业
法律分析:1、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
3、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
4、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
5、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
6、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7、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
8、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9、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一、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二、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三、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四、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六、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机构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七、引导中小型银行将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科学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八、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九、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从小型微型企业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加强监测分析。
十、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D.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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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境况,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上风。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然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公道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依靠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经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本钱较高
企业的融资本钱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用度。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用度。正规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很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以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治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活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均匀利率,一般都要高于市场的均匀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
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心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机构未几,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很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本钱,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很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本钱,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分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同等。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治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固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最后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中小企业要注重改善自身融资环境。中小企业要想真正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就要过信用关,要以信取资。中小企业必须加大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财务治理制度,提高信用意识,这是解决融资困难的根本所在。
二是中小企业应拓宽融资渠道。 要跳出单纯依靠银行间接融资的误区,在充分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同时,要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笔者以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例如设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由会员企业出资建立,会员只需交纳一定会费,就可申请到数倍于会费的贷款额。另外,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私募融资的方式解决融资问题,私募融资包括企业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增加资本金,也包括企业以拟投资的项目为载体。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金融体系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应继续拓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创造公平的融资环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各贸易银行采取各种贷款品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些国有贸易银行已开始对中小企业积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今后,还有可能成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社区银行,以具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放松市场管制,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目前放宽对贸易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限制,过渡到最后由贸易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并答应对其所提供的便利服务收取公道的用度,以此来促进贸易银行按效益与风险原则,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资源配置的公道与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是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制度,以信用等级作为判定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并把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给银行等机构,这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张罗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必须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政府性担保机构、民营贸易性担保结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
四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
(三)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证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财政援助与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政府为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普遍作法。
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值得鉴戒。例如四川省政府在2007年8月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试办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设备按揭贷款、创新贷款、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按揭贷款、努力开发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贷款、联保贷款,以满足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融资需求;明确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向社会融资,改变过分依靠银行资金的格式;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的政策。
又如,福建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试行)》。从2008年起,3年内,对为中小产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比例补偿。设立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组织引进省外、境外创业投资等。公道运用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手段,提高金融机构对产业、农业、商贸等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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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国家怎样合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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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一个知识平台 中国首个解决中小企业资本困惑的知识平台
讲好中国企业故事 发出中国企业声音,结交拓展人脉
【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金融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但却鲜有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民间融资因无法律保障而发展受限,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缺乏完善的融资制度体系的保障。这种粗线条的金融制度架构,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资金的流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政府的主导和服务是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关键,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是基础,多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根本。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4751896.htm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风险转移;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52-03
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制度框架看,中小企业的融资仍是以自我调剂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制度基础十分薄弱。从金融结构上看,我国历来是间接融资为主导,但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由于未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正规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极为有限。即便是在中小企业经济十分发达的宁波与温州地区,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也不足三成。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的目标上看,一直是保障就业和稳定经济秩序,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出口增长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始终未被充分重视。由于制度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始终处于饥渴和放任的状态,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制度安排是确定方向及提高效率的保证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可以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一般是指成文的法律、条例、章程、合同等显在的规定和约束;非正式制度则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发生作用的观念意识、习惯习俗、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等支配人们行为的意识形态及心理的价值观念。本文中所提的“制度”,是就正式制度而言。
制度是在特定的领域框架内,为实现某种经济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及构建的保证规则得以执行的机能,“是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的行为规范”。制度指向的客体是多重的,其中“最抽象的,也是最复杂的客体是社会系统、社会秩序或广义社会行为的总体品质。该类制度一般都采取法律的形式,用以维系社会系统的秩序、稳定以及有效”,融资制度应归属于此类。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为框架内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效益的机会。在文明社会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制度安排会对组织产生激励,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引导组织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处于不知所措的混乱状态。可见,制度对于效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十分薄弱
(一)法律基础薄弱
法律以规则为主,对权利和义务界限分明,所以能够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虽然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施行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与美、日等国家频繁出台并及时修正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法律法规的疏薄显而易见,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缺乏稳固的制度维护基础。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却频出不绝。例如,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1999年11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0年8月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7月的《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3月的《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由中央银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缓解金融困难和给予帮助的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研究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等。
历时10余年间,出台了大量的文件、意见、通知、国家领导人讲话等,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未有根本性转变。这是因为,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调节性、表述性的特征,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准则和政府意志,它通常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且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涉及活动的具体规则,它会随经济形势的需要而时紧时松。特别是,政策性支持由于其非市场化的性质,往往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利益不一致,一般难以得到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持续贯彻。所以,虽政策频出,但成效并不稳定。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的金融机构
一直以来,间接金融在融资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然而,银行体系中却缺少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中企业都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而中小、小微企业在短期内却难以实现信用管理的社会化。把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竞争实力、保证条件、风险程度相差悬殊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放在同一个融资平台上,以同一机制、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去管理和要求,事实上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忽略。这种粗线条的制度构建,直接约束着资金的流向。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快速上涨逐渐成为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控制物价的涨幅成为经济调控的核心,央行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收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骤然凸显,民企资金链断裂、民企老板“跑路”引发的新一轮多米诺效应,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深刻地反映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缺少基本的制度维护。
三、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构想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融资的制度安排还是制度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主持。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管理和服务功能
1.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是融资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公平交易原则、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的基本要求,无论制度的确立还是利益的调节都须仰仗于法律法规而实现。融资制度和信用交易涉及各交易主体的实际经济利益,尤其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应尽早出台和完善与中小企业经营、信用活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担保、信息化等活动的规范化。在立法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把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2.专门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核心。应尽快将现有相关部门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行使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制定和发布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变微观干预为宏观协调和服务,提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
3.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从政府的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实现政府经济政策和意图为目标而从事投融资活动的机构。设立政府性银行来扶持中小企业,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平衡资金分配,协调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而建立的机制,收到了极其显著的成效。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以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为先导。
(二)疏通民间借贷渠道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一直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的今天,民间金融仍然是他们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存在。在我国经济富裕地区,民间沉淀资金已相当可观,但缺乏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的途径。疏通民间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民间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这种具有显著地域性的民间金融组织,其融资对象仅限于熟人客户,朋友间的违约要承受更大的信誉成本。在这种独特的信用文化背景下,不仅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小,而且风险约束更加有效和有独特优势。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一是可以对社会资金流起到平衡作用;二是可以避免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无以承载的盘压;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多层次经济体的多重需求;四是可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能量。除此之外,对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现在东南沿海富裕地区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民间银行,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与规范,经营中存在不规操作现象,如关联贷款比重大,坏账率过高,使其经营的持续性缺乏保证,发展缺乏稳定性。政府应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银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合规、审慎的原则从事金融业务、控制关联交易中股东对银行利益的损害。中小企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稳定的重要条件。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国家应向其提供税收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优惠,使其能够在合规、守法经营的基础上稳定发展。
(三)构建担保和保险双层保证结构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
市场经济中,任何制度都无法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完善的融资保证体系必须有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机能。从总体上说,应逐步建成由贷款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同监管的融资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谁提供贷款,风险就必然由其承担的融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着结构性缺失和管理分散的问题。虽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实践早在1992年就开始起步,且已发展成为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由数千家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一个新的行业。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可忽略。首先,从现状上看,担保机构存在着行政归属不一、担保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强、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其次,从结构上讲,现有的融资保证体系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由于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一直使商业保险公司避而不近。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体系中,除了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至今缺位。此外,现行的担保行业管理法规蓝本,仍然是财政部2001年3月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该办法主要针对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资金管理上作出了规定,而对整个担保行业而言,仍然缺乏广泛适用的法律引导,使担保行业缺乏健康发展的法律引导与规范。
为了完善以上的不足,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建立担保和保险、再保险相组合的模式。担保,用以弥补融资方的信用不足,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保险,则可使贷款方和担保方进行风险转移。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因过度承受信息不对称风险而引致的市场逃避,促使信贷配给由局部均衡向总体均衡的覆盖。
(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稳定的重要环节。“十一五”期间,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管理却仍然极其缺乏。究其原因,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量十分庞大,无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征信公司都难以在短期内为其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管理上大多缺乏规范性,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难以采集到完整的企业财务数据,特别是微型企业都是小本经营,无信用交易的记录,信息难以采集。但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健全,势必影响金融机构对其的资金支持,影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对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用差别税率的办法,对主动报送和不报送信息资料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报送信用信息,再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汇总,便可建立、核实和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
2.构筑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首先来自于贷款银行自身。无论是大银行还是民营的小银行,既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就有权监控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对其项目投资提出建议和参加表决等。这虽然会使借款企业丧失部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却是其大额融资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控制融资风险的必要措施。银企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风险规避的及时性。
3.中小企业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不可松懈。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和观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是非标准。但每个人的信用观念是参差不齐的。首先,要在制度约束下来倡导和培植其先进的信用文化,使这个经营群体建立诚信为本的基本经营准则,认真经营企业的信用形象,提升社会信誉。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即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商品市场的买卖行为还是要素市场的支付行为,通常也都会涉及信用交易,也就不可避免会面对信用风险。因此,中小企业也要学会和注重运用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来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企业利益,谋求稳定发展。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融资的信用度。
F. 如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环境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环境,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支持功能,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清理制约小企业融资业务开展的体制、制度和政策障碍。
一是完善小企业融资的法规政策体系。抓紧制定出台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法规,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及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五级分类标准,为加大中小企业贷款力度创造条件。
二是逐步建立对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近年来,针对小企业贷款中普遍存在的成本与风险“双高”问题,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支持力度,浙江、江苏、广西和河北等四省区和部分地市相继建立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小企业贷款增幅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财政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我们要研究总结地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小企业贷款风险控制机制,鼓励和刺激金融机构更多地为小企业贷款,以发挥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与补充市场失灵的功能。
三是加大对小企业融资的税收支持。自200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对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担保服务的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了免征营业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开拓。下一步,我们还将同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探讨有关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提供信贷的税收优惠措施,同时着手考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提取问题。
四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重要途径,也是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五是搭建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平台。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途径是营造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要切实解决信用信息的依法披露、资源整合、企业的现实需求、技术与资金等问题。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构建企业守信褒扬、失信惩戒机制。要将营造信用环境、推进企业信用制度与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相结合,使企业的信用等级真正成为其获取融资的重要依据,提高企业对信用的现实需求。通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企业守信、政府征信、专业评信、机构授信和社会重信的新局面。
G. 政府应如何运用财政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推进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其一,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地判断风险,对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发布等活动给予必要的资助;其二,财政设立政府引导资金,参股信用担保机构,培植社会性的第三方信用担保法人经济主体,担保基金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吸引民间资本为补充,实行市场化运作,财政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而是帮助中小企业取得获取资金的方法,不“授人鱼”,而是“授人以渔”。其三,制定鼓励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做大做强的奖励政策和税收政策,对担保机构新增的贷款担保余额可研究实行奖励,对接受政府指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当其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时,财政对其发生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补偿。政府作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出资者之一和经济、社会风险的最后兜底者,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监督和管理,防范信用担保业务的发展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另一方面,财政要探索对中小企业间联保、互保制度的支持方式。 致力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政府意图的主要体现者——财政,应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的生产与发展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建立鼓励企业创业投资平台,从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二是支持建立技术创新和技术援助平台。三是建立开拓国际市场平台,依托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中小企业境外参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等予以资助。四是创建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并拓展各类各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站的功能,通过网络开辟交流渠道,发布供求信息,普及政策法规。五是创新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机制,致力打造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提供上述服务,要尽可能地采取市场化运作,即政府以委托方式,交由有关服务机构承担,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评议,对符合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是一项国际惯例。具体做法可采取:第一,将政府采购定额量化出一定比例给中小企业,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中规定,大企业必须向中小企业分包一部分产品和零部件。第二,在商品和服务无明显差别的情况下,可适度优先采购中小企业商品。第三,从中小企业的商品质量、技术水平、履约状况及信用状况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招标资格审查并颁发能力证书,从客观上促进中小企业改进技术、改善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
H. 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具体应用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过较长时间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逐步建立了一套在完善信用体系基础上的包括信用机构、担保机构、中小银行、创业投资体系和创业板市场在内的中小企业直接、间接融资的市场体系和政府政策支持和扶持体系,给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资支持服务,有效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意识到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并开始借鉴国外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经验,先后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于20世纪末开始尝试在中国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创业投资体系、中小企业板等间接和直接的融资体系。这一系列工作,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推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的信用构建缺失和企业发展的外部竞争环境恶化,使得初步建立起来的信用担保、创业投资体系和中小企业板在近几年的运行效果与当初的设计初衷存在相当背离,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远未解决。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底,我国各类担保机构的数量超过了4000家,其中2004年新注册超过了100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约占整个担保机构数目的1/3,到2004年底,中国已设立的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近1200家,筹集担保资金超过35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家可用担保金额在2900万,累计为5万多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金额超过1千亿元,累计放大比例为1:2.5左右,2004年约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400亿元,而2004年我国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7.7万亿元,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贷款仅占当年全国贷款余额的2.2%。中小企业担保户仅占中小企业总数12%左右。担保公司运营的实践表明,公司贷款担保的的风险一般在第三年以后开始出现。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从2000年开始建立,大部分公司的历史在3-4年,目前已经到了风险的高发期,根据我们对一些担保公司的调查,许多担保公司的代偿率在第三年超过15%,由于经营和财务上的困难,担保公司不得不涉足多种业务,如进入股市投资,或更多集中在非中小企业融资领域,部分担保公司的担保基金被大股东移用等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运营方向与设计初衷出现了较大的偏离。
根据科技部统计,2004年,我国共有253家企业获得了中外创投机构12.69亿美元的投资,仅占2004年全国8,463亿美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人民币70073亿元,折合8463亿美元)的0.15%。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处于发展中后期的中小企业,其中,33.4%的投资集中在IC高新技术企业,约为4.24亿美元,30家传统行业的企业获得投资1.78亿美元,占14%。同时,本土创业投资公司发展也因为缺乏退出机制而发展缓慢,我国2004年创投投资总额中,仅有不到25%的投资来自本土创业投资。
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我国在2004年推出了中小企业板,目前,50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累计从市场融资额超过120亿元。其中,33家公司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超过90亿元,占50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的75%。
因此,从实际运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的时间较短,要有效地实现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参照西方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搭建的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立和初步运营3-5年后的实际效果,并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政策进行再思考,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找到更加有效和现实的途径。
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国内外比较
对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研究发现,即使在当今发达国家中,通过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和政府倡导下建立起来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在整个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占的比例仍然较低。以美国为例,政府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除了从政府服务机制和资金提供支持外,更多的通过中小企业管理局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投资,并支持和鼓励民间借贷。因此,自身储蓄和亲朋好友借贷仍然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占总体的58%,商业贷款、政府支持的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资金占比为29%,由中小企业管理局向中小企业提供的直接贷款只占到1%。而被我们所看重的证券市场融资(创业板市场)只有4%左右。
根据北京大学中小企业中心在2002年的调研表明,300个样本中小企业创业和持续经营融资中65.2%以上来自自身储蓄,31.3%来自亲朋好友借款。真正从银行获得贷款只有3.5%。一方面,我们有必要提高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的融资比例,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希望单单依靠银行体系改革、担保公司的快速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全,依靠中小企业外源性的融资体系建立,在近期是无法根本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创业与发展融资问题的。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很多探讨,根据我们的研究,造成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或直接融资难(即外源性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信用问题。金融信用可以定义为履行还款承诺的愿望、能力和行动。
履行还款的愿望更接近于我国传统文化对信用的理解,即诚实守信,在实际接触的大多数中小企业无疑都具有诚信的优良传统品质。
然而,良好的还款愿望并不总能转化为实际的还款能力或行动。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绝大部分属于简单的加工、制造和服务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其中一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基础是对环境的较大污染和便宜的劳动力,处于产业链的下端。一旦国家实施环境保护、产业调控政策,最先受伤的企业就是中小企业。同时,中小企业发展对外部经济大环境、对经济周期的依赖较强,我国和国外的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衰退,受到冲击最大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在日本1980-1990年代的经济衰退过程中,虽然许多大企业也遇到巨大影响,但是受到冲击最大的是中小企业,约有70-80%中小企业遇到经营困境,无法偿还贷款,最后导致日本全国信用担保协会也于2001年宣布破产。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破产率也较高,北京大学中小企业中心2003年对国内某地区的中小企业状况进行统计,其中连续存在3年以上的企业不超过企业总数的20%。在我国经济改革开放早期,由于市场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因此中小企业创业成功率较高,而最大的约束来自资金约束。目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全面的以卖方市场为特点的相对过剩经济,中小企业创业的成本、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都大大提高,中小企业创业失败比率也在提高。因此,即使中小企业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受到以上因素影响,在还款能力上也存在客观的制约。
判断履行还款行动的最好依据是过去还款记录,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滞后,金融机构在考察企业信用行动方面,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这也成为金融机构无法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原因。
缺乏信用(严格来说是缺乏相关信用信息),是商业信贷要求高抵押的基本原因,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无法在信用的愿望、能力和行动上充分了解贷款企业所有信息,在项目鉴定上,金融机构没有判断项目好坏的能力,或者判断项目好坏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不经济的。而唯一经济简便的方法就是抵押,加上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商业银行不得不加强对担保抵押品的要求,而在中小企业融资上更是如此。由于中小企业在担保品方面的缺乏(更深的原因是缺乏确定资产所有权属性的相关法律体系),许多担保公司在运行过程中不得不将个人的信用与公司信用连接起来,规定一旦公司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个人将承担无限责任,这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中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一旦企业到达一定规模,就无法运行下去。
因此,许多学者提出的所谓发展中小银行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的建议,在目前的信用现状下,中小银行也无法完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其生存和运营状况,就像现在的许多担保公司一样(其实,从广义上理解,现有的担保公司就是没有吸收存款功能的贷款银行),会走入目前担保公司面临的两难困境。
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建议
一方面,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外源性中小企业融资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毕竟我国中小企业创业和融资中个人储蓄和私人借贷比例过高。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信用体系的缺陷,开放民营中小银行的办法不是目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方法。
因此,我们建议,根据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我们在继续完善现有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同时,政府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即尽快推进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建立和放宽政策限制,制订相关法规,允许和保护合法民间借贷,这是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方式。
1、推进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建设
在信用体系建设上,我国已经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多年,之所以成效不大的原因是在于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基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征信。我国许多信用记录是分散在各个部门,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和操作规范,相关部门无法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同时,在信用信息分享过程中,也在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上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所以,相关的立法必须尽快完善,否则征信体系无法建立。同时,在征信信息的构成中,由于企业存在破产保护,会导致企业主进行逆向选择,利用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故意破产逃避债务。因此应当首先建立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上的企业信用信息。个人是整个信用体系的基本细胞,企业相当于生物体的组织,所有信用信息系统都应当基于个人基础之上。在过去几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践中,有的城市选择首先建立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有的城市选择建立企业信息征信系统,实际效果表明前者比后者更好。
2、放宽政策限制,允许和保护合法民间借贷
政府需要放宽对民间借贷、民间融资的限制,制订相关法律明确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保护和债务人的法律约束和惩罚机制,允许、保护合法的非正规融资渠道的存在和发展。从融资理论上看,以亲友链、社区链为特征的关系型贷款和关系借贷能够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中小企业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融资模式,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而其中广泛使用的互相保证和个人财产完全抵押,也是一种解决信用缺失和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形式,虽然较为原始,但是很有效。
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劳动密集型模式在减轻中小企业对外部资金依赖的同时,也弱化了它们对社会资金的吸纳能力。加上我国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淡化了包括融资难等外部不利因素对它们的负面影响。在我国现实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理论界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呼声日渐高涨的同时,中小企业并没有因外源融资难而放慢其发展的脚步。凭借对经济增长、就业、财税等方面的巨大贡献,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非正规、内源性的民间金融的大量存在。尽管我国现有的金融法规和金融政策是禁止民间商业性借贷的。但是在现实经济运行中,许多发达经济地区民间借贷、高息借贷是公开的秘密,许多民营中小企业、地区的经济发展就是依赖这种融资方式发展起来的。这也是在我国目前缺乏外源性的融资渠道的情况下,大量的中小企业能够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规,许多民营企业出现法律纠纷问题也是因为民间借贷原因,其中近年比较有影响的案例就是大午集团的融资案。从法院判决的结果看,国家已经变相承认和允许盈利性的民间借贷。当然,在过去民间借贷中也出现了许多金融恶性诈骗的案件,这些案件之所以造成较大的损失,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对非法借贷的定义和民间合法借贷的保护。所以,民间借贷融资的规范放开,有助于消除其中的风险,是当前在信用体系和信用缺失的前提下缓解我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方式。
I. 如何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如何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调整银行结构体系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结构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仍占高度垄断地位,原先的一些定位于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纷纷合并成了合作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服务对象也相应的变成了大型企业,导致中小金融机构不增反降。这种金融服务结构,不仅严重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影响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而且还加大了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 应改革创新金融社区服务模式,方便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进入当地众多的民营企业,形成金融机构与企业“双赢”的良好局面。创立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银行,专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专门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5]。如韩国中小微企业银行、法国中小微企业设备信贷银行等。在做好标准化、规范化的前提下,构建足够多的中小银行,满足民间资本融通需求,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搭建平台,同时解决大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成本高、地下信贷泛滥等问题。 (二)重塑风控体系 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是金融机构对其缺乏信用,而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可以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小微企业风险评级和信用管理考核评价。大数据技术可以对企业工商数据、经营数据、招聘数据、融资数据、网站行为数据、社交数据、金融数据等结构化以及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挖掘和关联性分析,给出相应信用评分,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参考。 同时,小微企业也要加强自身管理,逐步提高企业的信用,培养良好的信用意识。凭借自己的诚信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自觉地接受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建立账本,确保财会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杜绝弄虚作假,自欺欺人,严格要求企业自身。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自身建设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创新融资方式 融资渠道方面债转股、股债结合等方式可以成为小微企业融资方向,融资方面通过供应链金融、应收帐款金融、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状况。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创业基金,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降低投资人风险,为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保证。 拓宽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创造条件,完善资本市场,为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股票融资搭建平台,尽快缓解中小微企业股票融资难的状况。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逐步理顺债券发行审核体制,放松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信用评价制度,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同时银行构建小微企业贷款“绿色通道”,整合政府、银行、担保机构等优势资源,集中扶持扶强,促进最具有成长性的小微企业的优先加快发展。 (四)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部门要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援助等给予小微企业资金上的帮助和支持。财政补贴是为了鼓励小微企业促进就业、鼓励小微企业出口创汇和促进小微企业科技进步等方式给予的财政资助;税收优惠是通过税收减免、降低税率、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优惠政策,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政府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方式主要有贷款贴息、 贷款担保 、政府直接的贷款优惠等[5]。 二、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我国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由于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创立伊始,未能形成一套科学的、制度化的管理体制,因此小微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制度,不具备内部资金调度能力;缺乏严密的资金使用计划,资本周转效率较低;在存货管理和 债权债务 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随意性较强;重视利润而忽视现金流管理,消费过高而导致积累不够。这些问题导致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乏力,财务账目设置比较混乱,进而加剧了企业融资的困难。 2、资本相对匮乏。银行最主要的贷款方式是 抵押担保 ,在经济下行区间,通过信用担保获取贷款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而小微企业因受制于资金、设备等因素,无论是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存量都相对较少,银行等金融机构青睐的房产等资源更是缺乏,无法迎合银行的贷款偏好[2]。一旦资金链条断裂或脆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沉重打击。 3、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目前小微企业普遍技术水平不高,对科技活动的支持力度小,地区分布不均衡。另高级人才大多就职于大中型企业,以致于小微企业普遍经营管理理念落后,风险抵御能力弱,且企业科技活动主要集中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对其余省市的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制约因素。 (二)我国银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银行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受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银行对各类企业贷款趋于“两极分化”,出于对资产质量和风险收益的考虑,产生的效应必然是现有银行的信贷业务大多向实力雄厚的大中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集,小微企业则无人问津。 2、缺少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国家长期不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且多数时候不允许其存在,这就很难形成一个健全的中小金融机构监督机制[3]。同时中小金融机构还没有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贷款市场又受到大银行的高度垄断,故小微企业缺乏一个稳定开放的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3、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活动的成本高。在我国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而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具有单笔金额小、频率高的特点,从而使贷款银行管理成本大大提高,加之众多商业银行之间又没有严格的市场定位,它们在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上都十分谨慎。 (三)我国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尚未完善。首先,除了《民法通则》、《 合同法 》、《 担保法 》、《 刑法 》等与信用有关的法律 法规 外,尚未有专门的规范信用活动的法规。其次,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仅提供了概括性的规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4]。 2、资本市场不完善,进入门槛过高。国家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在政策上限制了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的门槛。而中小微高科技企业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升级换代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时间短等优势,但其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法达到IPO条件。过高的财务成本、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四)我国社会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缓慢。和欧美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平稳起步阶段。众多小微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信息交流平台等原因,使投资者顾虑重重,从而失去了利用“资本的翅膀”实现腾飞的机会[2]。 2、融资活动也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商业模式明显、产品设计完善、资信良好的优质小微企业,往往成为各大投资机构、上市企业的争夺对象,这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相对充裕,融资需求反而不大。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表现较差的小微企业,由于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机构或机构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市场冷落。 3、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担保公司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信用担保机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然而有些落后的地方仅仅有政策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内生于市场的小微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同时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各地担保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 我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但是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光靠其中某一方的努力是完全不够的,这一项系统性复杂的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多方合作,共同努力竞争协作,承担起每个部门该承担的责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J. 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解决就业、增加税收、经济增长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融资难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期,小微企业融资难上加难,破解这个难题迫在眉睫。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
一是小微企业和银行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了解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难以真实把握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履约状况,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被拒的比例较高。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形势下,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暴露无遗,普遍经营不景气,使银行望而却步。
二是缺少致力于小微企业服务的专门的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目前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银行机构数量有限,缺少统一的小微企业服务管理机构,例如小微企业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服务平台等。
三是各家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门槛较高,很多小微企业在成立年限、持续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信用记录等方面达不到银行的准入标准。
四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部分符合银行准入门槛的小微企业中,却提供不出合格有效的担保。由于小微企业自身风险高,符合担保条件的大企业轻易不愿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很多小企业的评级达不到担保资格,无法担保;有的小微企业即使有房产,却是小产权房,或者长期办理不了房产证、土地证的资产,都是银行无法接受的不合格的抵押品。小微企业在无法取得有效保证、抵押的基础上只能求助于担保公司,而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也比较谨慎,反担保措施比较苛刻。
五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担保公司收费水平也相对较高,除了要收取贷款企业20%左右的保证金外,还要收取担保金额3%左右的担保费,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
六是小微企业信用文化缺失,整体信用水平较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要远远高于大型企业。小微企业逃废债务使得银行加强对小微贷款发放的审核。虽然小微企业中也有很多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但是小微企业整体的信用文化的缺失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小微企业融资难与小微企业自身特点息息相关,如小微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有限,尤其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不真实、不透明,甚至没有财务报表,生命周期短,缺少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整体信用水平不高等。
小微企业融资难也与银行从业人员畏责畏难的思想有关。由于以往年度银行业小微企业不良率较高,银行从业人员普遍对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心有余悸,担心不良发生后追责,造成不愿做小微企业业务、不敢做小微企业业务从而导致不会做小微企业业务的状况。在经济下行期,有的银行对小微企业业务采取退出策略,少做、不做小微企业业务,将主要精力放在其他业务上。
除此之外,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也缺乏法律和法规的保障。在转型发展、产业升级的形势下,在清理高耗能、高污染、淘汰落后产能的今天,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粗放经营的小微企业成为被治理整顿的对象。民间融资混乱等一些外部原因都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
三、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努力。
政府要真抓实干办实事,在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方面做大文章。一是要在税收方面进一步优惠,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二是要搭建政府、银行、企业合作融资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获得贷款。要减少财政直接补贴少数企业,加大与银行合作“助保贷”的力度,将政府资金、政府公信力和约束力结合在一起,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三是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融资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完善和强化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培养专业化服务机构。四是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组建政府性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搭建增信平台,进一步简化担保手续,减低企业融资的成本。五是规划小微企业发展,完善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一是改进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要完善以客户群为主要对象的营销模式,大力发展商业圈融资、产业链融资、企业群融资,避免单打独斗,散单经营,提高小企业贷款覆盖率。二是加快创新,包括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流程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各类客户群的融资需求。三是建立健全为小微企业客户服务的体系,积极打造小微企业专业支行。要加强渠道建设,发挥网点优势,提高网点开办小微企业业务的比率。要依托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银行贷款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度。四是注重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建设,打造专业专注的、高效的小微企业信贷流程。五是加强服务小微企业的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客户经理的作用。
小微企业要强素质、练内功、讲诚信。一是小微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努力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加强自身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建立规范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增加其财务报表真实性、可靠性和透明度。三是要规范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要杜绝资金的浪费和损失,加强存货的管理,避免过多的资金占用在存货上,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保证企业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四是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要利用市场机制选拔和聘用高素质管理人才,学习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理念。要重视人才培养,为企业员工提供全面发展的条件和机会,以此来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管理团队水平。五是要强化信用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社会责任感,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