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教信托里说的三方机构和资源是指什么
一般信托公司不会直接对接散户,都是找三方机构代卖其信托产品,就是介于客户和信托公司的中介商叫三方机构。资源的话项目和客户都包含啊。光有项目没客户没用,光有客户没项目产品也一样没有用啊。
㈡ 求《投资信托信托投融资实务操作指引》全文免费下载百度网盘资源,谢谢~
《投资信托信托投融资实务操作指引》网络网盘pdf最新全集下载:
链接:https://pan..com/s/165bEDBVkJQkCGPJFswxk5A
㈢ 信托产品可靠吗
我是信托者,聚焦信托!
自2018年资管新规颁布,刚性兑付逐渐打破,之前投资者选择信托投资所依赖的法宝逐渐失去效力。从这个角度考虑,信托的靠谱与否是值得投资者重新审视的。盲目依赖“过去”,投资人一定会吃亏。
目前信托行业资管规模20万亿元,行业不良率在1.5%(同期银行理财不良率在1.7%(银行理财资管远超信托)),出现单体机构风险的机构有5家。
信托的相对靠谱如何体现呢??
三个维度去剖析:
一,信托行业层面:
从我国1979年成立第一家信托机构(现今的中信信托——行业龙头)算起,信托行业已经发展了40多年时间(与改革开放同龄),正是这40多年的行业发展和沉淀,一共6轮行业整顿使的上千家信托公司,一步步、一层层筛选至今日的68家信托公司,目前信托行业正在经历第7轮整顿,第69家信托公司或许将会来临,而5家单体机构风险的信托公司在这一轮种也会有新的“命运启示”,2007年银保监会明确不再增发信托牌照,单张信托牌照价值百亿,加之信托机构在国内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体市场的金融机构,号称万金油,信托机构实控人或许会易主,但信托机构主体一定会仍旧存在,只不过时不时改头换面,争取最佳方式“面世”。
更有一法三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使得信托行业在健康、有序的法律框架下发展(类似网贷P2P行业今日已经消亡),另有中国信登、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在结构功能上辅助、完善整个信托行业。
二,信托公司层面
股东实力强大——各家机构股东情况,见图所示
一言概之,非富即贵。
在信托业务发展、资源禀赋上,信托公司股东实力雄厚,都大有裨益。
三,信托项目层面
信托项目期限12个月-36个月,以18个月-24个月居多,期限不长而且资金量巨大,少则亿元多则百亿元,经过几十年的行业沉淀,信托资金投向多半为国内的成熟行业、领域。
按资金投向可划分为房地产信托、政府基建信托、工商企业信托、金融类信托
仅以房地产信托为例,过去十年是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十年,而该类信托项目也是最受信托投资者的喜爱,风控措施完备:有实物抵押,如土地、在建工程;房企实际控制人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等以确保项目如期兑付,而且收益在年化7—12%,市场上也是有口皆碑。
以上!!!
如有收获,感谢点个赞、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㈣ 买信托会血亏么先弄清这3点再做决定
没有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坦率讲,不承担太大风险,回报又不错的投资工具,并不是特别多。
信托是其中之一。但依然有客户买“信托”也血亏,而且这种消息传的还特别快。毕竟闷声发财,只有坏事才传千里。
很多对信托不太了解的客户就这样轻易被唬住:百万起步的资金,血亏?算了,存银行去。
实话讲,“买信托”这件事的确有血亏的情况发生;但作为投资者,明白一些基础常识,也就很难踩雷。
如果说传统银行从事的金融业务属于自营性资金业务,那么,其余代理性资金服务业务可以说都是建立在信托制度基础上的,称它是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石,并不为过。
1、分清真假信托
中国信托业随改革开放而诞生,40年来已经过六次整顿,信托公司也从一千多家“浓缩”到如今的68家持牌公司。但浓缩的才是精华:截止2019年四季度,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金总量已达到21.6万亿。而同期全国439家银行理财存续规模是23.48万亿。
尽管68家持牌公司从2007年来就一直没再有过变更,而且通过银保监会官网也能随时查询公司与募集账号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了“信托”字样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但,依然有人在极大的利益诱惑下,成立假信托公司。2014年,仅在深圳一市,就出现了33家假信托公司,后果就不必说了。
另外,信托产品仅服务于高净值客户,认购门槛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如果有十万八万就可以购买的信托,直接无视即可。
在 正规信托合同中,也不会出现“保本保息“、“刚性兑付” 等字样或意思,合同面签时,更会严格履行双录(录音录像)等监管要求。
再稍微介绍一下募集账户。无论投资者从银行、三方,还是直接从信托公司购买,投资资金必须打到该信托公司全国统一的募集账户,即该信托公司的对公账户,账户名为信托公司法定名称或者法定名称+产品名。
综上,可关注实力雄厚的信托公司,国企控股为佳。项目有抵质押、有实力雄厚的担保方为佳。
2、被动管理信托不稳
主动管理型产品:投资标的,具体操作都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主导信托产品的项目筛选,立项,评审再到后期文件制作,账户的开设到最终信托的发行,投资者在这过程中几乎没有投资指令。
被动管理产品(有具体标的):信托公司不具有信托财产的运用裁量权,而是根据委托人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这意味着一旦出现问题,大部分风险在投资者这边。信托公司只起监督管理和通道功能。
信托的本质就是“相信-委托”的资产管理服务, 对于信托公司,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毫无疑问,主动管理信托更符合这个定义,它也代表着信托公司整合资源、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也代表着监管方向的大势所趋。
买过主动型信托的朋友都知道合同首页有这样一句话: “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既然对亏损负责,就意味着 信托公司在立项之前要进行严格履行尽调,进行良好的控制,在事后发生违约及其它情况时,要尽全力完成资产的冻结和投资,全力完成兑付。否则信托公司为了赚小钱,赔出大钱,乃至砸了招牌,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在这里想说一句,很多声音都在告诉投资者,看清资金投向的底层。这句话是真理,但重点落在“看清”。举个不恰当的例子,0.5和2.0的视力,都看得到对向开来的卡车,但具体是什么车型,载重多少吨,百公里几个油,恐怕就不是视力能解决的问题了。
而这正是我想说的:对于信托的底层投向,一般投资者最多也只能做到“了解”。个人理解,如果做不到深入项目考察、跟进,也就很难做到“看清”。而一味引导投资者“看清”底层的人,自己也未必真正清楚底层,只能说是基于公司主动管理能力不够强的现况,表达出的一种态度。但水至清则无鱼,“看清”这个好产品时,或许也结束资金募集了。
所以说,找到实力公司,与稳定兑付的主动管理型产品,也就可以COVER住大部分风险。宁可相信公司有足够的主动管理能力去控制整个投资过程,假定出现项目风险,信托公司也能通过对抵押物的处置、自有资金、信托受益权结构设置优先和劣后分级处理等方式去保障投资者利益。
像今年3月,某信托公司就因南京某项目28.5亿元信托贷款违约,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33亿元的银行存款与股票,保全资产价值足以覆盖存量信托的本息。
另外,信托公司还有大招——赔偿准备金,头部公司更是达到百亿规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信托业务时,使受益人或公司受到损失的,属于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信托资产损失的,以信托赔偿准备金赔偿”。
就说到这里,否则容易演变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纠缠不清。
3.看家世
投资信托,就像我们为孩子物色对象,除了人品好(分清真假、主动/被动),家世背景也非常重要。
关于信托公司的“家世”,可以看监管单位评级,另外也有一些不同维度的排名可以参考;另外公司的控股股东最好是国有控股。
目前68家信托公司中,有27家央企控股+28家地方国企控股。
写在最后:
1.信托和很多银行理财产品一样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因此理论存在亏损本金的可能;
2.但信托公司和银行一样为银保监会监管的正规金融机构,而信托产品都会有相应的风控保障与监管;
3.主动管理型产品更是全程严格风控,信托经理终身负责
4.头部信托公司的保障资金更厚实。PS:金融机构的注册资金均为实缴制
因此信托,特别是头部公司主动管理型产品的风险还是总体可控,也是除了保本保息产品(如国债)之外相对稳健可靠的选择。
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㈤ 信托产品常见交易结构解析
信托产品由于底层资产的非标属性,以及融资方或委托人的个性化要求,使得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设计相对复杂、业务链条长,且非标业务多为场外、协商开展,无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外部评级要求,导致信托产品存在交易结构复杂和融资主体透明度低的特点。
目前比较流行的信托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贷款模式信托、股权模式信托、权益模式信托和组合模式信托。
1贷款模式
贷款是信托融资里最为基础、简单的交易模式,也是最行之有效的融资方式。贷款方式融资方主要有房地产公司、政府平台、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等。
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计划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向房地产公司、政府平台、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等发放贷款,融资方以其关联资产进行抵质押、保证人担保等各种风险措施保证债权安全,到期后由融资方还本付息。
以房地产为例,因地产行情的特殊性,所以监管对房地产公司信托融资做出了详细监管要求。房地产公司以贷款模式进行融资,需满足银监会规定的“432”条件。
1、“4”代表房地产公司必须取得“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2、“3”是指开发企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3、“2”则是指融资方或其母公司至少有二级或以上的资质。
1、是否满足银监会规定的“432”条件。
2、抵押评估是否合理,抵押率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
3、房地产项目的运行状况、已经取得的证件情况、截至到信托产品发行时的开发进度、项目的位置、预计销售价格及市场前景等。
4、借款的开发商是否具有偿债能力,以往的信誉如何,如有第三方提供担保,则考察担保方的信用等级。
5、项目是否有做资金用途监管、销售回款账户监管、证件印章监管等。
2股权模式
与债权信托相比,股权信托并没有那么严格的合规要求,所以比较适合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托资金可以通过受让房地产企业股权为其提供开发建设资金。因而可以满足企业拿地、四证不全时期的融资需求,股权融资也有利于美化企业财务报表,部分情况是作为过渡资金,待四证齐全后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实现信托资金的推出。
运作模式:
1、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的形式直接入股开发商、受让股权、参与增资扩股等,成为其股东,在期限等条件满足时,按约定由开发商或其它第三方根据约定价款收购信托的持股部分。
2、信托公司仅用信托资金中很少的一部分入股开发商,然后将剩余的信托资金按照股东借款的形式进入开发商,同时这部分资金的偿还顺序排在银行贷款或其它债务之后。
1、提防风险,如果项目公司管理混乱,那么入股的信托资金将面临被挪用的风险。对此,要求信托公司对项目公司进行全控管理,例如股权质押、证件印章监管、资金账户监管、重组董事会、重大事项一票否决等。
2、信托资金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初期建设资金后,项目开发的后期又面临资金短缺,即信托产品的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项目资金缺口,如此时不能获取后续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或预售回款),则此房地产项目会成为"烂尾"项目,届时信托产品将遭遇风险。
3、房地产项目销售状况不理想或无法顺利取得银行贷款,则到期回购资金将没有着落。投资者应重点考察承诺回购股权的股东财务状况如何,是否有足够的经营现金流作为回购保证。
3权益模式
企业基于自身拥有的优质权益(基础资产的权利无瑕疵并且现金流稳定可控)与信托公司合作,通常采用“权益转让附加回购”等方式,从而实现优质资源整合放大的信托融资模式。
在实践中,一般运用租金收益权、股权收益权、项目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或者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开展信托融资。
以目前政府平台融资主要采用的应收账款转让加回购的融资模式为例,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受让政府融资平台持有的应收账款,以该资产未来的现金流作为信托计划的未来现金流入来源,平台公司以此融入资金,到期后由其回购应收账款,实现信托计划退出。
1、应收账款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回购义务人须签订回购合同,分析回购义务人的回购能力。
4组合模式
所谓“组合”,是指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涵盖了贷款投资、股权投资、权益投资、信托受益权转让等“一揽子”策略,并根据不同的项目做出灵活的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以及退出机制。在信托实践中,常见的组合模式有“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股权投资(或权益投资)+财产权信托”,期限配置等方面均比较灵活,但因组合模式交易结构复杂,加大了信托公司在实践管理的难度。
总结
不同的融资需求和融资主体,需要设计不同的交易结构,作为投资者理解信托产品交易结构设计背后缘由及相关的风险管理手段是十分需要的,本次列举的几种常见结构,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源自信托专家
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rj.com.cn)
㈥ 信托业发展前景
1、严监管将继续,信托规模将进一步下降
2018年,受到严监管、去通道等因素影响,信托资产规模增速出现了近十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降幅达10%。虽然信托细则比预期的有所放松,但是仍难以扭转严监管的大趋势,可以预见2019年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还会延续2018年下降趋势,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将进一步缩小,“去通道”、“去杠杆”效果将进一步显现出来。随着前两年信托项目到期的大规模清算及新增规模的减少,2019年预计降幅会较2018年有所扩大。
2、面临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挑战
2018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横空出世,堪称“万能牌照”,投资几无禁地。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落地将深刻影响我国资管行业,大信托业的经营将更多元化。理财子公司使信托公司的“牌照红利”减弱,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就购买渠道、投资门槛和投资的便利程度而言,银行理财子有绝对的竞争优势,就资产端而言,信托在获取优质非标资源和通道业务方面都将受到严重影响,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将面临大幅度下降。但信托在信托制度、非标投资管理经验和放贷资质方面仍具有优势,短期内不会对信托业造成巨大冲击。
3、本源业务将继续发展壮大
信托的本源就是受托服务,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投资组合的配置,从信托起源以及英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信托将成为主流。在我国实践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常是先确定信托投资项目后,再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信托产品,未来新型的服务信托很可能是基于电子账户的发展和场景化金融的扩展,是电子版、低门槛的家族信托,更加有效地服务客户、服务实体、服务同业,降低服务的资金门槛。
慈善信托和家族信托是业内公认的本源业务,是信托业转型的重要阵地,是获得长期低成本资金的关键,也是信托业务部门的“自有资金”,扩宽了信托公司的业务方向。若是能上规模,将建立全新的资产配置业务模式,并且形成良性互动,为进一步对接高净值人士的理财、传承、保险和慈善创造信任基础、合作条件和合作流程。
4、财富管理将继续成为发展重点
相较于银行、证券公司有自己的网点,产品营销能力一直是信托公司的短板,销售能力不足影响了信托产品的募集速度,以前资金来源大多是同业资金,许多信托公司并未建立自己的营销渠道,2017年后半年,在严监管态势下,同业资金来源骤减,在市场和监管环境发展改变后,就非常被动。2018年多家信托公司都将财富中心建设作为转型的目标。未来,随着信托回归本源业务步伐的加快,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居民财富的累积,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财富管理类信托业务发展空间巨大,将会为信托行业带来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并持续注入转型发展的创新动力。
5、转型的配套发展需要跟上
信托业的很多创新业务没有大规模发展起来,究其原因,多是受信托公司自身体制、思维的局限,需要自上而下,从战略高度做出转变,也需要前后台一起努力,需要共识、坚持和投入。一流的服务应对应一流的流程,业务流程应跟得上行业和公司的发展的需要,对于新的业务,风控标准和业务流程要持续进行优化,专业能力、专业的团队和专业流程须持续深化发展。须转变原来作为持牌金融机构的卖方心态,站在服务客户的角度,梳理流程、改进标准,把服务客户的流程优化、智能化,将是打破原来信托生态、融入新的信托生态的重要基础支撑。
6、信托科技是重要风口
金融机构大多提供同质化的服务,金融业竞争必定是金融服务的竞争,谁的服务好、产品丰富、申赎方便,谁就在下一轮竞争中就抢占先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很多金融服务都集成在手机APP上,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建立基于电子信托账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是信托业转型的重要利器,也是消费金融、现金管理等业务开展的基础条件。
㈦ 求《信托的逻辑:中国的信托公司做什么》全文免费下载百度网盘资源,谢谢~
《信托的逻辑:中国的信托公司做什么》网络网盘pdf最新全集下载:
链接: https://pan..com/s/12FxpI5cBeacxAQGaNoDHMQ
㈧ 信托与资管的区别,资管和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资管和信托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同
①资管产品的监管部门一般是证监会内
②信托产品的监管部门是银容监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①资管产品以《证券法》为主
②信托产品《信托法》为主
3、发行主体不同
①资管产品发行主体为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为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托产品的发行主体为信托公司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