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证监会联合发布《四部门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其中明确加大绿色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硬 科技 ”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碳期货市场。
四部门罕见发文
11月5日晚间,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商业可持续的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路径,推动建设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
据悉,《指导意见》有32字基本原则,为政府推动、示范引领;市场导向、增进效益;创新驱动、重点突破;相互促进、系统发展。
《指导意见》中明确,到2025年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机制基本成熟,符合工业特色和需求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工业企业绿色信息披露机制更加健全,产融合作平台服务进一步优化。
同时,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不断聚集,力争金融重点支持的工业企业成为碳减排标杆,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产业与金融共享绿色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活。
此前,我国已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明确提出建设碳期货市场
《指导意见》称,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政策,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通过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引导信贷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绿色信贷、能效信贷,推动“两高”项目绿色化改造,对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同时,研究有序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降低融资费用。
另外,依托科创属性评价,研究建立绿色科创企业培育引导机制,支持“硬 科技 ”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鼓励推广《“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进一步发展跨境绿色投融资,支持开展“一带一路”低碳投资。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碳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碳金融服务。
对此,赵越认为,当前欧盟的碳交易市场发展的更为成熟,也更加市场化,其中有大约80%的交易量来自于碳期货,建设碳期货市场的模式助于参与企业尽可能的发现最低的交易成本。
另外,针对建设碳市场的目的,赵越表示,在于以增加碳排放成本的方式减少参与企业的碳排放量。由于当前全国碳交易试点为区域分割性市场,这也就意味着无法实现跨市场交易,再加上当前缺少碳衍生品,最终导致难以实现套期保值。
“除此之外,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很多企业偏爱于在临近履约期时进行交易,而交易履约期与其他时间的交易量与碳价也势必会存在差别,此时政府与交易所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与规定去引导企业进行更为合理并利于碳交易 健康 的交易行为,这则意味着碳市场的短期风险管理需要政府与交易所介入,市场化难以解决。”赵越称。
② 银行怎么加大对商圈金融支持
发展商圈融资有助于增强中小商贸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缓解融资困难,版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健权康发展;有助于促进商圈发展,增强经营主体集聚力,提升产业关联度,整合产业价值链,推进商贸服务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从而带动税收、就业增长和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战略目标。同时,也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培养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扩大授信规模,降低融资风险。
意见明确,要推广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支持银行开展商圈融资业务;积极发展商圈担保融资;大力促进供应链融资;深入探索其他融资模式,研究推动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质押融资试点。同时,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促进实体商圈与各类融资机构开展合作;推动虚拟商圈与金融机构合作。
③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④ 《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是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
三是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
四是相关政府部门要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五是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是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促进市场化征信服务,增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⑤ 五金市场饱和,是否面临经济转型
从2011年下半年起,中国五金行业的冬天终于还是来了。2012年的中小五金企业可谓更是在冰窖里煎熬,三荒两高让它们无处可逃,倒闭潮、老板跑路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融资无路、贷款无门。终于,政府开始出手救市,银行业开始放宽对中小企业的限制。从国内宏观经济现状和国际经济形势分析,这个寒冬大约会持续一年半,复苏的时间可能会在2013年春天。那么,中小五金企业能否在 2012年突围而出,突破寒冰,迎来行业的暖春?
出现倒闭潮的外部环境
当前珠三角五金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外销严重下滑,在前不久举行的广州春交会上,很多参展的五金企业面临的情况是:欧美市场成交锐减,新兴市场相对活跃。欧美到会采购商有所增加,但以观望询价居多,实际成交分别下降了19%和24%。日本震后需求释放,到会采购商和成交分别增长 29%和28%。印度、俄罗斯、巴西等新兴经济体成交增长9%,非洲、亚洲、拉美等潜力市场成交增长39%。
五金企业传统出口的欧美市场下滑严重,并且由于国内生产要素成本的大幅增加,以及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导致五金企业不敢接长单。非洲、亚洲、拉美等新兴市场的兴起也还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难以弥补欧美市场下降的销量的缺口。所以,由于占比最大部分的欧美传统出口市场的严重萎缩,对严重依赖出口的五金企业是雪上加霜。由于今年人工成本大幅上涨,人民币不断升值,使得五金企业的利润不断下滑,已经到了微利的地步,一倒闭潮。
出现倒闭潮的内在原因
珠三角地区的五金企业,由于地利的原因,大多数中小五金企业属于外向型的加工企业,依靠廉价劳动力给外商贴牌生产五金产品,没有品牌,没有创新,没有议价能力,只赚取微薄的加工费用,一般只能赚到5%的利润,现在由于人工成本的大幅上涨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利润只有2%。
随着中国国家财富的积累,人民生活的富裕,导致生活成本不断上升,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现在80、90年代的年轻人大多不再愿意干五金行业这种又苦又累、工资又低的工作。工资福利低了没人愿意干,高了又负担不起,导致很多五金企业招工严重不足,种种内在原因导致我国的中小五金企业生存困难。适者生存,适应不了必然被淘汰出局。
专家、业内人士表示要转型,不要转行
外部环境的恶化和内在问题的困扰,使得国内五金等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异常艰难。国家考虑到实体经济的困境、中小企业的危机,在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做出调整,扶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一、国家双管齐下的暖市政策
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针对当前中小企业的困境做出了政策上的支持,确定了通过金融和财税两方面的强力措施来挽救中小企业。那么,在几乎全线崩溃的情况下,金融和财税扶持真的能够阻挡行业的下行么?中小五金企业能否借着这股东风,乘势而行,突出重围,赢得生机?这些政策如果真的能融化行业发展的寒冰,突围而出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春天也许就在不远处。
二、抱团融资,中小五金企业或能破冰而出2011年8月17日,商务部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商圈联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向银行或担保机构融资。《意见》从研究制定地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商圈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提升商贸经营主体的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商圈整体风险防控能力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改善商圈融资服务环境的具体措施。《意见》无疑给正陷入危机的中小五金企业提供一个发展的契机,犹如寒冬中的一抹阳光给了黑暗中的企业一线光明,中小五金企业或能借机破冰而出,抱团融资,共同抵御困难,赢得发展生机。
三、坚持走品牌化道路珠三角大多数中小五金企业依赖出口,因出口环境恶化所以现在面临困境。但也有一些五金企业长期坚持品牌建设、产品创新、营销网络建设等,现已成为国内知名企业。如东泰、泰明、星徽、金裕仁、名门、汇泰龙、雅洁、斯凯等一大批珠三角五金企业在大环境并不理想的情况下还能保持业绩稳中有升。
五金企业首先应改变自己,强大自己,逐步创建自己的品牌,拥有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有了品牌,才有附加值,才有议价能力。品牌的力量是避免价格战的最有力武器。但创建一个品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到的,需要企业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品牌包装、广告宣传、产品研发创新、经销商网络建设和维护等,这需要五金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总之,五金企业要做品牌,需要日积月累的长期投入,困难程度相当大。没有长期的付出,在短时间内难以奏效。
四、企业要研究转型升级和渠道下沉在这一年半的严冬期,企业要抓住时机研究转型升级和渠道下沉,千万不要转行。专家告诫五金行业的企业家们,一定要树立信心,目前行业所面临的困境只是暂时的,市场经过洗牌后,一年半还会复苏。对于五金企业来说,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一、现在的市场是细分的市场,五金企业一定要找到某个点,集中精力,从研发入手,做好产品品质,推出新产品,产品要在某个类别上有新意、有特色,做精做专。然后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实现参展、广告、营销团队等方面的不断突破,做到细分市场的知名品牌。
比如建材行业,可以专攻橱柜、家具、门窗、衣柜等。如金裕仁专攻橱柜拉手,做高档优质的五金拉手,成为橱柜行业知名品牌,成为全国高端橱柜知名品牌的优质供应商 ;冠东五金专做衣柜五金,在很短时间就成为衣柜五金的知名品牌。所以,做一个创新型的企业,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是五金企业的出路。二、要加大在二、三级城市的招商,辐射县城等四级市场,做好渠道下沉。比如名门锁业大力发展经销商,目前在国内有近千家经销商,很多在二、三线城市,目前一线城市由于楼市成交量大幅下滑,导致建材、五金的销量大幅下降。但名门锁业由于大部分经销商开的专卖店在二、三线城市,所以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很多专卖店的销量还有增长。
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使五金中小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其中还增加了微型企业的规范,为进一步加大对五金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奠定了基础,使各项扶持政策向更为弱势的企业群体倾斜。
原材料普遍上涨,一是生产利息上升过快。原油、棉花、铁矿石等价格处于高位;劳动力利息上升过快,用工难、用工荒的问题非常突出,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职工工资普遍上涨。以上两个“利息上升过快”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一是涉企收费仍然偏多、偏高,二是企业负担依然较重。违法违规收费依然存在如,有的地方借乱收费缓解财政困难,有的部门利用手中权力收费谋取部门利益,有的基层执法人员违规收费谋取个人利益等。
为了巩固应对金融危机的效果,三是去年以来。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已连续12次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今年又连续两次下调了银行利率。信贷规模的缩减,致使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银行信贷基本覆盖大型企业和80%的中型企业,而规模以下的小企业80%无缘银行信贷,大量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解决燃眉之急,借款利率已高达50%-100%,融资利息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难以解决小企业融资渠道少、规模小、利息高等制约“瓶颈”问题。
技术创新能力弱、生产经营粗放,四是大部分中小企业处于激进产业价值链低端。装备水平低,专业人才短缺,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主要依靠“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竞争,难以及时消化经营利息上涨因素,适应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现实要求。同时,各有关部门也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减轻企业负担。2012年中央财政将安排各类专项资金共计123.5亿元,一是增加财税支持。同比增长13.4%。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节能减排、融资担保等以及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项目。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困难企业缴纳职工社会平安实行“五缓、四减、三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2012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和增加补贴约330亿元。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部门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大环境下,二是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放宽中小企业呆坏账核销条件,允许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和贷款损失税前扣除。加大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大力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加快培育信用担保机构,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的政策支持。
提高企业素质。推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管理咨询、信用评价、守业辅导、质量检测、共性技术研发等服务的机构快速发展。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三是健全服务体系。2010年参加各类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劳动者达2000多万人。
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四是加强技术创新。支持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等促进中小企业产业优化升级项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入口退税、入口优惠信贷以及入口信用平安等政策支持下,中小企业对外入口规模和质量也得到稳步提高。
⑥ 怎样才能融资
写好商业计划书,然后去对接投资人,推荐几种股权融资途径:
1、到各大天内使投资机构官网进行BP投递。容
2、多参加一些线下的沙龙活动,这也是投资人经常露出的一个渠道,经济相关发达的城市都有。
3、通过三方融资平台,尽量不要选会员制的尝试成本太高,选那种能自助申请一对一和投资人直接电话沟通的平台,要选和你项目行业阶段相匹配的,电话沟通比较高效,而且能相对和投资人更详细的阐述你的项目,聊完还能加投资人微信,这样更有助于你的项目被投资人选中推荐云对接。
⑦ 商圈融资
商圈融资浮出水面,大有可为,不妨一试 为破解长期困扰商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商贸企业的融资难题,商务部正会同银监会等部门酝酿出台《关于促进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据了解,目前浙江等批发市场较为发达的地区自发形成的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等三种模式有望推向全国。 发展商圈融资,放大了单个企业的信用,可以增强其融资能力,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提高其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积极性。《意见》将进一步明确商务主管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融资性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商圈管理机构在推动商圈融资发展中承担的职责。 商圈担保融资是指每个成熟商圈配有商圈管委会或者管理公司,入驻商圈的中小商贸企业可向商圈管理机构申请融资,由管理机构初步筛选后,配备担保公司为合格者担保获取银行贷款;供应链融资是指商贸企业将自身运营状况置于商圈内有实力和信誉的供应链核心企业监管下,借助核心企业为自身增加信用,获取银行贷款;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是指个体工商户将商铺经营权、优先续租权向银行质押获取小额融资。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中小商贸企业2600万户,占商贸企业总数的99%以上,受制于固定资产少、规模小、业态繁多,中小商贸企业长期面临着融资困境。不过,不管政策部门的想法如何,最终还要看商业金融机构的意愿。实际上,像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已经有一些银行在做,这就是源于此类融资模式创新。
⑧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的文化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金融业要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保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合理的资金需求,着力扩大内需、优化信贷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汽车、钢铁、电子信息、物流、纺织、装备制造、有色金属、轻工、石化、船舶等重点产业(以下简称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
(一)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走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的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把握好信贷投放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信贷政策指导要增强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同时,对已经出台的信贷政策要加强导向效果评估,有效疏通政策传导渠道,提高政策导向效果。
(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加强监管引导和风险提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加强信贷风险和投向管理,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发挥信贷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调控要求,信贷投放要体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资产负债综合管理要更好地服务于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对属于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要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
(四)对产业链中辐射拉动作用强的骨干重点产业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有竞争力的重点产业中小企业,鼓励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银行差异化竞争,合理确定贷款的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对基本面好、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的信贷需求,要按规定积极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
(五)对地区主导性重点产业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中小企业,要综合考虑产业集群的周期性风险、组织协作网络、融资担保关系等,在科学把握贷款期限、规模和利率的同时,着力改进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对新兴产业集群金融支持的深度和广度。
二、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改进和加强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
(六)围绕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适当增设产品研发中心,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研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现行法律允许、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有效管理控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
(七)对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可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推动采取在建船舶、“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模式,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发展适合物流企业融资、结算特点的物流保理和联网结算等业务,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促进成长型的中小电子信息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发展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授信、担保、保险等业务开展集成创新,有效满足重点产业中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组合担保贷款等,满足重点产业和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
(九)积极改进和完善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方式,着力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发展势头良好的重点骨干企业给予积极支持。
(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创新、引进和吸收成长性好、成套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推动国内企业自主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船舶出口买方信贷和保函等业务,为船舶出口、船舶出口企业技改研发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十一)合理发展消费信贷,积极稳妥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资信调查、信贷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的汽车消费信贷全过程法制化、规范化。支持和促进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积极开展汽车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等业务,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的多元化。
(十二)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创新产品,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配套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集成、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多方面拓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的融资渠道
(十三)进一步推动多层次、多元化直接融资体系建设。创新适合重点产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债券产品,积极引导和支持重点产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社会化的风险投资机制,支持和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发展。依托产业基地、企业孵化器、孵化园区等产业集聚区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规模。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创业板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新渠道。
(十四)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等,鼓励有条件的境内上市公司实施境外并购,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基础作用。规范发展股权质押贷款。鼓励信托公司发挥功能优势,开展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政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发行金融债券的财务公司范围,支持重点产业企业集团发展。引导商业银行进入金融租赁业,提高行业整体实力,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对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的积极作用。
(十五)充分发挥保险对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风险保障作用。支持保险企业积极开发与重点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创新中小企业保险产品和承保模式,促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积极推进科技保险发展,探索建立使用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加强保险企业与银行的合作,促进消费增长。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发展,支持国内信用销售。
(十六)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企业积极配合国家产业和外经贸政策,通过提供中长期及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资信调查、发布行业及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商账追收等服务方式,在费率、限额、理赔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重点产业出口企业化解出口收汇等各类风险,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
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重点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十七)加强和改进境内外并购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制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贴息、风险奖补、设立并购基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业务。对重点产业企业在境外投资国家建设急需的能源、矿产等战略资源,开展境外资源勘探和开发,以及向境外转移过剩的生产能力和成熟技术,金融机构要做好信贷支持和外汇收支等配套金融服务。
(十八)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探索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高并购重组效率。不断丰富并购方式,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和多种金融工具组合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方式。健全、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规范引导证券经营机构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中介服务,并提供融资支持。进一步修订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规章及相关配套文件,简化行政许可程序,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支持和便利。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活动透明度,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为并购重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十九)完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便利重点产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吸收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外汇市场产品,为重点产业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多市场工具。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稳定高端产品出口份额。
(二十)加大境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金融支持。推动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为重点产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进出口收付汇服务便利。进一步简化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程序和方式,便利重点产业企业出口和先进技术进口。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缓解重点产业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支持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灵活掌握出口收结汇联网政策,进一步提高船舶企业预收款结汇额度,为船舶出口外汇核销提供便利,保证造船企业正常资金需求。满足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外汇资金需求,通过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进口信贷方式给予支持。
(二十一)积极探索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加紧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分散“走出去”企业的汇率风险,提高海外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增加试点企业数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并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跨境投融资的便利化。增加出口信贷资金投放,支持国内企业承揽国外重大工程,带动船舶、冶金设备、装备制造成套设备和施工机械出口。
五、加强信贷结构和信贷风险预警监测,有效抑制产能过剩和防范金融风险
(二十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加强辖区内信贷结构和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尤其是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产能落后、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并要采取妥善有效措施保护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二十三)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国家已经明确为产能过剩的行业以及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禁止通过新发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股票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融资。
(二十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把信贷关,在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禁止对国家已明确为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企业和项目盲目发放贷款。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发展低碳经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客户环保分类识别系统,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从严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的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支持。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防控信贷风险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发展和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建立信贷结构和存贷期限错配情况按季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产业金融服务状况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和联合预警机制,积极改进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拨备管理和资本充足管理,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二十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贷款标准和贷款条件,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制度。及时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资金运作的风险监测、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对于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资平台,要严格限制贷款,有效提高对各种贷款特别是中长期贷款和政府背景贷款的信贷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
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当地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将本意见迅速转发至辖区内各中资金融机构,并做好政策贯彻实施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