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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融资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06 15:44:58

1. 低碳融资渠道包括哪三个途径

低碳融资渠道包括国家实验室融资、公司研发资金、风险投资等三个途径。每一种投资渠道的金额是不同的。中美之间的低碳融资渠道,最大的区别是在风险投资方面。虽然中国在许多投资方面靠前,但是对于早期环保技术的风险投资,还是北美的风险投资靠前。

太阳能产业是中国典型的低碳产业,中国有很多的太阳能企业增长速度较快,全球排名靠前的太阳能企业,有很多都是中国企业。但是中国这些增长较快的公司,在研发当中主要做一些现有的技术,而北美却在开发新的技术。我国企业在风险投资方面相对保守。

自2000年以来,中国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资源,还有各种能源的清洁能源,采取了大力发展的态度。国家也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政策。

中国于2005年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以鼓励可再生能源研发。

中国正在积极推行清洁能源计划,清洁能源计划的推行需要低碳融资的支持。公民也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2. 中国走低碳之路,但面临一些问题。请指出主要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法。

目前我国欲走低碳之路,毫无疑问,这既是迎合世界绿色潮流之举,也是中国破解能源资源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主要依靠增加要素投入、大量耗费资源、通过数量扩张实现增长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第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决定中国低碳化进程不宜过于激进。中国仍属发展中国家,人均GDP不足3900美元,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消除贫困等多重压力,发展仍是第一要务。而大搞“看上去很美”的低碳经济,意味着发展的延缓甚至停滞,这对于还有大量贫困人口的中国而言,付出的代价需要权衡。
第二,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减排难度较服务业为主的国家大得多。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能源消费仍将稳步增长,传统意义上的污染行业依然存在增长空间,污染减排压力有增无减。据官方估计,按现在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测算,到2020年,污染负荷或增加2到3倍。
第三,快速城镇化对环境造成的负荷不断加重。未来十余年,中国大量人口将涌入城市,水污染、垃圾污染、汽车尾气污染问题趋于严峻。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丁丁表示,“10年后,中国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将分别比2000年增长约1.3倍和2倍。”
第四,发展资金掣肘减排进度。由前中国气候谈判代表邹骥率队完成的一项研究显示,中国如果要完成既定的2020年减排目标,今后10年每年需新增投资300亿美元,相当于每个家庭每年多负担64美元。在中国财力并不宽裕,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行动迟缓之际,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第五,运行机制不完善和法律体系不健全影响减排效果。虽然中国近期罕见地提出要以铁腕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行政问责制,但主要靠行政力量推动的减排面临效应递减的尴尬。而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不到位;监管体系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多种制度性因素也使得全社会主动减排的动能不足。
解决办法暂时没有!

3. 低碳金融的理论有哪些

低碳金融①是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入日常业务中,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其核心是将自然资源存量或人类经济活动造成的自然资源损耗和环境损失,通过评估测算的方法,用环境价值量或经济价值量进行计量,并运用于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活动评价等领域。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价值尺度,低碳经济目前已成为国际社会主流的战略选择,是世界各国发展低碳经济、抢占碳交易市场战略制高点的关键。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面临的能源与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以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低碳经济为契机,大力发展低碳金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碳交易市场具有全球应用价值和明确的收益前景,发展低碳金融有利于我国把握碳交易市场的巨大潜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其次,我国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低碳金融的资金融通和杠杆调节作用,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第三,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日益凸显[2],积极发展低碳金融有利于我国推进碳交易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进程,在新一轮国际货币定价体系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第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低碳金融是推进金融产业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范围扩充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感。
一、我国低碳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围绕碳减排权,发达国家目前已经开始构建以碳交易市场为基础,包括碳基金、碳保险、碳证券、银行贷款以及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为支撑的低碳金融体系。与发达国家的实践相比,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明显不足。
(一)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但对实践的支撑作用有限。
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我国参照和遵循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2002年的《京都议定书》。在此基础上,我国于2007年6月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作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指导性文件。在低碳金融方面,我国参照和遵循的主要是“赤道原则”①和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②。在具体的业务指导方面,中国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8年合作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指南》,以规范国内低碳金融的管理机制。
总体来看,我国目前低碳金融的操作与管理主要参照相关的国际准则和公约,国内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法规,但多为指导性的意见和纲要,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文件,难以起到有效指导实践的作用。此外,低碳金融的支持性政策缺失,突出表现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三方面的政策尚未出台,导致金融机构的发展信心不足,缺乏业务拓展的动力。
(二)金融机构创新意识突出,但业务绩效相对低下。
在目前的政策和监管机制下,我国商业银行还不被允许直接投资或在国内外市场上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因此商业银行的项目切入点主要有绿色信贷和财务顾问服务两种。
1.绿色信贷有力推进了低碳金融的业务创新。
2008年,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并于2009年1月成立可持续金融的专门业务经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负责能效金融、碳金融、环境金融等领域的业务经营和产品营销。同时,兴业银行推出多种新型业务模式,覆盖了能源生产、运输和使用等多个环节,突破了原有企业贷款注重担保条件、期限较短等固有缺陷,减低贷款门槛,拓宽贷款期限。在具体的项目推进上, 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以IFC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IFC同时为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激励。此外,兴业银行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核证减排额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实现了低碳金融业务的创新。[5](PP405-406)2.财务顾问有效拓展了低碳金融的业务领域。
2009年7月,浦发银行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为陕西两个水电项目成功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预计每年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160万欧元的售碳收入。[6]2009年10月,浦发银行作为唯一的金融业代表,与天津中新生态城投资管理公司等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生态城绿色产业协会(EGIA),旨在推广低碳金融解决方案。此外,为打造“低碳银行”形象,浦发银行制定了《信贷投向政策指引》和《关于开展能源效率融资项目的营销指导意见》,对授信企业和新建项目“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即对绿色产业提供重点授信支持,对环境污染、能耗超标企业明确不得与其建立授信关系,确保将优先的金融资源投入环保,致力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金融风险的能力。
(三)碳交易平台逐步建立,但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
1.碳交易市场建设相对滞后。从国内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来看,目前已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三家机构,其中北京环境交易所是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许经营实体,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综合性国际化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市场平台,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机构。除上述三家主要机构外, 2009年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武汉、杭州和昆明等几家交易所也相继成立。此外,大连、贵州、河北和山西等交易所目前也都在紧密筹备中。虽然各地碳交易平台成长迅速,但只是一级交易平台,碳交易市场的容量有限,远落后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此外,各交易所之间缺乏沟通,业务内容和经营准则差异较大,离统一的碳交易平台还有相当差距, CDM机制支持低碳经济的作用有限。
2.注册项目成交偶然性大。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CDM最大的供应国。据CDM执行理事会网站预计,未来中国每年将获得1. 9亿吨碳排放权签发量,占CDM项目年签发总量(3. 2亿吨)的59%。[7]
截至2009年9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共有2232个。尽管在供应量上占绝对优势,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碳交易平台,我国现有的几个地区性交易所还处于试点阶段,交易清淡,已发生的交易项目偶然性很大,且已成交的CDM项目价格远低于国际通行价格。有资料显示,目前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交易的价格一般在每吨17欧元左右,而我国国内的交易价格只在8-10欧元左右,不及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8]可见,我国低碳金融业目前处于全球碳交易产业链的低端,缺乏定价权和国际话语权,市场潜力未充分挖掘。
二、我国低碳金融发展的约束因素分析。
低碳金融的发展反映出我国本土市场对未来碳交易市场的敏感性,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面临明显的两难境地:一方面,低碳金融要符合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国家政策需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确保自身业务的可持续增长。要协调好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就必须深入分析制约低碳金融发展的相关因素。
(一)意识约束是制约低碳金融业务发展的根本原因。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被认为与环境问题无关,但随着我国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企业的社会责任被逐步提上议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被要求参与到环境问题的解决中来。在此情况下,如何在原有经营模式与新的发展策略之间寻求一条可行出路,就成为金融机构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由于低碳金融短期内投资成本大于经济收益,金融机构对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态度普遍比较谨慎,目前已成交项目的价格偏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机构对低碳金融业务的收益状况存在质疑。同时,我国目前有关低碳金融业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框架至今尚未落实,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和盈利空间存在显著差异,一些达不到低碳发展标准的业务行为给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低碳金融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较短,我国金融机构对其利润空间、运作模式、风险管理、操作方法以及项目开发、程序审批等均不熟悉。在未对低碳金融业务充分把握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敢贸然介入其中。
(二)成本约束是导致低碳金融预期收益不良的重要条件。
1.低碳金融发展的机会成本分析。低碳金融的发展强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并重。
要实现金融领域的低碳发展和生态创新,初期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和强力的政府支持。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为消除市场风险,政府资金通常先行注入,商业资金后续跟进。但我国目前低碳金融领域的政府作用有限,在4万亿刺激经济的投资中,属于低碳经济生态环保的投资比例只有5%,低碳金融的发展动力主要源自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巨大的市场风险和有限的投资回报并存,导致低碳金融业务的机会成本较高,国内金融机构普遍持观望态度。
2.低碳金融发展的交易成本分析。由于缺乏碳交易定价权和统一的碳交易平台,我国的CDM项目发起人在同国外CERS需求方接洽时只能进行分散的“谈判”,交易成本巨大,容易造成CERS的压价现象,使我国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此外,基于项目的交易涉及跨国项目的报批和技术认证等问题,监管部门要求指定的国际运营机构来负责项目的注册和实际排放量的核证,所涉及到的费用高昂。在政策缺失的情况下,CDM机制和节能减排所蕴涵的巨大商业价值短期内无法有效转化为现实利润,金融机构发展低碳金融业务的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存在矛盾。
尽管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模式也得到积极拓展,但就项目实施的效益而言则不尽如人意:首先,从业务创新的主体来看,低碳金融业务目前主要集中在少数商业银行,大多数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高,普遍持观望态度;其次,低碳金融业务面较窄,大多数银行设想有余、执行不足,呈“蜻蜓点水”状③。第三,碳信用机制尚未建立,我国从事低碳金融业务的机构普遍缺乏抵御和防范国际(三)禀赋约束是阻碍低碳金融模式创新的直接根源。
1.交易环境不健全。由于低碳金融业务的项目链条较长,在融资担保和合同订立等方面需要特定中介机构的介入与协助。我国目前低碳金融领域的中介机构发展不成熟,中介机构的专业人才储备也不到位,导致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内部动力严重不足。此外,目前国际碳交易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严重的市场分割,我国缺乏统一的碳交易平台,从事碳金融交易的市场形式多种多样,既有场外交易机制,也有不少的交易所;既有政府管制产生的市场,也有参与者自发形成的市场。这些市场在制度安排上差异较大,绝大多数市场效率比较低。
2.业务模式亟须创新。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低碳金融方面虽有所行动,但业务模式主要以CDM项目融资和挂钩碳排放权的理财产品为主,远未深入低碳金融领域的核心。不仅碳基金、碳证券、碳期货和碳掉期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匮乏,而且满足CDM项目下多样性金融需求的创新产品也鲜有耳闻。此外,我国现有低碳金融业务处于国际价值链的低端,不利于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要增强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力,需要切实加强其对低碳金融专业知识的深入了解,创新高层次业务模式,特别是中介服务模式。
(四)风险约束导致金融机构的业务积极性严重受限。
1.市场风险。低碳金融是基于市场环境的金融创新,客观上必然遵循市场价值规律。要实现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的双赢,金融机构必须着眼于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探索能够提高环境质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收益的有效策略。但目前来看,我国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无法根本改变,未来金融领域对“两高”项目的融资贷款获利空间仍然较大,要转向发展低碳金融,不仅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还可能面临低碳项目回报有限的尴尬局面。因此,在政策法规缺失的情况下,发展低碳金融首先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2.项目风险。目前我国的低碳金融业务主要是以CDM机制下的融资贷款为主,这仅是低碳金融业务领域的低端项目。要加快低碳金融发展,势必促使低碳金融项目链条的扩展与延伸,扩大碳基金、碳期货和碳证券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范畴。上述交易通常涉及到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且交易项目不仅需要满足东道国的政策和法律,还要满足环境认证的国际约束。此外,项目建设和评估过程中,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否通过、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碳排放量的评估测算是否符合要求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使得高端低碳金融业务面临较大的项目风险。
3.操作风险。在既缺乏必要的低碳金融业务知识,又不具备专业人才储备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难以独立胜任发展低碳金融的重任。同时,由于低碳金融项目需要依托国际市场,国内金融机构在交易中需要频繁与国际金融组织、专业评估公司和金融中介机构等进行接触,业务往来中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此外,目前国际低碳金融项目以欧元、美元、瑞士法郎和英镑为主要计价货币,我国缺乏定价权,国内金融机构在业务操作中势必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
(五)政策约束导致金融机构的发展理念相对保守。
1.国内政策严重缺位。出于趋利动机和成本收益的比较,国内政策缺位导致低碳金融发展的外部动力明显不足:一方面,低碳金融业务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标准。如《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均为综合性、原则性的文件,缺少具体的操作规范和评估标准,金融机构难以把握。另一方面,激励和扶持措施尚未出台。虽然低碳金融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但低碳金融发展面临较高的成本,目前有利于扶持其发展的税收优惠、税收减免、财政支持和利息补贴等政策措施尚未出台,这势必打压低碳金融的发展。
2.国际规则前景不明。对于有待进一步降低成本以促进商业化、需要继续研发具有技术可行性的低碳金融产业,国际机构和专业公司倾向于采取比较保守和谨慎的态度,造成了低碳金融的变化充满不确定性。例如,目前我国是《京都议定书》的附件I国家, 2012年之前不必履行减排义务,因而获得了碳交易市场的巨大商机。但是2012年之后《京都议定书》是否续签、中国能否继续保持附件I国家的位置则不得而知。在此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交易时势必重视低碳金融业务的潜在政策风险,大量商业银行对低碳金融项目持观望态度也就在预料之中了。
三、创新我国低碳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低碳金融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国“十二五”规划已经明确了低碳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即以市场导向为主,加以强制性的政策管制。在此思路的指引下,我们需要强化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各行为主体的责任意识,通过有效的政府规制和完善的市场机制,实现低碳金融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具体来看,今后应当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为低碳金融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加大舆论宣传是前提。舆论宣传的根本作用是消除金融机构发展低碳金融的不良预期和观望心理,增强其业务拓展和模式创新的积极性。首先,应加强关于低碳金融的正面报道。对在低碳金融领域有所建树的金融机构进行报道,突出其经营业绩和社会效应,增强社会对低碳金融的认可。其次,强化试点地区和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宣传典型的方式,选拔在低碳金融领域有所创新的单位,给予表扬和政策扶持。一方面强化低碳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另一方面突出政府对低碳金融业务的扶持态度,有利于消除金融机构对低碳金融业务的顾虑。
2.出台政策法规是保障。制定并实施发展低碳金融的激励机制和相关政策,是创造低碳金融发展良好外部环境的重要保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政策制定的三项基本原则,即适应性、倾向性和可持续原则。具体而言: (1)政策性纲要。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低碳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以行政手段推进低碳金融发展的制度性变迁。(2)操作性文件。一方面制定妥善、长期的碳价格机制,让市场对碳交易价格有一个长期稳定的预期;另一方面细化低碳技术创新、低碳金融业务类别、项目评估和成果转化等的操作流程。(3)激励措施。制定扶持低碳金融发展的扶持性政策,强化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向低碳金融聚集,这是提高金融机构认可度、稳定各利益主体发展信心的重要保证。
3.建立信息披露机制是补充。要强化低碳金融的社会效应,避免逆向选择和寻租行为的发生,建立有效的碳交易信息沟通和披露机制很有必要。首先,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碳交易信息沟通机制,客观、全面、及时地发布碳交易相关信息,以提高碳排放信息的透明度,消除不完全信息的影响。其次,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披露机制。监管当局、非政府组织、银行业协会和媒体等方面应当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与互动机制,及时通报商业银行执行“赤道原则”、推进环境风险管理、实施低碳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既能规范金融机构的操作,又能增强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强化金融机构的杠杆调节作用,为低碳金融发展提供政策扶持。
1.自身环境友好是基础。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引领作用,首先要强调其作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通过制定严格、规范的《企业低碳发展意见》
等约束性文件,树立“寓义于利”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将可持续金融作为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的核心理念。具体而言,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低碳金融问题的研究,树立“低碳经营理念”,从业务流程与规则上确保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机制与低碳发展目标相一致。然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探索建立节能环保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在业务流程和项目运营规则上把好入口关和惩罚关,将低碳理念贯彻到项目审批和贷款发放等各个环节,严把“低碳”关。
2.杠杆调节作用是重点。商业银行是低碳金融发展的主体,应当通过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用评级等手段,发挥其在贷款和项目融资中的杠杆调节作用。
具体而言,要充分考虑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因素,推行“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信贷策略,配合我国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节能环保、可再生资源开发等项目采取“积极进入”政策,提高授信额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达标但属于信贷限额管理的项目,采取“适度进入”策略;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设立环境准入门槛,采取“限制进入”政策。
此外,还应高度重视环保标准提高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采用利率杠杆对现有融资客户进行结构调整,对以往发放的“两高”行业予以利率上浮,形成对企业履行“节能减排”责任的硬约束。
3.业务模式创新是关键。在国内相关政策缺失的情况下,要有效应对低碳金融发展面临的巨大投资成本,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把环境因素引入金融创新之中,积极开发相关的金融衍生品。具体而言: (1)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货款,实现对企业“环保责任”的软约束。只要银行与CDM业主及发改委三方约定,客户出售CERs所获得的资金就只能进入指定账户,并在客户不能偿还贷款时,贷款银行有权处置客户获得的CERs。(2)开发环境金融产品,并形成合适的产品结构。如建立绿色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完善绿色信贷,开展低碳掉期交易、低碳证券、低碳期货、低碳基金等各种低碳金融衍生品的业务创新,改变我国在全球碳市场价值链中的低端位置。
(三)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为低碳金融发展提供条件保障。
1.转变企业经营理念。低碳金融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层面,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经营理念,在生产过程中注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从三方面进行探索: (1)建立企业节能长效机制,通过改进生产方式等手段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突出低碳理念对环境和社会的贡献; (2)购买“熊猫标准”中的碳减排指标,积累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实现碳中和; (3)进行公开透明的企业减碳行动,在实现企业自身碳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引领和带动其他经济体的减碳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规范碳减排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环保责任“自动履行”的社会舆论氛围,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生产价值导向,因此要促使企业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单靠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来规范与管理。今后可建立或指定一个全国性的专业机构为中心,按行政区划分设相应的信息采集点,组建“企业绿色社会责任联盟”。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区监督中心负责区域内企业碳减排情况的调查与数据搜集,在核证完毕的情况下向中心报送,中心负责信息的比较和共享。对未按要求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联盟有权进行信息披露,相关金融机构可以据此对不达标企业设立环境准入门槛。
3.加快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建设。随着碳排放权和排污权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规模逐渐扩大,现有的碳交易平台已经无法满足低碳金融发展的需要。此外,我国各地的环境权益交易所彼此孤立、缺少联系,离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体系还有差距。要促进低碳金融的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制度,加快统一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具体而言,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的模式,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初始排放权按区域进行划分[9]:
一方面,合理确定各区域的排放总量,由高污染地区向低污染地区付费,以此促进区域间的平衡发展,注重公平;另一方面,初始配额的分配可以考虑招标、拍卖等市场分配方法,以提高效率。

4. 论文,800字左右,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经济生活角度分析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烟台是山东省的一个下辖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东连威海,西接潍坊,西南与青岛毗邻,北濒渤海、黄海,与辽东半岛对峙,并与大连隔海相望,海岸线曲长702.5千米,海岛曲长206.62千米。烟台市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以及东亚地区国际性港城、商城。 烟台是中国近代工业发祥地之一,经济水平一直处于全省前列,烟台市主要经济指标为全省第二,2009年12月30日下午,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公布“第八届(2009)中国城市竞争力排行榜”,新闻发布会在香港举行。烟台市综合竞争力居全国22位,居全省第二,省内的青岛排在12,济南则排在27位。当前,从中央到地方,低碳经济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并已成为广大民众高度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如何顺应时代低碳之势、坚定低碳之路,果断地将低碳经济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应当成为烟台开发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新的战略部署。烟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了烟台市2010年的城市发展目标便是,强调低碳经济 重点改善民生。
在“积极转方式、精心调结构”进程中,烟台市在不断巩固扩大传统支柱产业优势地位的同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前5个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89亿元,增长27.9%,利税418.5亿元,利润324.4亿元,分别增长34.6%和36.3%,三项指标绝对额均居全省前两位。
在人类经济史中,重大技术创新的出现和经济转型无不获得金融业的支持。自从低碳经济概念被提出以来,很多金融企业开始涉足低碳技术开发研究,由此产生了“绿色贷款”和“社会责任基金”等新的概念。一些金融企业开始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企业责任,同时积极参与到绿色环保项目的贷款和投资当中,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另外,与排放权交易相关的金融创新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低碳经济亟须发展“低碳金融”。所谓的“低碳金融”是指与低碳经济相关的投融资活动,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为了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金融企业必须树立低碳金融意识。面对低碳经济时代的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构建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低碳金融制度,打造包括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组合而成的碳金融体系。低碳经济的发展或将成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轨道的重要支撑,也将为金融体系提供全新的发展空间。
然而,尽管国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其发展仍处于相对初级阶段,有许多方面需进一步完善。例如,金融企业对低碳金融的认知程度有待提高,低碳金融的社会效益与金融机构的利润追求存在矛盾,并且相关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善,政策法律存在风险等。
在过去的一年里,“低碳经济”这4个字在中国远比全球变暖升温更快。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它独占10%的提案;将它敲入搜索引擎,会在0.004秒的时间里蹦出3600万个搜索结果。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至少有100个城市提出了打造“低碳经济”的口号,没有一个省份缺席。最新的成员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拉萨,计划成为以应用太阳能为主的“太阳城”。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的研究员姜克隽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独家专访时表示:“我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低碳城市。”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是以消费大量能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当前,低碳经济在我国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
低碳经济发展困难缓慢。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主要靠煤、矿产资源的消耗,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于其他国家,经济发展与减排目标双重压力矛盾突出,我国当前处于高能耗阶段,同时也是高碳经济时期。由于国际分工,发展中国家成为能源消耗大国。为了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高碳经济仍将继续保持下去。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应用在低碳经济的低碳技术的特点是涉及面广、难度大,一些低碳技术难以实现,严重制约低碳经济的发展。比如煤炭发电行业,我国高碳的火力发电仍是主体地位,但煤电的整体气化联合循环技术满足不了低碳发电要求。交通运输部门限制汽车CO2的排放,但是缺少新能源动力的配合,太阳能、氢能利用技术处于进一步研究阶段。
出口贸易结构向低碳转型从2008年1月到2009年5月我国出口隐含碳的变化情况(见图1)。可以看出,2008年8月我国出口碳增长率开始放缓,而到2008年11月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了2.21%。到2009年5月,我国出口碳同比下降了30.73%。结果表明:规模效应是中国贸易出口隐含碳排放降低的主要原因。随着出口增长,从2008年1月的26.58%降到2009年5月的-26.34%,规模效应的影响也从2008年1月的21.33%降到2008年11月的-3.29%,到2009年5月规模效应对出口碳排放降幅的影响竟高达-24.47%。2009年1月结构效应使得出口碳同比下降2.43%,2009年5月这一数据扩大到6.25%,由此可见我国出口贸易结构在逐步向低碳转型。
当前,低碳经济正如滚滚大潮向我们奔腾而来。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思路、高远的眼界、务实的态度、科学的管理,坚定不移地应对挑战,争取全面夺取这场“绿色革命”的新胜利。

5. 中国低碳之路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经济面临八大机遇与挑战: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后,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面对危机, 不仅要看到此次危机给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带来的挑战,更要看到其中蕴含的机遇。    在 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国际金融危机对 国海外投资、进出口、金融证券保险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劳动就业、经济增长、经济地位等层面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并蕴含着难得的机遇。    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后,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面对危机, 不仅要看到此次危机给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带来的挑战,更要看到其中蕴含的机遇。那么,在 国经济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国际金融危机对 国海外投资、进出口、金融证券保险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劳动就业、经济增长、经济地位等层面都会产生哪些影响,又会蕴含哪些机遇呢?    第一个层面,海外投资。一方面,危机发生后,海外资本市场出现暴跌,对 国较多海外投资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国海外直接投资的风险也不可忽视,一些项目可能面临着资产价格缩水、投资收益下降、投资回收期延长等一系列风险。    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使得海外许多股市大幅缩水,资产价格大幅下降,一些公司股票估值已居历史低位;一些公司为了渡过目前的难关,贱卖公司资产或控股权;一些国家大幅降低了外资进入门槛。这些都为 国相关企业、机构创造了一系列海外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潜在机会。国际金融危机延续时间越长,破坏程度越大、经济恢复越慢, 国海外投资的潜在机会就会越多。    第二个层面,进出口贸易。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而 国一般贸易进出口的目标地也主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因此这次危机对 国进出口将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对 国出口导向型经济将会带来冲击,一些出口导向型企业面临着资金回收困难、订单减少的风险。 国一般性贸易出口收入、贸易顺差、外汇收入等一系列宏观经济指标可能都会发生重要变化。    就 国进口而言,一些国家基于生产自救可能会出台一些有利于产品出口的政策,如降低出口关税、降低出口价格、放松技术封锁等。目前,一些大宗商品如石油、铜、铁矿石等价格大幅调整降低了 国进口相关商品的成本,这些都有利于相关商品的进口。 国企业应抓住这一机遇,根据自身的需要和能力,扩大技术类、资源类、短缺类、价格优势类商品的进口。    第三个层面,金融证券保险业。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 国金融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利率联动、汇率波动及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金融环境的变化对银行贷款业务可能产生重要影响;海外金融机构的风险可能传导到其设置在 国的分支机构上来。对 国证券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股价波动及其对证券机构经营、业绩和对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影响;股价波动对市场融资功能的影响及其对上市公司ipo和再融资的影响。对 国保险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利率波动对保险业经营及业绩的影响;资本市场波动对保险业投资收益的影响。    就影响程度而言, 国金融证券保险业对外有所开放但尚不充分,这就决定了此次危机所产生的影响程度相对有限。一方面,在国际金融、证券市场没有稳定之前, 国金融、证券市场不可能走出反向的单边行情。另一方面,影响 国金融、证券市场未来走势的主要因素仍是国内的市场环境和运行机制。今后 国仍会坚持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的发展路径,但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会进一步加强。    第四个层面,房地产业。这次危机从源头上看是房地产市场危机。因此,由房地产市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 国房地产业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 国几个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有可能面临一些海外投资客抛售房产、抽离资金的情况;其次,基于美国这次房地产市场危机的深刻教训, 国未来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会控制房地产虚假需求的扩大和价格的暴涨暴跌,以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剧烈波动引发金融业系统性风险。    第五个层面,旅游业。国际金融危机对 国旅游业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受危机影响较深的国家,基于发展本国经济、增加就业的需要,可能会出台促进本国旅游业发展的举措,以吸引更多境外游客。因此, 国居民出国旅游可能会更加便利,国内旅游业面临着旅游人数分流的潜在压力;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引发经济衰退的影响,海外入境的人数可能会明显减少,这对涉外旅游会产生较大影响。    第六个层面,劳动就业。此次危机对 国劳动就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放缓,新增就业机会可能相对减少。因此,未来一定时期可能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二是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等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失业金融从业人员有可能流向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少的国家和地区。因此, 国面临着引进海外金融人才的良好机遇,国内金融业也可能面临着更加严峻的人才竞争的态势。但从长远来看,这种人才竞争对 国金融、证券、保险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第七个层面,经济增长。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会对 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产生负面影响。但是, 应该看到,目前 国经济增长基础、方式与西方发达国家明显不同。同时, 国经济仍是投资推动型经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电网、城市基础实施、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仍有巨大的投资空间。一旦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深而出现gdp增速下降较多时, 国投资型经济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八个层面,经济地位。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恢复经济的复杂程度、困难程度会比 国大得多。因此,在未来几年增速趋缓的情况下, 国经济总量与发达国家的相对差距将会缩小, 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将会上升。具体而言,一些大宗商品的定价可能会考虑“中国企业谈判因素”,而不是过去那种 国“需求什么”国际市场“炒什么”、“涨什么”的格局。

6. 中小企业融资存在哪些问题

其实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很大程度是因为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回不答成熟、不规范,财务、管理信息不透明,抗风险能力较弱,平均寿命较短,贷款违约概率较高等原因。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已经能解决好这一问题,文沥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供应链金融科技企业,构建了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互联互通的资金桥梁工具和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交易融合的金融科技服务,助力企业更好的获得融资,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难题。

7. 低碳融资渠道包括哪三个途径

低碳融资渠道包括国家实验室融资、公司研发资金、风险投资等三个途径。我们都知道每一种投资渠道的金额是不同的。

人民银行将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整体部署,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他们之间共同推动出台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激励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于绿色产业。

我们都知道,人民银行充分发挥了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推动建立绿色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绿色股票指数与相关产品创新使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

对于低碳融资渠道如果有不懂的地方,我建议来北京明德蓝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明德蓝鹰”)咨询,明德蓝鹰是以企业成长与上市辅导服务为核心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明德蓝鹰是由深谙中国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高管、券商保代,实战经验丰富的企业战略与管理顾问,资深的投融资、法律、财务专家以及一定的政府资源背景的人士共同创设,专注于拟上市公司的成长与上市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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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发展

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发展
2017年,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逐渐兴起会给大、中型实体企业的生产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同时也会给这些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这正是所谓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随着碳市场形成并深化发展,碳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地位也将逐步稳固。在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碳市场过程中,控排企业在管理方面并未遇到很大挑战,主要是由于90年代起这些企业就已经有了系统的环境、能源管理体系。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除了挑战,碳市场更是一次迅速提升系统管理能力、融资能力的机遇。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经济。金融业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离开了实体经济,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最终目的是为了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目前低碳实体经济发展的障碍,仍然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可以说,金融服务低碳经济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突破融资的“瓶颈”约束,也就是要千方百计地扩大融资规模,满足实体经济建设的合理资金需求。
对如何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发展的思考
1
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愿望和现实困境
碳金融是推动和繁荣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什么在试点阶段碳交易金额上不去,碳交易品种上不去,就是因为碳金融品种太少,碳金融背后的交易频次太少,仅仅靠少量以履约为目的现货交易,是无法支撑整个市场的流动性的。
从宏观经济层面上看,推进和加快低碳经济的发展,更要依靠大力发展碳金融为引领手段,这包括加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大力开发碳金融产品和业务,并且推动商业银行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从目前来看,A股市场中具有低碳经济概念的上市公司占比很小,而节能减排企业发行企业债的筹资活动限制也亟待突破。这表明, 当下我国以直接融资手段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显得更为“滞后”。与低碳经济所占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相比,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
碳金融概念出现后,利用碳金融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的呼声日渐高涨。在碳交易试点运行期间,各交易所均推出了若干碳金融产品,例如:碳配额托管、碳配额回购、配额质押贷款与CCER置换、碳期权、碳排放权现货远期合约、碳债券、场外掉期合约等等,然而这些产品普遍存在着体量小、频次低、结构比较简单等缺点,基本上都处于试水阶段,且可复制性差。其中,配额质押贷款这种被认为是对企业开拓产业融资渠道最具影响力的一种碳金融服务却因为监管和合规性等原因,未能得到推广。在试点期间,配额质押贷款业务成果廖廖,频次远低于托管、回购等简单金融服务。
我们来看一个配额质押案例:某碳资产公司与天津某国企的配额质押融资方案。
某中型控排企业,年配额量400万吨,以控排企业50%配额(200万吨)作为质押标的,以当年市场价值的50%(15元/吨)作为质押率,通过金融机构为企业融资3千万元并收取资金利息。控排企业利用碳融资实施一项节能技改工程,在次年解押配额并支付本金及利息,同时碳资产公司对质押配额数量的的5%进行配额-CCER置换,通过买入CCER卖出配额的方式获取价差收益。
待方案进入实施阶段,却遇到了以下障碍而被搁置。第一,该企业实施的技改工程投资规模较大,配额质押融资利率虽不高,但其款项数额远不能满足需要;第二,配额质押融资期限较短,不能很好的起到引领作用;最终导致企业还是依赖于传统的渠道进行进一步融资,以弥补资金缺口。而大型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此类贷款需求也缺乏兴趣,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仍然未能解决。
由此可见,对产业融资需求较强烈的中小型企业,因融资额度、配套措施不足等问题,碳金融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近期出现的一些新概念,如“集团碳配额融资”、“园区碳配额融资”等,由于体制、规则等限制,只停留在概念阶段。欲使碳金融对实体经济真正发挥作用,须拓宽思路,全面设计,综合发展。
2
有效利用碳金融,要结合传统金融、绿色金融等多种金融手段
现阶段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形式先天不足,难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低碳发展需求。对政府和碳市从业人士而言,只是一味强调发展碳金融本身的“造血”功能是不够的。在全国碳市场形成后,要大力发展碳金融,并有效推动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综合推动,“输血”与“造血”机制并用。
第一,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结合国内碳减排机制,积极创新贷款管理机制以适应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是否敢于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这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至关重要。尽管现在大家都在打“绿色信贷”这张牌,但从节能减排贷款所占贷款总额比重明显偏低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
鉴于低碳经济发展不仅可以拓宽商业银行的贷款产品范围和金融服务内容,还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这包括碳基金机制创新、碳金融产品创新、推进贷款管理机制的创新 (如制订和开发适合我国节能减排项目的新贷款管理办法等),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加大对低碳经济的“绿色”金融支持力度,这对银行本身而言也是个新的业务增长点。
第二,跨行业合作。既然国内碳市场建成和深化发展已成大趋势,应鼓励专业的碳资产管理者联合金融机构及企业,推出和碳交易活动紧密联系的较大规模碳金融服务,真正能够影响到企业的低碳发展进程,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数额小、频次低,结构简单的“试水碳金融”产品。
第三,除银行信贷支持之外,充分利用政府、行业及商业渠道,通过积极推广先进低碳技术,实施低碳工程与碳金融紧密结合的低碳综合规划,进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这也是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国传统高能耗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比较高,节能减排压力大,对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旺盛,潜力巨大。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货币政策,根据政策力度、重点和节奏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综合运用传统金融、绿色金融和碳金融等多种融资工具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支持低碳实体经济的发展。

9. 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依赖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机构不多,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许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许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10. 低碳试点城市的主要障碍

低碳城市建设已经在伦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如火如荼开展。我国的低碳城市建设也进入实践阶段。保定市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基地”,上海市在建筑节能方面也取得一定成就。低碳城市发展是未来城市发展必经之路,但低碳城市的发展过程面临许多挑战。
(一)观念上对发展低碳城市存在误解
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在中国还属于新理念,政府、企业和普通公众对低碳经济存在一定的误解。如有些官员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认识不足,认为低碳经济就是不发展,限制碳排放不仅影响经济增长速度还将影响招商引资,因此心理上比较抵触。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低碳经济必然带来高成本,利润因之将下降,因此避之唯恐不及。公众对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的概念比较陌生,难以意识到温室气体排放的严重后果,认为低碳经济离自己很远,无法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方面实现低碳化。政府、企业、公众是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低碳城市的三大主体,他们低碳发展理念的缺失必然制约低碳城市建设,比如政府部门过度追求豪华用车、形象工程等浪费能源的行为对社会公众产生恶劣的示范作用。
(二)产业结构低级 能源结构以高碳能源为主
中国基本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大多数城市的产业结构仍然是工业部门占主导地位。而且,中国是典型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为主体的国家。已探明能源储量中,煤炭占94%,石油占5.4%,天然气占0.6%。在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2/3。工业部门是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主体。2007年,工业部门煤炭消费量占全部煤炭消费量的94%。煤炭不仅在能源加工转换部门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终端部门的主要能源。大量的煤炭消耗,特别是终端直接燃煤给城市碳减排造成很大压力。尤其是能源、汽车、钢铁、交通、化工、建材等六大高能耗产业的发展,将导致高碳态势很难改变。
(三)城市建筑能耗严重
城市建筑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虽低于发达国家,但是建筑使用中的能耗已经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4多,其中建筑用电和其他类型的建筑用能(炊事、照明、家电、生活热水等)折合为电力,约占全国社会终端电耗的29%左右。另外,随着城市中大型公共建筑的增多,能源浪费现象更加突出。大型公共建筑占城镇建筑总面积不到4%,但能耗却占城镇建筑总能耗的20%以上,其耗电量为70~300kwh/m2.年,为住宅的10~20倍。在建筑耗能中空调和生活热水能耗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中,空调能耗占建筑总能耗的一半左右,夏季多数电网高峰负荷约占1/3用于空调。另外,我国的节能建筑仅占所有建筑中的3%,国家的目标是2010年要实现1/3是节能建筑。
(四)城市交通碳排放严重
温室气体的另一大来源是城市交通。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以北京市为例,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机动车只有2300辆,1978年,机动车拥有量只有7.7万辆。 但截至2007年6月,机动车达到了300万辆,户均拥有0.68辆。由于绝大多数的机动车以汽油、柴油作为动力,因此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加不仅加大了能源压力,碳排放也越来越多。同时,城市机动车的构成失衡也加剧了能源压力和碳排放水平。城市交通用车的构成中私人汽车占得比重越来越大,污染较少的电车、地铁和自行车的比重较低。2007年底私家车达2876万辆,私家车的快速增长导致减排压力加大。
(五)配套支撑体系缺失
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需要政府、企业、公众改变观念,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低碳经济建设需要法律制度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的支撑。能源技术的落后是制约低碳城市建设的主要障碍。无论是开采、转换还是应用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实施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难度是非常大。2007年高碳火力发电量占发电总量的82.86%。煤电整体气化联合循环技术(TGCC)尚未有重大突破,满足不了低碳发电要求。低碳城市建设在政策和法规方面缺乏有力保障,而且金融创新方面的滞后导致低碳产业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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