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族信托分配要扣税吗
法律分析:家族信托基金收益是不需要交税的。家族信托基金除了可以保障家族企业不因分家而削弱外,在规避遗产税、保障家族成员生活、风险隔离、隐藏家族财富以及分配机制等诸多方面,都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家族信托基金带有很强的主观性。通常情况下,如果设立者指定不能解散该基金,即使所有的受益人都同意,也不能解散。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资产所有权人的关系怎么变化,也丝毫影响不到企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B. 信托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正面回答:
信托收益需要交税。以投资机构或所有者形式,投资信托产品获得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名义投资信托产品产生的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归属于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率为20%,且是全额继承所得税。如果信托产品是投资于国债或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此时获得的收益,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免增个人所得税。
二、 详情分析:
信托收益是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托收入。购买信托产品不需要交税,信托不是纳税主体,信托产品在运行期间和分配收益时不会被征税。个人投资者获得收益后,可以自行报税。机构投资者获得的收益报企业所得税。
三、 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C. 英国的税收政策
一、英国税制特点
(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英国税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石油税、资本转移税、印花税、土地开发税,以及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组成。所得税在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1991年包括所得税在内的直接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总额的67.3%。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1991年,英国间接税收入占当年全部税收总额的32.7%,低于直接税所占的比重。
(二)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
英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构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的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划分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限也高度集中于中央。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一例。
二、英国税制结构
英国的税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
1.直接税。主要有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及公司税。个人、合伙企业及信托要缴纳所得税,并就其资产处置所获资本利得缴纳资本利得税。公司就其利润及资本利得缴纳公司税。此外,英国还开征遗产税及赠与税。
2.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
三、英国税法的表现形式
英国并无独立的税收法典。当涉及某一领域的法规数量太多时,都会汇编统一的法案。另外,还有如下主要的税收法律:
xxxx年的印花税法
xxxx年的税收管理法
xxxx年的石油税法
xxxx年的增值税法
xxxx年的遗产税法
xxxx年的公司所得税法
xxxx年的资本折扣法
除上述法律外,法庭判决(即案例法)也起着补充性作用,不过,它只是解释性而不是立法性的,而且法庭判决是以更高级法庭以往的判例作为依据。
对那些税法不够清楚或存在疑问的.地方,在实践中形成的特别解释或说明可用来提供指导,虽然它没有法律效力,但一般都能得到采用,除非立法机关的判决导致权力的滥用。
四、英国税务管理
负责税务管理的是国内收入局和关税与消费税署。后者主要负责增值税、关税与消费税的征管,其余税种则由前者负责。
1.纳税申报。公司税按每个财政年度(由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规定的税率申报纳税。对个人而言,其所得税及资本利得税则按纳税年度(4月6日至次年4月5日)申报。
税款的征收一般以纳税人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为依据。公司应在申报表之外附加其年度会计报表,如果公司在正常的税款支付期之前未能及时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税务官员估定税款(财务结算期结束的9个月之内),那么税务当局可对其处以罚息。
个人应在其纳税申报表中详细填报其所得、利得及其申请的费用、津贴、折扣等。独立个人劳务者也必须在申报其应税的经营或职业所得时附送经营报表。雇员如元别的投资收入,可由其雇主代扣税款(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一般隔几年才会要求其填报纳税申报表)。纳税人一般须在收到报表30日之内填报。
2.征收方式。英国对公司及个人分别规定不同的规则,适用直接征收制或预扣制。
3.支付方式。公司一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个月内支付其税款。
对个人,如果税款的预扣制不能实施,税务机关则会采取直接征收制-雇员分季按估计收入预缴,待实际数字计算出来后再进行调整。
个人应就其经营所得、职业收入等在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分两次缴付税款。非职业性所得则以当年收入为基础在1月1日支付。资本利得及其他适用较高税率的所得(如利息)则在下一年度的12月1日前支付。
D. 买信托产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买信托产品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有信托产品产生的利息股息,则按照利息股息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税法信托税收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 信托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购买的一套 商品房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交付房屋而从房地产开发 公司 那取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 商品房买卖 合同违约金 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 函[2006]865号)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 按揭贷款 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 房屋买卖合同 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 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它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个人在购房时由于房产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从房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或 赔偿金 ,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及国税函[2006]865号文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因此房地产企业不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F. 信托产品利息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从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产品,取得的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一般而言信托产品用途是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个人所获取的收益应归属于“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20%税率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信托产品是投资于国债及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其获取的利息也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G. 信托收益要交税吗 m
信托抄收益是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托收入
一、个人购买信托产品获得的收益需要交税吗
(一)购买信托产品不需要交税
信托不是纳税主体,信托产品在运行期间和分配收益时不会被征税。个人投资者获得收益后,可以自行报税;机构投资者获得的收益报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收益征收20%个人所得税
一般而言,信托产品的用途是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信托本身不要交税,但因信托产生的收益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获取的收益应归属于“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应按20%税率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所采取的投资人的个人报税制度中,信托公司是不会代收代缴投资者的税款的。
(三)部分信托产品所获利息有一定减免
如果信托产品是投资于国债及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其获取的利息也应免征个税。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H. 信托要交哪些税
信托涉及的课税种类
现代信托财产的种类也在不断扩大,几乎包罗动产、版不动产、股权、债权权、股票、债券、现金、储蓄、专利、特许权等等一切具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在参加信泽金信托培训的时候听说,相应的对信托的课税,可以有下列种类:
1、对收益的课税,即对信托财产租赁所得、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转让增益所得等收益征税;
2、对流转的课税,即对信托财产交易额课征的营业税(或增值税);
3、对契约、合同、文书、凭证等课征的印花税。
I. 自然人取得信托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这个问题可以参考税总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了信托收益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征收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若为企业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了信托收益,不需缴纳营业税但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J. 信托收益要交税吗
信托收益不一定要交税。如果所持有的信托基金,投资的是国债类似的以国家为债务人的金融债券可以不用交税。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一、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金融利息的交税情况:
我国个人所得税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主要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
二、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
三、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