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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

发布时间:2023-01-17 06:53:39

信托产品包含了哪些要素

收益率、产品期限、交易结构、风险控制措施、流动性。

收益率:

收益率是信托产品的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是指信托合同中约定的该信托产品受益人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率。

由于信托产品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信托公司通常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展示产品收益水平。

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一般情况下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加上受托人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财务顾问费等信托费用后的总和即为融资方承担的总融资成本。

产品期限:

产品期限是信托产品另一个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期限是指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成立日至信托终止日之间的时间长度,一般在信托合同中体现为一个固定的期限。

有的期限是以“M年+N年”的形式出现,通常是指在信托存续期限达到M年时,如果满足信托合同约定的延期条件(比如信托财产未完全变现),信托则可延期N年。

信托产品期限与投资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即为信托产品的信托期限,但是对于设置开放期且开放期内可以申购赎回的信托产品,投资期限则可能会短于信托期限。

比如一个信托项目信托期限是3年,在信托计划每满1年开放,则投资该信托计划的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可能为1年、2年、3年。

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是对信托期限、收益率、资金运用方式、投资领域、风控措施等各个信托产品要素的架构和组合。

我们可以形象的把交易结构理解成是把信托产品的“人、物、事”连接起来的机制。

“人”即为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物”即为信托财产,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由于资金运用方式不同也有所区别。

“事”即为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如资金或财产权等)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并实现受益人信托利益的一系列行为。

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是信托产品设计中的核心,信托项目风险控制贯穿项目审查、产品设计、到期兑付等从项目筛选到项目终止的各个阶段。

如项目审查阶段通过遴选交易对手、尽职调查、中台独立审查进行风险控制;产品设计中通过抵押质押担保等手段及交易结构设计进行风险控制。

信托到期后通过资管公司接盘、股东协调等措施应对可能的风险。

流动性:

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将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转换为现金资产的难易程度,可以用变现时的最大损失来衡量,变现时的损失越大,变现就越困难,则其流动性就越弱。

从信托产品成立到终止的各个阶段,理论上信托受益权可以通过转让、赎回、终止分配或者质押贷款的方式转换为现金资产,从而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

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最多的一种。

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采取贷款方式进行投资,使得这类信托产品在收益风险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产生抵扣。

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收益。

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只能依赖对信托公司的信任。

而信托公司整顿完毕,自身的信誉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贷款的信用风险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来控制。

所以信托的风险控制对投资人来说是重要的,首先要了解和判断是否对此投资。

权益信托类:

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

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融资租赁信托:

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回报。

不动产信托:

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

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新办法”)一年多以来,我国信托业迈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突出表现在信托产品创新十分活跃,可以说信托行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信托产品也有先前的较单一类品种,向创新之路迈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产品

⑵ 集合资金信托有哪些种类

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三种:贷款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投资类集合 资金信托业务和融资租赁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贷款类集合资金信托业 务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全体委托人的意愿,用 集合资金信托募集的资金,以信托公司的名义发放贷款。贷款的对象、 用途、项目、期限利率等均由委托人设定。另一类是委托人将自己无能力亲自管理或者国家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通过集合资金信托的方式委 托给信托公司,指定用于发放贷款,并由受托人代委托人选定借款人, 受托人以贷款人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及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 行使贷款人的各项权利。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 人,通过集合资金信托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优质项目、企业、法人股收 购业务,或其他成长性好、风险可控、预期收益有保障的领域,为委托 人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体现了风险收益对等 原则,适合于预期收益要求较高,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融资 租赁类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利用集合资金信托募集 的资金,应承租人的要求购买其所需设备并租给其使用,承租人按期支 付租金。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投资成本。

⑶ 融资性资金信托是什么哈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业务介绍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供货商)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融资租赁实质上相当于出租人提供融资便利,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租赁物。融资租赁一般包括直接融资租赁、联合融资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和杠杆融资租赁等类型。

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融资租赁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利用资金信托计划这个融资手段,把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资金信托业务。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的作用 http://www.666law.com

⑷ 什么是融资租赁资金信托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为。
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交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信托资产的形成即融资租赁交易部分,包括融资租赁的三方交易过程;二是信托计划的设立部分,包括信托计划的发行、监管、收益分配等过程。具体流程见下图。
现将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①投资人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通过银行购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成为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人;
②商业银行将信托资金转入信托公司在银行的信托专户,并对其进行监管;
③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在非过手租赁情况下)与承租人、担保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④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信托公司向指定的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物;
⑤设备供应商将租赁物发运到承租人所在地,经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环节,保证租赁物能正常运行。保修、维修等售后服务以及可能的回购是设备供应商应长期履行的责任;
⑥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足额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不管租赁物实际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须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⑦信托公司将专户内收到的租金(通常1~3个月收一次),每满一年就向投资人分配一次信托净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种费用之后的余额);
⑧银行将信托专户的收益分配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投资人账户;
⑨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名义货价转让给承租人,完成一笔租赁交易.

⑸ 融资租赁信托的概念含义

其实这类信托+X的业务模式没什么很深的创新
融资租赁信托,是融资租赁作为信托贷款主体,发行的信托产品募集的资金是用于租赁公司运作租赁资产。
这类业务说白了就是拓宽了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传统租赁公司都是和银行玩的。
租赁资产往往租金比较稳定,就是好的租赁资产利率太低,没多少利润!不好租赁资产或者主体,信托也不敢做

⑹ 租赁信托的组合模式

(一)以租赁资产为载体,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自2002年起,融资租赁与信托之间的创新产品------融资租赁信托计划出现,其中外经贸信托公司推出了9期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计划;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了建筑设备融资租赁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为信托公司构创了一种新的盈利模式。显然,融资租赁信托计划对信托公司而言,从设计到运作都具备可行性,这个业务可以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利润来源。而且随着近几年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于设备使用密集的公用事业、市政设施等项目,融资租赁会在未来带来巨大的融资机会。如上海的世博会建设,它会在建设中对费用较大的设备采用融资租赁方法,用未来收益降低目前的资金压力。
融资租赁信托计划集合了两类非银行金融企业的业务优势。具体地说,信托业有宽泛的资金来源,在集合资金的渠道上有一定专业优势,融资租赁信托计划对信托公司来说是多了一种融资标的,也多了一种盈利模式。而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及专门人才。对信托公司来讲, 融资租赁业务由于拥有出租设备的所有权,通过租金回收投资,这种方式较普通的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更安全。
(二)所有权与收益权分离,信托公司发行设备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必须依靠雄厚的资金作后盾,融资租赁公司不可能完全依靠自有资金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外融资成为必然。但是负债经营会增加风险,作为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要求会比一般的企业更高。所以法律上往往对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负债比例加以明确限制,这使得其外部融资规模受到严格的控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借助财产信托的方式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其具体的做法就是:由融资租赁公司将其某个或多个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收入形成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受让该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并以设备融资租赁资产未回收租金的账面余值的折现值作为该次受让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的标的。然后信托公司向信托投资者出售,信托投资者在信托期间享有融资租赁资产的受益权。信托公司将投资者的购买资金交付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此消除其资产负债表上相应项目的融资负债。至此,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在整个环节中,第三方为承租人担保,设备供应商作出设备回购承诺,融资租赁公司以设备所有权作抵押为承租人进行担保。承租人、担保方、设备供应商和融资租赁公司共同承担租赁风险,使风险充分分散在有关各方之间。对融资租赁公司而言,信托公司被引入融资租赁公司的表外业务,具有明显的优点:(1)利用从信托公司获得投资者购买租金收益权的资金来还贷,无疑利于增加公司的信用度,加速其银行贷款的周期,相当于增加了授信额度。
(2)由于通过将租金收取权信托给信托公司,从投资者处提前获得投资本金和收益,相当于加速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流动,减少了负债限额,从而使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新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且可以不限量地开拓新业务。
总之,上述表外融资的作用加速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流动,在效果上等于扩大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规模,解决了融资租赁公司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本困惑,为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无限发展的新机遇。同时信托公司也找到了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的新载体,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信托公司的租赁专业管理技能。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不涉及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更容易被市场接受,而且在整个环节中,有第三方为承租人担保,有设备供应商作出设备回购承诺,融资租赁公司也以设备所有权作抵押为承租人进行担保。承租人、担保方、设备供应商和融资租赁公司共同承担租赁风险,多重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充分在有关各方之间分散,这使信托投资方式比较安全。
(三)、信托联手租赁,实现企业的应收账款的信托化管理。任何生产企业都离不开对设备的投资需求,传统的由分期付款销售形成的债权,设备销售厂商可以将应收债权委托信托公司管理,而信托公司如果得到出租人的支持,可以采取把设备销售的应收债权贴现或折让的策略,把对设备厂商的债务转为对租赁公司的租赁债务。这样一来设备厂商可以减少应收账款,及时收回资金。债务人可以在不增加债务负担的情况下获得延长还贷期、均衡税负等多种好处。而信托公司则联手租赁公司通过提供应收账款的信托化管理服务和受让价差获取收益。
在此模式下,信托公司主要体现的是利用租赁的平台实现信托的资产管理功能。在西方,企业的应收账款的信托化管理是企业外包账务的常见形式,也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上述三种模式是信托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切入点引入融资租赁功能。

⑺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产品设计的几种模式

一.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内保内贷、内保直贷融资
二.信托融租
(一)信托贷款模式/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模式
信托公司通过发行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募集资金,然后把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用该资金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公司以出租该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益按期向信托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实现投资者信托收益。
(二)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附带回购条件模式
融租公司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租赁资产收益权,然后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针对该转让收益权项目,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用信托资金“买”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租赁公司溢价回购收益权。具体分为如下两类:
1. 以信托资金购买租赁收益权模式
2.以收益权募集资金模式
(三)通道模式——银行理财+单一信托计划+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
此模式的整个交易过程由银行方面主导,提供项目和资金来源,租赁公司也多为银行方面指定,信托扮演的角色相对被动,资金来源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由银行发行融资租赁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以向融资租赁公司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
三.融资租赁资产证券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以租赁应收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公司(发起人)将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且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租赁债权集合起来,通过一系列的结构安排(信用评级、信用増级等),将其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融资过程。租赁资产证券化本质上就是一个以租金收益权为支撑发行证券、融通资金的多主体、多环节的运作过程。
四.外债融资
(一)向境外关联公司或母公司举借外债模式
1.操作方式:母公司专门在境内成立租赁公司办理直租业务,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将富余资金直接借给境内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2.适用类型:在境外有实体经济背景,且境外境内均有从事制造业的实体公司。
(二)境外融资并借贷模式
1.操作方式: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经营平台公司,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或通过发债筹集资金后再贷给境内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的政策便利,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为中资企业办理售后回租等业务。
2.适用类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常为大型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其在境外设立壳公司后,再返程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三)“担保+外债”模式
1.操作方式:利用境内银行对中资企业的授信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提供人民币或外币的对外担保。外资租赁公司使用人民币外债或外币外债结汇支付给境内中资机构,购买其已使用的资产。
2.适用类型:租赁公司为中资企业、医疗机构、学校等无外债指标的内资机构办理的售后回租业务。
此类人民币对外担保不纳入担保余额指标控制,加上存在对境内企业的授信,境内银行开出此类保函并无顾忌。有些银行还办理交叉货币的对外担保,即境内银行出具人民币对外担保,境外机构提供外币外债,银行也未将此类担保纳入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管理。
(四)购买租赁资产再次借入外债模式
1.操作方式:购买境内其他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再次借入外债模式,是指国内具有租赁资源,但融资条件或渠道受限的公司,通过出售租赁资产的方式获得另一家具有较好的融资渠道公司的融资资金,再去开展新的租赁业务。
2.适用类型:经营范围中具有购买租赁资产的业务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五)以办理试点保理业务的名义举借外债
在上海试点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允许租赁公司通过购买应收账款,为生产制造类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即可借办理保理业务的名义借入外债。

⑻ 监管来了!地产信托融资命门勒紧

信托通道业务正一步步被堵死。

5月8日,银保监会出台《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

其中明确,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非标债权资产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30%;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合计实收信托的50%。——这些条款被认为最为严苛。

据中诚信托战略研究部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68家信托公司净资产规模合计6316.27亿元,净资产均值为93.5亿元。这意味着,一家百亿净资产信托公司同一融资人非标债权投放规模不能超过30亿元。目前单只地产信托计划规模在20亿元以上地产项目十分常见。

“这要求信托公司分散合作方,会使单一地产融资方从信托公司获得的融资额度减少,加大信托公司展业难度。”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同时,“当前信托公司投资非标占比大多超过50%,50%上限将加大非标收缩压力,尤其是存量较大的基建和房地产信托,首当其冲。”某信托公司高管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摆在房企面前的另一个问题是,2020年面临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能否顺利兑付。

限制“非标” 严管“通道”

根据资产来源不同,当前信托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截至2019年12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余额分别为17.9万亿元和3.7万亿元。

所谓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按照委托人数目的不同,资金信托分为单独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的即为单独资金信托,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的,则为集合资金信托。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资金信托出现为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套利提供便利、尽职管理不当引发赔付压力、违规多层嵌套、与同类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不一等问题。

为补齐制度短板,银保监会对照资管新规要求,研究起草了办法,以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资管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和有序竞争。

办法对信托业务多方面做了具体规范,其中对投资非标的限制最为突出。信托新规要求集合资金信托投资债券和非标比例不超过总规模的50%,投资单一项目比例不超过信托净资产30%。当前信托中8成左右资产投资于贷款和非标,这意味着新规出台后非标面临较大收缩压力。

哪些属于非标债权资产类型?办法规定,除在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其他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债权。此外,明确资金信托不得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不得投向限制性行业。房地产行业正属于限制性行业之一。

长江证券分析师赵伟分析称,当前大部分信托公司净资产规模低于100亿元,对单一客户非标不高于净资产30%要求,可能限制非标融资扩张能力;对一些依赖单个大客户的信托公司影响较大,迫使其补充资本金或者调整当前业务结构。考虑信托以投资非标为主,仅贷款占比达40.7%,如果加上资管计划等其他非标类投资,非标占比很可能明显超过50%,使得非标收缩压力进一步加大。

从投向行业来看,非标资金信托中,房地产和基建等领域占重要比例。截至2019年年末,资金信托余额17.94万亿元,其中房地产和基建分别达2.8万亿元和2.3万亿元,非标融资收缩过程潜在收缩压力不容忽视。

地产信托融资勒紧

在此之前,单只地产信托计划规模普遍在5亿元以上,规模在20亿元以上的地产项目也十分常见。

今年5月6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信托申请不超过2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实际融资金额20亿元,泛海控股拟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闽系房企福晟集团、正荣地产、泰禾集团等在规模追逐之路上,信托融资都起着重要的作用。2018年年底,这3家房企分别与信托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规模总计达400亿元。泰禾近两年来亦多次陷入信托兑付纠纷中。

这种融资便利正在改变。一位地产人士称,对单一客户非标不高于净资产30%的要求,强行打破了房企和信托公司“一对一”深度合作关系,使得房企被迫与更多信托公司合作。且融资额度大大减低。

其实,自2019年下半年监管就开始对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规模和通道业务规模进行双压降,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严格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不得超过2019年6月30日额度;2020年监管要求是“房地产信托额度务必不能超过2019年底”。这其中,房地产供应链融资业务、购房尾款融资业务、真实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房地产融资租赁、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等地产类多元化创新业务,以及地产类通道业务、“明股实债”类地产业务、真实地产股权投资业务,都被计入了房地产业务额度。

近年来各地银保监局对信托公司开出的罚单,亦多围绕在违规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服务、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单一信托、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等事由。

政策接连打击下,以通道业务为代表的信托业务持续收缩,房地产、基建等信托融资明显收缩。加上2018年结构性去杠杆影响,基建信托融资在2018年大幅收缩,地产信托融资规模也明显下降,2019年下半年开始负增长。

用益信托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成立的房地产信托规模1167.61亿元,同比下降42%,环比下降31.8%。“当然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受疫情冲击,一些房企工期暂停,加上员工不能出差,需要实地尽调的一些项目没法进行,所以一季度房地产信托募资规模下滑。”某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4月房地产类信托募集资金482.72亿元,环比仍下滑9.52%,房地产类信托规模占比25.8%,环比增加0.44个百分点。相较于高峰时期,2020年房地产类信托产品月度新增规模比重已大幅下滑。

同时,信托兑付压力正在到来。数据显示,近3年,资金信托到期规模约接近5万亿元。

“非标收缩压力下,信托非标资产有望通过债务置换、资产证券化、REITs等实现标准化,信托可利用自身在房地产、基建等项目方面的积累和优势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前述信托高管表示。

⑼ 什么是信托投资与融资租赁

信托投资(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的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其按照信托投资的主体划分,可分为国家信托投资、地方信托投资、企业和单位信托投资、个人信托投资四类。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⑽ 解释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团购消费

银团贷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那么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是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差别。 比如:经营租赁设备的报废、毁损的风险由出租人承担。 融资租赁设备的报废、毁损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与购买固定资产的差别就是购买的固定资产,自己拥有所有权;而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其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只是当租赁期满,所有权可能转移给承租人,也可能不转移。 集合信托就是多个委托人把财产交付给同一受托人并由其集中管理和运用的信托方式 前提是委托人为多个且他们交付的财产具备集中管理运用的特质 操作方式是前分别信托后集中管理运用 优点是可以形成规模效应,缺点是协调成本较高 团购消费 :团购就是一次性买很多商品,一般是一群要买同一样商品的人一起去买时,商家会给一定的优惠。当然,如果你有能力买很多商品的话,也算团购。买的多少不一定,一般算的上团购的消费总额都要在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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