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权益性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权益资本来源渠道有两条: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和企业内部形成的留存收益,相对应的融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等。
『贰』 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无权撤离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九条 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叁』 权益性融资方式
以下是华力网整理的关于权益性融资方式:
基金组织;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大额质押存款;融资的方式是银行信用证;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融资方式是直通款;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
企业权益融资是通过发行股票或接受投资者直接投资等而获得资本的一种方式。其中,战略投资者引入、权益再融资(如增发、配股)等将成为公司融资管理的重点。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份融资合同指的是进行股份融资签署的协议书,股份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指证券公司向作为该公司客户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出借资金,供其专项用于行权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并与其约定在到期时归还本金及利息,且附带相关履约保障条款的业务。
『肆』 权益融资的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账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
拓展资料:
融资的方式
常见形式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伍』 权益性融资与债务性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权益融资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法律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十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
(一)追偿债务;
(二)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三)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四)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五)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