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老金信托的简介
养老金信托(Pensions Trust) 养老金信托是以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为基础设立的。养老金信托主要是指职
业养老金计划。即信托机构受托对企业的养老金进行管理,负责运用定期积累的养老金,在雇员退休后以年金形式支付的信托形式。因此,养老金信托的本质特征是,它由企业员工出资,形成一笔基金(通常包括上市的股票或者保险单),以信托的方式持有,以便在员工退休时为他们提供养老金。信托机构作为专业的理财部门,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可确保养老基金的效益;养老基金作为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一旦交付信托,即不受信托公司和委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从而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性。
养老金信托是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金融信托机构之间签订的信托合同建立起来的。养老金的信托管理主要涉及四大主体: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委托人, 金融信托机构是受托人,职工是受益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监察人。委托人负责办理养老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养老金发放等工作,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规定自主对受托保险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基金管理必须独立于信托机构自有资产、受益人及委托人其他帐户经营,保证信托财产安全。监察人可以设计为保险基金理事会和证监会, 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主要对养老基金管理准入资格进行监管, 证监会主要对养老基金日常投资行为进行监管。
采用养老金信托方式管理运用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上不存在养老保险基金被非法挪用的可能,同时,金融信托机构可以以其实力和专业能力灵活调整投资方向, 分散市场风险,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的投资回报。 金融信托机构是管理养老金的最佳人选之一。从国外管理养老基金的经验来看, 以信托方式管理运用养老基金是极为可行的选择。信托具有财产管理职能和中长期融资职能, 这同养老保险资金运行要求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