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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经营地域

发布时间:2023-02-07 10:50:34

A. 在康业融资租赁公司办理的贷款业务的时候存在地域条件的限制吗

通一公司同一产品,全国范围基本相同。除特殊产品,很少有不同的。地域限制肯定有,除了银行估计没有那个公司能全覆盖,那拍写可以全国都可以申请,但是审核不审核捅咕不通过人家说的算,只是给你个机会交资料,毫无意义。

B.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需要资质吗

租赁不需要,但要有工商局办的文件。不过你租赁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资料,或者要专门的检测单位对之进行评价才能使用

随着租赁在中国的发展,目前出现了许多不同形态的企业,开展各种类型的租赁业务。为了使人们对租赁的性质和行业特征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在使用租赁时能找到合适的对象,或者按照行业的特征成立某种类型的租赁公司时能有明确的选择,现将中国的租赁业进行分类:
按照行业分类:主要分专业租赁公司和非专业租赁公司。专业租赁公司以租赁为主业,兼营其他相关业务。如,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传统租赁公司。非专业租赁公司一般不是以租赁为主,但其经营范围内有租赁业务。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厂商租赁、战略投资机构等。还有一些行业具有租赁性质,但没有被划分为租赁行业的如:旅游、房地产、交通运输等短期拥有使用权的产业,已另成体系,不以租赁进行分类和统计。
按照性质分类:主要有专项租赁公司,主要经营专项租赁物件,属于某个专业的租赁公司;厂商租赁,利用租赁推销自己的产品;金融租赁,具有一定金融权的租赁公司,利用金融优势,开展大型租赁项目;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主要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战略投资租赁公司,一些大的企业、集团公司或财团利用租赁的特点安排本集团的财务,发挥综合效益;资产管理租赁公司,用租赁的方式管理资产,盘活闲置资产,进行国企体制改革等;咨询类租赁公司,提供租赁技术的咨询服务,安排、策划、包装租赁项目以及网络租赁等。
按照地区分类:地方性租赁公司,只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租赁业务。全国性租赁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租赁业务。
按照境内外业务分类:有外贸、外汇业务经营权,可以开展涉外租赁的国际租赁公司;无外贸、外汇业务的经营权,只能在国内开展租赁业务的国内租赁公司。 目前外贸经营权已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只要注册资本金超过100万人民币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
按照特许经营分类:可以经营融资租赁和经营出租服务的租赁公司,一般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仅允许经营传统出租服务的租赁公司,一般不带头衔简称租赁公司。
按照金融权分类: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利用金融手段筹措资金;非金融租赁公司,只能依靠股本金或贷款解决资金来源。 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金融业务也被取消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金融机构为主要股东的融资租赁公司。
按照资产分类:实物租赁公司,以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件,开展租赁业务的公司;非实物租赁公司,提供租赁技术服务或资产管理等无形资产开展租赁业务的公司。
按照股本分类:内资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还有外商独资租赁公司。
混合型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上述全部或部分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一般是大型、专业租赁公司。

C.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地区分公司的操作指南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地区分公司的操作指南

引导语: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的很快,下面是有关融资租赁公司在设立地区分公司的操作指引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一、设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设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分公司税收征管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点成立分公司的,按照税种的不同,对该税种的征收方式、征收地点也有所不同。如对于增值税来说,则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公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由于其要求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组织纳税,所以如果设立的分公司不实行独立核算的话,就不应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当由总公司一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一)国有企业;(二)集体企业;(三)私营企业;(四)联营企业;(五)股份制企业;(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三、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的规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3月13日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

第十七条: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银监会批准,可以设立分公司、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的具体条件由银监会另行制定。参见《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1、设立资质

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二)具有良好的并表管理能力;

(三)《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监管指标达标;

(四)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净资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的50%;

(五)在业务存量、人才储备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在专业化管理、项目公司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能够有效支持专业子公司开展特定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

(六)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境内专业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融资租赁业务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以及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设立境外专业子公司,除具备境内专业子公司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确有业务发展需要,具备清晰的海外发展战略;

(二)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与境外业务发展相适应;

(三)具备与境外经营环境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经营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五)所提申请符合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设立境外专业子公司,需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再按照拟注册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境外专业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度。

金融租赁公司应在境外专业子公司正式设立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资本、注资币种,以及银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2、业务经营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对所设立专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授权,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在授权范围内。

专业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涉及领域,须与其公司名称中所体现的特定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相匹配。

专业子公司可以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专业子公司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应遵循项目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并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报告规定。

3、监督管理

《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实施并表监管,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并表口径统一执行银监会针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相关监管指标要求。银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针对专业子公司制定具体监管规定。

第二十六条境内专业子公司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银监会最低监管要求。

第二十七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将下属专业子公司各项业务数据合并纳入统计范围,根据银监会要求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八条境内专业子公司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银监局报送会计报表和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报表,并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金融租赁公司应按季度以专项报告形式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下属专业子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和规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营环境和风险分析、运行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境外负债和境内外项目公司业务情况等。

第三十条专业子公司应参照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相关规定,构建资本管理体系、资产质量分类制度、准备金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

第三十一条境外专业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遭受的重大损失、发生的重大诉讼、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要求变化等情况,金融租赁公司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金融租赁公司违反本规定设立专业子公司,或者专业子公司违规经营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处罚。

第三十三条金融租赁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设立的专业子公司,比照本规定境外专业子公司进行管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融资租赁公司为什么可以作为通道?

1.什么是通道业务?

通道业务指资金方借助通道机构的牌照功能向资产方发放融资款项,或者资产方借助通道机构的牌照优势向资金方获得融资的业务。

对银行来讲,一般意义上的通道业务是指银信或者银证信业务,即银行为了规避信贷规模占用,用自营资金或者理财资金通过券商资管计划(或基子)投资信托专项计划(或委托贷款)向融资方发放信托贷款的业务。这属于第一种。

本文所指的融资租赁通道业务,一般情况下指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额度,采用售后回租加跨境保理的形式帮主承租人从境外获得低成本的资金。这属于第二种。

资金需要在通道业务中的所有参与方过账,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资金和融资客户都来源于银行,通道仅仅利用牌照过桥。这也是通道机构与资金掮客的本质区别。

2.为什么要做通道业务?

通道业务的优势五花八门,银行选择通道业务而非传统信贷业务的目的也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规避信贷规模占用。很多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经营机构信贷规模非常紧张,没有足够的贷款额度向大金额融资客户发放贷款,利用上述银证信或者本文的融资租赁通道可以在不占用信贷规模的情况下向客户融资。

○2获得境外低成本资金。某些纯内资客户无任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背景,没有国家批复的外债额度,无法便利地向境外融资。此种情况可以借助外资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售后回租加跨境保理的形式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额度向境外融取低成本的资金。

○3扩大银行资金的投向。银行的理财资金是不可以直接投向股市的,而上半年股市中配资业务的资金又大部分来源于银行,这里面就是因为通道业务。银行通过受让券商两融受益权、投资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股票质押式回购、单一结构化配资、伞形信托、结构化定向增发、打新基金、FOFMOM等等形式间接进入股市。

大部分的融资租赁通道业务都是建立在售后回租和保理这两个业务的基础上的,总体来讲相当于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承租人发放了一笔融资,从而形成应收租金,这是资产端。融资租赁公司用这笔应收租金再向银行做保理融资或其他应收账款类融资,这是资金端。从一方获得资金再投入另一方的资产,这不就是个通道了吗?

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通道有什么优势?

1.低融资成本。

据有关机构统计,截止2014年底,国内金融租赁公司30家,内资租赁公司152家,外资租赁公司2020家。可见,90%的租赁公司都是具有外资背景的。

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对外借款,应根据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计算出上年度末风险资产总额(A),再计算净资产的10倍(B),然后将(B-A)作为新年度期间该公司可新借外债的.余额的最高限额。借用外债形成的资产全部计算为风险资产。

总而言之就是外资租赁公司可以从境外融资,从而获得低成本的资金。以往看来基本在基准利率下浮10%-上浮15%之间。唯一不确定的是结售汇成本。期初从境外融资的是美元,出租人结汇后再支付给承租人使用;到期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人民币还款需要购汇成美元还境外银行的借款。由于远期汇率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一般会在期初结汇的时候同时做一笔远期购汇,锁定汇率。锁汇的成本根据市场变动波动较大,好的时候100多bp ,高的时候也有200多bp。

2.税费优惠。

财税[2013]106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的附件1第二章第八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总而言之:出租人能对每期租金的利息部分开具增值税发票供承租人用于进项抵扣;承租企业从出租方获得的增值税发票和进口报关时获得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发票均可抵扣。

举例:

A公司融资总成本=利息支出+费用支出=7.02%

由于目前营改增的政策,租赁公司在开发票给A公司的时候,可抵扣17%的增值税,综合成本为7.02%/(1+17%)=6%。

融资租赁通道业务的几种模式

1.保理模式

即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

租赁公司取得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产权、应收租金及其他费用等债权后即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保理,以保理价款支付设备的全部购买款项;

租赁公司将已取得产权的租赁物件抵押给保理银行,作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银行的权益;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均在保理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银行按期代为划扣租金及其他费用等款项,亦可改变租金支付路径,直接向保理银行支付租金。

该模式资金来源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境内买断型保理、内保内贷、跨境双保理等模式。

境内买断型保理

境内买断型保理一般还是要占用保理银行的规模,当然银行可以与另一家银行做再保理业务,将这笔债权转出以腾挪规模。

内保内贷

境内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给境外银行,境外银行给境内机构放款,就是内保内贷。境内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给境外银行,境外银行给境外机构放款,就是内保外贷。现在融资性保函的开立需要总行审批,整体流程相对繁琐并且占用风险资产。

跨境双保理

这种模式只有拥有离岸牌照的部分银行才能办理,是目前跨境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最优模式。

2.银行理财资金对接私募应收租金资产证券化、银行理财资金通过结构化安排受让应收租金受益权

上述两种模式是开头两种通道模式的结合体,优点是看起来结构创新,不需要外债额度和信贷规模,而且参与方利润丰厚。这种模式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成本较高。这两种模式的成本比跨境买断型双保理高约300bp。

融资租赁通道业务的未来发展

金融机构营改增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营改增一旦全面实施融资租赁通道业务的利润空间会被大幅压缩,融资租赁公司的牌照优势也会被迅速削弱。银行在营改增后也会逐渐将结售汇的主动权交给通道,采用固定费用的方式将汇率成本转嫁给租赁公司。到时只有足够的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融资租赁公司依靠结售汇的成本优势迅速抢占通道市场,2000多家租赁公司必将经历一轮大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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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区别如下:

1、特点不同

融资租赁因其业务拓展不以实体网点和物理柜台为基础,具有机构少、人员精、成本低等显著特点,

而融资性售后回租有着存款利息高和实时、方便、快捷、成本低、功能丰富的24小时服务的特点,获得越来越多客户的喜爱,其自身数目也会迅速增长,成为未来企业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2、优势不同

融资租赁无时空限制,有利于扩大客户群体。网上银行业务打破了传统银行业务的地域、时间限制,具有3A特点,即能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这既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质客户,又能主动扩大客户群,开辟新的利润来源。

而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利于服务创新,向客户提供多种类、个性化服务。通过银行营业网点销售保险、证券和基金等金融产品,往往受到很大限制,主要是由于一般的营业网点难以为客户提供详细的、低成本的信息咨询服务。

利用互联网和银行支付系统,容易满足客户咨询、购买和交易多种金融产品的需求,客户除办理银行业务外,还可以很方便地进行网上买卖股票、债券等,网上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合适的个性化金融服务。

3、服务对象不同

个人融资租赁主要适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日常消费支付与转账。客户可以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完成实时查询、转账、网上支付和汇款功能。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的出现,标志着银行的业务触角直接伸展到个人客户的家庭PC桌面上.方便使用,真正体现了家庭银行的风采。

融资性售后回租主要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等企事业客户。企事业组织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实时了解企业财务运作情况,及时在组织内部调配资金,轻松处理大批量的网上支付和工资发放业务,并可处理信用证相关业务。

4、功能不同

融资租赁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融资性售后回租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售后回租

网络-融资租赁

E. 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对策

1、转变经营观念,调整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行业优势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与国外融资租赁业最主要的差距还是观念的落后,尚处于简单融资租赁的认识水平。因此融资租赁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创新观念,调整融资租赁发展方向。1999年8月10日在河北秦皇岛召开的融资租赁研讨会,提出了中国融资租赁行业要转变经营观念,从简单融资租赁转型,认识到今后将由买方租赁向卖方租赁转移、由融资为主向推销为主转移、由放任型经营向可控型经营转移的发展方向。这是一大进步,但须切实加以落实。融资租赁经过50年的发展,已从单一的融通功能拓展到集融资、促销、促进投资和资产管理功能为一身的综合性服务行业,因此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只有适应市场融资需求日趋多元化要求,不断创新租赁产品,充分发挥和不断拓展融资租赁的独特功能,才能保持其活力。-
2、加快资产重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
融资租赁行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老交替、优胜劣汰、资产重组、整顿发展的转折时期。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2001年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A,新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为2000万美元,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另有不低于5000万美元的外汇资本金;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10%。这样通过注册资本的硬性规定,可以淘汰一批无照经营或规模小的租赁公司。再通过清理整顿、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手段提高现有融资租赁公司的综合实力,把租赁公司做大做强。应创造条件组建全国性、区域性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金融租赁公司,逐步增强与国外租赁公司相抗衡的能力。
融通资金能力的大小将直接关系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可通过发行金融值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外汇借款等渠道筹集长期资金。融资租赁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筹资金,建立良性发展的筹资渠道,为开展业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3、拓宽业务范围,实现租货方式的多件化和专业化
从业务类型看,一方面就我国融资租赁业整体发展而言,应在开展简单融资租赁业务的基础上,大胆尝试和积极开展国际普遍的出售回租、杠杆租赁、销售租赁等新的业务形式,要迅速开展国际租赁市场上目前增长最快,对租赁发展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对外租赁业务。在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要善于开展诸如杠杆租赁等非自营租赁形式,以提高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并缓解资金压力。同时还可以广泛从事其他金融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务,向承租人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担保等,实现租赁方式的多祥化。另一方面,虽然《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扩大了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范围,但并不是鼓励各公司在业务上全面出击,相反,针对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规模小的特点,各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开展专业化经营,确定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专营某类机器设备,成为专业性租赁公司。
从业务的地域性看,首先应大力发掘国内市场,因为我国工业设备普遍陈旧,技术水平低,这为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加强国外先进设备的引进,另一方面应立足于国内设备制造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创新融资租赁产品。其次,要积极开拓出口设备租赁业务,特别是与国内企业的海外投资战略相结合,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促进海外投资。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某些设备具有相对先进的技术水平,应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子公司、合资企业,分支机构等形式,开拓当地市场直接或间接租赁业务。
4、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建立规范的经营体制
应成立全国性的统一的融资租赁管理部门,组建全国性的融资租赁协会,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按照我国金融归口管理的原则,融资租赁公司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制定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制定租赁行业统一的行业政策、竞争规则、业务操作规范,根据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制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建立完善的融资租赁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如建立公司内部项目评估和租赁信用保险制度,加强租前调查和租后管理,要对承租人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信用、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枯,加强风脸防范。应依据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尽快建立坏帐准备金制度,并争取建立租赁信用保证制度。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拖欠租金,通过资产重组、债转股等方式,剔除不良资产,引人优良资产,努力杜绝欠租现象。此外提高服务水平,也应是融资租赁公司努力的目标。
5、多形式地加强与金融机构、大企业、进出口公司的横向联合
当前国外从事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按照形成的方式可分为三类:(1)金融机构类,如银行、保险公司附设的租赁公司,本身能拥有较雄厚资金;(2)制造厂商类,是制造厂商在企业内设立租赁部,或设立附属于它的租赁公司,自己拥有租赁物;(3)综合专营类,是独立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服务性租赁业务公司,其自筹资金,并从制造厂商那里购买设备出租。无论哪种形式的租赁公司都不可避免地要与金融机构和制造厂商发生资金或商品往来,只是他们之间的关系疏密不同。因此当今世界以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为依托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已成为主流。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生产企业的联合,可实现资金优势与专业技术优势结合,既可以拓展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又可以有利于生产企业促销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更多诸如技术培训、设备维修的产品配套服务。这样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这一中介,不仅能为承租人融资、融物,而且也推动生产企业设备产品营销和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营销。当从事国际融资租赁时还常常通过进出口公司协助办理。因此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应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引人金融机构、生产企业、贸易公司参与业务,既可解决资金、产品、技术等间题,创新租赁产品,还可分散经营风险。
6、加强对融资租货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培养一批融资租赁专业人员
融资租赁业在我国仍属新兴产业,对其研究尚未形成系统理论,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应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其内在运作规律,借鉴世界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和发展我国融资租赁的理论与实践。同时应加大对融资租赁的宣传。与美国租赁业约80%企业采用租赁,租赁年成交额在1000亿美元以上的业绩相比,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宣传上要让承租人充分认识到融资租赁是其利用外部资源筹措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不仅功能独特,而且较之贷款及债券发行等手续简单、灵活,比其他中、长期信贷更为有利,使其改变传统的设备购置方法。
由于融资租赁投资大、周期长、涉及当事人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公司拥有一批精通融资租赁理论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如从技术风险看,虽然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选择权,但并不是说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选择可以漠不关心,租赁物选择恰当与否以及能否给承租人带来切实可观的经济效益.直接关系到租赁公司租金的收回。这就要求租赁公司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能对租赁物的性能、市场前景、价格等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同时融资租赁还是一种综合性服务,还必须有一批懂管理、贸易和法律的专业人员。因而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对员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7、健全租货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扶植力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应进一步完善租赁立法。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总结我国实践基础上制定《租赁法》,形成完整系统的租赁法律体系。同时参照国外融资租赁业做法,在财政、外汇、税收、折旧、信贷和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扶持其发展,增强抗衡跨国租赁公司的能力。

F. 融资租赁公司是做什么的

租赁公司是以出租设备或工具收取租金为业的金融企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以融物的形式起着融资的作用。

租赁公司的租赁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6)融资租赁经营地域扩展阅读:

租赁公司的分类:

按照行业分类:主要分专业租赁公司和非专业租赁公司。专业租赁公司以租赁为主业,兼营其他相关业务。如,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传统租赁公司。、

按照性质分类:主要有专项租赁公司,如厂商租赁,金融租赁;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战略投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租赁公司;咨询类租赁公司,。

按照地区分类:地方性租赁公司,只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租赁业务。全国性租赁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租赁业务。

G. 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国现状和前景如何

融资租赁公司在中国的大发展,快到什么程度,截至2016年3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达5022家,合同余额约4.52万亿元。其实离不开两个字“通道”;

第一类通道是“跨境融资”业务;
最早的通道是2013~2014年的监管政策套利,利用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按净资产的10倍举借外债的政策优势,通过内保外贷,境外举借外债等方式从境外借入低成本的离岸人民币/美元资金,直接方法给下游资金需求方。在这中间,融资租赁公司并不承担实质性风险。这一波通道业务,随着外管局收紧跨境融资担保、境内人民币贷款降息、人民币进入贬值通道后,因为不再有利差空间,目前基本暂停下来。

第二类“通道”业务是所谓的规避政策类通道,即按银行内部信贷政策不能够批和投放的贷款,通过融资租赁公司来做。大致有以下几种:

1)异地贷款;
一般商业银行都进行属地化管理,不允许跨区域经营,但因为各种原因特别是沿海资金充裕的分行,希望做一些高利率的民企客户。而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没有地域限制,银行会把这类客户介绍给融资租赁公司,由融资租赁公司给最终借款人做售后回租或保理业务,而实际资金来自于银行发放给融资租赁公司的贷款。说白了,就是把低利率地区的资金搬运到高利率地区。

2)限制性行业:各家银行对贷款投放行业有很多性质,比如“两高一剩”不得发放,钢贸、钢铁、汽车、大宗商品、煤炭、矿业等等,或者对一些客户设置了很严格的准入标准,这些客户往往无法达标,就借助融资租赁公司对接银行资金,银行在名义上只是给融资租赁公司投放新增贷款,但最终流向了这些限制行业,在这个过程中,融资租赁公司客观上的确做到了增信,但是实质性风险暴露还是集中在这些高风险行业。

3)政府融资平台:大多数银行因为合规问题现在不能够增加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而地方平台公司在走了一个阶段的信托通道融资之后,也开始向融资租赁公司通道靠拢。相对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有以下几个优点:
(1)公开度低,截止目前没有公开的租赁登记平台,对平台公司的可操作性强;
(2)融资成本比信托/资管通道要低
(3)期限可以做的长
(4)担保条件相对宽松,资产做成售后回租,不能够抵押的资产也可以变相抵押;

其实,在融资租赁公司直接投放给平台公司前,地方政府还想出通过县级医院做融资租赁,变相为地方政府融资的办法。这里就不展开了。

4)P2P平台:e租宝之类,没有做过类似项目,不敢展开讨论。

第三类通道业务是所谓的“无中生有”通道,即通过结构设计:

(1)为没有真实贷款用途需求的客户创造出套现的融资结构;
(2)为没有合格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客户创造出融资标的物;

众所周知,贷款用途是银行贷前审查最重要的核查内容。但是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售后回租”,理论上是租赁公司向承租人买入资产支付的对价,租赁公司是不会认真审核其资金贷出之后的流向的。等于帮助客户规避了银行审核真实贷款用途的要求。

继直租和售后回租之后,融资租赁公司有一类“新兴业务”叫做“保理”业务。然后,有些融资租赁公司突然间发现了一个金矿。保理的核心是应收账款形成的债权,但应收账款是可以被创造出来的,举个例子:

A公司投标成为某电厂项目的分包商之一,未来需要为该项目提供X亿元的设备,A公司提出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但只有中标书,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在这个时点完全不符合。A公司于是和母公司B公司签了一个采购合同,由B公司为A公司代采购这些设备。这时有了正式的合同,就产生了未来的应收账款,B公司就拿着这个关联方互相签订的销售合同,去找融资租赁公司做应收账款保理获得资金。

H. 什么叫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是指出抄租人应承租人(用袭户)的要求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由供应商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融资租赁期满后,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但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由于融资与融资相结合的特点,租赁公司在出现问题时可以收回和处理租赁,因此在处理融资时对企业信用和担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8)融资租赁经营地域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I. 融资租赁定义和案例,求大神给个通俗的解释吧,谢谢啦

例如你承包了一个工程,需要一台挖掘机,但你没钱,你就可以找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掏钱买来挖掘机,租赁给你,你按月交租赁费,就好像租赁公司借给你钱买挖掘机,你按月还钱一样的。这就叫融资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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