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暴雷的信托项目越来越多,信托理财还可以做吗
毫不夸张的讲,信托理财是过去十五年最好的理财方式之一。然而现在呢?就要小心了。
总之,信托公司是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信用还是有的,不过在资管新规之后,买信托就不能太随意了,还是要慎重,要看看信托产品底层资产、看看信托公司股东、看看信托公司资本实力、看看产品是不是自主发行。
㈡ 一文带你读懂,家族信托到底是财富传承还是新型骗局
出品 | Meta 财经
父母之爱子,为之计深远。随着经济 社会 转型发展,曾经只流转于少部分人的家族信托走进了大众视野,成了父母们的“深远计”。
最为著名的便是2008年沈殿霞的家族信托,香港著名艺人沈殿霞因肝癌住院,沈殿霞自知即将不久于人世,便决定:以自己全部财产,设立家族信托。据香港媒体估计,沈殿霞留下约6000万港元的遗产,其中包括不动产。近年来,房产市值大增,若折合现值,这笔遗产已从6000万涨到近亿元港币。之所以设立信托,是怕女儿太年轻,继承的巨款会挥霍一空。
无独有偶,梅艳芳也加入了家族信托。2003年,梅艳芳将部分房产现金等资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梅艳芳母亲7万元作为生活费,直到母亲去世。
此外,据媒体披露,SOHO中国潘石屹、龙湖地产吴亚军等多位中国富豪也早就设立了家族信托。尤其是龙湖地产能避免受到掌门人婚变的冲击也是得益于家族信托。
作为监管鼓励的信托本源业务,家族信托近年来发展迅速,顺理成章地进入我国大众视野,成为了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被称为“可持续的母爱”。而从机构角度来看,近年来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家族信托成了各家信托公司业务拓展的必争之地。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家族信托存量规模已达3494.81亿元;在2022年1月单月家族信托规模新增128.99亿元,较上月增长33.54%,创近一年来新高。
家族信托到底是财富传承还是一场新型骗局
随着信托机构的转型,虽然家族信托迎来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市场上的风评却褒贬不一。
2020年,媒体曝光某华东地区信托公司把烂资产,爆雷的项目装进客户家族信托里,导致流动性风险,引发市场轰动。
具体来看,该信托公司在应对风险项目、刚兑普通投资者的过程中,利用家族信托更为灵活的操作空间,承接相应的风险项目。据相关转让记录,该信托公司在同一天内分两次向同一个家族信托产品转让了共计600多万份额。其中涉及大量信托融资的某房地产公司,出现在不少家族信托的资产池子中。甚至有信托公司的人士表示,就在该地产公司公开暴露问题前不久,市场对其已有所顾虑时,该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产品仍配置了一些资产。
随后,该信托公司负责人公开表示,承接主要是一种过渡性安排,尚未导致实质性后果。
再往前追溯,这种案例并不罕见。据21世纪经济报道,某位投资人此前以购买普通信托的方式投资了该项目约3000万,后项目违约,公司对其他投资人进行了刚兑;而这位投资人情形较为特殊,彼时他刚好在这家信托公司设立了家族信托,家族信托成立后,公司在未明确告知投资者的情况下,将这3000万风险项目的信托份额转让至该客户的家族信托中。假如转过去之后,后续自有资金不能接上,置换退出,又或者公司团队和领导发生变动,不再按既定的计划延续操作等,就有可能出现实质性亏损。
上述信贷公司的操作让信托市场遭到了投资者的质疑,家族信托产品到底靠不靠谱?
华东地区资深业内人士告诉Meta 财经 “骗局是不可能了,每个正规的信托机构都受到严格的国家监管,而且近几年国家监管力度不断加码,如果现在出现这种欺诈行为,从机构到责任人都要受到非常严厉的处分。但是,家族信托的核心不是完全依仗信托公司全权托管,而是要把家族信托实际控制权掌握在委托人手中。”
家族信托是指高净值人群委托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处置家族财产的信托计划,其目的在于实现富裕人群的财富管理和子孙福祉。
与其他财富传承工具相比,家族信托投入至信托计划内的财产即具备独立性,无论富人离婚析产或破产、死亡,家族信托计划内的财产都将独立存在。而且委托人可通过合同约定设定多样化、个性化的传承条件。此外,通过特殊的财务安排,家族信托可用于规避高额的遗产税费。
家族信托的本质也决定了它可以完成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财富传承任务,对于未成年人也有比较稳定持续的利益保护。
但是,业内人士强调,家族信托并非如理财或者股票一样具备非常大的灵活性,信托也不是立刻就可以完成设立的。家族信托除了需要综合考虑委托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年龄、婚姻状况等多重因素以外,还要关注到设立信托的成本、风险以及受托人的专业程度,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机构进行委托。此外,如果受托人在能够证明已经尽职尽责实施了有效管理的情况下, 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损失,财产损失则由财产委托人承担。
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也在逐步完善信托市场相关制度。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曾在2021年全国两会就曾提案建议,从修订信托法、建立与家族信托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出台信托法司法解释以及加强监管等四方面完善信托制度,促进推行家族信托。而在2021年12月初,该提案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详尽答复。业内人士认为,人民银行的答复,为家族信托业务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引领性方向。
信托频繁暴雷,家族信托会不会“吃锅烙”
随便在网上打个关键字搜索,就可以搜索到近百条关于信托暴雷的新闻。回首2020年至今,集合信托产品共发生近500起违约事件,涉及违约项目金额超过2700亿元,包括新时代信托、四川信托、华信信托、安信信托等公司均出现了大量信托产品集中违约事件,涉及的违约项目金额巨大。
7月13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单日内四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总额为 2628.12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判决书披露,四川信托股东宏达股份和宏达集团挪用信托项目资金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共涉及6个固有业务和23个信托项目。
2021年3月,四川银保监局开出信托业史上最大罚单,四川信托因存在13项违法违规事项罚款3490万元。一年后的2022年3月,四川银保监局又公布了17张关于四川信托的罚单。
除此之外,7月3日。北京裁判文书网公布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程女士作为B1类受益人,于2017年在某信托认购两笔共计8000万信托产品,但后续信托劣后方未履行补仓义务,产品出现巨额亏损,程女士的8000万最终仅分配信托利益约394万。
“就眼下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头部信托机构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力团队、资产配置框架以及内控制度,因此也有很好的抗风险能力。家族信托往往服务的是资金规模比较大的家族客户,而且是一个长期的服务,因此风险把控的严格程度与市场上其他的产品相比也是更为谨慎的。”业内人士如是说。
据《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20-2021)》,根据信托业协会调研问卷的不完全统计,当前家族信托资产主要配置在信托公司自有产品上,其次是其他金融产品和外采信托产品。在信托公司自有产品投资上,调研问卷所统计的家族信托投资于公司自有固定收益产品的规模为345.15亿元,占比64.43%,其次是投资于其他非信托金融产品(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私募基金等)的规模为105.31亿元,占比19.66%,投资于自有证券投资信托和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的规模占比为0.9%和7.95%。
从上述报告中不难发现,我国的家族信托资产配置在多元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外贸信托副总经理马绍晶也曾公开表示:“我们确实感受到,FOF产品已经成为家族信托越来越重要的配置方向。家族信托存续时间长、追求稳健、传承的特性与FOF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与优势十分匹配,所以,这种趋势性的变化可能说是一种必然。同时,FOF业务基于其资产配置的能力,还可以为部分家族信托设计定制化的FOF产品。”
建信信托信托业务总监沈志强此前也在公开场合中提到,家族财富管理从配置简单的资金信托或者固定收益产品,逐步到配置未上市公司股权、大类资产,未来这条路应该会越来越宽泛。
Meta 财经 注意到,资管新规正式实施以来,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的践行再上新高度。我国监管部门对于信托行业的监管不断加码,比如当前实施的“两压一降”,即融资类业务每年持续压降、金融同业通道压降和表内外风险资产处置,也为信托行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此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信托法》修改完善、信托行业转型以及家族信托等议题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南方 科技 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提案呼吁,虽然信托资产结构不断优化,业务结构转型初见成效,但信托业务创新急需找到新出路。
㈢ 建行什么理财暴雷
金融产品爆雷引发的纠纷正在密集显现。
前不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例显示,投资者向银保监局投诉建行,要求监管部门查实建行异地销售信托的相关文件。银保监局因不作为而成为被告,并且最终败诉。
由建行代理的这款信托产品,不仅害惨了投资者,还连累了银保监局。、
六旬老太无奈状告银保监局
2020年8月4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黔01行终190号判决书,判定贵州银保监局终审败诉。此前,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9)黔0113行初231号行政判决已经一审判定贵州银保监局败诉。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贵州银保监局也没想到投资者这么“较真”。
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年逾六旬的老太陆某,她出生于1959年10月,家住贵阳市南明区。这位陆老太是建行的高端客户,2011年从建行购买了“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没想到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24日,陆老太太向贵州银保监局邮寄提交《实名投诉信》,请求:
1、银保监局查实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是否异地推介销售“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银保监局查实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是否获得吉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
3、银保监局查实原告与吉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信托合同》的签约、交付方式。
第二天,贵州银保监局就收到该《实名投诉信》,但一直到起诉之日未对投诉作出回复,故陆老太太向法院院提起诉讼,诉请:1、判决确认被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未对《实名投诉信》进行回复的行政行为违法;2、判决被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未对《实名投诉信》内容履行回复职责;3、本案诉讼费由银保监局承担。
投诉还是信访?
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陆老太到底是属于投诉还是信访。
根据《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投诉,是指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接受其服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从业人员发生业务纠纷或服务纠纷,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银监会反映情况、主张合法权益的行为”。
陆老太认为,其作为购买“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消费者,其于2019年3月24日向被告邮寄提交的《实名投诉信》,其内容属于投诉。
但贵州银保监局辩称,陆老太的《实名投诉信》不应适用《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且系重复信访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且银保监局在收到《实名投诉信》后,已通过电话联系陆老太。
法院认定,陆老太所邮寄《实名投诉信》的内容并非被告所称的信访,故不属于重复信访情况,且银保监局仅通过电话联系陆老太告知其投诉事项相关情况,但并未作出是否受理原告投诉的书面决定,故对银保监局的该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认定银保监局局工作人员误将投诉甄别为重复信访行为未予答复,应属未正当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最终判决银保监局败诉,二审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二审期间,贵州银保监局主动通知陆老太对其投诉的内容进行了答复,但陆老太对该履职行为不予认可。
烂尾十年的信托
令建行、贵州银保监局和陆老太都头疼的这款信托,是吉林信托的“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这款信托计划的详情,可以从另一起发生在山西建行的诉讼中略见一斑。山西老太太李某以其儿子曹某的名义投资5000万元购买了这款信托产品,其结局也向贵州的陆老太太一样凄惨。
官司打到了最高法。据(2019)最高法民终1594号判决书的信息显示,2011年,受托人吉林信托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设立本信托计划,,为山西福裕能源有限公司融资。以受托人名义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其子公司投资建设的450万吨洗煤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和20万吨甲醇项目的收益权,融资人以分期信托资金分别用于三个项目的投资建设。按照计划,上述三个项目要在2011年12月投入试用,2012年要盈利。但直至诉讼发生的2019年尚未建成。
2011年10月26日,吉林信托公司与建行山西分行签订《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合同》约定,吉林信托公司委托山西建行为信托项下信托资金的保管人,吉林信托公司在山西建行指定的营业机构为信托计划开立信托财产专户作为保管账户,信托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受益人信托利益总额,均需通过该保管账户进行;山西建行保管费按信托计划资金总额0.1%的年费率收取,并约定了保管费的支付方式。
也就是在这一天,经建行山西分行工作人员推介,李老太太以儿子曹某的名义签署了系列信托文件,包括《信托计划说明书》、《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从此将自己的5000万元送上了不归路。而如果按照合同约定,该信托应于2013年11月16日到期。
但李老太没有等来回本付息,却等来了项目重整的消息。
2013年11月29日,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受理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辖公司等12家企业重整申请。2017年4月20日,吕梁中院裁定批准《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十二家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修正案)》,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主要内容为:、联盛集团的普通债权清偿,分为两种方案:A方案为现金清偿,B方案为债转份额清偿,由债权人在A方案和B方案中选择,B方案债转份额清偿是留债和债转份额相结合的方案。最终吉林信托选择了B方案。
建行有没有责任?
本以为能安享收益,没想到却在银行的推荐下买了颗“雷”,李老太的儿子曹某状告吉林信托和建行山西分行。
曹某起诉称,吉林信托公司和建行山西分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串通,应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求判令吉林信托公司、建行山西分行连带赔偿人民币5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曹某提交的录音证据显示,投资者与建行山西分行曾进行谈判,拟证明建行山西分行领导承诺投资者的本金不会受损失,一年内能得到解决。
但建行山西分行对该份录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称信托收益的分配应当根据信托合同来确定,而不是个人承诺。
曹某另外提交了建行山西分行下属机构的理财经理宫某的证人证言,拟证明建行山西分行只是代收客户资金,但却当作理财产品卖给了曹某,因此建行山西分行的行为是违规的,应当承担责任。
但法院认定,证人宫某与曹某家庭有频繁的经济往来,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应被采纳。
另外,曹某还主张建行山西分行工作人员在推荐该产品时进行误导、夸大性介绍,但由于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未获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判定投资者败诉。
山西的李老太、贵州的陆老太,像其他望眼欲穿的投资者一样,仍在苦苦等待最终的结果。
㈣ 信托公司可靠吗
问题一:信托产品可靠吗 首先,信托公司是持有国家金融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和银行一样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全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70%为 *** 背景和央企。
其次,信托不为人知的原因是因为投资起点比较高,通常是100万和300万,但是收益是固定的,通常是10%左右。投资期限通常为12个月和24个月。
信托产品自发售至今13年来都是刚性兑付的。安全性还是很高的。想要买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托产品,要具体看项目本身。
问题二:信托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骗人的 信托重在一个信字,是有信誉的基础的合作。合格的信托公司是不会有骗人一说的,个人了解现在主要面对金额1百万以上的客户吧
问题三:信托公司有哪些,可靠么 信托公司目前中国有68家信托公司
问题四:投资信托安全吗 目前为止,一般的信托投资品种都是低风险固定收益的产品,一般的信托产品做的都是股权或者债权类的投资,所以一般都会有充分的抵押物,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物的方式来保证信托利益的实现。当然信托仍然是带有风险的投资,按照 *** 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受托人做到了尽职管理的义务,信托财产的损失是由委托人承担的,所以还是要对看清楚信托的法律文件。
另外,中信银行不是信托公司,他卖的信托产品也是代理信托公司销售,中信银行也不会承担信托项下的担保义务。收益率方面的话,按照投资金额不同,现在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区间一般在8%-12%之间,具体看您的投资本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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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信托公司有哪些,可靠么 先,信托法规定,信托投资不得保本。其次,个人适合投资房地产信托,建议选择:抵押率低于40%同时股权质押的房地产信托,年收益率可达10%,优点是收益很稳风险很小
问题六:信托投资可靠吗 为什么买信托?
问题一:信托公司和银行啥区别?
答:信托公司和银行都是有监管机构,银行的上级监管机构有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信托公司的上级监管机构过去是人民银行,现在是中国银监会,所以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证还司、基金公司都是正规的金融机构,都由 *** 机构来监管,在中国银监会的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所有信托公司的备案信息。
同时,对于信托公司的业务管理也有专门的法律《信托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50号公布,20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所以说,信托公司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业务运作均有法律依据受法律约束,绝不是像“典当行”那样的民间组织;(本人对典当行并无任何成见)
问题二:银行在信托计划运作中是干啥的?
答:银行有两个作用。1、是资金通道,所有资金流运转经过银行;2、是替信托公司保管资金,确保整个业务过程中信托公司碰不到钱,避免大家所谓担心的“挪用”;这两项职能我们业内俗称“阳光化”,让钱和管的人分开,确保业务流程资金结算环节没有风险;
问题三:信托这类理财方式保本保收益吗?
答:很多客户会问这样的问题,现在各类理财方式中只有部分“低收益”的产品会写保证收益类,其他都叫做“预期收益”,我们看待预期收益时,主要要看产品的投向来认定风险,投资股票、黄金、外汇这样波动的标的必然有风险,而一些债权、债券、实体项目、股权类的投资方式风险低得多,如果再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完全可以安心投资的;
不要对“预期收益”一棒子打死。一方面这是监管机构的要求,国家法律规定在合同中不能写保本保收益,另一方面也要看产品的具体构架,收益率高、风险控制措施得当的产品同样可以积极参与。事实上,信托在过去30多年的时间里面,还没有一款固定收益信托是违约的,全部的预期收益都兑付了。
问题四:信托产品有没有低于100万的标准?
答:没有,这是《信托法》规定的,一个项目计划中100万-300万(不含)的名额最多50个,300万以上不限制。
当然,如果你能和亲戚朋友合买100万的,也是可以的,但这是客户私人之间的事情了,信托公司最后只确定和一个人签约,合同上只能有一个客户的签名;每个信托理财计划一定有“风险控制措施”,这个风险控制措施就是确保我们投资人本金和收益不受损失的重要依据,有的是实物抵押、有的是股权抵押、有的是担保公司担保,总之一定有这部分内容,说白了就是“我”借钱给“你”用,光给我高利息不行,必须有担保或抵押措施,你要是没钱还我就卖你压给我的东西,或是你没钱还,担保人就要替你还。
问题五:信托咋能保证投资人的利益?
答:这个问题最为关键,所以放在了最后。咱个人家的钱攒起来都不容易,投资就一定要投个明明白白的,必须弄明白产品是干啥的?收益多少?咋能保证我的本金和收益没有问题?这绝对是我们投资人必须问的,也是我们的权利,回答好了并在合同中找到对应的内容,才能最终确定参与投资――大家切记一定要这么做。
但是,并非所有的信托理财项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风险的,有些项目专业人士是能够发现其中的问题的,所以要么投资者能独立审查项目的优劣,要么就需要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帮客户审核项目的风控措施是否完善。
总之,信托项目中大部分都是好的产品,而且风险完全可控,关键是要找到明白人帮投资人把关。
小结一下:
一、不用担心信托公司的资质,它是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领导”看着,有“法律”约束。
二、参与信托投资最少100万起,如果和别人合伙买也可以,但这是客户个人的事情,信托公司只认一个受益人,合同上只签一个人的名字。
三、信托理财......>>
问题七:中融信托怎么样?可靠吗?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金60亿元。2009年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纬纺机:000666)以12亿元交易价收购中融信托36%股权成为中融信托第一大股东。经纬纺机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的全流程棉纺织成套设备供应商。恒天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中央企业,成立于1998年,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6家。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融信托第二大股东,也是其实际控制人。中植集团创建于1995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注册资本12亿元,目前资产达191.6亿元。截至2013年末,公司资产规模合计逾4800亿元。2012年,中融信托获德勤中国风险智能榜?2011年度优秀企业称号;在财富管理合作发展论坛暨第5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颁奖典礼上,获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年度最佳研发团队、年度优秀理财管理团队的称号;在2012年21世纪资产管理年会暨第五届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评选颁奖典礼中,公司荣获2011-2012年度最受信赖信托奖和2011-2012年度最佳风险控制信托公司两项大奖。
问题八:信托公司安全吗 首先,信托公司是持有国家金融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和银行一样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全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70%为 *** 背景和央企。
其次,信托不为人知的原因是因为投资起点比较高,通常是100万和300万,但是收益是固定的,通常是10%左右。投资期限通常为12个月和24个月。
信托产品自发售至今13年来都是刚性兑付的。安全性还是很高的。想要买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托产品,要具体看项目本身。
问题九:哪几家信托公司比较靠谱 不知道你问这个问题的最终用意是什么,不过根据2013年的最新数据统计45家信托公司2013年盈利能力披露:中信、中融和平安信托综合实力和净利润位居前三甲,说明其实力也是相当强的,这些数据仅供参考。
问题十:LTcoin…这个信托公司可信吗 ltcoin信托投资服务中心比较一般,目前有不少理财跑路了关张了,所以如果不是知名度极其高的安全理财产品,还是不要参与,毕竟是自己的血汗钱,无论如何小心总是对的,不要忘记我们只是要赚点小利息,而某些理财产品是盯着我们的本钱来的。
㈤ 有人统计过信托公司历史违约事件吗
2021年2月,有违约记录的非标资产风险产品有51个,包括信托计划、私募基金、债券计划、基金账户等,涉及30名产品经理。在非标爆发性增长中,信托产品违约较多,占比较高,这与信托监管政策日趋严格、再融资压力加大有关。保监会以电话、视频等形式召开2021年信托监管年会,要求行业在2021年继续开展“两压一减”:缩小信托渠道业务规模、缩小非法融资业务规模、缩小金融同业渠道业务规模,加大风险处置力度。2017年以来,信托监管政策日趋严格,再融资压力加大,叠加的信贷资格分层加大了信托违约风险。风险管理是信托业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新时代信托、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等高风险机构出现危机后,市场对信托业真实的风险状况忧心忡忡。
2020年2月4日,中国司法文书网公布一审判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交通银行国际信托公司与小营农牧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湖北省作出判决,小营农牧业向交银国际信托支付转让价款本金6亿元和约定返还款3141.37万元,并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罚款1.36亿元。目前,交银国信·小鹰农业产业并购基金单一基金信托计划违约金额为7.67亿元。过去,雏鹰农牧业的“养猪第一股”曾经十分繁荣。但2016年后,雏鹰农牧业业绩大幅下滑,公司债务持续增加。2019年10月,小营农牧业正式退市。
㈥ 中国的信托是什么
中国的“信托”究竟是什么,其是怎么构建的?
信托本质上就是债务的私人配售。
信托投资者必须满足既定的财富要求(数百万元资产很寻常,所以投资者是高净财富的个人和企业),同时投资额有最小的门槛(比如说一百万元)。信托的吸引力在于,其能实现的收益比传统银行存款高很多,通常有10%甚至更高,而受到管制的多年定期存款只有单位数的收益。信托的资金投资于众多经济部门,包括不同的工商企业,地方政府基建项目(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
正如我们银行的研究团队写道的,29%的信托资产被投资于风险较高的工商业部门。
不要把信托和理财产品搞混了。理财产品的受众是更广泛的个人投资者,最小投资额也小多了。理财产品通常通过银行或券商出售和管理,存在保本型和非保本型(明确提供担保的理财产品会出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对于其他不保本的产品,部分投资者会认为存在隐含的担保)。来自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投资一系列的产品,包括企业债券、信托贷款、同业资产、证券化的贷款和票据贴现,所以理财产品最好被理解为是一种货币市场基金或其它金融产品的资产池。
信托与中国“影子银行”部门的关系是?
至2013年年末,中国信托资产总额高达10万亿元。虽然占中国信贷存量的比重较小,但最近几年信托资产一直以超过50%的年增速增长。根据我们的分析,2013年信托对净新增信贷增长的贡献达到2万亿元,占2013年社会融资总量的超过1/10。
一些客户一直向我们咨询,中国信托业和结构性投资工具(SIVs,也被称为“渠道(conits)”)的区别,后者在美国金融危机中有突出“贡献”。SIVs是表外工具,同时通过发行短期商业票据获得融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期限通常是几天到几个月。开始的时候,这些SIVs投资风险相对较低的短期应收账款,但随着时间推移,SIVs的投资转移到更复杂更长期的结构性产品,比如说次贷按揭支持证券或CDOs。在2007年,对这些资产质量的质疑不断增加,SIVs的市场融资环境也很快地恶化了,最终需要发起SIVs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并把资产合并到其资产负债表上,这加剧了银行的资金压力和资产减记。
类似的,中国信托业也与银行有着联系,信托也有表外属性(还包括很多理财产品),以及也存在期限转换(虽然值得注意的是,在信托的例子中投资者通常会接受1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投资周期,短贷长投的问题并没有大部分SIVs那么极端;而理财产品通常也只有3-12个月的投资期限)。重要的不同点还包括中国信托资产相对简单——通常是贷款,就象这次中诚的案例,而且中国银行体系通常是依赖国内融资的(很多SIVs是跨国筹集资金的)。
为什么一只信托产品的违约可能性如此重要?
因为大量的信托产品按计划将在今年到期,如果发生违约,将为谁将承担损失设定了先例。
在我们去年对中国信贷前景的详细研究中,我们明确地指出“移除隐含担保”是爆发大规模信贷危机的四个潜在“风险导火索”之一。如果投资者承担主要损失变成事实,并导致其它投资者撤走通过不同“影子银行”渠道投资的资金,那么整体的信贷环境理论上可能会急剧紧缩,并对经济增长造成严重的伤害。
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看,在当前环境下一只信托产品的违约与其它“影子银行”产品违约相比,可能被视为存在较小传染性风险的。
第一,信托产品是明确不存在担保的,无论是信托公司还是分销商。
第二,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基础通常是人数相对较小的富人/资深投资者(这里谈及的中诚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是300万元)。这与受众更广的理财产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理财产品通常是投资经验较少、个人财富也更少的个人投资者。
第三,该信托产品的特殊环境(贷款给产能过剩的行业,无法获得关键的经营牌照,借款公司的所有者还遭到警方的逮捕)可能能令当局更容易地宣称这是特殊案例。另一方面,如果当局感到有责任对该产品提供官方的支持,那么在什么环境下当局才安心让任何一只信托或理财产品违约就变得更不明确了。
政策制定者有哪些选项?
对政策制定者来说,根本问题是怎么在1)投资者;2)信托公司和/或分销银行;3)政府和政府关联经济实体间分摊任何损失。可能的选项包括:
1.容许该信托产品违约(投资者承担损失)。正如上面提到的,这将驳回了部分信托投资者认为存在隐含担保的认知,因此将增加新信托产品或其它不保本产品(比如理财产品)更难获得融资的风险,进而导致整体信贷环境的紧缩。积极的一面是,这将鼓励投资者更为关注潜在的信贷质量,并在未来给风险更好地定价。
2.信托公司和/或分销银行提供支持(提供杠杆的机构承担本金和/或利息的损失),并使隐含的担保显性化。虽然从法律上说,信托公司和工商银行都没有保本的义务,但如果政策制定者要求信托公司和分销银行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这可能会促进加剧潜在损失的确认,最坏的情况下,如果损失巨大,那么可能需要融资充实资本或缩减资产负债表。因此,潜在资产的质量和尽职调查将是决定这些金融机构是否和可能要承担多少损失的关键。在证明存在背后支持后,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大增,但金融机构可能因为知道要承担较大责任而在未来减低了发行这类产品的冲动。
3.政府支持的经济实体提供支持(政府承担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短期的市场可能会感到“松一口气”,因为再融资风险将会被降低,同时银行和信托公司都会“逃过一劫”。然而,对投资者和发行者,道德风险会被拉升,进而增加了未来信贷问题的风险。政策制定者可能会尝试通过间接提供支持来最小化道德风险(比如通过政府支持经济实体或第三方,而不是公开地和直接地支持),并/或只是提供部分支持。在去年发生的例子中,当时“不知名方”,可能是为信托贷款提供一些土地抵押和担保的地方政府,进入干预购买了一家钢板厂的违约贷款,保证了中信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全额偿付。
如果金融机构或政府提供部分支持,一些选项的组合也是可行的。看起来,更多的观察家预期投资者将至少获得部分救助,这反映了对道德风险的担忧和对传染性担忧的折中方案。除非出现明显全部由政府出资的整体救助,否则,看起来信托行业的信贷环境很可能至少出现温和的紧缩。一些中央政府层面的政策制定者可能对违约持开放的态度,因为这将鼓励更谨慎的风险评估,并有助于控制未来的信贷增长。然而,其它中央政府和很多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可能更倾向于防范问题的出现。特别是地方官员,他们可能已经感到了支持关键地方性企业的压力在增加,官方理论上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说授予采矿执照来增加信托资产的价值。
投资者应该怎么关注更大范围的市场影响呢?
除了官方将如何应对中诚该信托产品可能违约的直接新闻外,投资者还应该关注其他显示市场压力的金融指标。一如既往的,银行间利率是一个显示银行边际融资成本的有用指标。
非银行产品的收益率利差可能反映了它们被感知到的风险,虽然其他因素,比如说整体流动性的紧张,也可能造成影响。虽然我们没有信托产品收益率的频繁数据更新,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最近已经走高。最后,信贷供应总量的数据也是需要关注的。如果融资环境开始紧缩,在每月公布的社会融资总量的数据上应该能明显看到(特别是信托的部分)。
对经济增长和市场的潜在影响是?
信托产品违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因为其代表了存在两大未知因素。
第一个未知因素是,违约导致的整体信贷扩张的变化,第二个未知因素是,经济增长对新增信贷的敏感度。去年我们对经济增长和信贷增长关系的研究显示,月度平均社会融资总量3000亿元的变化,会对下一个季度的真实GDP年增速造成80个基点的影响(进一步说,如果新增信贷持续下降,对接下来几个季度的影响会逐步褪去)。
这比较靠近我们估计的2013年信托贷款的月度平均增长。所以根据我们对信贷敏感度的假设,融资环境假想性的大幅紧缩将会对下一季度的年化增长造成80个基点的冲击,对下一年的同比增长大约会造成50个基点的冲击。直觉上,估算中温和的冲击是因为信托部门在整体金融体系中相对较小的规模。
我们要强调,这里的计算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只是粗略的说明,而不是一个预测。如果官方采取措施降低对信托贷款的影响,或其它信贷渠道加速增长填补这个空缺,那么影响应该是较小的。如果溢出效应影响到非信托贷款,或对商业或消费者信心的打击影响到实体经济,那么影响应该是较大的。
在信贷市场里,更能容忍损失的发生应该会导致高信用和低信用实体的进一步分化。
政策/信贷紧缩的倾向可能会在短期加大中国股市的压力,特别是信贷依赖、投资依赖性强的周期性行业。投资者不大可能在选项1和2中获益,因为违约选项可能会触发传染和对经济增长造成风险(因此影响企业利润),而“金融机构救助”的选项在结构上是没有吸引力的(因此影响风险估值)。我们认为,选项3可能是唯一一个能支持短期市场反弹的选项,因为避免了直接的传染风险,上市的金融机构也免于承担损失——虽然以长期的道德风险为代价。
㈦ 四任董事长接连落马 吉林信托陷"多事之秋"
一家金融机构连续四任“当家人”相继落马,这并非影视桥段,而是真实发生。
随着近日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被宣布接受调查,这家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四任董事长无一例外均涉嫌违纪违法。就此,中纪委专门发文直指,吉林信托“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反映出一定共性问题”。
中纪委直指“反映出一定共性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公告,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邰戈,男,1971年7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入职吉林信托前,邰戈先后在光大银行、吉林银行任职。其历任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吉林信托首任董事长张兴波于2007年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被判死缓。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于2007年6月接替空缺职务,2015年辞去董事长一职,2018年12月被查。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于2015年10月从白山市委书记调任至吉林信托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8月落马,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张兴波在忏悔录里说,觉得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又深谙会计业务,做的事人不知鬼不觉,应该能摆得平、按得住。
据办案人员介绍,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心思缜密,利用自己学到的金融知识,以合法外衣掩盖其非法勾当,逃避银保监会等部门监管。第三任董事长李伟自认为手段高明,放心打开了物欲的“潘多拉魔盒”。
为规避组织调查,他们采取他人代持股份、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收受干股、约定退休后提现、收受藏品和字画、将违法所得投资资本市场等各种隐蔽方式,以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
在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当下,如何切实管住金融机构“一把手”的权力,推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成为吉林信托乃至金融全行业的一大课题。
业务“缩水” 规模“迷你”
由于吉林信托为东北证券持股5%以上股东,东北证券在29日也公告了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被查一事,同时表示,“目前,吉林信托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信托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15.966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邰戈。2009年3月,按照信托新法规的要求,经原银监会批准,吉林信托重新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成为吉林省发展信托产业宝贵的金融平台。
据官网介绍,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有吉林信托97.496%股份,其余4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
经营方面,吉林信托近年来业绩不容乐观,2018年和2019年营收指标刚刚超2012年的一半,盈利指标自2012年以来仅有3年实现正向增长。
企业预警通显示,2012年、2013年吉林信托(母公司指标)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86亿元、7.17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2.67亿元(同比增幅-35.76%)和4.33亿元(同比增幅62.44%)。
从接下来的2014年至2017年,吉林信托营收规模缩水至“2”时代,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2.06亿元、2.24亿元和2.84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增幅-38.15%)、5.23亿元(同比增幅95.39%)、3.09亿元(同比增幅-40.93%)、2.62亿元(同比增幅-15.10%)。
年报显示,2018年起,吉林信托经营规模稍有起色。公司非合并财务数据显示,吉林信托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同比增长62.01%;实现净利润3.77亿元,同比增长43.68%。2019年,吉林信托增收不增利,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元,2.05亿元的净利润同比下滑45.53%。
从信托资产规模来看,吉林信托常年经营停滞不前,也导致了其体型较为“迷你”。截至2019年末,吉林信托信托资产余额约649亿元,这一规模在全行业已接近垫底。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6万亿元(国通信托、雪松信托无数据),66家信托公司平均资产余额为3224.71亿元。
业务合规方面,今年吉林信托已收到两张罚单。8月6日,吉林银保监分局通报,吉林信托因“未严格审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规性,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被罚没40万元,两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9月8日,吉林信托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长春中心支行罚款90万元。
此次被中纪委点名后,吉林信托公司治理、业务运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㈧ 信托不断“暴雷”,该如何挑选信托产品呢
雪松开了220亿的空头支票?
9月22日,雪松控股针对当日网上流传的528亿债务压顶等新闻,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告中对公司的债务等情况做出了详细阐述。
据公开报道,已有数位国内顶级富豪将资产转移至离岸信托,其中包括京东的刘强东、阿里巴巴的马云、小米的雷军、融创的孙宏斌以及移民新加坡的海底捞创始人张勇。
而大佬们所选择的海外信托则侧重于传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目的是保障家族资产的世代传承。
相比于大佬们所选择的海外信托,国内的信托更加偏向于一种金融产品,通过信托公司发行金融产品及募资。简单来说,信托公司将具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方包装成一个信托产品,进而卖给投资人,项目需求方在获得资金的同时亦需还本付息。
当然,既然是投资、是项目,承担风险便不可避免。因此,考验普通投资者的不仅仅是投资理念,还有心脏够不够强大。
㈨ 五矿信托靠谱吗
记得四年前跟一个朋友聊天,说到五矿,对方表示:还有名字这么奇怪的信托公司?
他可是理财师啊……可见五矿之低调。
但仅仅过了三年,情形就大有不同。就在5月底,五矿信托控股股东五矿资本(600390)公布了80亿元的优先股发行计划,准备对子公司五矿信托增资55亿。
同时,三大股东五矿资本、青海国资、西宁城投会进行同比例增资,这意味着三股东共同增资可达70.5亿。如果增资全部进入注册资本的话,五矿信托注册资本将达到130.5亿,位列行业第三。
五矿从低调神秘的央企选手到剑指前三的野心毕露,“扩张”是绕不开的主题。
增资不断,五矿系“现金牛”
五矿信托自2010年10月完成重组以来,注册资本共进行了4轮上调,从最早的 3.28亿增加到目前的60亿。前几轮主要由央企股东五矿资本进行。
五矿资本的频繁增资,原因估计还是在于信托这个牌照创收和盈利能力确实很强。
从年报来看,虽然信托业务收入只占到总收入的22.35%,但是57.7%的毛利润,使得信托创造了母公司一半以上的净利润。看表:
举个例子,五矿资本发1块钱给五矿信托,能收回来1.6元;发给证券公司,能拿回来1.1元;最惨的是期货,几乎不赚钱。
这一点,跟之前写过的爱建信托颇为类似,都是上市公司的利润扛把子选手。
2019年五矿信托净利润21.05亿,归属五矿资本部分利润为16.42亿。而2019年五矿资本合并报表中归母净利润为27.35亿亿,相当于五矿信托创造了母公司60%的净利润。
说是“现金牛,不为过吧。
四年六倍,五矿信托的快速扩张之路
我整理了2013年以来五矿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以及主动管理规模的数据。
如果忽略掉通道类,单纯从管理规模上来看,2016年之前,五矿的主动管理规模在1000亿上下浮动。从2017年就开启“扶摇直上”,从2016年末的969.33亿到2019年末6500.22亿,占比上升到近四分之三
2019年末,五矿信托以8849.76亿规模,位列行业第四,仅次于中信、建信和华润信托。
而在几年之前,五矿排名还在20名之后的中位水平,重点就在2016年。
2016年是个重要的转折点,就在次年,五矿信托母公司——五矿资本借壳*ST金瑞上市了。作为上市公司旗下最主要的资产之一,上市后更开阔的资源和更紧迫的业绩压力,可能都促成了五矿规模上的迅速增长。
此外,从报表里看,五矿信托主动管理规模中,变化最大的是“融资类”:从 2016年的 729.6亿,到2019年5009.13亿,增长近6倍。光2019年当年,融资类就比前一年增加了3000多亿。
扩张好不好?
对于几年内快速登顶的信托公司,市场比较倾向于谨慎地看待它的扩张行为。原因也好理解,步子迈大了,路还能不能走好?
说白了就是:
你的管理能力跟不跟得上?
项目团队有没有搭建好?
市面上有没有这么多好资源被你拿到?
你又会不会为了迅速扩大规模而降低风控准入呢?
以史为鉴,曾经的几匹“黑马”,前几年的新华,近些年的中江和安信;最后都各自出了幺蛾子和烂摊子。
五矿信托针对个人投资者的业务目前没有公开违约信息;从年报披露中,其实可以看到诉讼信息,大部分是地产类和工商管理类。其实管理规模大了,涉诉倒也算正常,至少从年报里面的“坏账准备”(5亿)和“资产减值”上来看,占比还是很小的,目前算比较“稳”。
最后,一个迷思:尽管信托牌照是公认地尊贵,盈利能力也强;但似乎上了市的信托公司,正股股价表现都不太好……希望央企背景的五矿,能跳出这个“上市怪圈”吧。
㈩ 房地产信托50强有哪些
第 1 名: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华润新国投信托、2012年渤海国际信托)
第 2 名:恒大地产集团(2012年四川信托、2012年中融信托、大业信托)
第 3 名: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浙商金汇信托)
第 4 名: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大业信托、中融信托、长安信托)
第5 名: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第6 名: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 7 名:龙湖地产有限公司(2013年 中铁信托)
第 8 名:华润置地有限公司(2012年华润信托)
第 9 名: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西部信托、渤海国际信托)
第 10 名: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安信信托)
第 11名: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长安国际信托,2012年中铁信托)
第 12名: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华润信托、平安信托,中海信托,五矿信
托,上海信托,2013年中航信托)
第 13 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信信托、华澳信托、爱建信托)
第 14 名: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新华信托,中诚信托,2012年大业信托,兴
业信托,紫金信托)
第15 名: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6 名: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中诚信托)
第 17名: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中诚信托、四川信托,2012年中融信托、
大业信托)
第 18 名: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吉林信托)
第 19 名: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中融信托)
第 20 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铁信托、新华信托,2013年东莞信
托)
第 21 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中诚信托)
第22 名: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第 23 名: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中泰信托)
第 24 名: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长安信托)
第 25 名: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华润信托)
第26 名: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第27 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28 名: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29 名: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第30 名: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信托)
第31 名: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32 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33 名: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34名: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华宝信托,中诚信托,2012年新华信托四川
信托)
第35 名:广州时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36 名: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贸信托)
第 37 名:沿海绿色家园集团(2012年中泰信托,金谷信托)
第 38 名: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2柏瑞信托)
第39 名: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第 40 名: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华润信托)
第 41 名: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厦门国际信托)
第 42 名:福建正荣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中融信托,2012年建银信托)
第43 名:海亮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44 名: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 45 名: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中铁信托)
第 46 名: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 华润信托 2012年长城信托,
2013年中融信托)
第 47 名: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杭工商信托,2013年中建投信托)
第 48名: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中信信托,华润信托,2012年渤海国
际信托,浙金信托,2013年中融信托,爱建信托)
第 49 名:浙江昆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 2012 2013昆仑信托)
第50 名: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
第 51名: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