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在华简介
据统计,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国共有11777家租赁公司,其中外资的租赁公司11311家。此处的外资租赁公司主要指通过境外公司参股或控股注册境内租赁公司,注册地主要集中为各自贸区。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起源,可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国内工业对于国外先进设备的需求,以及当时外汇储备不足的现状,引进设备的同时便引进了融资租赁。
从融资租赁企业在中国的创立到目前的遍地开花,一直离不开外资机构的支持,中国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为1981年4月8日成立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与日本欧力士株式会社共同建立。中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在短短30多年间历经波折起伏,90年代还活跃着众多如东方租赁一样的合资租赁公司,而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于2011年4月8日正式清算并注销了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大浪淘沙,鉴于目前存续经营的纯外资机构背景融资租赁企业较为低调,本文便对目前在中国境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外资机构,做一个简述,以供参考。
欧力士集团为日本最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最大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作为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机构之一,在日本凭借融资租赁业务发家,目前在中国境内的融资租赁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欧力士科技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作为第二大股东参股庞大欧力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铁租赁有限公司。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在上海成立,股东为欧力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株式会社,注册资本3200万美元。总部位于上海,目前在北京、天津、大连、深圳、重庆设有分支机构。公司管理层以中国人为主,目前只开展直租、经营性租赁业务,主要设有工装营业部、IT营业部、OA营业部、日商营业部、科技租赁几个板块,分别针对高端制造业、IT信息设备、办公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目标客户以民营优质企业为主。
许多同业可能近来关注到欧力士,大致是2018年11月欧力士集团“接盘”海航系渤海租赁控股的世界第三大航空租赁公司Avolon 30%的股权,交易金额22亿美金,而实际上渤海租赁刚于2016年1月斥资25.55亿美金收购Avolon。关于欧力士租赁更多的信息,参考如下。
网址:https://www.orixchina.com.cn/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株式会社为日本第三大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主要有三井住友银行,三井住友租赁,在中国的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三井住友总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三井住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于1996年9月在广州成立,股东为三井住友金融集团株式会社,注册资本7500万美元。总部位于广州,目前在北京、成都、上海设有分公司。公司管理层以日本人为主,目前开展直租、回租、外币租赁业务,主要针对高端制造业、日商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目标客户以民营优质企业、日资企业为主。
因笔者接触不多,仅在进口设备直租业务上有过竞争,在此不多赘述。关于三井住友租赁的更多信息,参考如下。
网址:https://www.smfl-global.com/china/cn/company.html
日立为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机构之一,1979年便在北京成立了第一家日资企业的事务所目前在中国已经发展成为拥有约150家公司的企业集团。在中国的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在北京成立,股东为日立金融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和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总部位于北京,目前在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公司主要围绕着医疗器械、工程机械、物流、通信、制造业、办公设备等行业开展直租和回租业务,目标客户为国企、上市公司、规模以上优质民营企业。
据笔者所了解,日立租赁资产规模为在华日资租赁公司中前列,且对于回租、国企及公用类主体均有较多涉猎。关于日立租赁的更多信息,参考如下。
网址:http://www.hitachi-capital.cn/
三菱日联金融集团现为日本最大的金融机构,由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和日联控股于2005年合并而来,目前在中国的租赁业务主要为三菱日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三菱日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于上海成立,股东为三菱日联租赁株式会社,注册资本5500万美元,目前除上海总部外仅在深圳设有分公司。公司目前主要围绕着高端制造业等行业开展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业务,目标客户仍以产业类客户为主。
由于与该公司接触较少,无法详细介绍。关于三菱日联租赁的更多信息,参考如下。
网址:http://www.cn.lf.mufg.jp/cn/index.html
东瑞盛世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东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盛世利(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于2010年合并而来,二者的母公司分别为前东京租赁株式会社(1964年)和前盛世利租赁系统株式会社(1969年),母公司为日本历史悠久的租赁企业,于2009年实现合并。工商注册信息方面,东瑞盛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成立,股东为东京盛世利株式会社,注册资本4750万美元。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成都、广州、青岛、武汉、苏州均设有分公司。
据公开信息,公司提供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跨境租赁等,主要涉及制造业、工程机械、医疗器械、办公设备等行业。据笔者对比公司新闻及公司官网简介,客户以日企、国内优质民企及租赁公司为主要合作对象。关于东瑞盛世利租赁的更多信息,参考如下。
网址:http://www.tclease.com/about.html
其他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纯日资背景租赁公司还有久保田(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宏菱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等,纯韩资背景租赁公司有斗山(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但此四家租赁公司均以围绕着工程机械开展厂商系租赁业务为主,涉及的多为车辆设备,鉴于笔者也不甚了解,在此不多做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阅资料了解。
综合而言,日韩的融资租赁市场发达程度是仅次于美国融资租赁市场的,而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日韩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围绕着传统融资租赁,即真实融资租赁开展业务。以欧力士、三井住友为代表的融资租赁企业,围绕着民营企业设备直租赁为主要业务方向,十年如一日,在当下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可谓独树一帜。
从公司管理层面来说,外资企业管理制度较为规范,即相对国内融资租赁企业风控审批及法务合同更为严格和复杂;薪酬方面,保持外企的正常水平。针对具体项目的成本方面,日资融资租赁企业可对标国内一线、二线金融租赁公司,这是其所具备的境外资金及集团融资优势,当然,针对不同的客户分层也有所差异。
以上即为笔者了解的日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华的大致经营情况,如有出入还请指正或见谅,第一篇主要计划介绍日韩系的融资租赁公司,之后陆续介绍美系、德系、港澳台系等融资租赁公司在华情况,供各位同业闲暇时参考。
Ⅱ 融资租赁公司筹资渠道与方式
融资租赁公司必备筹资渠道与方式大全
有关融资租赁的公司必备筹资渠道及方式大全,下面是我收集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学习与了解。
一、股权融资
(一)股东增资
股东增资的方式,从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按照银监会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的杠杆率不得超过12.5倍。多家金融租赁公司达到上限,股东进行增资。
如:2011年9月江苏金融租赁、2012年12月工银租赁,以及中联重科、柳工等充分利用其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优势,通过母公司募集专项资金的方式,从证券市场融资后注资。
(二)海外上市
2011年3月30日,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开国内租赁公司海外上市的先河,发行股票8.16亿股,募集资金51亿元港币。并借助香港金融市场优势,陆续发行人民币债券、中期票据、开展银团贷款等业务。
(三)借壳重组上市
2011年,渤海租赁通过借壳重组ST汇通公司在中国大陆主板上市。借壳上市后,渤海租赁融资渠道进一步多元化,不断开展资本运作进行融资。
(四)引入保险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
保险资金的引入除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外,也有利于其未来通过保险公司开展融资。
2013年1月,远东宏信宣布,公司股东中国中化集团全资子公司Greatpart Limited已经于1月6日将共374,805,560股或11.38%公司股份,通过瑞银香港分行配售台湾的国泰人寿保险股份以及其他若干投资者。
二、债券融资
(一)银行信贷融资
(1)有追索权保理(类物质贷款)
有追索权保理(类物质贷款)是目前各家租赁公司运用较多的产品。通过该产品,租赁公司可以有效的防范流动性风险,实现租金收入现金流与还款现金流的匹配,避免短借长投的风险,同时,因保理融资界定为贸易背景下的融资,为银监会和人行鼓励的品种,在此紧缩性信贷环境下,银行在此品种下有较多的头寸和规模。
(2)无追索权保理
目前开展无追索权保理融资的公司主要基于如下目的':一是为了改善控股母公司财务报表;二是金融租赁公司为了减少拨备计提,多采用无追索权保理。
在实际操作中,金融租赁公司在项目运作上仅仅为资金通道或者资金管理人,通过做成项目后立即开展无追索保理,实际出资人仍为银行,这也是银行规避监管限制,通过租赁公司放贷的一种变通。
(3)同业拆借
金融租赁公司利用金融机构的自身优势,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开展短期流动资金拆借,拆借资金期限为3个月至1年,实务中拆借期限多为3个月,用于项目上,虽然存在资金错配的风险,但因成本远低于其他融资方式,处于利润考虑,金融租赁公司仍多采用此方式,同业拆借方式约占全部融资的80%-90%,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尤其偏爱此种方式。
(4)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各金融租赁公司不能从母行直接获得融资,因而在实际运作中,各金融租赁公司母行交叉为其下属租赁公司授信,在授信项下开展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筹。其他租赁公司采用与合作银行直接授信的方式开展。部分跨国公司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资银行开拓中国市场的需求,加之外资银行与其母公司有较为广泛的业务往来,通过与外资银行开展中长期贷款融资,融资成本往往较低,在货币政策紧缩下可以拿到基准利率甚至基准下浮利率。但在不算宽松的金融市场中,银行对此限制较多,各家租赁公司运用比例不大。
(5)银团贷款
2011年9月21日,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12亿银团贷款。该银团是由国际开发银行牵头安排,联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共同组成。同年9月26日,恒信再获20亿银团贷款,该银团由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牵头安排,联合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共同组成。上述银团贷款的成功,也为中国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打开了全新的渠道。
(6)银行理财融资
所谓银行理财融资即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将租赁资产注入银行理财资产池发行结构化产品融资。限于成本方面的考虑,金融租赁公司采用此方式融资发行的最长理财产品为90天,因而仍然存在资金错配风险。其他租赁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最长可达三年,基本与业务资金匹配。
(7)银行承汇兑票
2012年票据融资呈现上升的特点,各厂商系租赁公司运用银行承兑汇票较多,常常以差额保证金的方式运作。
(二)债市融资
(1)金融债券
2009年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以来,金融债券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又一新型融资渠道。但限于目前国内对租赁资产的认可程度、债券的存续期、监管要求及流动性因素限制,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在用款时效、规模、成本上仍存在诸多局限。(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1年利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实务中,银监会的上述规定常常是自相矛盾的,金融租赁公司常常只能满足之中的一个条件,因而金融债券较难获批)
(2)点心债
即香港人民币债券。以其融资成本低、期限较好的匹配租赁期限等独特优势,日益成为租赁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
跨国厂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托其母公司在全球的品牌知名度、在全球金融市场融资的便利性开展融资。如卡特彼得公司继2010年11月在香港发行10亿元人民币债券后,2011年7月再度赴港发行人民币点心债,债券用途主要用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此外,三井住友、欧力士等融资租赁公司亦通过此方式融资。
(3)中期票据
2012年4月,远东宏信公告订立中期票据计划,据此,远东宏信可透过根据美国证券法获豁免注册规定的交易,向专业及机构投资者发售及发行本金总值不多于10亿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算的等额金额)的票据,计划为增强其未来融资或资本管理之灵活性及效率提供了一个平台。此项计划是继银团贷款、点心债后,打通的又一引入长期资金的融资渠道,这也为未来其他公司开展融资提供了范例。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10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再次启动。
2012年11月“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证监会通过,成为国内金融租赁企业首支获批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此项融资更多的是基于出表的考虑。
该项计划较好的匹配和项目租赁期限,且融资成本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左右,成本相对合理,唯一不足的是时效较差,从计划设立到实际发行用时过长且监管部门对此仍持谨慎态度,不易批复。
四、信托融资
与银行信贷融资方式相比,信托融资由于面向公众投资者,规模受到货币政策影响较小;但是当前成本较高,要求项目有足够高的收益率进行成本覆盖,因而仍未成规模。
五、海外融资
此方式仅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开展。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依据中国大陆对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海外银行开展应收租金保理、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若公司在中国大陆划分为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现行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规模不得超出其“投注差”,即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及境外机构保证项下的履约余额之和不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因此可根据注册资本与借用外债的关系在国外进行融资。
六、转租赁、联合租赁融资
此外,厂商系租赁公司还通过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转租赁、联合租赁进行融资,如交银租赁与中联重科、三一、徐工等厂商下属租赁公司开展的联合租赁等。
;Ⅲ 请问,办理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及区别是
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区别
1、租赁公司的一般类型
在我国,租赁公司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一般由银行或金融企业集团出资设立,这类公司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其资金来源通常为资本金、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和租赁项目专项贷款等。
(2)产业型租赁公司
产业型租赁公司一般由大型设备制造商出资设立,其租赁业务往往是配合母公司机器设备的销售,是销售手段的一种补充。这类租赁公司往往能够给承租人提供比较全面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配件供应和设备回收等服务。如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等一系列融资租赁公司,就是对其国内外设备销售方式的创新和支持,也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来源之一。
(3)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
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类似于渤海租赁,即不依托金融机构和设备制造企业而成立的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区别
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区别主要是从监管体制来区分。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分别归属于银监会和商务部。两家主管部门管理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银监会主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均有“金融租赁”字样,通常简称金融租赁公司。而商务部主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则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通常称之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2)适用法规不同。银监会主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适用法规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而商务部主管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主要适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3)业务范围和融资方式不同。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之规定,商务部主管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①吸收存款或变相存款;②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贷款;③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④同业拆借业务;⑤未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同时,根据其第九条规定,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倍。
Ⅳ 中国十大融资租赁公司排名
1、工银金融租赁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8日,是国务院确定试点并首家获中国银监会批准开业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10亿元人民币。
工银租赁定位于大型、专业化的飞机、船舶和设备租赁公司,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依托工行的品牌、客户、网络和技术优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
2、远东国际租赁
远东国际租赁成立于1991年,2001年南迁上海陆家嘴。现注册资本10.12亿美金,是远东宏信金融服务领域的核心企业,是中国领先的融资租赁服务商。是远东宏信金融服务领域的核心企业,是中国领先的融资租赁服务商。并在医疗、印刷、航运、建设、工业装备、教育等多个产业有突出优势。
3、国银金融租赁
国银租赁是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位于深圳,注册资本80亿元。前身是深圳租赁公司,于1984年在深圳成立。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增资控股后将公司更名为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从成立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是国内历史最悠久的金融租赁公司。2014年上半年,国银租赁总资产超过1400亿元,业务遍及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份额,资产规模、资本回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等主要指标均位居行列前列。
4、平安国际租赁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75亿人民币,是平安集团下属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是集团银行板块内的重要成员。公司总部设立在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中心,业务网络遍及全国各地,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5月份,平安租赁总资产已突破240亿。
5、浦航租赁
浦航租赁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已划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成立同年12月获得了由国家商务部批准的第六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质。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船舶及航运类基础设施融资租赁的公司,截止2014年11月7日,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达76.604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本规模最大的融资租赁公司。
6、渤海租赁
前身是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渤海租赁通过资产置换方案持有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成为目前A股市场唯一一家租赁上市公司。渤海租赁依托专业化操作以及租赁全牌照的优势,积极探索中国民族租赁产业创新发展模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租赁解决方案。
7、招银金融租赁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五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于2008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银监复[2008]110号),由招商银行全资设立,注册资本金6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
8、昆仑金融租赁
昆仑金融租赁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中国石油和重庆机电集团联合组建,注册资金60亿元,其中中国石油投资54亿元,占90%股份,是目前国内首家由产业类企业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是目前国内首次到位注册资金最多、规模第二大的金融租赁公司。
8、民生金融租赁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首批5家拥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企业之一,由中国民生银行和天津保税区投资公司共同发起创建。2011年12月14日,完成增资扩股,资本金从32亿元扩充至50.9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12月,公司总资产超1100亿元,累计实现业务投放逾2000亿元、实现净利润约50亿元,实际缴纳税收近27亿元。盈利能力、资产规模和利润水平均位居同行业前茅。目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公务机租赁公司和国内最大的船舶租赁公司。
9、兴业金融租赁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租赁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0、建信金融租赁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
Ⅳ 融资租赁行业前景怎么样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渤海金控(000415)、国银租赁(01606.HK)、海通恒信(1905.HK)等
本文核心数据: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区域竞争格局、市场规模测算
行业概况
1、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从第三方(设备、交通工具等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标的物,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将租赁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租金的一种非银行金融形式。
融资租赁根据企业性质划分,可以分为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
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主要涉及融资租赁三方主体
融资租赁的行业的产业链主要涉及到融资租赁业务中的三方主体,包括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上游主要为供应商和提供资金支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游为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公司性质分为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下游承租人主要在航空运输、建筑、印刷、医疗、汽车租赁等行业。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正处于调整期
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务从1980年左右起步,经历了早期的萌芽时期,在1988年至2010年行业进入调整发展期和规范发展期。2011年-2017年,行业在经济快速发展和融资租赁企业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步入了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2018年以来,企业数量保持稳定,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出现小幅下降,行业整体处于调整时期。
行业政策背景:规范类政策逐渐完善
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政策层出不穷,主要包括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监管等政策,以及推动重点区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政策。近期,融资租赁相关政策汇总如下:
行业发展现状
1、2019年起,融资租赁余额出现下滑
2012-2019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唯答但是自2014年以来,随着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基数的增加和行业监管政策的趋严,增速处于下降态势。2020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指昌慧余额约为65040亿元人民币,规模出现下滑。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3030亿元人民币,比2020年底的65040亿元减少约2010亿元,下降3.1%。
2、2019年以来,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基本保持稳定
2012-2020年我国融资租赁机构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18年开始,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增速有所下降,截至2020年底,中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港澳台当地租赁企业和收购海外的企业)总数约为12156家,较上年增加了26家,增长0.21%。
2021年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显较2020年增加3家,达到12159家。
3、2017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基本维持在70家左右
2012-2020年,我国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增长趋势,在2017年以后逐渐趋于稳定,截止2021年6月底,金融租赁公司数量仍保持为71家。
4、内资租赁公司增长较快
2012-2020年,我国内资租赁企业数量不断增长,2020年达414家,比2019年增加11家,同比增长2.73%。2021年上半年,内资租赁公司数量又增加4家,达到418家。
5、外资租赁公司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后,2018年数量开始稳定
2012-2020年,我国外资租赁企业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增长速度从2014年开始有所下降,但企业数量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中始终排名第一。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460家,增长至2020年的11671家,同比增长0.12%。2021年,外资租赁公司数量减少1家,调整至11670家。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广东融资租赁企业数量最多
根据《2021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数据,截止2021年上半年,广东省、上海和天津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全国排名前三,分别达到4278、2222和2069家,也是仅有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超过2000家的三个省市。
2、企业竞争:渤海租赁、工银金融租赁等注册资本领先
从注册资本角度看,超过120亿元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少,主要包括渤海租赁迅饥、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等,以银行、保险等股东为背景的居多。注册资本在50亿至120亿之间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有中银金融租赁、中航国际租赁、建信金融租赁等。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航空、基建、医疗、新能源等领域预期将成为融资租赁重要渗透领域
从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分析发现,航空、基建、医疗、新能源等领域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预期将保持较快增长,因这些领域的设备、交通工具价格昂贵,融资租赁是较为合适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在这些领域的渗透率有望继续提升。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Ⅵ 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产规模排名
中国融资租赁10强企业排行榜
(截止2010年2月10日以注册资金为序)
1、 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国家开发行)
获批时间:1984
注册地:深圳 监管:银监会 注册资金:74.85亿元
2、 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海航集团)
获批时间:2008
注册地:天津 监管:商务委 注册资金:62亿元
3、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获批时间:2008
注册地:天津 监管:银监会 注册资金:50亿元
4、 建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获批时间:2007
注册地:北京 监管:银监会 注册资金:45亿元
5、 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获批时间:2007
注册地:天津 监管:银监会 注册资金:34亿元
6、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
获准时间:2004
注册地:天津 监管:商务委 注册资金:28亿元
7、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7
注册地:上海 监管:银监会 注册资金:20亿元
8、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8
注册地:上海 监管:银监会 注册资金:20亿元
9、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长城资产管理)
注册时间:1993
注册地:乌鲁木齐监管:银监会注册资金:15.19亿元
10、 华融金融租赁公司
注册时间:1984
注册地:杭州 监管:银监会 注册资金:14.74亿元
Ⅶ 银监会监管的17家金融租赁公司是哪些,由哪些银行发起的
金融租赁公司不一定都是由银行发起的,也有由资产管理公司,大型央企集团等等当大股东的,17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只有几家属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全国目前17家金融租赁公司中没有由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而均是由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地的银监局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其股东的关系基本情况如下(不分排名):
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
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农业银行;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美国德州太平洋集团(TPG);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各持50%股权;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Ⅷ 什么是涉海企业
涉海企业可以从第一、二、三企业来分:
涉海第一产业,包括海洋渔业,即海水养殖、海洋捕捞和海洋渔业服务业
涉海第二产业:包括海洋水产加工、海洋油气业、海滨砂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海水综合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其他海洋制造业
涉海第三产业: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滨旅游业、海洋科学研究、教育、社会服务业等
资料:
财富中文网发布了2019《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
其中多家涉海企业上榜,名单如下:
41.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上升了4名,以2269.63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41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为中国最大的海上原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亦为全球最大的独立油气勘探及生产集团之一,主要业务为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
6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7名,以1592.55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60名。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内燃机行业在香港H股上市的企业,也是由境外回归内地实现A股再上市的公司。
7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上升了12名,以1208.29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75名。公司是一家为国际和国内客户提供涵盖整个航运价值链的集装箱航运、干散货航运、物流、码头和集装箱租赁服务的综合性航运公司。根据CI统计,其总运力排名全球第六。
88.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与2018年排名相同,以1054.7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88名。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内销售规模最大的天然气终端利用企业和LPG销售企业之一。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终端、液化石油气(LPG)销售等业务。
9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上升了3名,以934.97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97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领先的物流装备和能源装备供应商,公司致力于在:集装箱、能源化工及食品装备、海洋工程等主要领域,提供高品质与可信赖的装备和服务。
10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3名,以882.77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105名。招商蛇口在全国邮轮港口进行网络化布局及商业模式复制,实现“船、港、城、游、购、娱”一体化联动管理,构建集旅游地产、母港经济、邮轮产业于一身的高端旅游服务生态圈。
19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7名,以444.83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199名。目前,中国重工在舰载武器装备关键技术、舰船用配套产品技术方面拥有大量高质量科技成果和自主核心技术,产品包括舰艇用柴油机及部件等多种军用舰船装备。
205. 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2018年未上榜,以434.93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205名。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集装箱运输和物流服务。东方海外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国际运输,物流和码头公司之一,是利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管理整个货物运输过程的行业领导者。
21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上升了21名,以421.56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212名。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水产、禽兽饲料、生产、销售为基础的高科技企业集团。
21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11名,以412.9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216名。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飞机租赁、集装箱租赁、境内融资租赁等,是全球第三大飞机租赁商、第二大集装箱租赁商。
24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42名,以380.43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216名。上港集团主营业务分四大板块,即:集装箱码头业务、散杂货码头业务、港口物流业务和港口服务业务,目前已形成了包括码头装卸、仓储堆存、航运、陆运、代理等服务在内的港口物流产业链。
30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23名,以275.35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04名。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通威集团控股,以饲料工业为主,同时涉足水产研究、水产养殖、动物保健、食品加工等相关领域的大型农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361. 扬子江船业(控股)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上升了19名,以232.38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61名。江苏扬子江集团公司是集造船及海洋工程制造为主业,金融投资、金属贸易、房地产和航运及船舶租赁为补充的大型企业集团。
38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上升了37名,以219.45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81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具规模的综合型油田服务供应商之一。服务贯穿海上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业务分为四大类:物探勘察服务、 钻井服务、 油田技术服务及船舶服务。
383.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上升了22名,以218.79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83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沿海港口的运营中心,主要负责宁波舟山港、温州港、嘉兴港、台州港及义乌港的港口运营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原油、煤炭、液化品、件杂货等货物装卸业务,并提供拖轮助泊、码头租赁、船舶代理及物流等与港口生产有关的全方位、综合性服务。
39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未上榜,以214.12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90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能源产业经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大型综合性能源企业,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旗下拥有北方石油、宁波海越、海越资管等公司。
43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102名,以192.13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433名。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集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和海洋科考装备四大海洋装备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海洋与防务装备企业集团。
48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53名,以169.1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485名。中国船舶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心民品主业上市的重要平台,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产品结构最全的造船旗舰上市公司之一,涵盖了船舶造修、海洋工程、动力业务、机电设备四大板块业务。
49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较2018年下降了56名,以166.83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492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以航运金融为依托,发挥航运物流产业优势,整合产业链资源;打造以航运及相关产业租赁、集装箱制造、投资及服务业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该公司船舶租赁业务船队运力规模和集装箱租赁业务箱队规模都位居世界前列。
《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考量了全球范围内最大的中国上市企业在过去一年的业绩和成就。本排行榜覆盖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外上市的所有中国公司,所依据数据为上市公司在各证券交易所正式披露信息。该榜单由《财富》(中文版)与中金公司财富管理部合作编制。
2019年中国500家上榜的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达到45.5万亿元人民币,较2018年增长14.8%,再创新高;净利润达到了3.625万亿元,较2018年增长4.21%,相比2018年24.24%的涨幅而言,受宏观经济影响大幅放缓。2019年上榜公司的年营收门槛为162.38亿元,相比2018年提升了17%。2018年中国GDP首次突破90万亿元,这500家上市公司的收入总和也再次超过了中国当年GDP的一半。
榜单头部公司依然是:中石化、中石油和中国建筑。中国平安蝉联非国有企业第一位。
2019年一共有42家新上榜和重新上榜公司,其中小米集团以1749亿元的总收入排名第53位。美团点评则以652亿元营收排名第140位。
在行业方面,由阿里巴巴、腾讯领衔的互联网服务行业虽然收入总和仅占到所有500家公司的2%,但是该行业市值却接近11万亿,占中国500强总市值的23.7%。
在盈利能力方面,与2018年情况相同,最赚钱的10家上市公司除了几大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外,仍是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这十家公司在2018年的总利润达到1.46万亿,占全部上榜公司利润总和的40.3%。
在利润率最高的40家上市公司中,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由2018年的第四位跃居榜首,利润率高达45.6%。首次上榜的中通快递以24.9%的利润率进入利润率榜。其中值得关注的一点:在净利润率最高的这40家公司中,商业银行占据了21家。
Ⅸ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融资租赁的租赁物只是动产,中国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不包括不动产,因为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不动产的融资租入?
为了区别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企业其他自有固定资产,企业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单独设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而不是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格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与经营租赁不同的是,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没有对租入资产的控制权与所有权,融资租入对资产拥有实际控制权。
融资租入应理解为:企业要购进一台设备,但是资金不充分,于是和融资公司共同购入这台设备,由融资公司垫付设备款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款项以租金方式补足。
1、商务部和银监会
我国目前没有融资租赁法律,几年前出过一个融资租赁法草案,规定租赁物只能是动产,后夭折。
现在对融资租赁的规定主要是商务部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和银监会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商务部规定融资租赁的租赁物只能是动产,但银监会规定租赁物是固定资产。这里的固定资产根据通常的理解应该不排除不动产。所以,部门规章层面上,不动产理论上可以融资租赁。
但是,法院不一定认可规章,根据之前的有关法律草案和司法解释意见稿,都没说不动产可以融资租赁。
2、财政部会计司
财政部会计司应该是认可建筑物融资租赁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对于同时涉及土地和建筑物的租赁,企业通常应当将土地和建筑物分开考虑。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根据土地部分的租赁权益和建筑物的租赁权益的相对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我国,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①,土地租赁不能归类为融资租赁。对于建筑物的租赁按租赁准则的规定标准进行相应的分类。如果土地和建筑物无法分离和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归类为一项融资租赁②,除非两部分都明显是经营租赁,在后一种情况下,整个租赁应归类经营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3、财政部税政司和税务总局
财政部负责税的是税政司(各种税),国家税务总局涉及的有货物和劳务税司(主管增消营等)、财产和行为税司(主管房产税、契税等)、所得税司(主管企业所得税等)。因为大家都是官,难免出现谁也不服谁的情况。
首先明确一点,售后回租在商务部③和银监会④看来是融资租赁的一种,但财政部会计司觉得售后回租得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税务总局似乎也是觉得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目前税法对于融资租赁概念进行阐述的有两个文件,国税发[1993]149号⑤和财税[2013]37号⑥。37号对融资租赁的定义基本上是照搬149号的。
货物和劳务税司虽然说融资租赁仅适用于动产,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13号似乎暗含的意思是货劳司并不否认现实中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存在,不然干嘛提营业税。
财产和行为税司就显得灵活多了,这可能是加入了财政部的因素,财政部会计司的观点可能影响到了税政司。例如,《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再如,《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⑦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4、全国人大、财政部税政司和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全国人大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国务院通过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全国人大在税法上和融资租赁法草案上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如果说融资租赁法草案认为不动产不能租赁,那全国人大的`所得税法似乎单方面创设了一种现实中不存在的业务类型。当然,融资租赁法草案仅是草案。
5、现实
现实中,不动产融资租赁是存在的,而且有很多案例。但似乎都是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存在。
2004年4月初,在沪上金融租赁公司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运作下,全国首个房地产“售后回租+保理”融资项目正式签约——沪上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将其拥有的海南一著名大酒店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并签定了5年的“售后回租”合同;金融租赁公司又与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将房地产售后回租形成的租金应收款卖给银行,房地产公司一次性完成融资金额高达6亿元。
《中国航空报》2010年9月16日报道:2009年年底,湖南省岳阳市政府规划投资1.4亿元修筑城市南环线道路,岳阳市政府通过中航工业租赁,以道路为租赁标的物,迅速筹集了急需的建设资金。
《天津:金融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报道:天津渤海租赁向天保投资(天津保税区国资公司)购买天津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出租给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及天保投资(第二承租方),项目金额为8 亿元,起租日为2009年4月27 日,租赁期限为20年。
结论
通过上文可知,目前我国融资租赁法律规范的现状似乎可依用乱来形容的,部门之间统一,部门内部不统一。
各种不统一和不规范导致了税务总局在制定文件的时候出现了麻烦。且不说不动产融资租赁,动产融资租赁到现在都没想出一个好方法来。
税法如果不能促进行业发展,能不能不阻碍行业发展?
附 录——
①土地管理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②物权法2007
第一百四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③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④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⑤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凡融资租赁,无论出租人是否将设备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按本税目征税。
⑥财税[2013]37号规定,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⑦银监会批的,银监会认为售后回租属于融资租赁。
;Ⅹ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12月
证券代码: 000415
企业性质: 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注册资金: 人民币626085万元
经营范围: 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酒店管喊纳圆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理念:以德修身、以诚养心、以义制利、以本图新
管理理念:诚信、业绩、创新
服务理念:至诚、至善、至精、至美 2007年12月 渤海租赁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2008年2月 渤海租赁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13亿元。
2008年9月 经国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渤海租赁成为国内第五批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2009年4月 渤海租赁成功获得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1000万元财政补贴。
2009年4月 渤海租赁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操作完成8亿元天津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融资租赁项目,并正式起租,预计租赁期内实现利润超过7亿元。 战略愿景
1、积极探索中国民族租赁产业发展的创新模式。
2、致力于成长为国内郑塌最为专业和最具创新力的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提供商。
3、努力打造国内基础设施租赁第一品牌。
战略实施
1、 立足于天津滨海新区,充分利用滨海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参与滨海新区开发与金融创新,服务半径辐射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
2、积极与各级政府深度合作,成为政府产业规划和产业升级的投融资平台,重点拓展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等大型设备、设施租赁业务。
3、打造以融资租赁业为轴心,以天津市市政和其他重点项目(如:空客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项目)为契机,联结制造业及其相关上下游产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产业与金融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4、利用自身的丰富经验,进行租赁结构设计,以综合租赁服务提供商的身份,为市政、交通等实体产业提供全方位的租赁服务安排。
5、以迅速提高经营能力和扩大公司盈利能力为经营核心,立志建立世界级租赁企业,创建基础设施租赁第一品牌。 核心能力
1、前瞻性的战略和业务规划能力
2、坚持专业化经营与国际化拓展战略;
3、持续的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机制
4、卓越的资源整合和资产管理能力
5、科学完善的技术和风险管理体系
6、高绩效的企业管理系统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融资产品与服务
⒈ 融资租赁
⑴ 以融物的方式,实现承租人快速融资的目的,申请手续简单。
⑵ 融资租赁的租期、租金可根据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灵活安排。
⒉ 经营租赁
⑴ 有效降低或维持承租人的资产负债比例,在不增加资产的前提下提高总资产收益率。
⑵ 合理安排租金,实现利润后移、丰年补欠,保证承租人利润的合理增长。
⑶ 方便承租人进行税金管理。
⑷ 在不改变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前提下获得设备使用权。
⑸帮助企业实现现金流平衡。
⒊售后回租
承租人可以通过出售并回租自有固定资产,达到盘活存量资产,换取当期现金流入的目的。
⒋杠杆租赁
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优势,满足承租人对有效寿命长、高度资本集约型设备的需求。
⒌厂商租赁
为设备生产厂商及销售商扩大销售渠道,促进货款回笼。
6.飞机预付款融资
航空公司与飞机制造商签订购机合同,航空公司需要根据飞机茄棚制造商的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公司可在航空公司提供保证或其他担保的前提下,依据预付款的支付进度,为航空公司提供此阶段的融资服务。
7.飞机抵押融资
当飞机产权明晰、未设定抵押权、各项检验及经营证照齐全、符合飞行条件和保险公司承保要求时,公司可在办理飞机抵押和飞机登记手续、变更保险权益等条件下,提供抵押率从30%-100%不等的融资。
8. 财务顾问服务
根据客户在设备买卖、报表优化、业务重组等方面需要,公司基于飞机融资的专业经验,合理运用国内外市场的股权融资工具、债权融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创新金融产品,为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结构化融资方案,实现调整财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改善财务指标的目的。
9.风险管理服务
为减少国内外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及承租方的经营与财务特点,运用各种金融手段、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协助客户对预期收入结构以及债务结构进行调整,有效防范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金融风险,努力将融资成本和避险成本控制在客户可接受范围内。
融资方式
银行贷款
战略投资
债 券
资产融资
保险资金
产业基金
信 托
资产证券化
银行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