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违约后还能拿回本金吗
一般来说信托就算违约后只是会有延期,因为信托项目基本都有担保甚至很多项目还有抵押,所以没有特殊情况发生是可以拿回本金的,只是可能会需要点时间。进元财富分析。
2. 平安银行步招行后尘,代销信托产品构成实质性违约,不刚兑
近日,相信不少信托消费者都被招行代销信托项目违约刷屏了。
8月14日本应是招商银行代销的5亿元大业信托君睿15号(九通基业)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的日子,但投资者尚未收到明确兑付方案,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
这是首次面向自然人投资者违约的消息,话说信托违约已不是新鲜事,但这次无疑是非标违约中影响最大的一单——事涉融资方、发行方和代销方,尤其招行一直以来在业内都有“代销之王”的美誉......
在此次违约中,银行方面表示因市场风险造成违约,自然也不会选择刚兑。这种说辞对于投资人而言难免有些牵强,因为很多投资人购买产品时,银行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将包装好的信托产品卖给私行客户,并暗示银行自主发行、背书、兜底等。
客户也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忽略了项目本身存在的风险,认购了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项目。用一句比较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爽完后,提上裤子不认人了。
渣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提裤子不认人不仅是招行,近日平安银行代销陕国投信托的项目踩雷,只是让投资者等待并未给到任何回复。
平安银行:我们无违约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多家信托公司为了规避监管,曾大量发行“永续信托”,目前陕国投信托这只华夏幸福的“永续信托”产品应该是行业首支逾期的“永续信托”。
根据信托产品报告,该笔信托资金的用途为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子公司“九通基业”)产业新城原材料采购、运营维护,田杰所购买的第三期信托计划的实际到期日为2021年1月18日。
据投资人介绍,1月12日,他曾咨询自己的理 财经 理,该信托产品是否会展期,得到的答复是“该产品不展期,会还本付息”;但1月19日,理 财经 理却通知,“钱没了,华夏幸福那边违约了”。
从陕国投信托公布的临时信息披露文件可以得知,在未通知展期的情况下,九通基业永续债项目第1-3期的本金和利息已经逾期支付。
文件显示,九通基业对此的解释是“受疫情影响,特别是近期河北疫情爆发,影响了还款资金安排”。
此外,投资人也曾亲自找过信托产品的保管银行平安银行和受托人陕国投询问逾期情况,但平安银行回复称作为代销银行,无违约责任。
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资管行业已经从隐形刚兑向打破刚兑转变,“买者自负”的理念正在市场上逐步形成。但这是否真的意味着平安银行并不过失?也不尽然。
“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尽责”及管理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如果相关机构没有尽职履责,则代销机构和管理人均有可能承担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高额回报诱导客户买理财
卖者尽责的案例在平安银行是存在的。2015年5月至6月,高净值客户杨某通过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购买理财产品,经过银行的评估后显示,杨某为风险程度为平衡型。
随后,杨某在银行的推荐下购买了和聚2号基金101万元、大成睿景混合A基金10万元、星石7号私募基金101万元,以及一份结构类理财产品5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220多万。虽然部分产品实现了盈利,但购买的和聚2号基金在4年时间里却亏损了20%,亏损超20万元。随后,杨某将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告上了法庭。
杨某主张,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向其推介风险评级超出其风险承受等级的金融产品,违反适当性义务,且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应向其赔偿所购买金融产品的本金和利息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杨某在银行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的时间是2015年5、6月份,银行提供的上述材料均是文字内容繁多、专业语言较强,且是其制式的文件,非进行详实的告知和说明,一般常人是无法理解或全部理解的。
其中,在产品推介中均具有高额回报之诱导。因此,法院认为银行在推介案涉理财产品时未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及适当性义务的履行瑕疵,与杨某的损失间具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赔偿杨某投入本金的利息损失的65%,并赔偿杨某本金损失162,473.95元及其自赎回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无独有偶,曾经轰动一时的「平安银行代销基金巨赔案」,最终判决也是卖者尽部分责任。孙某是平安银行的客户,自2014年起一直在该行购买金融理财产品。
证据显示,2014年孙某初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平安银行曾为孙某进行风险测评,评估显示孙某为“平衡型”投资者。此后,孙某一直通过平安银行购买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2015年6月10日,在未对孙某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重新评估的情况下,孙某在理 财经 理的推介下,通过平安银行购买了三只股票型公募基金,这三只基金的内部风险评级均为高风险,孙某共投入900万元。
孙某购入基金后不久即遭遇“股灾”,股市暴跌,基金亏损。6月16日孙某要求银行助其赎回基金,但此时孙某在理 财经 理继续持有的意见下并未赎回。
6月28日,孙某再次至银行要求赎回全部理财产品,最终三只基金赎回后的回款金额仅剩余634.24万元,亏损达260万余元。
平安银行因未向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推介、销售合适的金融理财产品,违反了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时应当履行的适当性义务。
但各审法院在认定银行违反适当性义务之余,均以客户未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未及时赎回产品为由,适用过失相抵规则以减轻银行责任,最终二审判承担首次要求赎回时投资损失30%。
利润之下代销违规频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长期以来,银行都是基金、保险、信托理财等代销的主力军,这一方面源于银行拥有众多的网点,使得其在代销业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另一方面得益于线上渠道及客户优势,使得银行开展此项业务边际成本低且利润高。
违规代销银行缘由涉及缘由包括部分授权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网点的负责人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未对基金销售业务建立有效的灾备系统、基金销售人员培训记录留痕不全、客户现场开户时未进行录音录像等违规现象。
平安银行也曾因违规代销被处罚过,去年深圳银保监局披露,平安银行因贷款、信用卡、产品代销的部分15项业务违规被罚款720万元。
其中,在产品代销方面,代销产品底层资产涉及本行非标资产,没有实现代销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隔离;“双录”管理审慎性不足,理财销售人员销售话术不当。
实际上,在违规代销这件事儿上,平安银行是有案底的。早前,银监会官网公布一批处罚信息。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平安银行因员工私自销售理财产品,连续收到天津银监局15张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平安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因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处罚款20万元,平安银行天津红桥支行被罚款50万元。
相比给支行开出的罚金,天津银监局对涉事银行员工的处罚决定更具敲山震虎之意。处罚信息显示,1人因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一年;1人被警告;另有10人因对上述案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这件事暴露出平安银行内控薄弱的问题。近年来,银行理财“飞单”事件频发,而平安银行更是多次被曝出员工“飞单”。
2016年7月,《北京日报》报道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某员工离职前“杀熟”,投资者百万元储蓄打水漂。不过,平安银行当时回应称这一消息的核心内容失实。
2016年10月,曾有平安银行客户爆料,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在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和天通苑支行多位理 财经 理的推荐之下购买了一款名为“同富爱晚”的理财产品,当时承诺保本保息,但到期之后却无法兑付,客户损失超过4000万元。实际上,这款披着理财外衣的产品,是北京同富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
在投资者将此事反馈至监管部门后,北京银监局对投资者复函称,经核查认定,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前员工违规销售……
“基金代销、保险代销、信托代销等不规范行为由来已久,归根究底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消费者。”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需要加强信息透明度,对销售不透明、故意隐瞒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基金代销人员和保险销售人员要把好关,要求他们了解必要的代销常识,并监督他们实施。
3. 信托产品风险如何维权
实际上,如果按照合同,银行在代销产品和推介产品发生亏损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公司承担的责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风险提示书中,订立合同的几方会约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有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失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若依据合同,在这中间没有银行的责任,而信托公司则看是否处置不当承担责任。当然,投资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资山东一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现,找银行,银行说我们只是代销,你是跟信托公司签合同的,还得找信托公司;找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正在联系融资方,尽量减少损失,关键是看项目方;找项目方,项目方说你跟谁签约,就找谁索赔。最后又找到信托公司,无奈之下,信托公司会拿出挡箭牌:按照信托法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那么,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这种情况,向谁来维权呢?对此,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表示,“如果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导致投资亏损事实发生,那么投资者可根据亏损程度,让代销方来承担一定的赔偿,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有销售误导。”郑律师说,事实上,因为缺少证据,也因为有书面签字,投资者维权很难有乐观的结果。
“投资者在银行渠道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方面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责任,那么,最终要根据信托合同来定责,不过,由于投资者有书面签字,最终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承担。”
因此,想购买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此外,对合伙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来说,事先一定要签个合同,可以请律师、公证处和其他第三者证明,保证合伙人在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时候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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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归还信托贷款会有什么后果
信托贷款关系的本质其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因此,如果不归还信托贷款,其直接后果是面临违约。
如果违约,则信托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追究您违约责任。如果您不按规定还款,还可能面临被起诉和被执行。
5. 信托违约怎么办
有三个解决办法:
第一、信托到期不兑付,投资人可以与信托公司进行交涉。
当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到期而无法兑付,我们可以与信托公司进行交涉。虽然信托公司只是产品的销售方,如果我们购买的信托出现了流动性问题,那么我们肯定会去找信托公司,要求信托公司说明信托逾期相应的情况。一般信托产品出现逾期后,信托公司会与底层资产方进行沟通,对于其中的问题进行说明,同时信托公司也会向投资人出具相关的公告,告知投资人信托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二、信托到期不兑付,投资人可以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去催回欠款。
当我们购买的信托到期后无法兑付,我们可以去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来追回信托的欠款。
我们可以找到信托产品底层的资金使用方,去仔细了解信托资金究竟用到了哪些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向资金使用方追回欠款。只要资金使用方名下有资产,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信托产品的相关协议去处置资金使用方名下的资产,尽量去追回我们的信托投资款。
第三、信托到期不兑付,投资人与资金使用方共同协商延期兑付。
当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到期后无法兑付,我们可以与信托资金的使用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来解决信托投资的资金问题。
【拓展资料】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6. 什么是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有哪几种
信托又称“相信委托”,它是以资财为核心、信任为基础、委托为方式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有财产的人为了自己的或第三方的利益,把自己的财产交给所信任的人去进行管理或处理。受托财产权的人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信托产品一般分有很多种,从资金用途角度来看,信托可以分为政信类信托,房地产类信托,工商企业类信托,资金池类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民姓合作类信托,消费金融类信托,家族类信托和公益类信托等等。
拓展资料:
一、政信类信托
政信类信托又称之为基础产业类型,它是指资金通过贷款或者其他的方式,直接或者是间接投向政府平台公司的一个信托项目,资金的投向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如:污水处理,绿化工程,保障房的建设,园区的建设,修路修桥,或者是补充资金的一个流动性。
政信信托融资方基本都是地方的投融资品牌(城投公司),资金也主要是用于当地的城市建设方面上,政信信托具有隐性的政-负信誉在里面,政信类信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政信类信托违约率在整个信托行业内最低,发生无法兑现的情况几率极小,截止目前还没出现过极端的风险。
2、融资方城投公司主动违约概率极小,因为一旦某个地区的城投公司出现延期或违约,那么这个地区的融资环境将被“破坏”,后期将很难进行融资建设。
3、政信类信托具有政-府隐性信誉,相对较为安全,风险小。
二、房地产类信托
房地产类信托是指将信托资金用于在房地产公司,或房地产项目的信托,委托人是基于对融资方的一种信任,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并对此进行管理的一种行为。一般房地产信托还款来源,主要是来着房地产项目销售的收入。
目前市场上房地产信托主要分为两种结构,股权类结构和债券类结构。
股权类结构为非固定收益,投资者参与的是股权类投资,收益会根据项目收益进行浮动。
债券类结构可分为纯信誉贷款和带有土地抵押的贷款,纯信誉贷款信托一般是指无任何抵押,以信誉为信任依托的一种信托贷款项目。带有土地抵押贷款的信托是指融资方拿土地抵押给信托公司,再由信托公司放贷给融资方的一种贷款信托项目,其抵押率越低风险就越小。
三、工商企业类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一些企业流动资金的补充,如建设基金,有并购资金需求的企业,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和渡过难关的信托项目。
四、资金池类信托
资金池信托是信托募集资金,但是这资金并没有具体?地?投向,是资金池类信托最明显的特征,资金池类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单一项目或组合投资于多个项目。根据资金与项目的匹配方式不同,可分为一对一、多对一或多对多三种模式。
7. 信托安全吗信托的风险有哪些
信托产品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的,事实上,在过去也是如此,因为在2014年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风险。直到最近一两年,才有一些违约事件在信任打破刚性付款后被报告,但这个数字并不大。信托实际上是一个引导人们做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国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和监管。中国有68家信托公司。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是为了给信托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实上,信托产品有很多种。最主流的是我们通常购买最多的信用理财产品。在国内,信托公司除了银行只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贷款外,这种产品就是集合投资者的资金,信托公司给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贷款,约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日,只要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将把钱还给投资者。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主要是以贷款的形式筹集资金转入资金的需求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受资金需求的控制,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设计,与现行信托产品的政策法规相结合,在流动性制度安排上存在固有缺陷,导致流动性风险在当前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信托的目的不是为了损害财产,而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信任的人必须明白信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