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年四川省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促进城镇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快改善城市和小城镇等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坚持宜居为首,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2013年至2017年改造危旧房棚户区约150万户,2020年前基本完成全省城镇现有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卖旁造,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因地制宜、创新推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资金支持和组织实施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支持群众自主改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综合整治与改造相结合,避免简单大拆大建,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争取金融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安置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全面推进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
(一)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约95万户,其中改造29.2万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禁止中羡橡将农村征地安置还房、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项目等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拆除新建等多种方式。在改造中可建设一定数量的租赁型保障房,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二)老旧住宅区和古街古建筑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城市旧城区的老旧住宅小区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街古建筑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约18万户,改造3.4万户。注重保护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以改扩建方式同时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管网线路改造、房屋功能完善、风貌塑造的综合整治项目可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三)行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城市规派厅划区外独立工矿区(煤矿)、林业、农垦等行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2013年至2017年改造约5.4万户,改造2.2万户。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国有林业基层单位棚户区(危旧房),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铁路、钢铁、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规划组织实施。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指导。
(四)小城镇危旧房改造。有序推进小城镇危旧房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约32万户,改造5.2万户。优先支持全国重点镇和全省试点镇的危旧房改造。具备棚户区特征的小城镇危旧房可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加大省级补助力度,切实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强化政府资金支持。利用好省级融资平台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融资;积极支持承担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市、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鼓励发行“债贷组合”专项债券用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对用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债券,优先办理预审手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鼓励棚户区企业和职工出资改造危旧住房,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煤矿)、林区、农垦棚户区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确保建设用地供应。改造项目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三)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适当减免安置住房的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四)完善安置补偿政策。实行住房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群众自愿选择安置补偿方式。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不能享受安置还房(征收补偿)又无力购(建)安置住房的困难群众,可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
四、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一)优化规划布局。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就地安置;引入市场开发改造的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人口密度过大的旧城区,鼓励和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或降低开发强度,疏解人口密度。市、县级人民政府可将改造项目用地和新区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用于安置和开发。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要贯彻节能、节地、环保原则,严格控制套型面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二)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要按规定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要加强安置住房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安置入住。大力推进安置住房成品住宅建设,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指导,抓好资金筹措、土地供应、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
(二)编制计划、有序推进。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危旧房棚户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标准,避免擅自扩大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要根据群众意愿,结合地方能力,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分期分批有序推进。要优先改造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
(三)建立制度、强化监督。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地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改造项目征收、建设和安置等相关信息。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政策违规建设福利性住房。
四川省人民政府
3月19日
B. 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防止大拆大建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交通委、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有些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同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凯孝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闭孙悄,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二、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一)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及时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轿渣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二)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三)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一)加强统筹谋划。不脱离地方实际,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二)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三)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切实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彻底整改;督促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我部将定期对各地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和试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30日
C. 2019棚户区改造新政策是什么
我国因历史遗留等问题,各地都存在很多棚户区,而棚户区脏乱差的环境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因此要进行拆迁改造。那么2019棚户区改造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2019棚户区改造新政策是什么:
1、棚改服务模式取消
(1)早前住建部就取消了棚改服务模式,也就是说在进行棚改前世项目时,要以债券的方式(棚改专项债)为主进行融资,任何人和组织不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变相举债,或实施建设工作。
(2)很多人认为政府取消棚改服务模式就是叫停棚户区改造,其实并非如此,在2019-2020年期间,还有将近1000万套需要改造,但棚改项目会收紧。
2、棚改征收补偿标准
棚改补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补偿,另一种是房屋置换,也就是常见的比例置换,或将房屋折算成价格进行补偿,并会给予一定的搬迁奖励。其计算公式如下:
①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货币补偿=房产评估价+房屋装修定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商定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房的评估价格
②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损失赔偿费。
3、棚改税收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有些地区政府会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等优惠政策慧梁肢吸引企业参与到棚户区改造中来。
文章总渣配结:好了,关于2019棚户区改造新政策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D.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2、补偿标准不同:改造分为货币和产权对换这两种补偿;拆迁对房子产权人给予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要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
1.加大各级旦嫌政府资金支持。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省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补助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各地区除上述资金渠道外,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2.加大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各地区要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
3.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要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消除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障碍,加强指导监督。
4.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优先办理核准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5.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出资参与棚户区改造,加大改造投入。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积极参与改造,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
(二)确保建设用地供应。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模宴手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三)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将优惠范围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四)完善安置补偿政策。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禁止强拆祥蚂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E. 2019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
棚户区在改造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才行,特别像一些赔偿方法,就更加要去提前了解清楚才行,姿宴闷这样才能知道自己是属于是哪种情况,可以得到哪些补偿。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迹弯2019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
1、棚改货币化不搞一刀切的形式,我们不可否认的是货币安置化的快速推进,确实是导致了部分城市的房价飞涨而导致了大量的资金流入到了房地产中,形成了房住不炒的现象,所以会采用新建安置房的方式进行很好的一个替代。
2、新三年的棚改计划必须要实施了。在今年的十月份国常会则表示了,要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三年的棚改计划,督促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3、取消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模式,棚改的主要模式实际上是政府进行购买,祥宏意思就是说政府与城投公司签订采购服务的合同,然后再由城投公司去和银行进行融资,就是这样的一种模式,等到贷款批下来以后,政府再向城投支付资金来用于投资和还贷,这样做就会大大增加地方的隐性债务,所以2019年将会取消政府购买棚改的模式。
4、融资要以发行棚改专项债为主,在我们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模式下,资金主要的来源是国开行以及家发行的贷款资金,合计费用已经达到了1.3亿左右,而在2018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这一规定问世,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2019年以棚改专项债为主。
总结:关于2019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可以参考以上政策,看看自己是属于哪种情况,所以说提前了解清楚还是很有必要的,希望以上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F. 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想融资怎样做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四大模式:
G. 棚户区改造怎么办理银行贷款
可以利用票据、委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投资、理财融资等多元融资方式。
农行提出,要积极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在信贷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充分利用票据、委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投资、理财融资等多元融资方式,助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要加强行、司联动,充分利用农行投行、基金、租赁、保险等综合化经营平台,拓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渠道和模式,有效降低信贷风险。要深化公私联动,通过棚户区改造贷款的投放,拉动零售、负债和中间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有效提升项目综合收益。
要拓展延伸金融服务,深入挖掘大型集中成片棚户区项目改造后衍生的各项金融需求,合理增设经营机构和自助机具,搭建和完善服务网络等,为改造项目提供全方位、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7)棚户区改造融资政策扩展阅读:
农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农行作为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肩负着服务民生、回馈社会的责任和使命。通过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信贷业务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
农行此次推出棚户区改造创新信贷产品,将有效把握未来五年棚户区改造信贷业务的发展机遇,拓展和培育新的对公信贷业务增长点。
同时,农总行每年在信贷资源配置时,将根据国务院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并结合各地分行棚户区改造贷款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信贷规模的倾斜配置力度,保障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H. 棚户区改再融资造项目对房企具有指导性意义
有人说:地产江湖,已经是大资本者的游戏,比造好房子更关键的是能找到造房子的钱。比如,昨天一则“房地产再融资开闸,新湖中宝定向募资55亿”的消息,让众多房企睁大了眼睛。
上市房企
心怀期盼
虽然新湖中宝的定向增发方案,悔卜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审批通过还是个未知数,但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新湖中宝此次能够推出增发方案,意味着自2010年底开始的上市房企再融资无限期暂停政策,或将有条件放开。
“新湖中宝推出定向增发方案并复牌,说明国家对上市房企再融资的政策有了瞎祥一些变化。”在宋都股份副总裁龚睿看来,不过,上市房企再融资还是有条件地放开。
宋都的感受或许比同行们来得更微妙一些,因为从7月5日起,宋都股份就在持续停牌中,原因是“筹划重大事项”。而昨天,宋都股份又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称该重大事项还在进一步论证中,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防止由此而引起的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该公司股票自2013 年8月2日起继续停牌。多数业内人士相信,其所谓重大事项就是新的融资计划。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称为“新国十条”,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随着房企重组申请和再融资审批相继暂停,此后,国内上市房企在碧神穗内地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大门关闭,持续至今。但房地产再融资开闸的消息总是时不时地挑逗着市场的神经,而新湖中宝复牌并推出定向增发方案让这次的风向显得更为切实。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微博上第一时间转发了相关消息,并评论说:“证监会还未批复。不过,仍然证实了再融资将要放开。”
“投石问路”的效应
对于上市房企来说,房地产再融资若是放开无疑是个利好。
“上市房企本身就是行业内实力和品牌效应比较好的公司,放开再融资,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肯定有积极推进作用。”滨江集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即使上市房企再融资放开也不见得所有上市房企都会排着队提交申请,“毕竟还要考虑股价、融资成本、资金需求等问题。”就滨江集团而言,暂时没有再融资的需求。
市场猜测纷纷,昨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关于涉房企业再融资的口径未变,对国务院相关规定明确的违规企业,将不给予上市融资或者再融资,如何掌握是否涉及违规有关政策的尺度,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认定意见。
6月底以来,小城市户籍放开、管理层力挺棚户区改造等利好已让房地产板块走出一波行情,而新湖中宝定增方案明确募资投向也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之后的房企再融资投资方向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 ( 西双版纳房产网 )
I. 2019年福建省棚户区改造政策
众所周知,福建省棚户区改造政策和其改革开放缺猜的进度一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进入以来,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厦门市:思明区、海沧区、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金门县;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南平市: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等市县棚户区改造如火如荼进行。
二、抓紧编制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
(一)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各地要在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完善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并将计划落实到具体年度、具体项目,实施台账式管理,动态跟踪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加大棚改计划安排,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将棚改项目全部准备就绪,并提前启动项目拆迁和审批等工作。
(二)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伏旦型础设施建设计划。各地要依据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要提前编制棚户区改造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安置住房选址布局,统筹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及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棚改安置住房小区教育、医疗卫生、垃圾处理设施、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涉及棚户区改造的交通、生活服务设施应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要对底前已开工的棚改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要列出清单,一并纳入本地区配套建设计划。
(三)抓紧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结合造福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统筹推进。加快推动全省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县(市)的农房抗震改造,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抗震安全标准。同时加强对农房风貌的管理和引导,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和风貌管理要求,并指导到户。
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由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并于12月底前报省住建厅汇总。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农业厅(农办)、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林业厅、国资委、侨办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一)进一步转变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要大力推进实物安置向货币安置转变,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各市、县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当地商品住宅库存情况和居民意愿,按照原则上不低于50%的比例确定本地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商品住宅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二)搭建被征收人选购商品住房服务平台。鼓励、引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进入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开展项目对接。各市、县政府可以统购商品房或组织被征收人“团购”商品房用于安置,采取由房地产企业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征收部门签订“统购”“团购”优惠协议、承诺优惠幅度的办法进行操作。具体“统购”“团购”房地产企业的入围规则,由各市、县政府制定。同时,要做好困难家庭的安置补偿工作,对收入低、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要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农办)、林业厅、国资委、侨办
四、创新融资体制机制
(一)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将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市场化运作收益和财政状况等,科学制定本地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贷款支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改。要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改项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改融资体系,为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农办)、林业厅、国资委、侨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省城乡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政府是落实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抓紧组织落实三年计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扎实有效推进。省发改、财政、住建、国土、农业、林业、国资、侨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口业务指导,强化力量配置,完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和约谈、问责制度,定期对各地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对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改造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负责人,由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在棚户区改造及安置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监察厅、农业厅(农办)、林业厅、国资委、侨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省城乡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人民政府
12月5日
福建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一、莆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成效明显
从莆田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共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分行审批,审批金额4.63亿元,累计发放3.15亿元。
据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棚户区融资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金融优惠政策,市住建局在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优惠政策出台后,积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分行就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展开对接,跟踪配合后续工作。
今年以来,涵江区铺尾片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项目,获得审批金额1.6亿元,累计发放0.5亿元;涵江区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安置房房屋征迁货币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涵江)辖区项目,审批金额2.35亿元,累计发放2.35亿元;仙游仙作物流园安置房1#-4#楼工程项目,审批金额0.68亿元,累计发放0.3亿元。
目前,玉湖新城陡门西洙片区安置房项目(贷款金额10亿元),已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分行完成调查评估,上报省农发行待审批。
二、漳州市推进棚户区改造已开工建设6078套
漳州芗城围绕“两个一千、三个一百万”目标,去年征地超过3000亩,拆迁各类建筑物面积近150万平方米,有力推进了古城片区、甘棠片区、北庙片区、二燃片区、利民佳苑等一批改造项目。龙文研究棚改刚需转化为市场有效购买力的新措施,引导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直接货币补偿安置方式,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引导安置居民就近“团购”商品住房。今年,龙文区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总建设套数2039套其中新建1946套、货币安置93套,建设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
同时,我市还大力推进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切实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
;
J. 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想融资怎样做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四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