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负债规模:审计署和银监会报告的差别在哪里
1、报告中的融资平台公司数量不同。截至2010年底,根据审计署的报告,全国有6576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然而根据银监会的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一万家融资平台公司。
2、报告中的融资平台公司的负债规模不同。截至2010年底,根据审计署的报告,全国所有的融资平台公司的总负债规模为4.97万亿元。然而根据银监会的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所有的融资平台公司的总负债规模达到9.1万亿元。
3、统计的口径大小不同。根据审计署的定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但在银监会的统计口径下,机关、事业、企业三类平台法人均被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范围,而审计署公布的平台数及其负债仅限于“平台公司”。
审计署的数据和银监会的数据相比,并不存在严重低估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它们之间的差距,是因为银监会关注的角度是银行系统在地方政府总体的贷款风险敞口,从而采用了更宽泛的统计口径。审计署则对地方政府的负债主体有了更为细致的划分。
『贰』 寿光城投融资有风险吗
一般情况下的主动管理型信托计划,都是分散投资,并非投资到一个项目当中。分散了风险,但同时加大了投资和管理的难度。
城投债是企业债,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央企信托-山东寿光城投债券(山东寿光信托政信
)
央企债权和地方城投债权哪个好
城投债权好。
1、成立时间不同,央企债权成立于1995年5月5日;城投债权起源于1991年;城投要早于国投。
2、服务对象不同,央企债权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城投债权是全国各大城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服务对象不同。中央企业债权是指经国家部、委一级批准发行,债券信用评级达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权。
100万起投的信托产品有哪些?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及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如果信托规模为1000万元,那么以50人为限制,则每份平均20万,前几天我还见了一个北京信托的20万起点的信托
城投债怎么买
城投债分为标准化债权和非标准化债权两种类型,其中标准化债权可通过交易所、银行柜台等渠道购买,非标准化债权可通过信托机构、资管机构喝金交所购买。
“城投”是对各级政府的地方性融资平台统称,城投债就是由这些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城投债因为有地方政府兜底,所以信用等级较高,带有刚性兑付的性质。尽管月初出现了首例城投债政信 事件,但投资者对于城投债的关注度依然很高。
城投债购买人群:标准化债权的城投债为公募债,个人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账户公开购买,其预期收益率也相对较低,一般在5%到8%之间。非标准化债权的城投债为非公开募集,属于私募债,只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例如券商、理财师等。
城投债购买条件:城投债的发行主体以省市级居多,发行主体评级也以AAA和AA+为主,因为有政府信用做背书,所以城投债一直被视为刚性兑付债券,所以城投债算得上是难得的高预期收益、低风险债券。不过城投债并非所有个人投资者都能参与,需要认证为为合格投资者才可购买。而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非常高,例如要求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等等。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如果对城投债感兴趣,可通过购买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城投债。
【拓展资料】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对于已经持有可转债正股的投资者来说,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赚一笔之外,更关心的则是股票股价的走势。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股票到底有何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这才是关键。
可交换债券主要特征: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城投债券有风险吗
城投债并不是没有风险的,在2011年6月29日,上海的融资平台之一申虹投资公司被曝出债务逾期,这就是城投债著名的“黑七月”,这是城投债的第一次政信 ,当然也不是最后一次政信 。紧接着6月30日,云南省最大的融资平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也出现兑付危机。随着地方融资需求越来越大,城投债政信 也必定会越来越多。
拓展资料:
1.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投向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城投债起源于上海。上当时为了开发浦东新区而采取的一种融资手段。随着这种融资模式的成功发行,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目前城投债规模在3万亿规模以上。
2.城投债的运作方式
城投债一般通过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发债,地方投融资平台一股的名称为城市建投投资公司(通常称城投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名称。城投债一般会由地方政府承诺还款,必要时还有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所以城投债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3.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 (如10年或20年) 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持有人虽无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动,但每年可根据票面的规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顺序要先于股东分红,股份公司破产清理时亦可优先收回本金。公司债券期限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债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须偿还本金,赎回债券。
『叁』 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券不全会影响
您好,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券不全会影响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由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而税收的收入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此,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券不全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券不全也会影响地方政府宴租的信用评级,从而影响地方政府未来的融资能力。此外,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券不全还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从而影响地兄态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券不全会对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产羡祥源生不利影响。
『肆』 中国2008年以后地方债的状况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
目前,地方政府产生债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债务结构比较复杂,债务的数目和规模相对庞大。由国家审计署在2013年中对政府性债务情况公布的全面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债务总额为17.8909万亿元。在这里面,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10.8859万亿元,占总额的60.85%;政府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4.3394万亿元,占总额的24.25%;政府具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656万亿元,占总额的14.90%。同时,审计还显示,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分别负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7780万亿、4.8434万亿、3.9573万亿和3070亿元,占据的比例对应为16%、45%、36%、3%。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在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银行贷款占比达50.8%,BT占到11.2%,发行债券占10.7%,信托融资占7%,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占1.8%。在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债主体中,地方融资平台举债占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比例为38%,政府部门和结构占比28%,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占比16%,这三类举债主体累计占比82%。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
(一)地方债务不断增长的重要起因源于地方投资拉动型的经济模式
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的财权在改革之后相对减少而事权则不断增加。2008年以后,中央政府推出了“四百亿”的整体经济刺激计划,推进“铁公基”项目,规定了地方政府相应的资金配套比例。而长时间以来,政府对地方的投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基于此,地方政府纷纷依托原有的城投公司大量借债,并构建自由的融资平台来解决他们面临的资金窘境。在投资拉动型的经济模式下,官员的考核制度使得地方政府的借贷欲望越来越强烈。在目前的基层政府官员考核制度中,培植规模以上的企业、工业开票销售、招商引资亿元项目考核、政府财政收入、增值税指标、外资的利用状况这所谓的3+3指标是最为重要的评判标准。于是,大量的地方官员去大额借贷来新建工业园区等吸引外来投资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甚至由政府操控的融资平台去操作税收,虚增财政收入,以这种虚假的经济发展来换取他们的政绩和前程。
(二)地方政府债务在政治层面上的商业周期
地方政府债务的快速上升,也跟我国官员的体制有关。基层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一般都是三年,县级以上的任期也只有五年,所以往往会出现上任债务还没有还完就被调走了,而下任官员在上任的政绩压力下,会继续借债,借完又等着下一个接任者来还债,这种恶性循环就导致了地方的债务越滚越多。他们觉得,就算地方发生财政危机,最后中央政府也会为其收场。历任地方政府领导的这些毫无顾忌的短期大量举债行为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危害很大,也与善治政府和公共责任的要求相违背。
(三)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的不透明,对外披露较少
地方政府举债属于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在举债问题上大都巧借名目、遮遮掩掩,再加上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机制。因此,尽管谁都知道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已经不小,但是谁也说不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结构规模等情况。尤其考虑到地方政府有大量债务的存在,这些数据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地的财政风险的相应状况,地方政府出于谨慎的原因一般不会向外界披露,或者选择性地少量披露。因此,谁也无法说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确切规模究竟有多少。
三、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处理的几点对策
(一)完善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法规
我国在去年的8月底对预算法进行了修订,采用全面的政府预算管理。国务院也启动了相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并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有相应的规定的限额。但是,并没有修订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条例,更不用说实施细则了。所以,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法规的修订是完全有必要的,应该用法律来对地方债务融资进行约束。
(二)优化政府的考核制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对官员的考核制度导致了官员不合理的政绩观的产生,引发了各地官员盲目地追求投资和政绩,不利于地区经济的长期发展。应该将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也纳入官员的考核体系之中,不仅看留下了多少投资,也要看留下了多少债务,全方位地评判投入产出,让官员们能认识到对人民的责任,构建真正的善治政府,这样有利于构建更合理更完善的体制。
(三)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换,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要将地方政府的职能从大包大揽转换到有限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上来,将经济发展与建设的职能更多地让渡给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使政府投资集中在公益性投资项目上。在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当务之急就是要严格控制政府举债经营,遏制政府债务急剧增长的势头。首先是严禁地方财政借钱开支,对预算不平衡的地方,要调整支出结构,压缩支出规模和标准,努力实现平衡。二是不准行政事业单位擅自举债,尤其要严禁地方政府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也要依据实际情况开展,不能超越当地的财力。
『伍』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
市场化转型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老让、资产负债风险突出。
1、市场化转型难度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立慎含册初衷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难的问题,但这些平台在过去往往是以政府背宽宏书的方式进行融资,缺乏市场化运作和竞争意识。在转型过程中,市场化转型难度大,需要平台自身具备市场化运作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2、风险隐患突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过去的发展中,存在着大量违规融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这些问题给平台未来的转型和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隐患。平台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性建设,才能为转型奠定坚实的基础。
3、资产负债风险突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过去的发展中,通过各种渠道融资,形成了大量的债务,而这些债务的资产支持和还款能力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随着转型的进行,平台需要解决资产负债问题,规范平台负债结构,提高还款能力,控制债务风险。
『陆』 地方债务的风险特征和化解对策
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隐藏性债务: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债务融资平台、城投公司等,这些债务通常被称为“隐性债务”。由于这些债务不在财政预算中显示,因此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高杠杆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庞大,债务水平高,而且大部分债务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投资项目,资产回报期较长,这可能会增加地方政府还债的风险。
地方经济下行风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税收等,这些收入可能会受到地方经济下行的影响。当经济下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可能会下降,这将使地方政府难以偿还债务。
为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机制,包括制定债务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债务审计等。
加强风险评估: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避免风险向更大的方向发展。
推动市场化债转股:通过市场化方式将地方政府债务转化为股权,缓解债务压力,同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提高财政收入:通过扩大财政收入渠道,增加地方政府猛春的财政收入,降做键低债务压力。
加强投资监管: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和监管,确保投枝胡耐资项目能够带来可持续的经济效益,降低债务风险。
『柒』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用评级具体标准,指标
从评级过程和步骤来看,确定平台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四步:
1、确定受评平台企业所属地方政府信用;
2、确定平台企业自身信用;
3、确定两个实体之间违约关联性(关联度,支持意愿角度)。
4、确定政府给予特殊支持的可能性(支持度,支持能力角度)。
评级机构在做信用评级过程中,首先对受评地方政府作出信用评级,之后将平台企业自身的评级纳入其中再考量,再结合二者之间违约的相关度,即确定地方政府对平台的支持意愿,进而再从地方政府支持能力的角度,即通过考察地方政府给予平台特殊支持评级的可能性。
综合之后,确定平台的最终信用等级。即:先考察地方政府和平台各自的信用水平,再考察二者之间的信用关系,以确定地方政府支持评级的程度,平台的基础信用参考支持评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确定最终的平台信用等级。
(7)地方融资平台债券信用状况扩展阅读
地方政府信用是平台信用的基础,它衡量的是受评平台企业所属地方政府偿还所负担债务的能力和意愿。鉴于平台企业自身的功能、定位、业务类别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信用构成了平台信用的基础。
受评平台企业的地方政府的基础信用从地方经济、地方财政、偿债能力和管理水平四个方面来考察。平台企业自身的信用,分为三个考量因素,即投融资职能的重要性、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和企业经营性业务财务实力综合评定。
『捌』 地方债务如何查询
你说的地方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这个地方债务应该是以地方的财政收入作担保的,一般是税收和土地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一般在地方人大会议时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得出来。
地方债一般指地方发行的债券,也就是地方融资平台对外公开发行的债券,也就是你说的修桥铺路的钱还有用于公众开支、政府支出的钱(包括所谓的三公经费),这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就是地方政府拖欠的工资、银行贷款、工程款等债务,甚至是挪用的社保基金 ,这些都可以统称为地方债。这个债务理论上在每年的地方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能够披露。
『玖』 聂无逸:防控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隐患
银河证券研究院战略研究员 聂无逸 (本文首发于《中国金融》2019年第18期)
目前,宏观经济减速和金融降杠杆政策对地方融资形成严峻挑战。一个明显的市场信号是2018年以来城投非标债屡现违约险情。20多年来,地方融资平台背负了金融系统庞大的债务(主要是银行贷款和城投债)。目前全国地方融资平台总数超过1万家。如果城投债务规模持续扩张并出现本息偿还危机,如果推动城投债务重组不能解决地方建设资金的匹配问题,也不能解决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就不能做到城投公司和项目的风险隔离,那么财政金融秩序和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都会因为信用危机而遭受严重损害。加强对地方隐性债务的控制,进而明确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模式,是当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
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
地方融资平台的总体债务形势比较严峻。首先,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不仅规模大,而且信息披露不充分,后者也放大了外界的焦虑情绪。地方融资平台从政策界定到归口管理都模糊交叉,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公开统一的规模数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出台以后,财政部曾组织实施全国范围的地方债务甄别,之后相关部委又进行过几次地方债务的统计,但都有特定的口径和用途。从构成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主要分为三类:银行贷款、城投债、非标融资。下文以公开披露的城投债为考察对象。按照wind公开数据统计,从2008年7月22日到2019年4月15日,全国31个省级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计发行城投债13820支,发债主体合计2252家,累计金额达到13.28万亿元,累计余额达到7.88万亿元,存量城投债的票面利率区间为4.54%~6.34%。
地方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总规模目前没有直接数据。从公开信息可知,2013年1月,原银监会披露地方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为9.2万亿元,占银行业贷款余额的13.8%。笔者查阅到的最近一次公开信息是2013年上半年原银监会工作会议上披露,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高达9.7万亿元。2013年,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并于2013年4月开始实施。2014年出台新修订的预算法,国务院发布影响深远的43号文,明确提出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必须脱钩的要求,地方融资平台的功能定位和政策环境就此发生重大变化。与此同时,原银监会不再对外发布融资平台的贷款余额。如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匡算,wind数据库显示,2019年4月15日银行业贷款余额为142.11万亿元,如按照2013年平台余额13.8%的比例推算(鉴于近年来地方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势头、银行贷款对稳定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的信用水平等多方面的情况,可以推定银行的贷审政策应与城投转轨力度保持一致,正反方向的作用基本可以对冲),则地方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推算为19.61万亿元。
非标融资是地方融资平台政策约束最少、使用最为灵活、风险成本也最高的融资工具。非标融资的形式多样,包括委托贷款、信用贷款、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私募基金以及其他融资形式的多重嵌套。目前没有权威的城投非标数据,有的市场机构根据发行城投债且主动披露非标融资的960多家平台的审计报告,得出2017年底样本平台的非标融资额为1.65万亿元,这个数字覆盖不够全面,漏掉了明股实债和故意回避披露的债务,以及没有发行债务的8000多家中小平台的非标融资,这些未统计平台的非标规模一般不大,如果再考虑到2018年资管新规的政策压制,1.65万亿元之外加上遗漏的部分,地方融资平台非标融资总额应该不会超过3万亿元。据业界判断,非标融资占平台融资的总比例一般不超过10%,3万亿元非标规模应基本在此区间内。
综上,笔者可以推算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总体规模应该约为32.3万亿元(32.3=9.7+19.6+3)左右,但是还有其他扣减项,比如,国发43号文提出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的政府债务”,其中存量的政府债务应该覆盖经甄别确认的部分城投债务。其中2015年置换了3批合计3.2万亿元,其中第一批1万亿元的置换范围是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据报道,2015~2018年,各地政府共发行了12.2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对应笔者的统计口径,债务置换对2013年6月底9.7万亿元的贷款余额会有一定对冲,假定对冲额度为50%,即6.1万亿元。据此平台的债务总规模在26.2万亿(32.3万亿-6.1万亿)元,从谨慎性角度考虑,笔者粗略推定地方融资平台的规模估计在26万亿~30万亿元。随着融资平台管理的不断规范和各项改革的持续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存量规模会得到进一步控制,信息披露相信也会更加科学、及时和透明。
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路径思考
地方经济建设是硬任务,只要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得不到认真的解决,政府债务仍然会通过隐性担保、代建工程等形式腾挪到地方融资平台。这在客观上要加强 财经 秩序的严肃性,加强相关体制改革,避免地方经济发展突破债务容忍度,影响 社会 经济的稳定。
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再次实施债务甄别和置换。但是最直接的办法未必就是最合适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次序和具体策略将决定政策实施的效果。笔者认为,把绝大多数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都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务,单纯从债务负担角度来简单测算,并非不可承受。依据前文,推定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总规模为28万亿元〔28=(26+30)/2〕,平均到期时间假设为5年,如果在2018~2022年按5年分批置换,则每年增加5.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在此前提下,2018年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加到23.99万亿(18.39万亿+5.6万亿)元,2018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率会提高到99.96%,即将触及国际通行的100%~120%的警戒标准;如再加上中央政府的债务余额14.96万亿元,则2018年我国政府债务率将会提高到43.26%,依然低于欧洲60%的警戒线。从增量来看,年增加5.6万亿元债务负担的增长幅度,基本相当于2018年GDP的6.22%,与GDP增长幅度基本相当,按此增长规模推算,存量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纳入地方政府债务,从整个国家的债务负担率来说,五年之内大抵可以承担,假如展期到10年,当期债务负担会进一步降低。另外,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主要投向地方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产品,这将有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并将有效提高地方的债务偿还能力。但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债务压力会较为沉重。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负债水平差别,如果中央给予适当补助,应不会对地方的经济正常运转产生明显拖累,但是如何确保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以及防止操作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将考验决策者的大智慧。在以上假设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如果再对地方融资平台实施严格的规范、清理和转型,应该可以彻底解决城投债务存量问题。这也从侧面说明,中央近年来对地方融资平台采取坚决但又比较耐心的堵疏结合的方法,是有预见性和充分底气的。但是地方经济建设的财力补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如果只是做债务置换,即使不会出现旧债挤压新债发行规模的问题,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消失后出现的资金缺口如何弥补也将是一大考验。除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自身还有部分隐性负债,汇集起来尽管还在总体债务承受能力范围内,但也接近债务警戒线,因此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风险应保持高度警惕。
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可以考虑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解决地方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问题。或者反过来说,只有中央地方的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到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才有可能得到化解。如果要解决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就必须以事权和财权统一为重要切入点。以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为前提,要么地方事权做减法,要么地方财权做加法,或者两者并行。
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最终还是要落到改革地方的投融资体制。对于地方的准公益性质的、具有收费项目特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 社会 服务项目,终究是要有独立的市场主体来负责建设或长期运营。对于具有实际市场经营能力、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城投企业来说,依然具有继续存在的 社会 空间和经济价值。建议地方政府联合国有、民营的基础设施产业公司,对有经营基础和管理能力的城投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强其债务承担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地方准公益性投资的主导力量。不仅要建立地方投资体系,还要建立地方融资体系。比如,可以充分借鉴国家开发银行的功能设计,建设有管理的高效地方金融机构,专门负责本地区的政策性融资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跨地区的建设工程配套、准非公益性地方项目的建设等。今后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时,地方政府可以快速通过地方开发银行获得融资,不仅能够保证融资的规模和效率,还可以充分保障中央和地方对各地投资规模、结构和质量的准确把握,有效控制经济风险的传递和蔓延。
加强重大风险事件的防范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隐患,这是解决当前经济领域深层次矛盾的重要切入点。对于如何认识和解决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尽管经济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争议,但正是由于中央采取了坚决、理性而又比较耐心的引导政策,地方融资平台并没有成为拖累中国经济的问题资产,相反在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总体上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目前处在存量相对可控的范围内,只要后续的规范管理和处置措施果断得当,做到坚决控制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进而全面推进财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转型后的地方融资平台在未来的经济建设中依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银河证券研究院
『拾』 城投债安全吗
凡是投资或多或少都有风险,城投债肯定是有风险的。今年以来,为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杜绝违规举债和担保现象,“从严监管政府债务”,市场对城投债也产生了高度关注。
在城投主体众多风险因素中,没裤与地方政府相关的风险仅占次要地位,而城投主体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其产业资产上。城投债分析框架对产业风险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城投债按发行人划分,涵盖大部分企业债和少数非金融企业债融资工具。一般而言,与产业债相比,主要是为了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目的而发行的。
拓展资料
1、城投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其主营业务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过程的人都将其视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随着“新债”的兴起,公运搜司债成为债市最“火爆”的投资品种。目前收益率处于历史低位,债券市场整体并未走出盘整。公司债借助其高利率优势,再现了公司债鼎盛时期“开盘即售罄、一票难求”的火爆发行场景。
据万德数据统计,2月份公司债发行数量已接近“井喷水平”,中期票据成为当月最活跃的新债发行品种。据中央债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统计数据,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全国发行地方公司债191.33亿元,其中大部分为被称为“准市政债”的城投债。这一规模相当于国家2009年发行的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部分城投债“过度包装”,加剧了风险。
2、企业债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一般由中央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最终经国家发展和旁察历改革委员会批准。公司债券是中国企业发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债券;重点企业债券是电力、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等部门的国家重点企业向企事业单位发行的债券;息票公司债券为有息票的中期债券,期限为5年左右;存单还本付息公司债券是按面值发行的债券,期限为1-5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