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特征,原因和影响有哪些
答: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资产证券化的特征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1、资产证券化是资产支持融资
银行贷款、发行证券等传统融资方式,融资者是以其整体信用作为偿付基穿而资产证券化支持证券的偿付来源主要是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而与发起人的整体信用无关。
2、资产证券化是结构融资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成立资产证券化的专门机构SPV。
第二,“真实出售”的资产转移。
第三,对基础资产的现金进行重组。
3、资产证券化是表外融资
在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资产转移而取得的现金收入,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左边——“资产”栏目中。而由于真实出售的资产转移实现了破产隔离,相应地,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的左边——“资产”栏目中剔除。这既不同于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债权性融资,相应增加资产负债表的右上角——“负债”栏目;也不同于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性融资,相应增加资产负债表的右下角——“所有者权益”栏目。
由此可见,资产证券化是表外融资方式,且不会增加融资人资产负债表的规模。
资产证券化对银行来说,能信用增级、消除信用过分集中转移金融风险、体现规模经济充分利用资产价值、提供流动性、提高资本比率。
资产证券化具有明显的金融创新意义:转移信用风险创新、提高流动性创新、信用创造创新。对我国银行业改革具有明显的启示意义
B. 资产负债表以外融资有什么含义
含义: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简称表外融资,是指不需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方式,即该项融资既不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表现为某项资产的增加,也不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方表现为负债的增加。
表外融资实现方式有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转移负债。
影响:表外融资的重要手段是设计一些复杂的经济业务,从而使报表使用者难以判断这一业务对企业资产或负债的影响。
C. 结构性融资含义是什么
结构性融资(structured finance)是一个广泛的术语,用来描述被创造来透过复杂的法律及公司实体以协助转移风险的一块金融领域。
结构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利用特定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iesor 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EsorSPV),将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剥离开来,并以该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的表外融资。
特点
1.为客户提供中长期资金来源
2.提高客户资产周转率
3.降低客户资产负债率
4.实现信用增级,降低融资成本,丰富投资者的投资品种。
利率
以货币市场同期产品收益率(或Shibor)为基准利率,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发行人的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以及其他各类风险收益因素利差,得到本期融资券的最终定价。
D. 如何理解经营租赁
一、在我国,经营租赁是《会计准则》中给租赁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第5条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第10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租赁会计准则同时又列出了如下五项具体标准,符合其中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就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简单推理,凡是完全不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的,即为经营租赁。
可见:经营租赁是会计上的概念,是相对与融资租赁而言的,非融资租赁即经营租赁。
二、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经营租赁概念,但有“租赁”和“融资租赁”之分
《合同法》中,有第13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第14章的“融资租赁合同”,这两者是并列关系,前者就是相对于融资租赁的其他租赁。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第237条称,“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中称,“融资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该办法还针对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
从以上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他们都把租赁和融资租赁作为两个并列的关系,其突出的思想是:即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具有金融业务属性,在中国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要有市场准入条件以及行业监管。相对于融资租赁的租赁又是什么,是商业服务业务,
无需审批和监管。
三、那么,在我国,法律范畴的租赁即是《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吗?
举个例子:出租人100万购买了设备(并未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三年期限,每年年末以40万元支付租金,期满出租人收回租赁物。
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合同,但从会计准则角度,出租人三年期限收回120万租金,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显然,其融资租赁。可见,在我国,法律范畴的租赁未必就是《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
四、在我国,经营租赁到底是什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关于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反过来理解,经营租赁是实质上没有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这是从租赁交易的实质上界定的。
而法律上是依据交易的形式来界定融资租赁的,融资租赁突出的特征是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举个例子:出租人100万购买了设备,该设备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三年期限,每年年末以25万元支付租金,期满出租人收回租赁物。
显然,出租人三年时间仅收回75万元租金,还要承担设备余值的风险,实质上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会计角度其是经营租赁。
但从法律形式上,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该租赁是融资租赁。
可见法律形式上的融资租赁可能是从会计角度的经营租赁。
小结如下:经营租赁是会计上的概念,是相对与融资租赁而言的,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非融资租赁即经营租赁。
会计上的经营租赁可能是法律上的租赁,也可以是法律上的融资租赁。
五、在发达国家,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
纵观发达国家的租赁行业的进程,租赁的演变有六个阶段:出租、简单融资租赁,创新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新产品和成熟租赁阶段,各阶段出现不不同的特征。
第一阶段:出租。其特征有:有很长的历史,期限短(少于12个月),出租人提供全面服务,资产期末返还。
第二阶段:简单融资租赁。其特征:承租人的意愿是最终购买,租赁协议不可撤消,全额清偿,租金定额支付,非全面服务。
第三阶段:创新融资租赁。其特征:市场竞争激烈,出租人具有创造性(如租金灵活安排、增加服务等),资产期末不同处理,专属租赁公司出现,租赁增长率加快。
第四阶段:经营租赁。其特征:竞争加剧,市场发生变化,承租人越发成熟,出租人有余值风险,提供全面服务,资产返还,开拓二手市场。
第五阶段:新产品。其特征:出现合成租赁,风险租赁,租赁资产证券化等。
第六阶段:成熟租赁。其特征:收购兼并频繁,市场渗透率平稳,竞争加剧、毛利下降,强调增值服务,倾向于联盟合营等。
在国外,经营租赁是市场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它是相对与出租和简单简单融资租赁而言的,各个阶段出现不同特征。比较如下:
出租 简单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
承租人的目的 短期 中长期表外或表内融资 中长期融资
租赁投资决策人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承租人共定
是否全方位服务 是 不是 是或不是
租金与投资关系 非全额清偿 全额清偿 非全额清偿
出租人风险 资产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资产风险
期末所有权处置 退租 命运价格转让 退租或市价续租转移
会计处理 承租人表外 承租人表内 承租人表外
可否解约定 可以 不可 不可
注:此表来源于史燕平《融资租赁及其宏观经济效应》。
从发达国家租赁行业的进程演变来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国外经营租赁是出租人对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进行以融资为目的的购买,,然后,将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出租人从该承租人收取的租金小于租赁投资,即出租人承担租赁投资风险的融资租赁。
2.国外经营租赁是简单融资租赁发展的必然结果。原因如下:市场竞争激烈,出租人必须开辟是经营租赁赢得市场;大型制造商需经营租赁,促销其产品;承租人更愿意不全额清偿;承租人表外融资。
3.就风险角度,经营租赁是出租服务和简单融资租赁这两个极端产品的中间产物,出租人承担了与所有权有关的部分风险与报酬,突出表现为资产的余值风险。
4.从市场角度,经营租赁属于融资租赁范畴,但它不是简单融资租赁,是承担了与所有权有关的部分风险与报酬的融资租赁,他兼顾了简单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和出租服务的资产服务及回收功能。
本文为了避免与会计准则经营租赁的混淆,暂且把国外上述属于融资租赁范畴的经营租赁定义为“中长期经营租赁”或“经营性融资租赁”。
六、对中长期经营租赁的认知
交易形式和经济实质是服务于不同目的的界定交易性质的手段。为了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目的,在判断交易的经济实质时不能以交易形式为标准;为了规范交易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在判断交易的法律特征时则不能以经济实质为标准。中长期经营租赁就是法律上融资租赁、会计上经营租赁的混合体,其内含特征如下:
1.具有法律上融资租赁的一般特征:
(1) 承租人选定拟租赁物件;
(2) 不可解约;
(3) 中长期;
(4) 至少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2.具有会计上经营租赁的一般特征,既不符合会计上判断融资租赁的五条标准。 突出的标准为非全额清偿。
3. 出租人承担余值风险。
4.该项租赁投资的决策为承租人的决定和出租人的否决权承租人。我个人可以理解为共同决策、风险共担。(非全部风险与报酬的转移)
5.租赁设备通常具有通用性。
6.租金的计算仍采用利率手段。
在史燕平 《融资租赁及其宏观经济效应》一书中,她认为中长期经营租赁是一中承租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出租人承担投资风险的非逻辑性组合,其中决策人为承租人,出资人为出租人,风险承担者也为出租人,她进而分析这种在形式上不合理的经营租赁组合,通过对物的再处置权的灵活处理,在实质上成为了一种“内在统一”的合理组合。我并不太同意上述观点,我认为:中长期经营租赁是出租人承租人共同行使决策权,风险分担的双赢租赁形式,前期双方都对项目进行了评估,对各自的风险和收益进行了预期,进而作出了决策,最后收益和风险的结果都有自承担,并非存在非逻辑性问题。投资租赁决策由承租人的决定再有出租人行使否决权,实际上出租人也进行了决策行为,承租人在租期内由于市场变化,即使租赁物处于停工状态,承租人也要支付不可解约的非全额的那部分租金,承租人承担了大部分风险。
目前,在融资租赁行业中对中长期经营租赁存在二种不同认识。一种是认为中长期经营租赁是(传统)租赁的新发展、新模式;另一种则是认为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更高发展形式或高级阶段。我觉得两者都对,只是从不同角度回答了同一问题。
从交易实质上,中长期经营租赁仍是经营租赁,并没有转移了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只是法律形式上增加了融资租赁的形式,所以从这层意义上说,中长期经营租赁是(传统)租赁的新发展、新模式。
从交易形式上,中长期经营租赁仍简单融资租赁的交易形式,只是交易实质上降低了简单融资租赁的相关标准,突出表现为非全额清偿,出租人承担余值风险,所以从这层意义上说,中长期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更高发展形式或高级阶段。
七、中长期经营租赁的好处
同简单融资租赁比较,中长期经营租赁仍有融资功能,根本的区别在于出租人要承担资产余值风险。中长期经营租赁对各方参与者都有好处:
(一)对承租人的好处:
1.不承担余值风险。
2.它是表外融资,财务指标优化。
3.税负减轻。由于经营租赁的承租人的租金支出,都是作为当期费用而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相当于所得税的抵扣。
(二)对出租人的好处
1.扩大市场。由于市场竞争,许多租赁公司选择开展经营租赁,是保持甚至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途径。
2.专业化所带来的市场优势及附加利益。
3.所得税税负减轻。租赁资产由出租人提取折旧,使出租人的账面利润下降,另一方面又会使得出租人的所得税税基减小。
(三)对卖主的好处
1.加大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2.强化同客户的联系。由于有全程服务,特别是对租赁物的各种方式的再处置,使得卖主同客户的联系会变得十分紧密,从而可以长期保持自己稳定的客户群。
3.增加保养良好的二手设备来源。
从前节中长期经营租赁的内含特征以及本节中长期经营租赁的好处,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中长期经营租赁既是出租的创新和发展,又是简单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加上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驱动,中长期经营租赁理应成为市场的主流,其体现了租赁的本质特征,是租赁本质的回归。
发达国家中长期经营租赁开展如火如荼、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其实践充分证明了上述观点。。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和各自承担风险的能力,为了适应竞争需要和盈利要求,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3章《租赁合同》的法律规范来开展经营租赁业务,也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4章《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范来开展具有不同程度融资特征的经营租赁。
八、反思我国中长期经营租赁
由于融资租赁是舶来品,在中国仅经历了20多年时间,由于种种原因,融资租赁未得到很好发展,总额仅区区几百亿人民币,总体来说还游离于国民经济之外。从发展阶段来看,目前还是简单融资租赁阶段,简单融资租赁都没有做好,何况“中长期经营租赁”呢?估计目前还没有哪家租赁公司涉足“中长期经营租赁”,主要原因是中长期经营租赁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解决,主要如下:
(一)对融资租赁的研究和认知还不全面。尤其是“中长期经营租赁”出现以后,更增加了其复杂性和认知的难度,出现了认识上的许多误区。主要表现在:
1. 把简单融资租赁视为融资租赁的全部;
事实是,简单融资租赁只是融资租赁的初级阶段,融资租赁还包含着中长期经营租赁的高级阶段。
2.把合同法中的融资租赁和租赁会计准则上的融资租赁等同。
事实是,法律上从交易形式界定融资租赁,会计上从交易实质界定融资租赁,根据我国的租赁会计准则,合同法上的融资租赁在会计处理上可以被确认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实际上是合同法上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和出租租赁在会计处理上的名词。
E. 求12000字的[ 财务报表审计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对策] 论文
在现代商品经济中,企业的经营环境千变万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也日趋复杂,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不断增加,企业对外报告责任也逐步扩大,企业对外财务报告的内容、手段等都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企业财务报告的发展趋势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报表,特别是其中的资产负债表将变得更长、更复杂和更难以理解;2.财务报告的其他手段将不断增加并发挥愈来愈为重要的作用;3.对财务报告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将进一步加强。
一、财务报表,特别是其中的资产负债表将变得更长、更复杂和更难以理解
1.财务报表的中心可从收益表转向资产负债表
财务报表首先起始于资产负债表。在初期,资产负债表似乎一直优先于收益表。在20世纪初,由于所得税日益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费用项目,人们也更加热衷于采用长期融资形式取得资金,而长期融资的保障程度更多地依赖于企业创造盈利的能力。因此,收益表成为人们更为关心的对象。然而,近年来这种趋势有所改变。例如,在美国已有迹象表明,资产负债表将重新成为财务报表的中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96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所得税会计”中,把各个会计期间所得税的摊销方法由递延法改为负债法。前者为了保证收益表的相对真实;后者则重视资产负债表的可靠性。此外,其87号准则公告“职员养老金”和第98号准则公告“租赁会计”等也都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其结果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将不断增加,如退休无形资产;收益表上揭示的收益将有更大的变动性。
2.多种计量基础并用,但将越来越多地采用现行价值或市场价值
由于环境和财务报告目标的变化,传统会计模式,特别是历史成本,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而寻找理想的替代方案又非指日可待。因此,未来的财务报告将采用折衷的方法即: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计量基础。例如,美国会计学会(AAA )下属“会计与审计计量委员会”在1989—1990年度报告中指出:“基于历史成本的局限和有限相关性,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某种形式的市场价值,”它还认为,“财务证券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会计模式的首要选择对象。因为对这些项目来说,利用相关性和可靠性来衡量,将倾向于选择以非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模式。”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在1991年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The Future Shape of Fin-ancial Reports)中指出:“为了反映各自的特征,资产和负债将采用折衷的方法进行计价。”
美国会计学会、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都把相关性视为选择财务报表计量基础的首要标准。美国会计学会指出:“在选择财务报告的计价基础时,我们将首先考虑相关性问题。数据的可靠性固然重要,但不相关数据的可靠性对任何人也没有用处。”
这样,财务报表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一方面,财务报表将同时混合使用多种计量基础,即不同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对决策有用性的重视,在条件成熟时市场价值或现行价值将逐渐形成一套独立的会计与报告模式。因此,可能形成历史成本模式与现行价值模式并存的局面。
3.未来财务计量的侧重点可能发生变化
传统的财务计量往往集中于每股盈利额(EPS)、资产报酬率(ROA)或业主权益报酬率(ROE),未来财务计量将集中对股东价值的计量。股东价值是由美国会计学会拉帕波特(Rappaport)在1986 年出版的《创造股东价值》(Creating Shareholder Value)中指出的一个新概念,它包括价值增长的持续性,销售增长、经营毛利率、所得税率、营运资本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资本成本。股东的价值可能与传统的财务计量差距悬殊。
4.收益表将趋于反映全面收益,或分化成两个报表
1980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发第3 号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要素》,把全面收益列为财务报表的十个要素之一。这一概念已日益获得人们的承认和扩展。传统的收益表将逐渐成为全面收益表。例如,加拿大会计准则行政当局(The Accounting Standard Authori-ty of Canada, ASAC)在1987年颁发的《财务报告概念结构》中就把收益表改为全面收益表。
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等在1991年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中,把利得表(Statement of Gains)作为一个单独的报表加以推荐。该报表用以反映报告主体财务财富的变化,它包括:(a )反映在收益表上的经营利得;(b)由于非经营因素影响, 对有形资产(不动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其他价值变化;(c )年终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而产生的价值变化。
5.增加对现金流动表的重视
继美国正式把现金流动表列为企业的对外财务报表之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强对现金流动表的研究和采用。例如,上述英国《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就建议把现金流动表列为企业的对外财务报表。
6.增值表将与收益表同时成为备选的收益披露方式,或两个报表同时并存
1965年,德国颁发的公司法率先把增值计量引入公司财务报告。它是通过把产成品和在产品存货增加或减少以及在报告期内资本化的其他费用加到销货净额上,得出在收益表中首行列示的“总成果”或“总产出”量度。 1975年,英国颁发的《公司报告》,也明确地建议各种企业提供有关增值的计量和报告。美国会计学会最近也建议把增值表列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由于增值表所提供的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很有帮助,越来越多的国家可能把传统收益表扩大为增值表,或把增值表单独作为对外提供的一种财务报表。
7.财务报表备注的内容将日趋增加
由于报表内容日益复杂化,表内已无法包容更多的信息,而表内某些信息若不加以必要的说明或补充又难以理解。因此,表外备注的内容必将不断增加。备注可能反映的信息类型包括:(a )有助于理解财务报表的重要信息;(b)采用与报表不同基础编制的信息;(c)那些可以反映在报表,但基于有效交流的原因而披露在其他部分的信息;(d)用于补充报表信息的统计信息等。
二、其他财务报告手段将不断增加并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由于传统报表受到种种限制,首先要遵循公认会计原则,披露的信息必须经过确认、计量和记录的程序取得,这就使它的发展不能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财务报告目标向决策有用性倾斜,为了满足使用者新的信息需求,其他财务报告手段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未来,其他财务报告手段可能包括:差别报告、概括性报告、预测报告、管理人员的分析与讨论、职员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等。
1.差别报告
差别报告是指为不同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所提供的内容(或在时间上)有差别的财务报告。由于使用者的信息需要和获取信息的权力(途径或方式)各不相同,某些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已不满足通用的财务报告了。因此,企业可能有选择地有重点地对外披露某些使用或者使用者团体特殊需要的信息。例如,主要债权人收到的信息往往比股票更为详细和及时;债券评估机构收到的信息也往往比年度报告更为详细,等等。通过差别报告,企业既可满足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团体的特殊信息需要,又可避免因广泛对外披露而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基于上述优点,差别报告必将成为企业对外财务报告的一个重要手段。
2.概括性报告
从某种意义上说,概括性报告也是差别报告的一种形式。它也是以针对不同使用者不同信息需要为出发点的。由于现代企业的财务报告变得越长、越复杂和越难以理解,财务报告的信息过量反而使重要的信息模糊化。此外,在财务报告使用者中,有一些使用者(如财务分析专家、投资经纪人等)由于拥有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因而有可能与必要分析和利用详细和复杂的信息。但比较大量的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理解与利用能力有限甚至十分有限,他们也没有必要全面掌握财务报告的全部内容,这些使用者团体包括分散在社会各阶层的普通股东。这样,又产生了对新型报表的需要。这种报表应能反映财务报告中需要掌握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信息,即所谓概括性报告。那些需要详细信息的使用者仍可通过通常的财务报告而获得所需的信息。概括性报告的主要格式可以包括:(a)广泛利用图形等代替财务报告的某一部分;(b)保留财务报告和报告的各个部分,但进行大量的浓缩;(c)广泛修改,扩大使用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和简短的专题分析;等等。
财务报告的未来发展趋势是,除了继续对外提供传统的财务报告外,还提供概括性报告。然而,完整的传统财务报告可能是作为附录形式出现的。这种做法既可使企业遵循有关财务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又可使那些只需简单浏览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获得一些概括性的信息,以便对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3.预测报告
预测报告是指建立在对未来经济条件和行为方案进行假设的基础上,反映企业预期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与报告。由于这种报告提供的信息与使用者的决策更为相关,许多国家的会计职业组织都加强了对预测报告的编制与审计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的企业自愿编制这种报告,以便提高企业的形象。
4.管理人员的分析与讨论
管理人员对所报告信息的分析与解释的重要性在于:管理人员比外部使用者更了解与企业有关的事项与交易。因此,通过对一些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分析,可以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性。此外,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经常依赖管理人员的假设与判断,管理人员的讨论与分析有助于使用者评估判断性信息。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业务和财务报告内容的日益复杂化,外部使用者愈来愈需要管理人员对企业重要事项或信息的讨论与分析。
5.职工报告
目前,已有许多国家和组织都要求企业提供职工报告。例如,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草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多国公司指南》,欧洲经济共同体《第4 号指令》等等都要求公司披露有关职工人数、培训等方面的信息。法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定期提供详细说明职工人数、工资、工作条件及培训等问题的职工报告。英国《公司报告》则明确提出,为了履行企业对社会的经管责任,各种企业都应该提供职工报告。美国会计学会在1990年发表的“会计与审计计量委员会 1989—1990年度报告”中曾建议把职工报告列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总之,随着职工的作用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为职工集团提供信息已成为企业报告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6.社会责任报告
由于传统的企业目标过于狭窄,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忽视社会与公众利益,使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职工福利、劳动条件等得不到重视,社会对企业的上述行为日益不满,要求企业注重社会责任、承担必要的社会义务。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职工福利、专业教育与培训、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综合利用等等。
社会责任报告就是从宏观经济出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影响进行计量和报告,它包括财务和非财务成果与状况的计量与反映,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日益社会化与扩大化,企业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依存性日益加强,企业有责任向社会提供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影响情况的报告。目前,随着人类对生存环境质量的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组织都要求或建议企业提供社会责任报告。这种报告必然将逐渐成为企业对外报告特别是对外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对企业财务报告体系(甚至整个对外报告体系)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将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组织都纷纷发起了对财务报告理论体系的研究,并发表了一系列富有成果的研究报告。例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1—6号”(1978年—1985年),加拿大会计行政当局的“财务报告概念结构”(1987年),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的“会计目标和基本概念”(1982年),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的“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与概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体系”(1989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报告目标和财务信息质量特征”(1991 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与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的“财务报告的未来发展模式”(1991年),我国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基本准则(草案)”(1991年)等等。
然而,人们对于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信息应当“为谁揭示”,“揭示什么”,“谁来揭示”,“在什么时候揭示”等一系列理论问题都没有达成共识。此外,财务报告内容日益复杂化,企业对外报告责任日益扩大化,人们必然要进一步寻求如何更好地解决确认、计量和揭示之间的关系,创造出更先进、更有效的方法。因此,在未来,人们必然加强对企业财务报告和整个对外报告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因为会计理论是会计实践的指南,会计实践又离不开各种程序和方法。
F. 资产负债表以外融资有什么含义
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简称表外融资,是指不需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方式,即该项融资既不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表现为某项资产的增加,也不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方表现为负债的增加。
表外融资的主要方式:
1、长期租赁:租赁是一种传统的、现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资方法。根据所体现的经济实质不同,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两类。
2、融资性租赁:现行会计准则只要求资产负债表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与负债予以反映,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一项租赁业务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为融资性租赁,否则即为经营性租赁:
(1)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时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享有廉价购买选择权;
(3)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
(4)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偿付款的现值不小于资产公允市价的绝大部分(如90%以上)。
然而在事实上,基于前述的种种原因,承租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地(有时以放弃一些利益为代价)和出租人缔结租赁协议,例如:会将租赁期规定得稍短于准则限定的年限,使得尽管从经济实质上考虑,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利益已基本转让给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为经营性租赁处理。
3、合资经营:近十几年来在美国出现了不少为满足大型建设及经营项目的资金需要而进行的表外融资方法,其中常见的是合资经营。具体而言,若某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相当数量、但未达到控股程度的所有者权益,后者被称为未合并企业(Unconsolidated Entities),由于该企业并不控制未合并企业,因此只须将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而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未合并企业的债务。有些企业在未合并企业中安排投资结构、从事表外业务,是为了尽可能地获得完全控股的好处,又不至于涉及合并问题。例如:合资经营企业有一种流行的形式,称之为特殊目的主体(special-purpose entity,SPE),《投资者:小心“表外融资”的陷阱》一文中提到的为安然公司服务的马林基金即是此类公司。这种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引起广泛的争议。
4、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被用于推广住宅按揭融资。到了80年代,这种融资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实行证券化的资产通常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汽车贷款、应收帐款、租赁应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资方将某项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再以此项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在债券市场上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虽然资产证券化在经济实质上属于一种融资活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只是某项资产的转让,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反映。当然,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非常繁琐,并涉及大量的法律、外汇管理、会计处理等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5、创新金融工具或称衍生金融工具:近几年是创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时期,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掉期、掉期化、嵌入期权、复合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上下限期权等。由于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和对于风险进行控制的需要,使得金融工具创新的势头不减,并将持续下去。然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并未赶上金融工具创新的步伐,在目前阶段按现行会计准则,运用创新金融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在财务报表中大都不能得到体现,而只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因此,运用创新金融工具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
G. 融资租赁属于“影子银行”吗
融资租赁不属于“影子银行”,但现在有些融资租赁公司把租赁当信贷业务做,且租赁标的物侧重于宏观调控重点的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等范畴。若这类资产采用了直接融资的手段融资。那么典型的“影子银行”特性就显露出来。因此有媒体把融资租赁算作“影子银行”不能说业界被冤枉。
影子银行的定义是:“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国际上,欧美“影子银行”主要围绕证券化推动的金融创新工具,这些工具在中国的金融市场里多数不存在。且金融租赁、信托、银行保理、银行理财、小额贷款等业务完全处于银监会的监管之下,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不符,不能随便扣“影子银行”的帽子作为被整顿的对象。
“影子银行”的特点不是做着与银行相同的事情就是“影子银行”。主要还是在资金来源与放款这两方面和银行吸收公众存款与信贷极为相似,且不受银监会的金融监管的变相揽存和变相贷款。信用等级低于银行信贷,还不受国家宏观控制的约束。因此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愿意与“影子银行”合作来规避监管(所谓银信合作)。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承租人融资的目的的一种新经济的交易方式。通常情况下,为了项目安全,租赁公司是不给承租人资金。只有“出售回租”的方式,承租人才可以获得资金。当这种把租赁当信贷做的业务成主流时,容易让人联想是做变相贷款的“影子银行”。
融资租赁公司虽说具有代人借款、代人放款、代人采购、代人销售、代人资产管理的经营特征。貌似一个中介公司。但拥有物权和负债的地位与一般的中介有很大的区别。与“影子银行”定义的那种“信用中介”完全不同。
融资租赁可以资产壳公司的资产为标的物,直接在市场上融资后购买物价做委托租赁。这种做法貌似吸存,实际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只要不是资金委托,与“影子银行”应该无关。
“影子银行”与金融监管有密切的关联。因此要分析融资租赁是否属于“影子银行”,监管是个很重要的因素。若以监管划分是否属于“影子银行”,那么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尤其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本身就与银行为一体,受银监会按银行业监管。做了大量类信贷租赁,也不能说是“影子银行”。
H. 资管业务、资金撮合业务、委托贷款的区别
在混业经营趋势下,金融机构间的部分业务正在形成同质化竞争,如何以最高效率运作资产与资金,盘活存量 资产,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并能够兼顾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等多维度,是大资管时代的核心竞争力,而资产证券化正是诠释这种竞争的典型标准化工具。
数年以前,资产管理时代的概念已经被人提出。单就“ 资产管理”字面意思而言,它可以源于众多行业,如金融业、实业甚至经营性物业等。本文想讨论的资产管理概念仅限于金融行业。
混业经营时代最佳竞争工具资产证券化
如果想讨论金融业的资产管理背景,就不得不对金融业的现状有一个概括性的描述。笔者愿意尝试着做如下描述:
我国绝对大多数银行是国有资产,并已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成为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截至 2015 年底已达199.3万亿元人民币。虽然银行业的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服务手段有所增加,但仍面临主营业务利差缩小及不良资产明显增加的严峻挑战。
与此同时,我国信托行业在资产管理的浪潮中快速发展,截至 2015 年底,信托行业资产规模已达16.3万亿元。源于资产隔离的天然优势,4 年前,信托业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第二大产业。信托公司无疑是金融资产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信托公司虽然有综合金融服务的灵活性,但也常年面临主营业务有所波动的考验,在经历了能源行业、矿产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深度波动之后,信托行业也面临消化不良资产的挑战。
我国保险行业也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截至 2015 年底,资产规模已达12.4万亿元,是我国第三大金融产业。保险公司对中长期资产配置有行业偏好,但我国保险资金的聚集成本不高,行业投资成本却偏高,致使该行业面临投资标的要超低风险(如 AA+ 以上)、而投资收益还要较大幅度高出固定收益市场平均水平的挑战。
我国证券行业在经历了股票市场的数次大幅度波动后,已逐渐走向成熟,截至 2015 年末,证券行业资产规模已达 6.42 万亿元。在营业部手续费收入和投行业务收入增速放缓的同时,在证监会的积极推动下,证券公司已成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的后起之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15 年底,我国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的总额已达11.89万亿元,并且有部分资产管理产品已在交易所上线发行,使资产管理的二级市场也有所活跃。
公募基金截至 2015 年底管理资产规模已达 8.37万亿元,其中货币型基金占去半壁江山,达到 55%。从规模上看,公募基金行业是一个集中度非常高的行业,前五大基金公司——天弘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广发基金和工银瑞信的行业集中度达到 31%。
我国租赁公司分金融和非金融两类,没有金融牌照的租赁公司归商务部主管,有金融牌照的租赁公司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归银监会主管。截至 2015 年底,我国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规模1.45万亿元,其通过为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也更多地涉足了资产管理业务的领域。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业虽然目前执行的是分业监管的原则,但各个金融行业都不约而同地投身于金融资产管理领域,甚至出现混业经营的苗头,这也许就是我们所说的“大资管”时代的缘由所在。
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之下,金融机构之间的部分业务实质正在形成同质化竞争,在传统业务收入不断缩水的现状下,如何以最高效率运作资产与资金,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并能够兼顾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等多维度,是各金融行业在大资管时代的核心竞争力,而资产证券化无疑正是诠释这种竞争力的典型的标准化工具。
资产证券化 在我国主要指的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委托人为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品种不断丰富,例如工商企业贷款类资产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商业住房贷款证券化等产品均已成熟面市。还有一些专项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例如:车贷资产证券化、租赁资产证券化、小额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信用卡资产证券化、单一铁路专项资产证券化等。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从初次试点到多次扩大试点,至今已有10 余年的市场实践。纵观我国资产证券化发行市场概况,市场脉络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2005 年至 2008 年为试点的第一阶段。
由于是初创阶段,因而市场参与机构不多,发行规模不大。2008 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风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遭遇了三年半左右的停滞。
2012年5月至今为连续扩大试点阶段,市场扩容急速提高,特别是 2015 年发行额创出 4056 亿元的规模,是 2006 年同类发行规模的 47.6 倍,市场参与机构也扩大到102 家,市场环境趋于成熟。
信托公司的重要机遇和业务本源
可以肯定的是,资产证券化规模不断扩大是未来金融市场化的必然方向。
首先,资产证券化是金融行业增加资产流动性的重要工具。
众所周知,资产流动性,对于经济各部门,尤其是金融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银行为例,银行需要流动性满足存款人提取现金、借款人正常贷款、在市场上支付到期债务。
而银行占比最大的资产是贷款,主要负债是存款。贷款即银行信贷资产本身是缺乏流动性的,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于是,其通过设立用于风险隔离的 SPV,让这些贷款得以入池,再安排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予以实现结构化安排。最后,再通过承销商在债券市场上发行并交易流通。通过这一系列运作,将非标准化、不具有流动性、但有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变成了一个可交易、可流通的标准化证券。
资产证券化这一工具之于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释放的重要性更是显而易见。相比以大型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而言,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压力更大。尤其是金融租赁公司、央企财务公司、消费贷款公司等资产管理规模较小的机构,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盘活存量,加快资产周转,缓解流动性压力,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其净资本收益率,更使其可以应对金融市场波动带来的多重不确定性,使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
其次,资产证券化是金融企业调整资产负债表的手段之一。
资产证券化之于信贷类金融资产扩张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金融机构的资产出表,从而缓解资本充足率压力。例如,银行资产不出表,按照中国现行的融资结构和经济增长要求,每年发放贷款是要占用银行资本的,这意味着银行需要不停地筹集资本。假设银行不进行资产证券化,那么银行在自有资产负债表中闭环运作,只进不出,发放一笔贷款,贷款偿还不到期,这部分资产永远出不去,银行就必须不断进行资产补充,才能保持资本充足率比例不变,这也意味着银行需要不停地“吃占”资本,才能维系其资产负债结构的平衡。
对于这一问题,有人提出银行可以减少信贷规模,使结构重新平衡。但是,银行如果减少信贷规模,就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增长的现实需求。也有人建议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的方式补充资本金。但是,金融债是谁在买走?还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样还是要占用金融机构表内资本金。
由此可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可以表外融资的工具,对于调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的重要战略意义。对金融机构来说,通过信托公司设立 SPV,使得相应资产打包实现真实出售和资产隔离,就可以从其资产负债表上真正消失,从而实现表外化,使表内重新腾出信贷发放规模。银行用发行证券化产品回笼的资金,再发放新的贷款,在总信贷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实现新增效益,同时提高了自己维护客户的能力。
当然,资产证券化和其他一些借助资产进行的融资一样,不一定一开始就在报表上不体现,但出了表肯定就看不到了。最后,资产证券化是信托公司的重要机遇和业务本源。
信托公司相比于其他金融机构,拥有相对独特的两大业务优势:一是依法规范彻底地实现受托资产的隔离;二是依据客户需求,可以机智灵活地运用好受托资产。
这两个优势十分明确地告诉人们,资产证券化类业务是信托公司的本源业务。
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准化”的启示资产证券化
针对市场上已公开发行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我们可以对此类产品做一个标准化交易结构的梳理。
从图 2 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交易框架中起着核心作用。其一,信托公司处于交易结构的中心,在所有交易过程中,只有发起人和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合同》,在该合同中,信托公司是乙方;而其他中介机构都与信托公司签署《服务合同》,信托公司均是甲方。其二,面对主管机关,信托公司是撰写申报文件的主体。其三,信托公司不仅是受托人,在受托资产隔离中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而且还是唯一向市场申请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一个核心特点,就是靠受托资产分级自我增信。信托公司通常以被隔离的资产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通过对现金流的拆分设计产品,以产品的安全性为标准进行结构分层,所以此类产品一般不需要第三方的增信担保。
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公募的,如果把外延扩大,就会发现许多产品都有上述特点。只要是通过 SPV 实现资产隔离、并以被隔离的资产作为证券化的基础、以现金流拆分和结构分层为手段设计产品,产品向客户真实售出,这类产品都属于资产证券化的范畴。公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仅仅是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范本,或者说提供了一种启示:凡是“资产隔离化 + 结构化”的产品模式都可以算作资产证券化的范畴。它们有公募和私募之分,有综合和专项之分,有规模大小之分。
总而言之,资产证券化类的业务领域是非常宽泛的,而且这方面的创新机会也是非常多的。作为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在大资管时代背景下的金融从业人员,应当学会资产证券化式的思维方式,使该模式能够更灵活地与客户的综合需求相结合,不断创新,使业务越做越有生命力。
基于这样的认识,中信信托从三年前就开始注重打造资产证券化的专业团队,并努力在市场上获取资产证券化业务机会,其成果是在银行间市场连续三年占据了资产证券化业务量的领先地位 。
I. 请问资产融资指的是什么
通常意义的公司融资方式有两种: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而资产融资是区别于这两者的第三种融资方式。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可以大致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当你没有钱时,你可以向人借钱,也可以请人出钱,或者变卖资产取得现金。对于前两种融资方式,在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是右侧的活动。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了从银行取得贷款、发行公司债券等债权性融资活动;“所有者权益”则反映了发行新股、配股等权益性融资活动。资产融资所要进行的是资产负债表左侧所要进行的活动,是与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不同性质的融资方式。
资产融资作为一种信用活动,其偿付的基础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是资产直接可用性导致的重置价值;以及资产运用能够获得的未来收益的折现值。资产融资最初的运用主要依赖于有形资产本身的重置价值,随着金融市场和技术的发展,资产融资的价值来源逐步由有形的资产重置价值(称为第一类资产价值)向无形的预期收益折现价值(称为第二类资产价值)拓展,比如某企业拥有汽车这一实物资产,它以前只能通过变卖汽车获取资金,现在可以以汽车运营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来融资。伴随着这一思路的转变,各种新的融资技术和方法层出不穷,如确保产生预期现金流的资产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而发展的“风险隔离”技术;为确保预期现金流的可实现性而发展的“信用增强”技术,这些技术最后成为了此类融资的标准作法,推动资产融资进一步标准化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产融资的高级形态,带来了整个融资技术的提高,“证券化你的梦想”成为了这一方式受到广泛认可的一个佐证。资产融资的发展使得很多原先不能满足的融资需求得到了满足,原先被闲置的资产价值也被充分利用,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无疑是效率的提高。
资产融资与股权和债权融资的优劣比较
资产融资作为一种与股权和债权不同的企业融资方式,并能够获得广泛的认可,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以资产信用替代企业整体信用,有可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无论是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其依赖的都是对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经营未来现金流的要求权,对这种要求权能否兑现的评价依赖于公司整体的经营的风险,而风险本身是多样的,各种因素相互影响以及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准确评判企业的价值是不可能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一定的折价来规避风险,这实际上提高了企业融资的成本。通过资产融资,对资产价值的评价相对容易,且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产折价,所以以资产信用而不是企业整体信用来融资有可能降低融资成本。
其次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实现了企业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
资产融资的价值基础不仅仅来源于资产的重置价值而且也来源于资产创造的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值。但是长期以来,对于资产的第二类价值来源并不认可,这实际上造成了资产价值的闲置,通过对第二类资产价值的重新认识,从而有可能为企业开辟一种新的融资途径,即使对于那些不存在实体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经营权都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了企业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
最后资产融资实现了表外融资,有利于优化企业的财务结构
资产融资不同于原有的资产运用方式,如抵押或质押融资等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不被体现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融资只反映为原有资产结构的变化,并不影响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这对于某些负债和股权融资受到限制的企业而言,表外融资无疑为其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
信托机制在资产融资中的重要作用
资产融资的关键在于通过表外融资,实现了风险的隔离,如果这些资产仍然放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企业面临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可能或多或少影响资产价值的实现,这对于以第二类资产价值来源作为偿付基础的资产融资来说风险是不可控和不容易计量的。
构建风险隔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构造“真实销售”的法律结构,实现资产由原公司向特殊目的公司的转移,另外一种就是直接通过信托的方式实现资产的转移,选择何种方式主要取决于资产转移的交易成本(税务负担和律师费用等)。
目前国内资产融资相关配套制度和法规并不完善,实现真实销售难度太大,所以利用信托成为了资产融资“风险隔离”目的的主要方式。
信托机制在国内资产融资领域运用的回顾和展望
资产融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特别是随着对第二类资产价值认识的深入而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对于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的中国企业而言,传统的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方式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不一定能够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发展资产融资,实现对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无疑是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一种新的选择。
但在实际的信托运用过程中,更多的是看重信托融资的渠道和较低的融资成本,而信托在资产融资中所具有的“风险隔离”作用并没有发生效应,例如很多案例中,在信托期满后引入了发行主体的回购承诺,这实际上破坏了表外融资的前提条件.当然这与现有资产拥有公司素质较高,风险隔离需求要求不强烈有关。
由于基于第二类资产价值的资产融资更多地依赖于预期现金流,信托增强措施是保证融资成功的另一个关键,信用增强主要通过外部增强和内部增强两种方式。外部增强的方式实际上是用第三方的信用替代部分资产信用,如现有融资案例中多采用第三者担保的方式,但应该看到外部信用资源是有限的,在国内目前还缺乏专门的独立信用的增强机构下(此类融资获取银行和保险的信用增及可能性不大),最终很有可能转化为对公司整体信用的依附,所以充分利用信托所具有的权益再构造的功能,达到信用的内部增强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式。通过确认优先/次级受益权,实现了对资产产生现金流的划分,形成了不同收益和风险的匹配,优先受益权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的特点,而次级受益权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会选择相应的风险产品,利用次级受益权人的资产为优先受益权人担保,到达了内部信用增强的效果。在这方面已经有许多案例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随着资产融资理念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信托产品在风险隔离和信用增强技术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利用信托促进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无疑具有广阔的空间,这对于提升企业资产利用的效率无疑也是有利的。
参考中国招商投资网论坛资料
J. a轮融资是什么意思啊
A轮融资也可以称之为第一轮融资。一般在公司产品定型后,开始正常运作一段时间,拥有完整详细的商业及盈利模式,在行业内拥有一定地位和口碑。但是公司可能依旧处于亏损状态。资金来源一般是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VC)。
融资的常见形式步骤
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一般情况顺序为天使投资A轮(1轮)融资、B(2轮)融资、C(3轮)融资等。
总的来说按企业成长的周期分:
天使投资:种子期,可能只有一个概念什么都没开始,或者刚开始运营,还没有出来产品,或者出来了产品却没有大规模开卖。此时浇浇水,种子会长大,你就是一个天使。
种子会长大,成长的过程之中还是有许多的风险,需要更多的呵护。
于是就有了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的名字,A轮之后就是B轮。
如果你愿意还可以有C、D、E、F、G轮。当然,A、B、C、D、E的名字只是一个俗称。
或者叫做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
融资的特点
1)项目导向:不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而是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和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
2)有限追索:与传统融资中的完全追索不同(即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要求借款人用以除抵押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是有限追索,指在某个特定阶段或规定范围内对借款人追索
3)表外融资:安排为非公司负债,不会造成公司资产负债失衡,影响未来筹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