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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融资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11 01:15:55

㈠ 企业理财案例分析实训的目录

案例一:股权融资的三次变革
案例二:用友软件的发家历程
案例三:中国建设银行的改制上市 案例一:中原公司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方式的选择
案例二:灵活方便又便宜——买方信贷
案例三:长江电力2006年发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案例一:2001年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债券发行
案例二:深万科发行可转换债券案例
案例三:中石化A股融资120亿元
案例四:清华同方的资本结构和筹资方式选择案例
案例五:迪斯尼公司融资投资案例分析
案例六:“免费午餐”与资本成本辨析 案例一:红光照相机厂投资决策案例
案例二:多元化经营的陷阱——巨人集团失败的财务分析
案例三:HN集团放弃建新厂计划案例
案例四:肯德基怎样在中国选点投资 案例一:Google计划招股上市
案例二:北京首钢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价值分析
案例三: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价值分析 案例一:警惕流动资产恶化
案例二:康佳集团1999年存货质量分析
案例三:天津泰达短期债权的质量分析
案例四:青岛啤酒1994年货币资金的运用状况分析 案例一:用友软件的高额现金股利分配案例
案例二:四川长虹股利政策 案例一:青岛海尔的财务分析案例
案例二:首钢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案例:大华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案例
第十章企业财务综合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青岛啤酒财务综合管理案例
参考文献

㈡ 财务管理案例分析:中国移动(香港)公司成功运用了哪些筹资方式

1.享受最好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和公司以后的利益永远相关联的,享受到好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当于少交税,增加公司的收益,这是和公司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2.正确的投资者和股份比例
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比例是与公司以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收益相关的.在公司注册之前,就要确定,是一个人投资注册公司,还是与别人合伙注册公司,若是多人投资注册公司,投资者之间的股份比例如何确定,以减少以后的利益纠纷.
3.选择正确的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是和优惠政策相关的,特别是在上海注册公司.上海市区与郊区的开发区,各郊区的开发区之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很大.在上海郊区开发区注册公司,各开发区的各项政策也有差异.
4.选择正规专业的注册代理公司
好的注册代理公司会根据投资者所需注册公司的类型,推荐最佳的注册地,用合理的费用在较短的时间内注册好公司,并使公司运营后,花很少的时间与经历维护公司运营。

㈢ 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举例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属于具有担保债务履行功能的间接给付契约,保理商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而未获得清偿的,保理商不仅有权请求基础合同的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同时有权向基础合同债权的让与人追索。
案情简介一、2015年4月22日,金科保理公司与卖方彤阳公司签订保理融资服务合同,约定卖方将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保理商,保理商审查确认后,给卖方总额为8000万元的保理融资授信。
二、2015年4月22日,彤阳公司向金科保理公司申请保理融资,并将对巨能公司享有的工程款应收账款元及权益转让给金科保理公司。
三、之后,金科保理公司同意受让彤阳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并提供8000万元保理融资款。双方共同向巨能公司送达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巨能公司在回执上确认。彤阳公司确认收到8000万元的保理融资款。
四、保理融资期限届满后,金科保理公司以巨能公司应当支付万元为由提起诉讼。巨能公司认为彤阳公司的回购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五、重庆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案涉保理合同项下2016年7月22日一笔保理融资款3000万元未实际履行,金科保理公司向巨能公司主张对应的工程款有合同依据,应予支持。巨能公司不服上诉。
六、重庆高院二审判决认为,金科保理公司基于保理合同享有追索权,既可以选择向彤阳公司追偿,也可选择向巨能公司主张应收账款债权,至于彤阳公司是否偿还了全部保理融资款,不会加重巨能公司的责任,故维持原判。
裁判要点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关于本文讨论的这个问题,他们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之一是在买方未偿还全部保理融资款的情况下,保理商能否直接向卖方主张支付应收账款债权。重庆一中院、重庆高院围绕该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充分的论证。
第一,买方是否完全偿还保理融资款。经查,2016年7月22日到期的3000万元保理融资款,虽然约定以美意电器公司的保理融资款3000万元冲抵,但实际上美意电器公司因其自身原因未实际履行,且有美意电器公司的说明为凭。因此,在按照转让应收账款占比计算,买方彤阳公司尚欠金科保理公司万元。
第二,保理商如何行使追索权的问题。在法律对此未作规定和案涉《保理融资服务合同》对此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理商既有要求卖方回购应收账款的权利,也有权向买方主张清偿债务的权利。鉴于巨能公司从未履行工程款元的支付义务,而彤阳公司明确同意由金科保理公司主张该应收账款,其与金科保理公司再另行结算保理融资款本息。因此,金科保理公司向巨能公司主张清偿债务并无不妥,不损害巨能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三,是否有审查3000万元融资款存在冲抵的必要。彤阳公司同意金科保理公司向巨能公司主张应收账款,再另行与金科保理公司单独结算保利融资款本息。这符合保理融资服务合同的约定,不损害巨能公司的利益。即便8000万元融资款已经归还完毕,在彤阳建司不要求回转债权而同意由金科保理公司主张债权,其双方另行结算的情况下,亦不损害巨能建司的权利和利益。因此,法院无须再行审查3000万元融资款是否存在冲抵。
实务经验总结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关于保理商能否同时向买方主张债务清偿和向卖方主张回购应收账款这个问题,实务中并无比较成熟的做法。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该问题,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结合本案的情况,现将实务经验总结如下。
第一,关于请求权基础的问题。本案的裁判思路是,在现行法律未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保理合同的约定可否成为保理商行使追索权的依据。其实,案涉《保理融资服务合同》约定的是有追索权的保理。在保理业务中,所谓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保理商在特定情形下对应收账款债权人或者应收账款债务人有选择追偿的权利。具体到本案中,金科保理公司既可以选择向彤阳公司主张回购应收账款,也可以选择向巨能公司主张应收账款债权。
第二,保理商如何行使应收账款追索权的问题。在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存在对立的观点,巨能公司认为金科保理公司已向彤阳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则证明其已主张应收账款回购,无权再行主张债权。金科保理公司认为向巨能公司主张回购应收账款有合同依据,且经彤阳公司同意,不损害巨能公司的利益。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在实务中的做法也比较多,但存在不统一、不一致的情形。本案的启示是在保理合同中约定有利于保理商行使追索权的条款,可以弥补法律上的空白。因此,有必要分享该类条款,即:“无论何种原因,买方未能于保理融资到期日之前足额支付相关应收账款的,保理商有权向卖方行使追索权,要求卖方于指定时间内回购上述买方未清偿的应收账款并支付相应购买对价,若卖方无法在保理商指定时间内完成回购并支付购买对价的还需向保理商支付逾期管理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卖方完全履行上述回购及支付义务后,保理商应将其持有的相应应收账款转回给卖方”
第三,是否偿还全部保理融资款是否影响保理商行使追索权。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保理商向应收账款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后还可以与应收账款债权人进行结算。换言之,无论应收账款债权人是否偿还保理融资款,均不影响保理商向应收账款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其实没有必要审查应收账款债权人是否偿还保理融资款,径直支持保理商向债务人回购应收账款的主张。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同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一条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应收账款债权人。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第5号)
第十条 保理业务分类:
(二)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商业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商业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
《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银协发〔2016〕127号)
第六条 保理业务分类:
按照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或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或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津高法〔2014〕251号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不承担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和提供坏账担保的义务,仅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无论应收账款因何种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已付融资款项并拒付尚未收回的差额款项,或者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积极支持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2004年4月15日)
第十四条 对市场前景好、销售渠道稳定、付款人信誉高,尤其是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的个体私营中小企业,可试行应收账款融资质押或回购型保理业务。
法院判决围绕上述争议焦点,重庆高院在二审民事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进行如下论述:
本院认为:保理商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返还给应收账款债权人。本案中,金科保理公司与彤阳公司约定的有追索权的保理,金科保理公司可以选择彤阳公司追偿,也可选择向巨能公司主张应收账款债权,所以无论彤阳公司是否偿还了全部保理融资款,金科保理公司都可以向巨能公司追偿应收账款债权,其再与彤阳公司结算。而巨能公司对其债务仅需清偿一次,并未加重其责任,也未造成不公平,巨能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其相应清偿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重庆一中院就该争议问题在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的论述也相当精彩,具体如下:
关于保理合同中,买方未能于保理融资到期日前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保理商向卖方行使追索权要求卖方回购应收账款或者要求买方清偿债务,二者的关系如何,是否可以同时主张,现行的法律未有规定。金科保理公司与彤阳公司签订的2015(商保)0015号《保理融资服务合同》相关约定为“无论何种原因,买方未能于保理融资到期日之前足额支付相关应收账款的,保理商有权向卖方行使追索权,要求卖方于指定时间内回购上述买方未清偿的应收账款并支付相应购买对价,若卖方无法在保理商指定时间内完成回购并支付购买对价的还需向保理商支付逾期管理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卖方完全履行上述回购及支付义务后,保理商应将其持有的相应应收账款转回给卖方”等。据此,该合同亦未就此作出明确的约定。但根据上述约定,要求卖方回购是保理商的权利而非义务,并且该约定未排除保理商同时享有请求回购及主张应收账款的权利,仅需双方最终按约结算及进行相应的回转即可。同时,《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庭审中巨能公司辩称金科保理公司请求彤阳公司回购债权还是请求巨能公司履行债务只能择一行使,现彤阳公司偿还本金的行为及金科保理公司向彤阳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表明金科保理公司已经主张回购,无权再向其主张债权的观点,缺乏充分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鉴于各方确认巨能公司从未履行工程款元的支付义务,而彤阳公司明确同意由金科保理公司主张该应收账款,其与金科保理公司再另行结算保理融资款本息。彤阳公司的上述意见符合双方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亦不损害巨能公司的权利和利益,故本案对于金科保理公司与美意电器公司签订的2016(商保)0029号《保理融资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是否已经冲抵了彤阳公司欠金科保理公司的融资款3000万元,无需再行审查认定。综上,金科保理公司诉请巨能公司支付工程款元中的万元,有《保理融资服务合同》相关约定、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以及彤阳公司当庭确认,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案件来源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渝民终413号]
延伸阅读在检索大量类案的基础上,云亭律师总结相关裁判规则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保理商可以依据保理合同的约定在同一案件中向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一并主张偿还保理融资款。
案例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与苏州中铁架业有限公司、江苏明亮路桥设备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1222号]认为,本案中,工行镇江新区支行与明亮公司签订了有追索权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系指明亮公司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工行镇江新区支行,由工行镇江新区支行为明亮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国内保理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工行镇江新区支行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明亮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由于该合同约定的融资期限届满后,中铁公司未将案涉应收账款支付至明亮公司在工行镇江新区支行的保理账户,明亮公司亦未偿还借款本息。因此,工行镇江新区支行依据上述《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中有关明亮公司将案涉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工行镇江新区支行,以及若中铁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工行镇江新区支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明亮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的约定,在本案中一并请求中铁公司在本案债权转让限额内给付借款本息,以及请求明亮公司偿还本案借款本息,均有合同依据。
二、各债务人在未按期支付保理融资款及利息时,可以按照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以及应收账款的保证人的责任顺序在其民事责任的范围内向保理商承担偿还融资款。
案例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青岛保税区华乐国际贸易公司、河南天惠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192号]认为,天惠公司、华乐公司签收《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确认书》后,金鹰公司对其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即转让至中行新区支行,在天惠公司、华乐公司及金鹰公司未按期支付前述融资款及利息的情况下,天惠公司、华乐公司应当向中行新区支行支付相应的贴现融资款及利息。关于各债务人的责任顺序和范围,因天惠公司、华乐公司系应收账款的付款人,其应首先就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向中行新区支行承担偿付责任;如相关款项无法清偿,则金鹰公司应继续向中行新区支行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晶诚公司、王建华、郑磊、陈明蕾应对金鹰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判决虽对本案各方当事人纠纷一并处理的总体思路正确,但对于各债务人责任顺序和范围的认定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三、有追索权的保理商既有权要求基础合同的债务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也有权向基础合同债权的让与人进行追索,但是对基础合同债务人主张的范围应当限缩在向基础合同债权的让与人所能主张的权利范围。
案例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与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麟旺贸易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1518号]认为,结合本案相关事实,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所包含债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性质并非纯正的债权让与,而应认定为是具有担保债务履行功能的间接给付契约,并不具有消灭原有债务的效力,只有当新债务履行且债权人的原债权因此得以实现后,原债务才同时消灭。据此,在建行二支行债权未获得清偿的情况下,保理商建行二支行不仅有权请求基础合同的债务人中厦公司向其清偿债务,同时有权向基础合同债权的让与人麟旺公司进行追索。建行二支行不承担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商业风险,其受让麟旺公司对中厦公司所享有的债权,目的是为了清偿麟旺公司对其所欠的债务,故二审法院将建行二支行在本案中对中厦公司所能主张的权利范围,限缩在建行二支行对麟旺公司所能主张的权利范围之内,并未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本案建行二支行对中厦公司的债权尚未得到实际清偿,为避免建行二支行就同一债权双重受偿,二审法院判决中厦公司、麟旺公司或保证人东关公司、刘明星、李某任何一方对债务的清偿行为,都应相应免除另一方的清偿义务,认定正确,并未损害中厦公司的实体权益。

㈣ 供应链融资产品和案例分析

供应链融资产品和案例分析

供应链融资是把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供应链中企业的交易关系和行业特点制定基于货权及现金流控制的整体金融解决方案的一种融资模式。下文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和案例分析,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供应链融资?

"供应链融资"就是在供应链中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一方面,供应链融资能够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配套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或金融机构信用融入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配套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起长期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供应链融资的主要运营思路是,先理顺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银行和金融机构根据稳定、可监管的应收、应付账款信息及现金流,将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信息流进行信息整合;然后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业务服务。

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统一管理与协调,使参与者,包括供应链环节的各个企业以及银行或金融机构分得属于自己的"奶酪",从而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同时仓储物流公司通过对物资的直接控制可帮助金融机构减少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产品有哪些?

订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持购销合同和买方发出的真实有效的购货订单向建设银行申请中小企业融资,供应商解决了前期资金短缺问题,可以提前得到资金,顺利完成订单合同。

动产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自有的建设银行认可的动产作质押,交由建设银行认可的仓储公司保管,向建设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以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专业仓储公司仓单进行质押,向建设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

保理:实质为应收账款买断业务,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综合解决方案,包括中小企业融资、账款管理及买方信用担保等。

应收账款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以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向建行申请中小企业融资。

保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以其持有的国内贸易信用保单向建设银行申请中小企业融资。

法人账户透支:建设银行给予客户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额度内进行透支,满足客户临时性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

保税仓中小企业融资:供应链核心企业、经销商和建设银行三方合作,银行控制提货权,核心企业受托保管货物并承担回购责任,为经销商中小企业融资的产品。

金银仓中小企业融资:基于核心企业信用,通过订单中小企业融资、仓单中小企业融资和法人账户透支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产品组合为经销商提供的短期中小企业融资信贷业务。

供应链融资案例分析

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模型。家乐福是全球500强企业,运营稳健,对上游供应商有明确的付款期限且能按照合同执行,在全球有着数以万计的供应商。银行可以将家乐福作为核心企业,为其上游供应商设计供应链融资模型。结合历年的应付款项和合同期限,综合评估后给予供应商一个授信额度,该额度在偿还后可以循环使用。银行需要家乐福将支付给上游供应商的款项,支付给银行,由此完成一个封闭的资金链循环。该供应链融资模型能够缓解供应商的资金压力,同时促进银行获取更多的客户。存在几个风险点:

家乐福的风险:家乐福是否会出现经营、税务、人事变动等风险,如果出现,是否能够仍然按照合同支付供应商货款。在贸易公司中,违约支付货款的现象非常普遍。此类风险一旦产生,将严重影响银行贷款的安全性。

上游供应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对家乐福的供货规模是否稳定,产品质量是否稳定,以及经营的规范性能否承受税务、工商、消防、卫生等政府部门的检查风险。由于上游供应商往往规模较小,经营的稳健性和规范性并不能保证,承受政府的风险往往较低。因此根据上游供应商和家乐福的交易数据,动态评估上游供应商的风险是必要的。

上游供应商和家乐福的合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上游供应商和家乐福的合作是否出现问题。其中,供货规模的波动能够反映很多问题,因此及时了解家乐福和供应商的交易数据是非常重要的'。

风险控制策略如下:

持续动态评估核心企业的经营风险以便及时调整银行对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的信贷。

持续动态评估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源于公司一贯的行为或者资金周转困难及重大项目的产生,当核心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银行的信贷风险要转嫁到上游供应商或下游经销商,他们是信贷的第一承担人。

上下游合作伙伴和核心企业的合同风险。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主体,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合同往往不够公平,但合同必须不存在争议,尤其在资金结算上。通过核心企业的数据共享,持续监控上下游合作伙伴的销售数据,了解核心上下游合作伙伴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银行的信贷对象和信贷规模。

供应链融资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是有莫大好处的。同时,由于供应链融资是针对整条产业链的,大大的降低了融资成本,使得企业的资金融通更为便宜,也更为方便,为企业的生产发展带来良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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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急用:融资难的案例分析谁有这方面的资料啊

融资难是时下横在中小企业发展路上的一个“拦路虎”。去年以来,由于国内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大量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陷入经营困境。9月份以来,记者在全省各地采访,采撷了一串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典案例。 财政杠杆“四两拨千斤” 今年7月,镇江新区一家年销售近千万的汽车配件公司,因货款难回笼,导致资金周转压力超过承受能力,公司负责人张女士便向附近的银行求助,可问遍所有银行,都是“第一句话就给打了回票”。镇江新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出面担保,很快从一家银行获得80万元的贷款。 镇江新区这家担保公司,是一家由财政扶持、注册资本达到亿元的A级担保机构,目前已与5家银行签有担保合作协议,累计为184户中小企业提供了364笔、总额为9.07亿元的担保贷款。公司总经理蒋加宁向记者介绍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总体态势是“贷款难”,“贷款难”又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担保难”,而由政府财政部门资助成立的担保公司可以产生“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全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从镇江起步,目前,该市专业担保机构已经发展到18家,总注册资本近9亿元;其中政府出资占31.5%,民资占59%,外资占9.5%,截至8月底担保余额为12亿元。 我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2007年,省政府就提出了以财政杠杆撬动金融资金、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思路,当年8月出台了《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还建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微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补偿,各市、县财政也按比例给予配套,去年新增小企业贷款达到108亿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达到3700万元。 南京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出资2000万元对担保业进行风险补偿和收益补偿。常州市年投入担保业的扶持资金达890万元。由苏州市政府出资成立的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总额接近80亿元。南通市建立的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首期规模3000万元,其中财政注入引导资金600万元。 扬州市在今年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1亿元“经济发展引导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双创”、“三重”和“三新”产业发展。市财政对全市中小企业30个项目下拨了500万元专项资金,并发挥所属担保中心的桥梁作用,帮助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争取银行贷款。高邮华美丙纶纺织有限公司是省高新技术企业,一度由于资金紧缺难以扩大投资,担保中心主动与之联系,帮助企业解决了500万元贷款。目前,市担保中心共为83家中小企业进行了担保,至8月底担保余额达3.3亿元,最大的一笔担保资金达1540万元。 金融创新“输血”又减负 受经营规模、风险承受能力、信贷抵押能力和信用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一直是被挡在银行外的“弱势群体”。今年5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曾在我省进行调研,结果发现,有30%以上的中小企业反映融资难度加大,资金紧张。面对中小企业急需“输血”的呼声,今年以来,我省各类银行纷纷出手,金融服务空间明显改善。 在老区姜堰市白米镇,有家自筹资金创业的双力包装制品厂,办厂13年,今年产值可达4000万元。一提到贷款,厂长朱玉林就滔滔不绝:“以前想贷款,首先要找担保,还要准备各种各样的财务报表,等着银行贷款审查,最后拿到贷款起码要2个月时间。”今年3月,听说姜堰农村合作银行推出“阳光信贷”工程,朱玉林立即去打听,工作人员告诉他,“阳光信贷”实行“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授信企业凭一张银行卡,可在授信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贷款,每次支取只需到柜面办理,就像存款一样方便。让朱玉林想不到的是,姜堰农合行白米支行给工厂授信150万元,他从申请到银行放款只花了4天时间,第一笔用了80万,10天后又用了70万,20多天后回笼资金50万,立刻还上,这样一来,光利息就省了2万多元。 苏州中新创投集团运作模式一开始就吸引了众人的眼球。去年以来,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大力支持下,中新创投对达不到银行贷款门槛的初创企业特别是一些科技企业,给予了很好的融资支持:一是通过担保公司,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将银行资金融通给那些刚入园区又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二是建立统贷平台,向中小企业融资。到目前,他们通过统贷平台,已经向区内的30多家中小企业融资余额3790万元,累计发放4950万元,解决了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 “建行-淡马锡”成为镇江中小企业融资一匹“黑马”。这种模式由中国建行与国际知名金融公司淡马锡/富登金控进行战略合作,全国首家试点分行就是建行镇江分行,今年新增贷款的额度高达15亿元。9月8日,丹阳市政府搭台,数百家中小企业老板、财务老总与“建行-淡马锡”模式的销售团队进行面对面对接洽谈,得到了总额超过8亿元的“及时雨”。 据介绍,该模式主要针对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短、频、快”的特点,简化受理、评价等各环节的信贷流程,从业务受理到审批放款缩短至3-5天;增加了存货、应收账款质押等,抵质押物的范围更广。同时,对优质小企业客户将提供20%的信用放款。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固定资产贷款最长可达5年。 “草根金融”穿上“红马甲” 兴化市爱尔信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主营脱水蔬菜,其中90%以上的产品销往韩、日、美等国家,年产量2000多吨。一个月前,公司老总唐爱玲与韩国客户签订了600吨脱水南瓜粉合同,但这笔大订单也让她寝食难安,因为仅收购原料的资金就需要700多万元。跑银行,找关系,想尽办法,但还有300万元没有着落。半个月前,唐爱玲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7月份刚成立的兴化永泰诚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想到的是,三天后永泰诚回信,可以贷款300万给她,时间6个月,利息等同于国有银行。这让唐爱玲喜出望外。 针对广大农村地区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现实,我省已批准9个市20个县(市、区)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丹阳天工惠农、兴化永泰诚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已正式挂牌营业。预计到2008年底,全省将新办30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总注册资金约30亿元。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的建立,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合法运行、规范发展,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平台。 谈起当初在全省率先“试水”的事,永泰诚董事长魏万贵告诉记者,多年前他成立了一家担保公司,在向银行注入一定的“担保金”后,专门为那些急需资金的小老板提供担保,帮助小老板从银行贷款,他则从中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去年底,省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出台,“政府允许我们直接把资金贷出去,并可以像银行一样合法收取一定的利息”,得知这一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好消息后,魏万贵心动了,他立即联络了三个法人股东,在很短的时间内向省金融办提交了申请。今年7月22日,注册资金3600万的永泰诚贷款公司开业,从业人员8人,其中有5人连续从事金融工作18年以上,专门负责业务的一位老总,是特地辞去当地一家银行副行长职务前来加盟的。 9月9日,在苏州经营一家花木公司的刘先生再一次来到江苏金腾典当公司借款50万,不到10分钟手续就全部搞定,这个效率让他露出满意的笑容。2003年刘先生和典当行结缘,随后事业越做越大,从当初挖土方起家,到现在开花木公司、建筑公司、置业公司,个人资产达到了近1亿元。在金腾典当公司,他每年要借款十多次,金额从5万到300万不等。刘先生的别墅长期抵押在典当公司,随时可以来借贷,每次的手续不会超过10分钟。 像刘先生这样,借助典当做大生意的中小企业在苏州还有很多。苏州共有纳入管理范围的典当行25家,2007年全年典当总额近50亿元人民币。作为苏州最大的典当公司,金腾典当的中小企业借贷的业务额在总业务额中的比例已高达96%,和300多家中小企业有典当业务往来。今年以来,每月典当总量接近1.5亿元,业务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 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苏南还有不少中小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更加灵活的融资方式。苏州网经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中资金占用时间长。为应对资金链的问题,他们采取股权直接融资的办法,从今年2月份开始,增加了3个投资商,融资300万美元,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

㈥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三个案例分析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三个案例分析

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经济问题之一,而成功的融资案例则揭示着融资双方共同努力以及良好沟通的结果,他们如何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进行有效融资申请和保证高效率的审批和风险评估,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案例分析吧。

案例一 来民间的融资

案例简介:

余欣是成都华阳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2005年10月,他由于生意上的需要,兼并了一家本地的小服装厂,本来值得高兴的事情,却没让余欣高兴起来:两个工厂相隔太远,而且人员的骤增,给生产、销售、人事等各个环节就带来了很多麻烦。就拿财务一项来说,每个月到发工资的时候都得两边跑好几趟,仔细核算账务。

秘书小刘无意中跟余欣提起的一套企业管理ERP软件让他很心动,而办公室老王天天来找他,说想增加一套性能高点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于是余欣就打电话问了问,一套软件加服务器,要40多万元!而且工程师也说了,可能还要根据公司的情况对软件进行二次开发。总算下来,没有50万元可能下不来。这下余欣犯难了:上次公司需要一套造价60万元的模具,自己都没舍得买。但ERP和服务器这些的确也是必须的,于是余欣试图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解决模具和软件的问题。

但是,余欣腿都快跑细了,也没有结果。在华阳,服装企业多达上千家,像余欣这样不到200人规模的生产企业并不引人注目,而在银行看来,这样的企业还没有进入银行信贷部的视野。

余欣很郁闷:几个月的短期借款几乎是没有什么风险的,银行为什么偏偏不做我的生意?

在余欣看来,现在的民营企业,受重视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大企业的贷款都是银行上门送来的,而小企业呢?求也求不来。”他说。

万般无奈之下,余欣只好求助于当地的一家“大老板”,由于对方是自己多年的朋友,加上他对余欣的业务状况也还比较了解,对方才答应帮忙。

然而,这笔贷款也绝不是免费的午餐,余欣必须支付每月1.3分的利息。20天后,余欣顺利购买了业内先进的模具,而且把HP的服务器也搬回了办公室,造价15万的ERP管理软件也开始上线运作,根本上解决了难题。

案例分析:

(1)关于民间资本的背景分析:

成都的民营企业数以万计,像余欣这样缺少资金的企业还有很多。在过去20多年,小企业贷款难,到今天来看情况几乎没有根本的好转,成都的民营企业经历了一个非常规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一个靠向外借贷营生的阶层。成都地面上放贷的群体都有一定的资本,一般是前期从商赚了一笔钱,而目前又没有经营企业的人,这些人手头有些余钱。

在此背景下,成都的民间放贷人群也已经形成一个群体。有圈内人士认为,成都的这一行情持续了五六年之久。相比成都民间市场上的月息,银行1年期贷款利率的确不算高。但这样利率下的贷款,中小企业想要获得却很不容易。成都的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的产权也未必都很清晰,加上自己的企业在银行几乎没有信用记录,想要贷几百万元,银行方面几乎是不会答应的。

(2)案例的融资成本分析此案例的融资成本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的案例中属于偏高的,其借款融资的利息为1.3,对于该案例中的这样的小型企业,其需要的资金其实并不多,而且其融资的时间也不长,在这样的情况下,采取从民间借贷的形式来获取资金,从本质上来讲是不划算的,但是银行的借款要求高,并且该公司需要资金的的时间是比较急的,所以说,在经过银行的一系列风险信用评估之后,该公司就很有可能丧失融资的的有效性,所以,从时间效率来讲,从民间资本的途径来融资有很好的解决了这一方面的问题。对于该企业,我们权衡利弊,对于在成都这样的地方,民间资本十分充裕,银行的融资途径还不便捷的情况下,该企业选择从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获取资本是明智的,有效的解决了其急需资本的问题,但是必须的付出比较高的资金代价,所以,在经过上诉分析之后,我总结了当地的商业银行针对民间借贷所产生的问题所做出的相应措施。

(3)银行做出的相应解决措施工商银行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成都当地商行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达到110多亿元,比上年增加16 %。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42.04亿元,比上年增加56.69亿元,增幅71.7%。工商银行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银行的规划,未来3年内,针对中小型企业贷款的额度将占全部贷款的50%以上。

按照此战略,商业银行制定出了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3125”计划——用3年时间,将工商行中小企业融资客户数量从5万多户发展到10万户,贷款余额从1万亿元增加到2万亿元,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行各项贷款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众商行一直强调依靠“三个重点”来发展中小型企业的金融业务。即:在中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经济开发区或科技园、商务区重点发展厂房、商铺、办公楼抵押贷款;抓住大型企业上下游产业链重点发展以企业现金流、物流为依托的商品、贸易等债项中小企业融资;在产业集群与大型商品集散贸易地重点发展以商品信用为基础的中小企业融资、理财服务。

(4)案例评价此案例是典型的民间融资的案例,从此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民间融资是十分活跃的,但是,其同样的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针对于其存在问题,民间资本可以通过自身的调节来解决或者通过同商业银行合作来解决,但是,在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我国广大民间闲置资本应该被充分利用起来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案例二:来自政府和风投的融资

案例简介:

2003年的“十一”假日,绿色奇点公司的总经理袁克文没有像很多人 一样举家出游,他正在忙着准备一些重要材料,向国家科技部申请中小高科技创新基金。在一些Hot Money(游资)或舶来的风险投资者私下称为“毛毛雨”的这类政府专项基金,却往往成为绿色奇点公司这样的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及时春雨”。

北京绿色奇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2001年成立发展至今,在每一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都及时得到各种金融和资本手段的支持。可以说集资本市场创新手段之大成。从绿色奇点企业发展的远景,可以看到一场关乎生态与人类命运的绿色革命正在展开。而从绿色奇点的资本获得途径,可以看到,这是一个资本的渐变过程。

第一阶段:来自电子公司的研发成果作为一种科技成果,“旱露植宝”林业保水剂在2001年诞生。这笔前期研发经费来自于一家电子公司。2000年,袁克文说服了电子公司的负责人,得到60万元启动研发,一年后,这种兼具保水生根、抗旱节水、改良土壤、营养缓释和无公害降解等多功能的林业保水剂产品研发成功了。

第二阶段:风险投资的专业孵化器在“旱露植宝”科技成果研发成功后,为了更迅速推动绿色奇点的科技产品在植树造林的广大领域的应用。袁克文在在2001年找到了BVCC所属生物领域的专业孵化器――海银科生物专业孵化器、蓝色奇点公司以及星通公司等多家股东,共注资100多万元(占60%的股份)。专业孵化器能够为该专业技术领域的企业提供共用技术平台和其他专业支持,海银科生物专业孵化器尤其在进入市场,使产品尽快占领市场方面使绿色奇点得到了快速成长。“2002年的销售额是200多万元,”袁克文介绍说。

第三阶段:企业集团资金,以及国家创新基金随着市场工作的推进,和许多在经济不发达的潜在市场中推广新科技产品的企业一样,绿色奇点公司的“旱露植宝”在西北贫困边远等地区推广应用中,确实遇到了资金问题。尽管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已经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已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相应的对于推广应用“旱露植宝”利好的政策。但需要保水剂产品的西北地区资金短缺问题在短期内还不可能彻底解决,潜在市场的开发仍需要大量资金。

但是,“旱露植宝”林业保水剂的市场前景又极为被看好。BVCC曾经为其做过一个财务预测:该公司产品在2003年如按市场预测销售300吨计,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900万元,利润在200.3万元左右,投资收益率在32%左右,每股收益率可达0.50元。到2005年如果达到计划产销量1500吨的规模,则可实现销售收入4350万元,预计利润在1676万元左右,投资收益率在21%左右,每股收益可达0.56元。从投资回报率预测结果来看,该项目回报率比较高。

正是这种预测,促使来自国内大型投资集团――光彩事业集团有意在2003年内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介入该项目。但是,直到本刊记者发稿前后该企业投资迟迟未能到位。但同时,袁克文总经理就忙于为绿色奇点申请国家创新项目基金的支持了。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投资规模过大,对于资金接受方来说可能在谈判地位上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尽管此原因未经证实,但显而易见的是:目前对于袁克文来说,无论资金大小,如何尽快得到可利用的资金并顺利而迅速地进行产品市场的广泛开拓,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而一旦市场现金流到达一定量级,初步展现出企业和项目的高成长性,无疑会更加有利于得到进一步和大规模的中小企业融资或投资机会。

袁克文此次选择的科技创新基金,属于政府基金、国家拨款或投资,在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资本来源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

案例分析:

(1)关于第一二阶段的风险投资效果分析第一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尤其在1999年以后的一两年间,投入新项目或初创企业的资本额严重下降,而投入其中的风险投资更是凤毛麟角。尽管仍有一些私营资本投入市场,但新办的高科技公司还是很少。最严重的问题是新产品和新项目在研发中最为缺乏启动的原始资本。风险投资公司只对5~7年的短期投资感兴趣,而不愿意进行原始资本的长期投资。有些专业人士甚至将这个国家科技机构扶持和投资机构投入之间的断裂带称为“死亡之谷”。换言之,不能够跨越这个断裂带的产品、项目或企业一般“未曾出师身先死”。而得到投资的.高科技企业家如愿的原因,并不完全是在产品说明、加工过程和市场定位上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更多归于一些投资方无确定性投资的偶然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绿色奇点的60万元R&D投资的获得是极其幸运的。

有些同类投资,如果数额较大,或者项目的发展颇具影响力,也被归为“天使投资”一类。

第二阶段企业孵化器在中国一般以创业中心(Innovation Center)形式出现。我国于1987年创立第一家孵化器,而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孵化器已达400余家。

孵化器提供的服务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几乎涵盖了一个企业从开创初期到经营的全部需要。创业中心一般都拥有自己的孵化硬件:从几百平方米到几万平方米不等的场地或厂房,以供企业办公、科研及生产用房。在软件服务方面则可帮助企业完成办理注册、财务代理、项目评估、年度审计、政策咨询、投资咨询、成果鉴定、职称评定、档案管理、国内外人才培训、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新技术企业申报等一系列麻烦的手续。

早从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就有人借用“孵化器”的概念,生动形象地描述这种系统:一个用于扶持小型、初创、具有高科技的高成长性特点企业的综合系统。换句话说,借助这个系统可以使新企业顺利度过创业初期的各种风险与困难,实现与其他对手的有力竞争。这个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从资金的支持,硬件、软件的各项服务,到企业最终成功地从孵化器“毕业”。

据了解,企业成功地从孵化器“毕业”后,一般进入与其增长规模相应的下一个资金资本阶段:获取大型集团投资(股权出售或收购),或者以一定的规模继续获得国家资金的支持。

第三阶段资料显示,由科技部出资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基金以贴息贷款、无偿援助、资本金投入等形式支持科技企业的国家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由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于1999年6月正式启动。由于同期在全国各地也纷纷组建了各类创新基金规模约为4亿元,科技发展基金8亿元,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10亿元,共计20余亿元。首期国家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10亿元迄今已经基本安排完毕,主要用于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这10亿元基金共支持了1200多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75万元。其支持对象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技术产品,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联合项目等。在1999年度创新基金支持的1089个项目中,21%为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863计划成果的产业化,26%为产学研联合开发技术,近1/3的项目承担企业为成立不足18个月的初创型企业。同时,创新基金已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对列入创新基金的贷款贴息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从原始资本到创业投资(VC)的孵化器服务,再到国家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及未来的集团(产业)投资或公开市场中小企业融资,在绿色奇点已经经历和即将经历的几个阶段的融投资过程中;当“适合的资本方式”遇到了“可信赖的科技产品”,它们无疑将碰撞出新经济群体望穿秋水的产业化灿烂星云!

案例三:低代价收购亏损企业向银行抵押贷款

案例简介:

杜德文做了几年的外贸服装,积累了一定的业务渠道,便打算自己办一家鞋厂,他仔细算了算,办个年产50万双皮鞋的中等规模的厂需要100万元设备和周转资金,外加一处不小于200平米的厂房。杜德文通过朋友在近郊某镇物色了一家负债累累、濒临倒闭的板箱厂,以“零转让”的形式接手了这家工厂,也就是该镇以资债相抵的办法,将工厂所有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工厂的债务全部一齐转让给了杜德文。厂房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100万元的投资从哪里来呢?正在杜德文着急万分的时候,他的一位朋友一语点醒:板箱厂的厂房就是现成的抵押物。就这样,杜德文不花一分钱,就解决了资金和厂房的问题,当然,他因此也背上了较重的债务,这就要靠他通过今后的创业慢慢地偿还了。其实有不少人就是通过这种以小搏大的方式发家的。当然,这种求资的方法,风险比较大,获得创业资金的代价是一大笔债务,但是创业本来就是风险和机遇并存的,如果你有足够的胆识,那么这种中小企业融资的办法将能帮助你在更短的时间里更快的走向成功。

案例分析:

(1) 融资效率我觉得这正融资方式是很有效率,在企业成长初期,急需要资金的时候,通过这种方式来融资是可以得到又快有好的效果,但是其中存在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基于这类融资途径有以下分析:

1.关于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分析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贷款为企业借款,按季还息到期还本,如仅计算借款人单个个人收入不能满足还款条件,但加上担保品,则月可支配收入能承受月供款支出。因此由借款人企业出具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以该司经营收入和盈利优先偿还我行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以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由此分析,借款人仍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2.关于抵押物的情况根据申报行上报的情况,抵押物是借款人是借款人的购置的低价值的设备土地,其实抵押物的价值是高估的。根据补充的资料表明:当地市政府并没有执行对闲置两年的土地进行收回处理的政策,至今当地还没有过收回处理闲置土地的案例,原因是当地普遍习惯地在地上种上树苗后即视为非闲置地。不足以为本笔贷款提供足额抵押担保。

3.该司经营特点在同业中形成一定的差异将为其带来一定的竞争优势。

该司主营外贸。借款人企业延续以往的外贸交易主业,一方面以外贸服装纺织经营为基础确保现有经营规模和效益,另一方面开拓皮鞋行业,这将使借款人企业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预期该司对服装的生产销售将会带来同业竞争的优势,从而促进企业经营规模和效益的进一步增长。

3、借款人企业的实际承债能力较强,资金周转状况与其生产特点和经营现状相适应,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具有较好的第一还款能力。

4、抵押物为现有厂房用地的一部分,并非闲置,抵押足值,产权清晰,加上用款企业和股东、配偶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我行的风险约束,第二还款来源能够落实。事实上该司所处的工业区已经成为当地市政府重点发展规划的地区,其土地升值潜力较大,这两年的转让价格平均涨幅在30%以上。

(2)案例评价一般我们认为,要向银行贷款必须自己提供担保或者抵押,但某些时候并非如此,现在银行为了拓展信贷业务,充分考虑了创业者寻找担保的实际困难,主动寻找担保方,为有意创业的人提供免担保贷款。如浦发银行设立的创业特许贷款;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也曾推出过个人助业贷款,力邀柯达公司作为担保方,为申请开办柯达快速彩扩店的业主提供信贷资金。这种信贷业务种类繁多、手续简便,但是一般都有较强的时效性,而且不同的银行可提供的贷款额度也不尽相同,如想向银行贷款的话可预先到各大银行进行咨询。

有不少人就是通过这种以小搏大的方式发家的。当然,这种求资的方法风险比较大,获得创业资金的代价是一大笔债务,但是创业本来就是风险和机遇并存的,如果有足够的胆识,那么这种融资的办法将能帮助在更短的时间里更快地走向成功。

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贷款,在90年代国家经济繁荣并处于转轨时期,很多人趁机捞了国家的钱财,他们就是先跟那些频临倒闭的中小企业主商谈购买事宜,同时准备以此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利用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支付购买此企业的费用,当然获得的贷款远大于购买此企业的费用,运营几年后申请破产,通过贿赂资产评估公司超价估值,留给银行的只是一些破旧厂房和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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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

案例一:绿大地股份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分析

一、引言

2010年3月,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利润、虚增收入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绿大地恶性财务造假案不仅误导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而且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危害。

二、会计造假行为

绿大地主要通过伪造合同、伪造单据和销售退回等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而达到虚增利润和收入的目的。

1、伪造合同,虚构交易

首先绿大地公司注册了一些由其实际控制或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这些公司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拥有各种不同的公章,而拥有这些公章就可以制造各种合同、发票。

财务背景出身的何学葵对此更是驾轻就熟。有了这些公章后,绿大地再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通过伪造合同的手段虚构交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苗木,绿大地通过伪造的合同虚构受控公司之间的苗木交易,资金在各个受控公司之间周转,最终又回到了绿大地,进出之间虚增了营业收入2.96亿元。

2、伪造银行单据虚构银行交易

2004年,绿大地对五家供应商发生了数千万元的采购和支付。但在其提供的会计凭证中,通过支票付款的只附有支票存根,无银行转账回单,且有一半支票存根上填写的收款方与银行实际资金去向不明。其目的是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的五家关联公司将资金转回,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

3、通过销售退回虚构经济业务

在绿大地成功上市后,大客户陆续退回其购买的苗木,而这些销售合同是其在上市前所签,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体现在上市前的财务报表中,上市后无故发生销售退回,绿大地难逃"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嫌疑。

因此,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绿大地2008年、2009年的销售退回出具了保留意见。绿大地2010年在接受监管层调查中承认,2008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万元,并由此追溯调减2008年2348万元营业收入和1153万元净利润;而2009年苗木销售退回金额更高达1.58亿元净利润。

由此可以看出绿大地通过虚构经济业务虚增收入。

此外,绿大地还通过购买土地的方式虚增资产,并把"60块树苗估成300块"的手段高估存货,与中介机构串通,隐瞒企业问题,使得绿大地通过财务造假手段顺利上市。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诚信缺失

对企业以及大股东来说,上市与不上市有着天壤之别。一旦上市成功,不仅可以通过高价发行股票获得大量募资,控股股东和大股东也可以实现个人资本的扩张。

绿大地财务造假是专业人士所为,可以说有着很高的知识素养,但是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诚信不守,知识成了犯罪的帮凶,再加之上市公司违规成本与惩罚力度低,促使他们铤而走险,为了一己私利给广大股民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内部治理机构混乱

原则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理应分别履行其权力机构职能、决策职能、监督职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经营职能,形成权责分明、协调运转、有效遏制的治理机构。而绿大地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够,过半董事均已辞职无法进行决策;监事会成员频繁调动,成员职务的变动几乎涉及到了各类职务。

2009年之前绿大地公司一直没有实现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的分离,自己监督自己,其监督效果可想而知了;从2010年4月起,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担任,这样董事长在董事会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其权利无法得到有效制衡。

3、中介机构渎职

虽然绿大地公司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其所采用的欺诈手法并非高深莫测,何学葵只是简单地篡改了一些数据促成了公司上市和实现个人资本增富。但是这些手段却接连"瞒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等道道关卡。只是由于方方面面的渎职和纵容,绿大地最终达到欺诈上市的目的。

4、地方保护主义纵容造假

证监会对绿大地案调查之后,为了保护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分管这个工作的云南省副省长两次赴京,省副秘书长至少10次赴京,从中斡旋。证券犯罪中,一般涉及的上市公司,在当地都是明星企业、就业大户、利税大户,所涉及的企业高管都是"经济能人",因此当地政府往往授意当地司法机关将外地行政执法机关拒之门外。

甚至默许企业勾结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联手制作虚假报表。地方保护主义纵容了证券犯罪行为的发生,虽然能在短期内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从长远而言,滋生更多的无规则运行并毁坏当地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土壤,损害亿万投资者的利益。

四、启示

绿大地会计信息失真案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但从中可以看到我国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方面的监管存在很多问题:

(1)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手段主要表现在操纵利润上,如虚构业绩,通过关联方转移利润,伪造合同虚构经济业务等。

(2)内部治理结构混乱、人力资源制度不完善、诚信缺失、中介机构渎职、地方保护主义等是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

基于辽宁等地经济数据造假案例的分析

2017年1月17日,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在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首次对外承认: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的问题,指出2011年至2014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导致经济数据被注入水分。这次报告无疑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巨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事实上,中央早已注意到辽宁财政收入的造假行为,《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揭示: 在2011年到2013年间,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将财政借款以税费名义缴入国库,虚增财政收入8.47亿元、占其公共财政收入的22.6%;

一、2014年:

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辽宁时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2014年审计署发现2013年庄河市塔岭镇公布财政收入比实际财政收入高出2534万元,虚增16.24倍;而相邻的普兰店市将全市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53.35亿元下调为33.85亿元,降幅近20亿元。

二、2016年:

1、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指出辽宁省普遍存在数据造假问题,且存在第一次巡视后对中央决策部署敷衍了事,甚至唱反调的情况。随后辽宁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巡视工作。本文梳理了辽宁省委在之后出具的巡视报告以及各市、镇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公告发现:

本溪市某些单位和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虚假捏造经济数据;开原市、调兵山市为了成为百强县虚增各项经济指标;阜新经济数据存在较大水分;铁岭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掺杂水分等。

2、辽宁省数据造假的具体情况目前暂无披露,但从经济数据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掌握大概的情况。2014年开始,辽宁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出现了负增长,财政收入也不断下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缩水60%-70%。

尤其是在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期间即2016年,辽宁各市GDP出现了暴跌,其中鞍山和辽阳跌幅最大,分别下跌了38.3%和36.4%。这些数据表明,辽宁省的数据造假是比较普遍的,且虚增比例较大。

3、据报道,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虚增的收入约占同期财政收入的20%,虚增最高的年份是2014年,比例达到23%。

继辽宁自曝之后,2018年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也公开承认:“重新核算后,内蒙古需要调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亿元,占2016年总量的26.3%;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核减2900亿元,占2016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的40%”。

4、2018年1月11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也公开承认:“滨海新区2016年的万亿地区生产总值核减3348亿,占总量的50.32%”,这个备受瞩目的国家级新区一夜之间变得灰头土脸。

根据政府公开的文件与相关的报道,这些地方经济数据造假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虚构应税事项和纳税依据,虚假增加税收收入。如2012年辽宁省某县将县委和县政府机关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划拨给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对外转让,转让行为并没有实际发生,该县却在账面上征收得到了5671万的土地增值税等税收收入;

2、虚假拆迁或转让土地、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如2012年,辽宁省某县重复转让4家粮库土地,虚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965万元;

3、财政收入虚增空转,即财政部门向企业进行拨款(以财政借款等名义),再由企业将资金缴回财政,以此实现财政收入的增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公开承认主要通过虚增空转、工业增加值谎报等方式完成收入增长目标;

4、税收收入先增后返,虚增税收收入。2011-2013年间,辽宁省某县对33家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虚增税收2224万元;

5、更改统计口径,将统计范围扩大。天津滨海新区的生产总值在调整统计口径后缩水超过50%;

6、直接的数据编造。根据公开报道,辽宁省某些市县还通过违规编造、随意调整财政月报的方式虚增财政收入。

案例三:

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在三峡新材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成本核算中存在少计原材料成本情况。 2013年10月15日,三峡新材收到证监会武汉稽查局《立案稽查通知书》,因三峡新材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决定对其立案稽查。

一、三峡新材今年上半年财报显示:

公司营业收入为5.97亿元,同比增加31.81%;但是净利润为216.4万元,同比下滑66.19%。 身陷稽查漩涡中的三线新材,其短期借款规模有所收缩。 三峡新材的短期借款中,2013下半年期末短期借款为7.2亿元,比期初的15.3亿元减少8.1亿元。

其中抵押借款由期初的6亿元,下降到期末的5.8998亿元;信用贷款由6344万元,下降到2240万元。 今年上半年,三峡新材的短期借款,期末金额为6.2亿元,比期初的7.2亿元减少1亿元。其中质押借款由期初的7690万元,下降到期末的3500万元。

抵押借款由5.8998亿元,下降到5.65亿元;保证借款由3000万元,下降到2000万元;信用贷款由2240万元,下降到0元。 可见,三峡新材的短期信用贷款,一年间由6344万元骤减为0。

二、三峡新材公告显示:

其曾获得中国银行三峡获得最高为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三峡新材账面在该行借款余额2240万元。而截至2014年6月30日,三峡新材已无信用借款。 8月14日,三峡新材董秘张光春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峡新材贷款的具体情况,不是因财务造假造成贷款收紧,但并未说明具体情况。

三峡新材半年报中的主要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当阳支行,该支行一位负责信贷的人士称,三峡新材的财务造假,对其未来继续借贷会有影响。

上述建行人士说,他们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关注三峡新材的财务造假,对已贷出去的款项,会关注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三峡新材下次申请贷款时会难度加大,要求有真实的报表,还要拿真实保单、资金流水等原始凭证。

华南地区一家公司的会计人士表示,企业在贷款时,银行在条款中会约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如果没有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今年4月12日,三峡新材出具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三峡新材在2011、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7581.7万元、1567.7万元,导致2011、2012年营业成本分别少计7581.7万元、1567.7万元。

2、更正前,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05.4万元、1463.8万元。而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539.1万元、131.3万元。

对于财务造假,上交所在处分书中表示,“前述调整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绿大地增发露马脚 从明星企业到造假大户

中国新闻网-辽宁内蒙古等多地自曝GDP“注水”:弄虚作假歪招

人民网-三峡新材财务造假曝光 风险重估或波及未来银行贷款

㈧ 融资理论与案例分析

一、融资理论

1.权衡理论

权衡理论引入了破产成本和代理成本对企业价值影响的因素。企业可通过增加债务而增加其市场价值,但随着债务的增加,企业风险、财务亏空的概率也在增加,这给企业带来了额外成本,使它的市场价值下降。因此企业最佳资本结构是平衡节税利益和因财务亏空概率上升而导致的各种成本的结果。企业因陷入财务亏空而产生的成本可分成两类,一类是因亏空而导致破产的破产成本;另一类是破产可能性增大使代表股票所有者利益的经理采取次优或非优决策,牺牲债券持有人利益,扩大股东收益,这被称为代理成本,会引起社会效益的绝对损失。

2.啄食顺序理论

梅耶斯和迈基里夫1984年在“资本结构之谜”一文中提出了不对称信息下的新优序融资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发行成本和信息不对称,企业管理层更偏好内部筹资而不是外部筹资,如果需要外部融资,则偏好债务融资,最后是股权融资。

3.不对称信息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企业中一般存在如下不对称现象:①高层管理者与中低层管理者之间信息不对称;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信息不对称;③内部经营者与外部债权人之间信息不对称;④职工与企业管理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等。

4.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

伴随着企业成长周期而发生的信息约束条件、企业规模和资金需求的变化,是影响企业融资结构的基本因素。在企业创立初期,由于资产规模小、缺乏业务记录和财务审计,企业信息是封闭的,因而外源融资的获得性很低,企业不得不主要依赖内源融资;当企业进入成长阶段,资金需求猛增,同时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增加,并有了初步的业务记录,信息透明度有所提高,企业开始更多依赖金融中介的外源融资;在进入稳定增长的成熟阶段后,企业的业务记录和财务制度趋于完备,逐渐具备进入公开市场发行有价证券的条件。随着公开市场可持续融资渠道的打通,债务融资的比重下降,股权融资比重上升,部分优秀的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表明,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随着信息、资产规模等约束条件的变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和结构也随之变化。其基本规律是,越是处于早期成长阶段的企业,外部融资的约束越紧,渠道也越窄;反之亦然。因此,企业要顺利发展,就需要有一个多样化的金融体系来对应其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

二、筹资渠道与筹资方式

融资渠道主要有:①国家财政资金-国家地质勘探基金;②银行信贷资金;③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④其他企业资金;⑤居民个人资金;⑥企业自留资金。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①吸收直接投资-地质工作拨款;②发行股票;③银行借款;④商业信用;⑤发行债券;⑥融资租赁。

三、企业融资风险点分析

融资能力是指企业对内对外融集资金的多少、快慢和成本效益水平的高低。首先,融资前经过全方位的可行性论证和各级审批,以边际报酬率大于边际成本判别项目融资计划;其次,根据项目资金需要量决定融资规模,财务风险和利率风险完全在掌控之中;第三,融资时机选择得当,项目开工时间与融资时机步调一致;根据项目投放资金进度和边际资本成本原理设计融资批次;选择国内外金融环境最有利时融资,选择最有利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第四,表内负债与表外负债在企业合理且可控制范围内,对外抵押、担保、贴现、借贷都有节有度,不至于因为表外负债而使企业资金链条断裂;第五,没有收入转负债情况,没有尚无披露的秘密准备金(低估资产、高估负债);第六,负债内部结构、负债与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所有者权益内在结构搭配合理;第七,企业负债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相互作用是正影响;第八,长期负债远远超过营运资金。长期负债会随时间延续不断转化为流动负债,并需用流动资产来偿还。如果长期负债超过营运资金很多,就会因这种转化而造成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从而使长期债权人和短期债权人都感到贷款没有保障;第九,负债大于所有者权益。这样企业在经济恶化时就会雪上加霜。应该警惕企业对资产负债率的修饰:①提前确认资产;②延迟确认负债;③该确认成本费用的不予确认;④该折旧或摊销的不予摊销;⑤对资产进行经常性评估使其增值。第十,资本结构质量主要体现在企业资本成本与总资产报酬率之间的比较是否决定了负债的扩张和撤退。即当总资产报酬率大于借款利率时尽量利用更多的负债以提高主权资本税前利润率;当总资产报酬率小于借款利率时,尽量减少负债,以减少主权资本税前利润率下降的速度。一般所有者权益占60%,负债占40%是比较理想的,但负债率最好不要超过银行贷款的警戒线70%。第十一,长期资产大于所有者权益。这样所有者权益不但不能用于流动资产的购置,而且很可能会靠拍卖长期资产来偿债。在长期资产占40%的情况下,当然流动资产要占60%。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高科技公司无形资产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因为一旦企业清算和破产时无形资产往往一文不值。已经严重贬值的长期投资、递延资产,在企业清偿债务方面几乎毫无作为。第十二,流动比率小于2,速动比率小于1。这可能造成短期偿债能力薄弱,流动资金紧张。但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到底怎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内部结构和质量。一般来说,流动负债就占30%,当然长期负债占10%比较合适。第十三,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金、留存收益等各项积累之间的比例关系。决策时要考虑企业分红压力和未来长期发展潜力和资本积累约束。实收资本一般只能追加不能减少,实收资本应小于各项积累,以积累为资本的2倍为宜。这样可以减少分红压力,使企业重视长期发展。资本公积金的来源一般不是企业盈利,而是一种资本准备金,故不能用资本公积金分配股利、弥补亏损,只能用于转增资本,这是资本保全原则的具体体现。公积金应明显大于未分配利润即3∶1为宜,这样可以保持企业未来发展后劲。第十四,无节制地投资衍生金融工具;企业的债务人无任何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或保证金、存在大量表外负债、因经济或其他因素导致产能过剩、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顾客或交易严重依赖某些群体、重要下属单位无法持续经营且未作处理、无法继续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等可能招致公司财务结构的恶化。

*ST宝硕、*ST沧化和宣工股份都是因为对内对外提供巨额贷款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而被执行股权司法冻结,进而导致三家公司依法破产,落入被收购兼并的命运。

某地勘单位各项资产、融资情况如表20-1、表20-2、表20-3所示。

表20-1 某地勘单位资产负债表趋势分析(定基比)

(1)速动资产在2010~2012连年下降,表明短期偿债能力在下降;但在2013年开始速动资产小幅增加情况下,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2)存货在在2010~2012年连年增加,库存压力大,占用资金多,可能是速动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2013~2014年库存下降,也许是货币资金迅速增加的原因。

(3)待处理流动资产6年没有变化,表明不具有偿债能力的流动资产变化不大。

(4)固定资产6年投资连年增加,占用资金较多。

(5)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前3年没有变化,后3年比前3年增加较快,但主要是递延资产增加较多。

(6)地质勘探拨款除了2010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增长异常迅猛,地质工作支出也同步增长,说明国家对地质找矿政策的倾斜,加大了地质找矿的投资力度。该地勘单位也积极争取地质找矿项目,努力完成预定任务。

(7)资产总额也因地质工作支出的增加而同步增加。

(8)流动负债忽高忽低,尤其在2014年增长较快,与速动资产的增减变化并不同步,可能是固定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占用较多。

(9)长期负债6年没有变化。

(10)国家基金稳步增长,地勘发展基金增加较多,公益金增长最快,但并不是地勘支出的重要来源。

(11)未分配节余与收益逐年下降,甚至出现亏空,是导致净资产增加不明显的主要原因。

(12)地质工作拨款增长异常迅猛,说明它是地质工作支出的主要来源,也说明该地勘单位主业相当突出。

表20-2 某地勘单位长期负债与营运资金情况

该单位长期负债在2010~2013年都没有超过营运资金,不会出现短期偿债风险增大的可能。但是在2009年和2014年营运资金却出现负值,同时出现了长期负债超过营运资金的现象,而且超出很多,当长期负债转化为流动负债到期偿还时,该单位可能会出现偿债困难或者变卖长期资产予以还债的情况。

表20-3 某地勘单位资本结构情况

该单位资产负债率在逐年下降,表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长期资产一直小于所有者权益,表明该单位有足够的所有者权益用于流动资产的购置。但是其总资产报酬率远低于借款利率,负债越多,所有者报酬下降得越快。因此不但不宜再多借更多债务,而且尽量把旧债还清,或者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今后举借更多债务打开空间。

【例20-4】邯钢债券利率风险案例剖析1996年初邯钢公司发行年利率14%,3年期信用债券。不久,国家7次下调利率,同期债券利率为8%即可发行,邯钢公司遭受巨大利率风险。请问:在发行时如何预先防范利率风险?

四、BOT等投融资方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即建设—经营—移交。政府给予某些公司新项目建设的特许权时,通常采取这种方式。私人合伙人,或某国际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期内经营该设施,然后将此转让给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特许必须是独立的经济单位并能独自产生现金流;特许必须能在运作中与其他单位隔离。从这两个条件看,能源、交通等大型基建项目最适合于BOT,但并非所有的项目都能应用BOT,BOT有其特殊的功能。BOT是一种集融资、建设、经营和转让为一体的多功能投资方式。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私人合伙人,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3.BOO(build-own-operate)

即建设—拥有—经营。这种方式是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基础设施,但是并不将此基础设施移交给公共部门。

【例20-5】来宾电厂B厂项目

运用BOT融资方式建设的电厂,除早期不太规范的沙角B电厂之外;主要是来宾电厂B厂项目。该项目是首次经国家批准的BOT试点项目,1995年12月正式向外发售标书,1996年11月,法国电力—阿里斯通公司中标并签订特许权协议,该项目总投资25亿美元,其中25%为股东投资,其余75%以有限追索方式进行项目融资,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英国汇丰银行等银行参加了贷款安排,该项目1997年5月动工,1999年竣工投入商业运营,项目特许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上网电价为0.41元,15年不变。来宾电厂是目前国内运作最为成功的BOT电厂项目,该项目从批准到开工,时间不足两年,上网电价为国内外资办电项目最低的,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4.BT-(build-transfer)

BT即建设-转移。石家庄市环城水系由河北建投公司建设,由植物园西城水系途径南城水系、泊水公园到东城水系天山公园总投资108亿元,其中,南环城水系35亿元。建成后移交给政府园林局。政府分三年连本带利还清,并支付5%的利润率。还款来源是把水系周围的土地收储,变成熟地,卖给开发商,建设水系的配套设施,比如酒店、餐饮、娱乐、体育、商业、民俗、水一条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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