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法律分析:小贷公司融资限制,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小贷公司融资限制,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三十九 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㈡ 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与P2P网络借贷的区别与联系
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和P2P网络借贷都是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机构,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不同点。
监管机构: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和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都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而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在其成立初期并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管,近年来逐渐受到监管机构的规范。
资金来源: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和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银谨自于公司自身或其他合法的金融机构,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来自于平台上的出借人。
贷款规模:传统小握搏昌额贷款公司和段扒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规模通常比P2P网络借贷平台要大,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则更多地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
㈢ 小贷公司如何与网贷平台合作
小额 贷款 公司应该如何与网络借贷平台合作?如果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的角度来说,这属于如何通过互联网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问题,而这必然与小额贷款公司线下业务的开展与监管有很大的不同。无论是业界还是监管方对此都比较关注。我们不妨来比较详细地探讨一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与网络小额贷款的关系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庆饥巧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规定,“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具有地区性,只能根据批准在一定的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也就是说,网络小额贷款是小额贷款公司受“互联网企业”控制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其业务形式与一般从事线下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有明显的区别。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互联网企业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的结果。
二、网络小额贷款与个体网络借贷的关系
根据《指导意见》,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指导意见》规定,“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个体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网络化,提供个体网络借贷服务的网络借贷平台属于信息中介性质,其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范。而网络小额贷款则属于国家专门监管的金融活动,是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肢祥小额贷款业务。
三、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规范
201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十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网络小额贷款的监管细则”。不过该条例目前尚未正式出台,网络小额贷款的“监管细则”也未制定。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由省级地方政府审批和监管,因此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各地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
2016年9月发布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规定,“对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但应相应提高对誉键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重庆市于2015年12月发布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对重庆市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2016年10月重庆市发布《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的通知》,其中对于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与网络平台合作问题进一步作出了规定。
四、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相关规定
重庆市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规定比较系统,个人认为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很可能对未来国务院制定适用于全国的网络小额贷款监管细则产生重大影响。重庆市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从审批、备案、业务内容和风险控制各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需要取得批准
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本质上是一种对经营范围的突破或扩大,因此理应获得主管部门批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开展网络贷款业务,应由区县金融办初审和市金融办审核,并在网络贷款业务试运营成功后,报市金融办完成备案方可正式运营”;第二十九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擅自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二)小额贷款公司须与合规的网络借贷平台合作,并需要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其风险防控自然是监管部门所关注,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设立和重大事项根据规定也需要向地方金融监管机关备案,因此为方便监管重庆市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与网络借贷平台的合作需要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新增网络平台和贷款产品,应有不少于15天的试运营期,并于正式运营15日内向区县金融办和市金融办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备案”;第十四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全部或部分网络平台的网络贷款业务,应于终止前30日内向市金融办和区县金融办报备”。
《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应选择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互联网平台,自建网络贷款业务及数据系统,系统持有或与平台共有用于信贷风控的相关数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作为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作获取借款客户,并应先报备后合作,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而对于网络借贷平台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关系,监管部门未作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双方的设立及运行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即可。而根据《指导意见》关于网络小额贷款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由自身或其关联方设立网络借贷平台而与之合作,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与其他合规的网络借贷平台合作,总之对于监管部门只有一个要求即“合规”。
(三)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放贷业务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8〕239号)第二十条规定,“经市政府金融办批准,小额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一)办理各项贷款;(二)办理票据贴现;(三)办理资产转让。”也就是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除了进行小额贷款业务,还可以进行票据贴现和资产转让业务。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只能进行放贷业务。《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第六条中规定,“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除通过网络平台面向全国办理自营贷款业务外,其他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与不能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同”。
《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推荐借款客户,不得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互开展资产(或债权)转让业务。”并特别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能通过网络为自身融资,关于这一点《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第六条中规定,“不准通过网络平台为本公司融入资金”。
(四)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需要应建立健全网络贷款业务风险管控体系
网络借贷业务中的网络识别与控制与传统线下业务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而且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信息平台性质不同,小额贷款公司是以自身资金进行放贷业务,其风险控制尤其重要。这一点重庆市的监管部门也非常重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应审慎选择合作的网络平台,严格审查平台机构的合法性、经营的合规性,并确认本公司获取数据的方式合法。”;第十六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应建立健全网络贷款业务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风控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贷款风险。”《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应当及时向市、区县金融办报告可能导致重大信贷风险发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平台经营资质取消等)。”
㈣ 小额贷款公司与P2P信贷的四大区别!看看你都知道么
小额 贷款 公司,则是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服务对象多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
P2P(peer to peer)信贷,简单地说,就是有资金并且有财富管理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其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
P2P信贷与小额贷款虽然都是服务个人及中小微企业的民间借贷机构,但是有四大不同之处
区别一:运营模式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运营模式是线下的服务,投资者和借贷者都是在线下面对面来合作,有地域的限制。而P2P信贷主要的运营模式是线上的服务,投资者和借贷者都是在网上直接完成合作的,部分需要通过线下审核联系来完成。
区别二:公司性质不同
在整个的借贷关系中,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提供各种小额贷款,吸引广大的借贷者前来贷款。而P2P信贷是不参与任何的资金交易的,仅仅是作为中间的关系,将借款人和投资人联系在一起,为他们提供相对应的服务而已。
区别三:收取费用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收取相对应的利息。而P2P信贷机构只是作为一个中介的身份,所以会向投资者和借贷者收取服务费用。
区别四:两者 利率 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资金都是来自于股东,所以,利率相对稍高一些(无其他隐性费用)。而P2P信贷机构的借贷资金全都是来自于投资者的,是个人对个人的服务。所以,利率稍低(有其他附加费用)。
㈤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融资逗姿差途径:一:私募债融资渠道灵活。二:券商信托渠道规模最山皮大。三:P2P平台融资最册激快。四:建立小额再贷款公司。
㈥ 采取P2P 模式的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违法吗
不违法。
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即“P2P”)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态度,尤其是银监会的态度。从法理上可以有很多讨论,但从金融法实务上来说,监管部门说你不合法你就不合法。2011年9月,银监会办公厅专门下发了一个《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http://wenku..com/view/0da02c5f3b3567ec102d8aeb.html。从这份文件来看,人人贷的合法性基本还是得到了监管部门的承认,但同时也提示了包括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控、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信誉、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信用风险高贷款质量差、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等七大风险。这就是说,监管部门并没有因为良莠不齐而“一刀切”的否定人人贷整个行业存在的合法性,但已经意识到了其中隐含的金融风险,某些具体公司的业务和不实宣传可能会被视为非法。
P2P金融又叫P2P借贷。其中,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中安信业等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这其中,有利网也推出了债权转卖交易,如果投资人急需用钱,可以通过转卖债权,从而随时把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取走。有利网因为其安全方便迅速获得用户喜爱。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宜信负责人唐宁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制定了“双向散打”风险控制,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宜信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这样一来,宜信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不断将金额与期限的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宜信模式的特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
三、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联合贷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㈦ 小贷公司和p2p有什么区别
1、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申请程序简单便捷,避免繁冗的评估、担保手续。
2、P2P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2019年9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2020年11月中旬,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完全归零。
应答时间:2020-1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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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p2p融资能解决小微企业资金问题吗
没有任何一种融资模式能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只能说由于小微企业在银行无法取得贷款,只能去P2P,多一条融资的渠道,那么有可能救活企业,这也是国家在政策上对P2P目前放任的主要目的,总得来说能解决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毕竟要融资还得看企业的发展潜力,是否能有发展,不然谁敢放贷给你啊
P2P平台是中介服务平台,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借款,如果小型企业通过建立P2P平台融资,则是属于违法行为。
找当地地方性银行,都有中小几天企业融资方面的特色信贷支援。”四大行“看不见那点小利息收入。
P2P的出现就是解决了微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你得复合P2P借贷的条件,只要你符合条件银行也能节到啊,想理财就来众易贷吧!14.4%,15-90天,门槛低,20起投,操作简单。
如果你拥有一家小型企业,毫无疑问,你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 然而,还有其他渠道能获得小企业融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P2P借贷公司已经成为了那些寻求替代信用卡和商户高价现金透支的小型企业的可靠的中介服务商,即使这些昂贵的融资方案已得到了广核唤泛普及。
P2P借贷在短时间内成长迅速。它一开始只是作为一个帮助个人投资者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平台,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了获得一个健康安全的回报率,如今P2P借贷吸引了许多全球金融大亨的目光。
银行方面:降低贷款基准利率,增加社会资金的流动量。
企业方面:试行金融改革,让闲置的民间资本流动起来,像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就算这里面的。
证券市场方面:降低想要上市公司的门槛等
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含量高、轻资产、抵质押物缺乏等特点,江苏农行专门研发了智慧财产权质押贷款、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科研地产质押贷款、个人股东担保贷款等产品系列,真正解决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一、科技支行专属产品的特色 一是降低了信贷准入门槛。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资产、销售、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作刚性要求。二是突出了无形资产价值。农行创新并推广了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包括智慧财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产品。三是创新了信用贷款方式。推出了包括股东信用保证贷款、订单融资、信用贷款等信贷产品。四是简化了业务流程。针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在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农行科技支行专门信贷产品运作一般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二、主要产品介绍 (一)智慧财产权质押贷款。 1、适用物件:具有智慧财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规范,产品技术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2、办理条件:智慧财产权经第三方评估具有相应价值,可质押;发明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4年。3、贷款额度:可发放不超出评估价值30%的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 1、适用物件:股权结构明御举晰、管理规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办理条件:部分或全部股权可质押,经第三方评估具有相应价值。3、贷款额度:可发放不超出质押部分评估价值50%的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 (三)股东信用保镇氏碧证贷款。 1、适用物件:股权结构明晰、管理规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东和管理层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从业或创业背景。2、办理条件:股东在创办企业过程中以现金出资。3、贷款额度:可发放不超出股东实际出资额2倍的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
算是增加了一种渠道吧,行业规范了之后应该帮助会变大吧
不可能解决p2p跑路的。这些钱公司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他只不过是托管。就算是存管又能怎么样他跑路了全是过亿的?他咯一变个方法把里面的钱弄出来。
㈨ 互联网小额贷公司和P2P网贷有什么区别
一、模式不同
P2P投资理财模式主要的运营模式是线上的服务,投资者和借贷者都是在网上直接完成合作,地域上并无限制;而民间放贷的主要运营模式则是线下交易,放贷者和借贷者在线下完成资金的借贷,有地域的限制。
二、性质不同
在整个的借贷过程中,从P2P理财模式来看,p2p网贷平台起到的是一个中介的作用,为借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借贷提供服务。民间放贷模式则不同,小额贷款公司会根据其主要的业务为需要贷款者提供贷款,民间放贷公司是直接跟借款者对接,收取一定的利息费用。
(9)小贷公司能做P2P融资吗扩展阅读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㈩ 有谁知道p2p贷款吗这种贷款的风险大吗盛融小额贷款公司这家公司可靠吗
其实吧 这P2P就是变相的高利贷 简单的来说就像“黄牛” 用别人的钱 借给需要的人 抽服务费
1)一方面借款人 要付很高的服务费分摊到月份里面 有很高的利息和提前还款违约金
分析:目前国内对P2P借贷没有法律条款 所以银监会也管不了 打着法律的擦边球
这个市场很混乱 业务员素质差 客户资质差 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2)另一面出借人 享受比银行理财产品更高的收益 但相对承担很高的风险
分析:一般P2P理财产品的年利润凳老在10%~20% 远远高于银行的理财产品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 利润来源于借款人所付的利息 由于客户资质不咋的 很容易出现坏账 减少收益
3) P2P小额贷款是针对银行不能枣和升做的客户 例如信用记录不良、没有稳定工作、没有固定打卡收入、没有固定棚稿资产等等 尔采用P2P形式贷款的公司 就是在借款过程中 抽利润的
PS. 违规不违法 高利高风险 有他存在的价值 但没有很好的管理方法 公司大不一定正规 因为这个行业没有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