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融资的条件
上市公司的融资条件是: 1、经 股东大会决议 ; 2、获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4、融资完成后,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闭塌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早态陵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陆戚,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② 公司上市前必须融资吗
上市前不一定进行融资,有的公司并不需要进行大笔融资,根据公司实际状况来决定融资金额
③ 股权融资的条件有哪些
创业企业在融资时,无论是天使阶段还是VC阶段,都要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的内容因双方彼时地位不同,协议内容不尽相同。有一些条款是协议的核心条款,作为创业者,对这些条款应有基本的了解,做到与投资方谈判时心中有数。当然,最终的协议签署建议有专业的律师把关。
以被投资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为对赌的标的,以创业者和投资者之间相互转让一部分股权或退回一部分投资款作为赌注,以激励企业管理层努力工作并且达到调整企业估计目标的条款。
为了保护作为小股东的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小股东的话语权,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投资者往往在融资协议中规定在特定事项中他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其本质是如果被投资企业在本次融资后再次融资的,那原先的投资者必须获得与新投资者同样的购股价格。实践中,反稀释条款有两种形式:棘轮条款和加权平均反稀释条款,这两种形式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不考虑新发行股份的数量,而只关注发行价格,而后者将数量和价格一并予以考虑。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如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时,那被投资企业或企业原始股东有义务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投资者退出被投资企业的目的。
如果企业原始股东想要出售股份时,作为小股东的投资者有权与这些股东一起出售。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如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上市等情形,那么投资者有权强制性要求公司的原有股东(主要是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层股东)与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应按照投资者与第三方达成的转让价格和交易条件出售股份。
当被投资企业原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投资者有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购买原始股东对外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是被投资企业、企业原始股东以及投资者对于事实情况的陈述和对于特定事项的保证,是今后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和基础。
融资协议可能还会涉及到可转换债权,优先清算权等等。
④ 创业者融资必须谨记的12个融资条款
创业者融资必须谨记的12个融资条款
融资有多难,只有经历过创业的人才会知道。很多创业者都不是融资方面的专业人士。在融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难题,甚至陷阱。本文的作者是一位资深投资人,他提出了创业者们在融资中必须要注意的12个问题。下面我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我们正处在一个移动互联网产业革命的时代,诞生了非常多的完全改变我们生活习惯,而且有巨大商业价值和资本价值的模式和公司。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创业,如新公司法的实施和IPO注册制的推进,所以,现在正好是产业转型和创业的良机,如何给创业插上资本的翅膀,下面我讲一些与投资有关的问题:
1为什么要融资?
「融资」是三个引:引资、引智、引资源。如果能拿别人的钱创业,当然要拿别人的钱创业。你看雷军,在做小米之前实际上已经很有钱了,但做小米的时候,他还到处融资。答案就是,融资是引资金、引智力、引资源的过程。当然,花别人钱跟花自己钱确实不一样,花别人钱更大胆。很多创业公司,尤其是最开始的时候,有投资人在里面和没投资人在里面,尤其是比较专业的投资机构在里面,发展真的不太一样。
2如何寻找和选择合适的投资人?
找到合适自己的投资人,对企业发展是非常关键的。那么如何处理投后关系?既然合作,除非你只看中钱,不看中其他的,一定要跟投资人保持紧密的互动。有事儿没事儿骚扰一下,目前来看,往往是那种比较活跃的创始人,或者互动比较频繁的创始人,他们的项目后续的融资和发展会比较快一些。因为,做企业就是聚人,要把一帮有资源、有能力的人聚过来。
3符合投资人偏好的商业计划书特点?
最好的「商业计划书」,15页以内足够了,最多20页,如果你能12页讲清楚问题就非常好,商业计划书太罗嗦的话,投资人不会愿意看。我自己最喜欢「提问式」的商业计划书,就是自己问、自己答:我们是做什么的(讲商业模式)?我们是怎么做的(讲产品体验)?我们做得怎么样(讲沿革和现状)?竞争对手如何?我们的团队怎么样?融资计划是什么?基本上就差不多了。如果你是做一些很大众化的行业,你连市场分析都不用做,如果我连这个市场都不熟悉的话,我也没资格投资你。
4如何做好路演?
同样,5分钟之内,一定要把路演项目讲清楚。路演的原则和要讲的内容,一定是跟商业计划书逻辑是一样的,而且也是那么简单和简洁。我们不喜欢一上来就是市场分析,一上来要讲你是做什么的,这个非常关键!然后再介绍团队如何,现在做的怎么样,竞争对手等。把这些事情讲清楚就够了。
5健康的、投资人喜欢的股权结构是什么?
现在容易出现两个极端情况,一个是股权非常平均,另一个是一股独大。如果股权过于平均的话,初始的时候是没问题的,大家在创业时可以共患难。但是企业一旦做大,出现分歧和吵架是非常常见的,这对未来就埋下了不好的隐患。此外,没有联合创始人的'公司,投资人一般不会投。投资人希望投的是一个创业团队,是团队作战,而不是一个人战斗。
创始人压力是非常非常大的,如果这些压力让一个人扛,往往容易做出非常错误的决定和错误的选择。但如果是一个团队的决策,可以互相弥补知识和能力的短板。行业研究报告公众号推荐。
一个创业团队互补是非常重要的。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是合适的?老大能够有相对大股份比如50%、60%的股份,然后再配有一两个有20%、30%股份的联合创始人,这样的团队就很健康。
6公司如何估值?
很多人认为,估值是有模式的,或者是有模型的,这边输进去那边就出结果了,就值这么多钱,其实这是巨大的误解。早期投资估值就是拍脑袋。怎么拍?就是基于行业经验来的,我们没有也不需要财务模型。不像PE投资、并购投资等,这些是需要财务模型的。
所有的财务模型都是基于你过去的数字,去预测你未来的财务数据,通过一些方法,比如「现金流折现法」,「PE法」,然后算出你现在值多少钱,但对于一些没有历史数据的公司,特别是初创公司,做财务模型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提醒下,大家对自己的估值要有清晰的认识,不要上来报个特高的价测试别人,别想一口吃个胖子,这其实是不科学的。
7什么是投资协议?
很多没有拿过投资人钱的人,都以为投资协议应该很简单,不就是你投钱进来,我把股份转给你,一变更完了,同股同权。实际上不是的,投资协议的条款一定是非常保护投资人的,确实有很多苛刻的条款。
因为投资人的资金是募集来的,必须要承担资金安全和增值的责任,再加上公司都是创始人在实际控制,所以投资人要保护自己,于是就会在条款中约定好,如果历史上什么事儿你骗了我,你要承担责任,如果未来你不守约,你要承担责任等等。投资人甚至有很多的「一票否决权」。比如说公司要分离,要融资,要实行期权计划等。一票否决权只是说多少的问题,一般都会有,极少没有。
这些条款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 还有很多其他条款,比如「反稀释权」,就是这一轮如果以两亿估值投进去了,那得保证以后不能低于两亿,如果低于两亿的话得给我补回来,只能往上涨不能往下降估值。
再比如「清算优先权」,实际上公司法是不支持这块的,因为公司法规定同股必须同权,你清算之后把员工的钱给了,社保交了,债权还了,最后剩多少钱是股东同比例分配,但投资协议中通常会约定投资人优先清算分配。如果你开始创业想融资,跟投资人谈,我个人建议赎回条款可以取消,尤其在早期,从实际执行来看,让创始人赎回给创始人压力太大,如果让公司赎回其实没太大意义。最后提醒大家,虽然条款不一定符合公司法,但签了约就要遵守,不遵守就违约了。
8什么情况下会有对赌?
对赌产生的根源,在于创始人和投资方对公司的估值达不成一致,如果估值达成一致就不用赌了,直接投多少钱占多少股。但我说这公司值1亿,你偏说值3亿,我说投1000万占10%,你说投1000万只占三四个点。3亿就3亿,但达不到目标得把股份调整回来,或者把钱退回来一部分,这就是对赌。
「对赌」和「代持」,法律规定在上市之前必须清零,上市时不能有对赌,也不能有代持,上市必须股权清晰,不能说这个股权是代持的。我的意见是尽量不要对赌,往往伤感情。有的创始人说只要对赌他绝对不接受,无伤大雅的对赌是可以接受的,投资人毕竟会给你一些高的估值。
9要不要请财务顾问?
凡是大额的投资交易一般都会有财务顾问,因为财务顾问有他的价值,比如涉及到价格的谈判,条款的谈判,融资估值,财务模型,很多协调都需要财务顾问做。按行业惯例财务顾问的费用会占3%左右,但如果涉及的金额特别大,有可能财务顾问会降到2%或者1.5%或1%。
10何时启动下一轮?
这是融资节奏的问题,到底一次就融它个够,融一大笔钱,还是小步快跑?这个的话因人而异了。毫无疑问如果你能融到一笔大钱,尤其是在市场有点风险的情况下,融大一点钱会安全一点。但是在目前这个市场如此火热的情况下,大家是可以考虑小步快跑的,市场不缺钱再融也不难。
11如何设置和发放期权?
每个公司都会面临期权的问题。一般期权有三个考虑的纬度:一个是岗位的高低,岗位高当然一次性我给的期权多,岗位低当然少。如何兑现?有两个纬度:一个是时间,一个是贡献。期权是不是白给的?不是白给的,是要钱买的,在行权的时候是必须要掏钱买期权的,期权是在不同的时间会给期权,不同时候给的期权价格是不一样的。行权时间也是要约定的。
12券商在上市方面有那些要求?
创业板有连续两年盈利等财务指标要求,新三板没有,要求公司存续要满两年以上等,这些都是非常低的标准。新三板最近非常火热,2014年挂牌了一千多家,今年只多不少。目前新三板还是协议交易和做市商交易,没有集合竞价。集合竞价的股市流动性更高。在主板上是集合竞价,比做市商制度更进一步,由买卖的股民自己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从高排到低,从低排到高,中间的买卖价格契合点直接撮合交易,中间就没有做市商了。
从投资退出的角度来讲,上新三板确实是个还不错的方式,现在也很热门。不过新三板的市盈率普遍还没有主板高,募资功能和股票流动性还相对较弱。总的来说,新三板一定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规范,优秀的新三板企业也会越来越多。我个人觉得未来它极有可能是中国的纳斯达克。
;⑤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条款 涉延长融资批文有效期等
2月1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简称《再融资规则》),目的是为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再融资市场化约束机制,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上市公司抗击疫情、恢复生产,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此次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
同时,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三则是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此外,在《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中,证监会还明确,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⑥ 上市前为什么要融资25%
有规定
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融资融券交易监管标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进行了修改
《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修改为: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2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根据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单只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7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7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上述融资监控指标为“会员上报的标的证券融资余额”和“信用账户持有的标的证券市值”取较小者与标的证券流通市值的比值。
⑦ 上市公司融资要啥条件
一、 上市公司 融资要啥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公司章程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 诉讼 、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内源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资来解决。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 债权融资 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银行贷款 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 抵押 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合并重组,经常需要大量资金。如果对外融资,应该符合证监会规定的条件。上市公司融资的手段主要是股票增发及配股,另外,通过向银行贷款也是常用的融资手段,公司应该结合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融资方案。
⑧ 上市公司融资条件
(1)主体资格方面。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满3年;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独立性方面。企业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企业的资产应当完整,人员应当独立,财务应当独立,机构应当独立、业务应当独立。
(3)规范运作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财务与会计方面。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