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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银行骗贷

发布时间:2023-05-25 11:47:53

A. 本人被车贷融资租赁公司,被骗,他们一直打电话催款,怎么办

保留电话录音,保留借款合同,聊天截图等重要证据,报警

B. 汽车融资租赁:亟待规范的市场“新引擎”

2019年,毛豆新车“汽车下乡”所覆盖区域的销量增幅高达386.7%,彰显了下沉市场强大的汽车消费潜力。

“融资租赁在国内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已展现出广阔的价值空间。”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执行副总经理孔德春表示,融资租赁服务与新能源汽车普及、共享出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主机厂纷纷布局移动出行的风口,融资租赁将作为重要的黏合剂,实现移动出行车源方与平台方合作多样化。

随着内循环被视为中国经济增长、百姓收入提高的根本动力,“释放潜在的市场需求”成为一张社会各界共同思考的答卷。作为国内消费市场的顶梁柱,汽车消费自然是其中的必答题。

“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然较低,且区域消费不平衡,因此汽车融资租赁在我国仍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白如冰充满信心地说,汽车融资租赁有望成为挖掘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新的主流模式之一。

业内专家也对“从使用端入手提振汽车消费”提出了建议。

“汽车消费实际上可以看作两部分,一是购买;二是使用。”薛旭表示,在使用端,改善解决城市道路拥堵、鼓励共享出行,增加自驾游服务组织、打造美好的汽车生活,都可以有效刺激人们的购车需求。

“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同时让人们驾车出行的体验越来越好。”盘和林建议,尽快通过融资租赁等多种发展方式为汽车消费复苏指明“出路”,它将为刺激消费市场、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作出巨大贡献。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C. 车贷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诈骗吗


车贷融资租赁合同是属于诈骗的,合同诈骗罪有这样几个法定的构成要件:1、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人有故意通过欺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物。这种非法占有,不是挪用、也不是借用,而是有据为己有的意思。2、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欺骗手段,诈骗人利用了一些欺瞒的手段,掩盖真实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3、骗取财物并数额较大,诈骗人骗取的财物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合同诈骗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合同诈骗财物价值20万元以上不满 1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合同诈骗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被骗做了车贷没钱如果是因为身份信息被盗用而导致背负贷款,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需要还款,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表示并不是自己本人操作,那么相应的后果将由贷款机构和第三方人员进行承担。但是如果是自己申请的贷款,签约、放款也都是自己本人申请的,那么即使是因为别人的诱导导致的,自己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还款,如果没钱还款,将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还会造成车辆被回收,将车辆卖掉以后会优先抵扣债务。如果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全款买车比较好,虽然分期能够减轻我们首付得压力,但是毕竟分期是需要收取利息,且到还款期限还不上钱时,还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而如果是经济条件实在不足以承担且需要用车的情况下,最好是选择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不了再去寻找比较靠谱、知名度较高的汽车金融公司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D. 车贷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诈骗吗被骗做了车贷没钱还能解决吗

如果在办理车贷时,签订的是车贷融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并不能算是诈骗。汽车融资租赁又可以称为“以租代购”,是出租方将车辆租给客户使用,客户以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车辆的使用权,车辆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方所有,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按合同约定价买下车辆,也可选择将车退回租赁方。

如果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全款买车比较好,虽然分期能够减轻我们首付得压力,但是毕竟分期是需要收取利息,且到还款期限还不上钱时,还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而如果是经济条件实在不足以承担且需要用车的情况下,最好是选择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不了再去寻找比较靠谱、知名度较高的汽车金融公司贷款。

E. 购车被套路成融资租赁合同该怎么办

当购车被套路成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这时候还是要找一开始签订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协商解决,毕竟合同里面的条款是清清楚楚的,如果没有无效的格式条款和一些本身就是无效的条款,那么维权难度极大。所以说,我们每个人在购买汽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购买合同里面的格式条款,同时在分期的时候要看清楚分期的一些约定。

现在这么多人关注购车买卖合同,其实也说明我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也就会购买汽车,购买汽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购买合同里面的条条框框,一定不要被一些图谋不轨的人给坑了,有时候买卖或者租赁合同都是以合同约定为准的。如果不能履行合同里面的约定,那么最后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以上种种,当购车被套路成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找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完毕以后,其实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一定要找到相应的律师给自己出谋划策。

F. 融资租赁公司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的对象

不构成。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不属于诈骗,但签订一方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属于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需达到一定数额或达成一定情形,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G. 骗贷案怎么量刑

具体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
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急需,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说了假话,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还要想方设法归还贷款,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贷款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
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二、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H. 骗取贷款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吵槐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山碰蚂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逗埋》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 贷款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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