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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因

发布时间:2023-06-12 01:19:53

㈠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是什么理由划分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交易为目的的,比如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长期持有或短期持有的明确目的,也可以是股票,但是不确定是短期持有,也可能长期持有。

(一)确定分类方式不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是直接的,即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是以赚取价差取得收益为目的,如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等。而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不是直接定义的,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才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二)管理层持有的目的和时间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还在于管理层对两者的不同持有目的和时间。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出售而购入的,管理层的持有目的不是长期持有,更谈不上持有至到期,而在于尽快出售,赚取交易收益,周转速度较快,持有时间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短期内不准备积极地进行交易,持有时间通常超过1年。

(三)归属类别和列报方式不同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列报方式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归属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周转速度较快,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报位置位于货币资金之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归属于非流动资产,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位置排序在非流动资产的最前列。

(四)初始计量价值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以其公允价值作为购入成本入账,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冲减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以其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购入成本入账,如购入的债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的,则按债券面值作为入账成本。

(五)利息及折、溢价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债券的利息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涉及债券的折、溢价均纳入公允价值范畴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涉及债券的利息和折、溢价均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六)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不同
虽然两种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都作为“金融资产”的价值组成部分,但两者变动的损益处理却完全不同,由此产生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也不相同,这也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最显著的差别之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直接作为当期利润处理。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作为“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理,因而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在财务报表的列报方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作为利润表中的利得项目进行列报的,包含在企业净利润中,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

(七)发生减值的处理方式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对其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不进行减值测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并要求单独计算减值额,具体作法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八)出售处理的转销方式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要注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两部分价值—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并将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转作当期“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要注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四部分价值—成本、未摊完的折溢价余额、应计未收的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并将原先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作为“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挂账余额,同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组成的“公允价值变动”余额相抵销,其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理。

㈡ 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指什么,有哪些计量方式又指什么,有哪些

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计量原则:(初始计量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注意:

※1.相关交易费用(是指与金融资产的购建直接相关的新增交易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税金等):第一类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其他三类金融资产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2.买价中包括的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二)公允价值的确定(重点)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确定的金额。

(一)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归纳:

1.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2.假如,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为了规避风险(如,外币、储备等),此时的公允价值一般为要价与出价的中间价。

3.有些金融资产虽然有活跃市场,但是没有明确的报价(即,没有出价,没有要价),那么此时应该参照同类市场类似金融资产的最近的交易价格。

4.多项金融资产组合,那么应该根据组合内单项金融资产的数量与单位市场报价共同确定。

企业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应当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思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采用估计技术的依据:

1.相同环境下同类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重要依据)

2.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确定;

3.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估值过程中,需要注意:

1.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资产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如,期权的定价模型,通常要考虑的因素有:风险、上行价格、下行价格等。

2.企业应当定期使用没有经过修正或重新组合的金融资产公开交易价格校正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并测试该估值技术的有效性。如,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仍采用以前的估值技术、模型,这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3.同类市场环境下同类金融资产存在的交易价格,始终是估值技术最好的一个依据。

4.涉及到折现率的选择。折现率一般采用同类金融资产相同环境下的市场利率。

总的指导思想:折现率是实际的利率/市场的利率,反映的是金融资产内含的报酬率。

5.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即根据会计成本与效益原则,不需要再采用复杂的估值技术进行确定。

如,短期的应收账款,其期限本身就短,没有必要进行折现,计算折现率。

另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标明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1)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合理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如,采用上下限的平均数确定)

(2)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地确定。(如,采用期望值的原理确定)

总结: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市场报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应采用科学合理的估值技术。
三)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原则

1.第一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置时,须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转到“投资收益”科目;

2.第二类金融资产:应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第三类金融资产:应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4.第四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处置时,需要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余额转到“投资收益”科目。

(二)实际利率法和摊余成本

1.实际利率法

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指导思想)

(1)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金融资产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企业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包括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该金融资产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2)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如,企业提前收回一部分本金,此时不能调整实际利率,只能改变投资的摊余成本。)

2.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如,提前偿还的本金,则计算时要将这部分本金扣除掉。)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简单的讲就是利息调整的摊销)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注意多选题的考察)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即实际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应收利息(现金流入)=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1.期初摊余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有三个明细账: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成本”明细登记面值;

“应计利息”明细登记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到期的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到期的利息直接通过“应收利息”科目核算;

“利息调整”明细倒挤。交易费用实际是调整了债券的溢折价。(溢折价的本质是对实际利率和票面利率差额的调整。市场利率低于票面利率时,溢价;反之,折价。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同时,平价。)

2.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现金流入-已收本金-已计提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现金流入”体现为“利息调整”的摊销金额

①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②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

顺序:(把握要点)

①先计算实际利率;

②计算投资收益;

③计算现金流入。(注意:如果是分期付息的情况,那么每期都会有现金流入;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持有期间是没有现金流入的。)

(三)金融资产相关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1.第一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处置时,须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转到“投资收益”科目;

2.第二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第三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第四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资本公积,但在终止确认时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注意:一般认为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计入利润表的金额,是指计入“营业外收支”科目的金额。利得和损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教材这里将公允价值变动、减值损失、投资收益都称之为利得和损失了。(广义的概念)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取得该类金融资产时

按取得的公允价值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不计入金融资产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二)取得投资时买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分别应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金融资产成本。

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对于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的处理和此处一致。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三)持有期间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的处理。

1.收到取得金融资产时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对于债券性质的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处理: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方在持有期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应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四)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

1.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五)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也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要特别注意,处置时将该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累计发生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的上述分录可以合并处理,最后倒挤“投资收益”科目金额。

㈢ 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什么

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指的是对金融资产入账时针对入账金额和入账方式(科目)等得核算计量,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金融资产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

4种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汇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

2.后续计量,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1.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

2.后续计量,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

2.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下降幅度较大或非暂时性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㈣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则是什么

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的手续费用及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包括溢、折价、融资费用等

㈤ 为什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不计交易费用,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要计量交易费用

这几个回答真是误人子弟,这是规定。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其他的贷款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均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1、和是否公允价值计量没关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是公允价值计量。
2、和是否衍生金融工具也没关系,贷款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是衍生金融工具没错,但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是股票、债券类非衍生工具。
有时间认真看一下注会的教材,上面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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