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规制反思
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规制反思
民间融资是什么?民间融资的方式有哪些?有什么风险呢?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
近些年,由于银行贷款的门槛较高,且条件相对严格,因而大多数的小微企业的融资及个体经营者的资金需求都是通过非正规的途径获得的,统称民间融资。由于在我国多数学者看来,民间融资是在政府管制之外运行的,因此笔者所说的民间融资是指发生在“民间”的资金的融通行为,其没能获得国家金融从业的准许,没有经过登记,且采取非正规的融资方式从事融资服务,是在法律程序上无法得到保护的融资活动。
由此就出现了一个现象:民营经济急需的资金难以从银行获得,而能起到雪中送炭作用的民间融资又混乱无序,渠道多样,利息过高。一方面,体量巨大的民间性的资金依据市场规律,支持着正处在起步与发展时期的民营企业;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不堪融资重负,跑路逃债事件时有发生。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金融领域的.多种风险挑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达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经济安全的目的。
民间融资的多种方式及风险
(一)个人借贷。约定利息,一般月利率1~3%,一旦借款方未能按时偿付本息,容易引发暴力纠纷。如受到债主的拘禁与各种暴力手段的追债、逼债,对正常生产与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二)企业借贷。会出现企业因维持资金周转,高利借贷的情况,这与个人借贷中的高额利息的贷款危害性是一样的。
(三)有组织的民间融资。包括:私人钱庄、私营小贷公司、私营担保公司以及随网络崛起的P2P网贷平台。此外,还有基金会项目性融资、项目发展基金等形式。这些民间融资通常是借款人委托一定的机构、借助一定的平台筹措资金。其风险较大,一旦出现问题,易引发区域性的金融危机。
民间融资的弊端
(一)借贷形式不规范。以借条、借据、欠条的形式出现,借条的内容简单,导致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审理该类案件非常棘手,债权人难以证明借款的交付及双方的合意。
(二)借贷掺杂了非法债务。如赌债等属于非法的行为。
(三)高额利息的贷款严重,每月的利率在1%至3%间比较普遍。2015年起,我国明确规定年利率小于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而对超出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至今未将高额利息的贷款罪写入我国刑法,导致一些人为获取高额利息铤而走险。
(四)存在虚假的借贷关系。虚假借贷通常以民间借贷形式为“外衣”,形式隐蔽。当事人双方通常会事先串通,召集亲戚、朋友,虚假出具借条,以期降低债权人最终的受偿比例。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因无法认定被告人的虚假借贷事实,使合法债权人受到损失。
(五)网贷形式的风险。P2P借贷平台本属于纯中介性质,但现实中却是行业标准缺失,导致乱象丛生。平台有提供担保的,有搞资金池的,甚至还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股权众筹平台存在因发展过快与安全保障不协调的问题,无法保证客户金融财产的安全。
完善相关立法的建议
(一)民间融资属于私人的民事活动,应当由民事法律予以规制。出台专门针对民间融资的管理条例。当前过于强化政策导向,往往在发生社会问题前,民间融资缺少监管,在发生社会问题后,才会实施行政管制。
(二)触犯刑法的行为应予严惩。尽管我国无高利收贷罪,仍可将危害社会的高利收贷涉黑行径归类为非法经营罪。我国亦未定性高利收贷行为违法,最近出台的最高法院借贷司法解释亦未将超出月利率2%视为犯罪,只规定对超过的利息不予保护。学界有将高额利息的贷款入罪,规制非法的民间融资行为呼吁。为减少非法民间融资的破坏性,应明确将黑帮性质融资行为纳入刑法,让民间融资更加阳光化、规范化。
(三)注重疏导。对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仅具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为有效;对非金融企业向内部职员等特定人群募资的行为,如为经营所需也不作非法集资犯罪认定;对于非金融企业之间用于经营需要的暂时性周转资金行为,该合同不必然无效。上述区别对待也是符合目前有条件认定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有效的趋势。
(四)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设立民间融资登记中心,搭建服务平台;推行“政府投资+民间资本”的项目基金;组建多部门联合的金融风险处置机构等,都是各地区总结出来的、有效的应对措施,应当通过相关渠道予以推广。
;B. 民间融资登记中心运行模式靠什么盈利
就是把民间借贷合规化,主要盈利模式是:
1、募集资金,一般以车抵、房抵作为业回务宣传,这个投答资人比较能接受
2、寻找一些业务,如车抵、信用贷等,办理好抵押合同
3、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率等
4、实现借款,做一些贷后管理,抵押物监管等
补充:流程基本都是大同小异的,主要以赚取利差为关键点,也就是他们的赢利点。这类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要仔细留意其背景,有些名字看起来像是政府背景的,但是实质是民营的要小心点。
C. 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怎么样
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2014-04-11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343-1号。
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481096834412H,企业法人张月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民间资金需求信息登记与发布;组织民间资金供需双方的撮合、对接、借贷活动;为借贷合同记录备案、对交易款项进行监管结算;提供委托资产评估、民间借贷风险担保、财务咨询、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发起设立和管理私募基金;开展自有资金的匹配借贷业务。在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508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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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民融中心是做什么的
民间融资登记机构是各地政府为规范民间借贷,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利,规范借贷行为,而牵头成立或委托行业协会牵头成立或经审查同意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成立的,专门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登记/指导的一个中介服务机构
E. 台州市黄岩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黄岩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是黄岩区唯一一家由区政府统一监管的民间金融服务中心。黄岩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是地方性民间融资和财富管理的新平台,实现民间资金的增值及优化配置。黄岩区政府单独下发关于印发黄岩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监督管理(黄政办发〔2014〕110号)
法定代表人:胡华杰
成立时间:2014-10-20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10030001305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县前社区县前街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