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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商贸融资

发布时间:2023-07-01 01:06:49

① 徽商银行交易家平台怎么用

登陆平台。
徽商银行交易家平台在行业内率先实施中台战略,采用分布式、微服务架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微服务、分布式等前沿科技手段,打造全新的对公统一服务平台。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最佳服务体验,通过科技赋能驱动业务创新,以“线上化、场景化、平台化”深度拓展“智慧金融”内涵,为对公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支付结算、投资理财、贸易融资、电子票据、财资管理、国际业务等全方位、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

② 中国当前对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方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
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
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
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
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
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
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
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
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
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
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
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
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
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
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
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
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
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
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
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
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
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
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
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
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
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
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
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
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
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
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
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
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
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
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
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
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
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
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
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
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
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
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
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
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
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
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
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
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③ 做融资融券怎么操作要到哪里去开户

开融资融券账户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你所开的普通股票账户满6个月。二是你股票账户里资产满50万。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向你所开户证券公司申请开通融资融券账户。

④ 金融新基建赋能实体经济



文|叶望春

2020年是新基建大年,除了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地的相关布局也紧锣密鼓展开。新基建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统筹安排的新经济运行必需的基本建设,着眼于高新 科技 在经济新发展阶段的战略性布局。


4月20日,国家发改委明确了新基建的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三个方面。


新基建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其根本在“新 科技 ”。在新基建所含的七大类别建设中,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尤为引人关注,再加上被国家发改委新近纳入新基建范畴的区块链,这三大技术构成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体系的基石,同时也是被重点应用在金融领域的技术。


只有将 科技 与金融业务融合,解决长期制约金融发展的痼疾,推动普惠金融,精准支持实体经济,才能将金融新基建的能量持续释放,本文将通过实践案例,解答金融新基建的价值。


解决金融行业几大难题


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金融 科技 的加码下,金融服务向线上化、实时化、便捷化、智能化升级,逐步融入实体经济场景的各个角落。这意味着借助新基建有望解决传统金融的诸多难题,更全面、更丰富、更高效、更精准地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新基建助力金融资源无缝融入实体经济场景,解决部分脱离实体经济的难题。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然而近年来,随着制造业成本持续上升,投资回报率下降,金融资源没有充分流向实体领域,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掣肘。如何才能将金融资源精准注入实体经济中?这在传统金融业中,由于金融和实体两张皮的情况,较难解决,而金融新基建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困局。


借助金融 科技 可以搭建面向供应链、贸易、电商等各类实体场景平台,链接金融机构、生产制造企业、商贸物流网络等实体经济各交易环节,让金融服务与实体交易无缝融合对接,将传统的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置于新型的智慧金融平台,从而确保金融资源可以更好地深入实体经济的业务场景,精准把控资金走向,确保资金真正支持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发展,助力实体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


区块链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任难。


区块链因其不可篡改性、可追溯性、数据安全性、可信任性,能将相互之间不信任的节点连接在一起,实现信任机制的传递。 因此,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保证链上企业信息的真实性;通过区块链进行多方信息共享,可以打破由于传统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中小企业信用自证难问题,让政府、金融机构、合作伙伴更好认清中小企业信用。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更多诚信经营的优质企业可以脱颖而出,获得更好的金融服务。


通过整合多方大数据,打破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数据孤岛,构建智能生态圈。


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意愿低,关键还是因为缺乏足够的数据,难以对其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和评判。 而金融新基建通过大数据技术搭建 社会 信用体系,整合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数据,进行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储存和分析,拓宽数据来源和分析基础,覆盖更多数据维度。 经过清洗、挖掘和分析治理之后的数据可以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信用水平,不仅来源广、治理好,还可以对各方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这是传统金融手段无法做到的,这大幅度降低了征信成本,最终可构建低成本 社会 征信体系。


通过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解决线下操作效率低,降低金融运营成本,更好的推进普惠金融服务。


人工智能是在大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机器学习过程,实现在多领域优化或代替人为操作的功能。长期以来,金融机构由于服务长尾客户的成本压力大,投入产出比不高,流程长、效率低,难以为中小企提供定制产品和服务。而借助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可以实现远程开户、无接触信贷、智能审批、智能客服等,越来越多的金融服务可以实现机器人智能服务,减少客户等待的时间,减少金融机构的人工成本,提升 社会 平均效率,从而服务更多的长尾客户。

多场景赋能实体经济


在国家密集布局新基建的背景下,金融 科技 需要与 社会 实体经济的多领域、多场景深度结合,解决 社会 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的信用体系建设缺乏、中小企业融资难、贸易融资难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诸多难题,才能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下面,通过几个不同区域的新基建项目,解读金融新基建如何助力实体经济。


搭建智慧信用平台,助力 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有地方政府开始搭建“信用+大数据”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借助金融 科技 ,完成智慧信用模型构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计算及可视化展示等目标,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校验评价结果,推送至其他政府部门业务系统,支撑各部门运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搭建智慧融资平台,整合多方政务数据,运用智能技术构建中小企业画像,秒级匹配融资。


目前,运用金融 科技 手段后的某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可做到分秒放贷。在技术流程上,首先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税务、工商、水电煤等政务数据资源,同时运用区块链3D零知识技术,既可对交易参与方的数据隐私进行加密保护,又可在不暴露数据隐私的情况下实现数据共享,成功地将企业运营踪迹数据化,让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可以通过多方数据交叉验证,变信用自证为他证,增强融资交易中的公平性和真实性,提高了对风险的精准判断。


再运用人工智能,对公共数据及仓储物流、财务业绩、产品结构等经营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对中小企业进行多维度画像,梳理关系网络、搭建标签体系、量化信用评级。以此为基础,构建起智能匹配引擎,形成“千企千面”的产品体验。


在整个贷款流程上,此类平台综合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通过贷前智能进件、贷中智能审批、贷后智能管理将信贷的全流程都线上化。在贷前进行智能初筛,同时通过OCR、图像识别技术实现丰富数据留痕;在贷中通过智能插件技术及丰富的数据接口实现一键授权数据采集;在贷后通过关联图谱、多源信息比对及数字水印等技术核验信息真实性,实现风控预筛。全部智能化、线上化运营后,欺诈风险得到缓释,贷款时效甚至可以达到分秒级放贷。


搭建智慧贸易平台,助力贸易流程线上化和无感监管。


在以往的贸易流程中,企业由于信用缺失而面临通关慢、贷款难,同时监管机构也面临监管成本高的困扰。目前,有的地区口岸将区块链跨境贸易网络和核心企业、监管机构的核心系统对接,通过源头数据上链的方式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区块链内在的技术属性保证可追溯性和互链,从而实现了审单前的数据上链以及交叉验证,审单中的风险识别,并在审单后继续开展事后稽查与企业信用评分。


这不仅将企业的物流通关信息及时传递给金融机构,形成它们的风控抓手,同时还帮助海关监管实现无感监管,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借助它,企业可以实现通关材料线上化、通关流程一体化,实时掌握通关信息和审核进度,更好地匹配资金和生产,优化周转。


搭建智慧区域经济平台,贯通贸易全流程,助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正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战略举措,如何打破区域在政策、信息、物流、资金等方面的各自为政,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正在推进的港口物流及贸易便利化区块链平台从三个方面充分利用了金融 科技 :首先,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连接海关、港口、承运人、货主、货代、金融机构等相关各方的智慧港口物流平台。其次,平台整合“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实现数字化集成共享。未来,该平台将逐步实现“监管精准化、物流集约化、运行智能化、流程可视化、金融普惠化”的长期愿景,大幅提升大湾区贸易通关整体效率与营商环境。


开启广阔市场蓝海

新基建布局主要蕴含三大方面的机遇:


一是由政府推动的公共智慧平台的建设。 2020年以来,已有25个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及新基建,其中8个地区明确规划了年内计划新建5G基站数量,合计超过30万个。四川、重庆、山西、河北等省市已发布了年度重点项目清单,总投资接近40万亿元。深圳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中提到,将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建设五张通信网络、四类算力设施、三大数字技术设施。


二是新基建将带动 科技 行业的高速增长。 在新基建带动下,企业争相投入巨资进行 科技 研发,这不仅为新基建带来充沛的资金和技术,同样会带动 科技 产业的高速发展。


以5G、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在中短期内创造大量投资机会、提升发展动能,而且能加速智能经济的落地和智能 社会 的到来。根据中研普华《2020-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行业全景调研与投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显示,2025年人工智能市场规模预测将达到2385亿元。中国作为区块链新兴市场,预计2023年市场支出规模将达到20亿美元,2018年我国区块链总支出为1.6亿美元。


三是新基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蕴藏着巨大的市场。 科技 的重要价值是与传统产业结合,带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以金融 科技 为例,2019年报显示六家国有大行 科技 投入总和超700亿元,其中,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四家大行投入资金已超100亿元。而据奥维咨询估计,中国金融机构2018年总计投入1522亿元人民币用于 科技 开支,这一数字将以21.4%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2023年将达到4008亿元人民币。


在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抓手来推动经济发展。在当前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当口,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等“六稳”不能再通过简单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而是需要发挥 科技 的力量,以政府新基建带动 科技 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从而推动中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其中金融 科技 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


⑤ 数一数供应链金融有哪几种模式

数一数供应链金融有哪几种模式
从目前市场上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1.阿里模式

主要利用平台上交易流水与支付记录,甄别风险评测信用额度进而发放信用贷款,除了赚取产业链生态圈上下游供应商的金融利润,也为了生态圈健康发展,而在整个模式中,公司是整个交易的核心,除了掌握大资料,也能牢牢把控上下游的企业,属于强势的一方。A 股上市公司中,具备有这种条件和优势的是苏宁云商可与阿里较为相似。此外,大力发展“商旅金融”的腾邦国际,向下游中小机票代理商发放贷款的模式,亦可算是网际网路+商旅供应链金融的创新。

2.行业资讯门户模式

A 股上去年十倍牛段激股上海钢联,便是利用前期钢铁行业入口网站的优势,进行业务拓展与延伸,利用平台优势做电商并拓展至供应链金融,为平台上的钢贸商解决资金问题。近期大牛股生意宝,也可算是这型别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三六五网也是2014 年的牛股之一,是从做房产垂直类入口网站转型将业务延伸,推出的安家贷,亦可算宽泛的网际网路供应链金融一种,也是利用其平台使用者资源来开展业务。

3.软体公司模式

企业执行管理需要的ERP 或各类资料软体公司,目前也参与到供应链金融的大战中来。如上市公司用友网路,是国内ERP管理系统的佼佼者,网际网路金融是公司三大战略之一。数千家使用其ERP系统的中小微企业,都是其供应链金融业务平台上参与的一员。汉得资讯与用友的模式略有不同,汉得的客户均是大型企业,而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物件,将会是其核心客户的上下游。

4.物流公司模式

在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上,物流公司是参与者也是非常重要的第三方,在网际网路+时代,物流公司凭其在行业羡圆常年来上下游的深厚关系,转身从事电商进而延伸至供应链金融业务。如顺丰快递,特别是在产业链物流配送的上下游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资源,如果转型电商模式的供应链金融将占据有利地位。

5.传统龙头企业模式

传统公司的转型不只是为了迎面而来的“网际网路+”的浪潮冲击,更是在中国经济转型及企业网际网路化冲击大背景下,各个产业升级转型而不得不走的一步棋,符合国家利益更符合企业自身进一步发展需要,而发展供应链金融,也将为传统企业拓展了盈利来源,为打造企业金融服务的闭环生态圈打下了基础。传统的企业,在自己细分领域的行业内占据一定的资源优势,通过兄燃塌产品或资源变现是传统主流企业的商业模式。在新的“网际网路+”浪潮推动下及P2P网贷行业创新千篇一律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越来越被业界看好,深度拓展自己细分领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闭环生态圈将是今后的趋势。上市公司可算是各自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深厚的行业背景、资源、上下游关系不言而喻,利用行业背景开展供应链金融也是水到渠成。A 股上市公司中,目前有笔者在职的新希望集团、智慧能源等。逻辑均是利用多年来经营的行业资源并且了解深入行业的风险与状况、从行业的老大哥变身为行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角色,为难以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个人或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网际网路投融资等业务,对上市公司来说是建立了自己的闭环金融生态圈;对行业来说,是帮扶中小微企业继续生存;对国家来说,是带活一个个产业的持续发展,并为产业转型有效提供了有效资金支援。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供应链金融其实质是对供应链上个各个阶段提供金融服务,当然这些供应链上必须要有一个核心企业,围绕这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终端使用者练成一个整体,全方位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金融融资服务,也就是俗称的“1+N”

举个简单的例子,加入A企业在业内信誉佳,上下游关系稳定,每年的进货跟出货也比较稳定,那A企业就可以为上下游做担保,向银行申请融资服务。

目前供应链金融包括3种模式分别是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和融通仓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模式是指企业为取得运营资金,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

这个也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模式。
供应链金融有哪些模式?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模式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其本质是对供应链结构特点、交易细节的把握,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络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也就是把资金作为供应链的一个溶剂,增加其流动性。

供应链金融促进供应链的发展体现在资金注入和信用注入两方面:一方面解决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地位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配套企业,实现其商业信用增级,促进配套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起长期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

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这种模式使得企业可以及时获得机构的短期融资,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未来提货权融资

未来货权融资(又称为保兑仓融资)是下游购货商向平台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上游核心供应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交付货物的款项,同时供应商承诺对未被提取的货物进行回购,并将提货权交由金融机构控制的一种融资模式。

融资企业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取货物的权利,因而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短期的资金压力,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和供应商的批量销售。

融通仓融资

所谓融通仓即存货融资,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的行为。所以融通仓服务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物流服务,又可以为中小型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解决企业运营中现金流的资金缺口,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
供应链金融主要有哪些模式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困难。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现金流容易出现紧张甚至断裂的情况,因此,如何盘活资金成为了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供应链金融是以供应链真实交易背景为基础产生的。它不同于以往的传统银行借贷,能够较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因为经营不稳定、信用不足、资产欠缺等因素导致的融资难问题。

传统的银行借贷对企业以往的财务资讯进行静态分析,依据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因此,银行并没有把握住中小微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相反,供应链金融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加强了债项本身的结构控制。供应链金融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以大企业的资讯优势来弥补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从而全面提升了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和信贷能力。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中发现信用。

目前供应链金融属于新兴金融,能不能把供应链金融做好,跟服务企业对于产业的了解,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等等都有直接关系。比如云图的供应链金融,核心是风控和大资料管理能力。开展供应链金融必须具备对行业的了解、融资方式的理解、风险的识别、金融产品和方案的设计等综合能力,唯资料论、唯埠论等都是不行的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就是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或者融资,既然是贷款,就需要企业给金融机构一个保障,企业通过名下车辆、房屋、原材料等作为抵押品来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当然除了这些之外,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也将作为企业授信额度的重要考量,应收账款就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般来说一家稳定企业其上下游都是固定的,比如上游的原材料商以及下游的销售商,如果合作时间足够长,其关系应该是非常稳定的,假设这家企业上下游企业向银行借款,由这家企业做担保,银行是愿意借款的,而这个也是供应商金融的基本原理。

其他的模式还包括,一家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稳定,愿意根据为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一个固定的授信额度,同时辅以其他保障措施(比如借款企业的股权质押、名下厂房或生产原材料抵质押等)。

除此以外,供应链金融还能衍生出多种模式。比如选择和商品交易所、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合作,为成员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模式和原理上与跟仓储物流企业合作类似;也可以打破传统的“1+N”模式(即仅为核心企业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服务模式),为不同领域中相关联企业提供服务。举个例子,比如上游企业是生产办公家俱,然后该市的机关单位,通过 *** 采购平台向这家企业采购办公桌椅;再比如谋经销商主营煤炭业务,上游对接国有煤矿,下游对接的是大型钢铁企业,如果经营稳定,也可以申请贷款。
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有哪些模式
1、基于B2B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2、基于B2C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3、基于支付的供应链金融

4、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

5、基于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6、基于SaaS模式的行业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金融

7、基于大型商贸交易园区与物流园区的供应链金融

8、基于大型物流企业的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的八大模式有哪些?
记得之前我跟富强供应链的一位负责人聊天,他当时就跟我说道,在供应链金融里,主要有保兑仓融、存货融资、应收账融资三大模式。
供应链金融有哪几种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最近比较火的一个概念,很多人都不知道供应链金融到底是什么意思。供应链金融,简单地说,就是金融机构围绕核心企业在对整条供应链进行信用评估及商业交易监管的基础上,面向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节点企业之间的资金管理进行的一整套财务融资解决方案。听说新常态财富做供应链金融做的不较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祝你每天都有个好心情。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它的融资模式有哪些
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络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即把资金作为供应链的一个溶剂,增加其流动性。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

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

预付类:未来货权融资模式分析

存货类:融通仓融资模式分析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融资模式
解析 |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交易模式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经常会发生在采购、经营和销售三个阶段。在采购阶段,一方面具有较强实力供应商往往会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要挟下游购买商尽快付款,供应商的商品价格波动也会给下游企业采购带来巨大资金缺口。在日常运营阶段,中小企业因为库存、销售波动等原因积压大量存货,占用大量流动资金,给企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在销售阶段,如果面对的是具有较强实力的购货方,货款收回期较长,也给企业带来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云图供应链金融指出,与这个过程相对应,银行融资的切入点分三个阶段:即采购阶段的预付款融资,生产阶段的存货融资生产阶段存货融资,以及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

供应链融资量身定做了几种业务模式以解决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问题。

一、采购阶段的供应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在采购阶段,采用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以使“支付现金”的时点尽量向后延迟,从而减少现金流缺口;在日常运营阶段,采用基于动产质押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以弥补“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期间的现金流缺口;在销售阶段,采用基于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以弥补“卖出存货”与“收到现金“期间的现金流缺口。

从产品分类而言,预付款融资可以理解为“未来存货的融资”。因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预付款融资的担保基础是预付款项下客户对供应商的提货权,或提货权实现后通过发货、运输等环节形成的在途存货和库存存货。提货权融资的情况如担保提货(或保兑仓),这是指客户通过银行融资向上游支付预付款,上游收妥后即出具提货单,客户再将提货单质押给银行。之后客户以分次向银行打款方式分次提货。对一些销售状况非常好的企业,库存物资往往很少,因此融资的主要需求产生于等待上游排产及货物的在途周期。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承运,银行一般会指定中立的物流公司控制物流环节,并形成在途库存质押;如果卖方承运,则仍是提货权质押。货物到达买方后,客户可向银行申请续做在库的存货融资。这样预付款融资成为存货融资的“过桥”环节。

云图供应链金融指出,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用途也可指定用于预付款,而且广义上,预付款融资包括了银行对客户采购活动的信用支行,如信用证得开立。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银行一般会要求授信申请人提供不动产质押或担保以覆盖敞口。显然这与供应链融资中的预付款融资的概念不同。在供应链融资的预付款融资中,融资的担保支援恰是融资项下的贸易取得,因此对客户融资的资产支援要求被简约到了最大限度。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从上游大企业处获得的货款付款期往往很短,有时还需要向上游企业预付账款。对于短期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来说,可以运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来对其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金融机构短期的信贷支援。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购货方)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

其基本业务流程如下:

1、中小企业(下游企业、购货方)和核心企业(上游企业、销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协商由中小企业申请贷款,专门用于支付购货款项;

2、中小企业凭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仓单质押贷款,专门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该项交易的货款;

3、金融机构审查核心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若审查通过,则与核心企业签订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

4、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5、核心企业(销货方)在收到金融机构同意对中小企业(购货方)融资的通知后,向金融机构指定物流企业的仓库发货,并将取得的仓单交给金融机构;

6、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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