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1)确定出租人总投资。出租人租赁总投资是未经贴现的因出租资产而将获致的总收入,它包括:最低租赁得款额和预计将收到的无担保残值。最低租赁得款额应在租赁开始日借记 “”应收租赁款“”账户,无担保残值应借记“预计残值”账户。
(2)确定合适的利率。出租人租赁会计所用的利率是使以下等式得以成立的利率: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市价=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无担保残值的现值。这种利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3)确定净投资。有了总投资和合适的利率,就可确定出租的净投资,它是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与无担保残值现值之和。净投资中最低租赁款额的现值,在租赁开始日应贷记销售收放账户,表示承租人将付给出租人的金额的现值。如果没有无担保残值,净投资即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也即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市价。
(4)计算未实现利息收入。在求得总投资和净投资的基础上,即可计算未实现利息收入,它是总投资和净投资之差。此数在租赁开始日应贷记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这部分收入将在租赁期内分期予以确认。
(5)租赁资产成本的记账。租赁资产成本或账面价值减无担保残值的现值,应在租赁开始日借记销售成本账户。如果没有无担保残值,记入销售成本账户的是租赁资产的成本或账面价值。由于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按公允价值贷记销售收入账户,按资产成本借记销售成本账户,可能在租赁开始日构成出租人的一笔销售利润。
(6)租金的记账。各期所收到的租金,应分别借记银行存款和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贷记应收租赁款和利息收入账户。
(7)订有保证条款。如果租约中订有租赁资产最低残值的保证条款,或因承租不不续航天则受罚的条款,租赁期末应收租赁款账户余额必与担保残值相等。
(8)定期核查无担保残值。倘若原估价过高,致使投资净额降低,应作损失处理;但发现原估价过低则不作处理。
直接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由于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融资租赁的唯一区别,是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不会发生损益,即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因此,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两者略有不同。在直接融资租赁下,采用净额法时,出租人应以租赁净投资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设备账户;采用总额法时,应以租赁总投资分别借记应收租赁款、预计残值账户,贷记设备和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未实现利息收入需在租赁期内予以摊销,转为已实现的利息收入。
举债经营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举债经营融资租赁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外,还有第三者贷款人直接参加,因此,会计处理较前两者更为复杂:(1)确定出租人应收租金。出租人应收租金=租金总额-(长期借款本金+利息)
(2)确定出租人总投资。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号公告(SFAS13)中的说明,总投资额由下面四个部分组成:
①从承租人那里收到的租金收 入减去应付给贷款人的本息。
②交易中确认的可实现的投资税贷项(即投资减税)。
③租赁资产的估计残余价值。
④由以下两项组成的未得到的和递延的收入:
(1)预计的税前租赁收入(或损失)减去起租日直接成本以后的数值。
(2)剩余租赁期间的投资税款贷项,即出租人总投资=出租人的应收租金+投资减税+预计残值-未实现租赁收益。
(3)确定合适的利率。出租人于租赁实行日的投资已知,必须计算出投资报酬率。投资报酬率根据每年现金流出流入量求得。必须指出,该投资报酬率不同于租赁内含利率。
(4)确定净投资。出租人的净投资按年计算。每年净投资=出租人应收租金余额+预计残值-未实现租赁收益-递延所得税余额;或每年净投资=上年净投资-(上年现金流量-上年净投资×投资报酬率)。
(5)确定出租人净利润。出租人净利润=租赁投资税前利益+投资减税利益 -会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它是举债经营融资租赁所产生的主要利益。(6)确定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由于出租人对租赁资产取得所有权采用加速折旧法而获得递延交纳所得税的利益。也称为出租人的再投资利益。它是会计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和税务所得税支付额之间的差额,该项差额计入“递延税”。
⑵ 什么是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的特征有哪些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
(1)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租赁交易方式,其表现形式为融物,实质内容则是融资.融资租赁是资产的所有者(出租人)与资产的使用者(承租人)就资产的使用所签订的不可撤销的合同约定.它定义了所有相关的条款,包括租金额、租期和付款周期等.其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三章企业融资租赁(2)融资租赁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且是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这也是融资租赁不同于分期付款和举债信用的一个重要区别.
(3)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承租人.在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义支付较小数额的费用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5)不可解约性.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于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产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提高租金.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都无权中止合同.
⑶ 融资性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订立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2)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3)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4)例外情况下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承租人对出卖人索赔逾期或者索赔失败,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的;
(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的;
(三)怠于行使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只能由出租人行使对出卖人的索赔权的;
(四)怠于行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只能由出租人行使对出卖人的索赔权的。
⑷ 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可以理解为,只要我有这么个设备,我就会有未来稳定的收益,但现在的问题是,我没有足够多的钱来投入购买这个设备,所以未来的收益我也挣不到。如果谁能帮我购买这个设备,我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分期付款。其实这有点像从银行贷款购买设备,然后按期还银行贷款。不同的地方在于,租赁的这些设备产权仍然是归出租方所有,使用权归出承租人所有。说个例子大家对融资租赁就会比较好理解了。
比如一家地方医院,他们每天接诊的人很多,大量病人需要做CT检查,一次检查就是几百块钱收入,但CT机一台上千万,医院没那么多钱买。于是银行就找到一家金融机构谈合作,怎么个合作形式的?医院说,你看我每天都有很多病人要做CT,一台CT机要1500万,我现在拿不出来这么多现金,可只要有这台CT机,明显这是一个包挣不亏的事情,要不然你出钱给我买一台CT机,我租15年,每月付你10万租金,设备的维护、保养什么的也不用你操心,我自己都管了。或者我们分成也行,你看每个CT我收400块钱,我一天差不多有20-30人做CT,做检查的这些费用咱们一人一半。
金融机构一算,我一次性投入1500万,然后每年可以收回120万,这个收益率比一般金融产品要高呀,而且医院经营也没有太大风险,于是金融机构同意了,出资1500万为医院采购了CT机,机器医院用着,钱医院收着,定期分给金融机构钱。
这个事情双赢,金融机构拿到了稳定且投资回报率不低的项目,医院一分钱没投入就拿到了大型设备,可以直接挣钱,空手套白狼。
融资租赁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承租方最终付给出租方的钱,都要多于出租方花出去的钱。还以上面医院的事情为例,医院说你投1500万买个设备,我一个月付你10万,先租半年。这种情况在融资租赁方面是不可能的。你租半年不租了,我的钱刚收回来60万,其他的钱我管谁要去?
所以融资租赁的期限都很长,长到不仅可以分摊设备采购成本,还要有一定的赢利空间。出租方也不会把这个事情看成是设备出租,而是一种有稳定收益的金融产品。
现在很多地方医院的大型设备都是采用这种融资租赁的形式在合作,融资租赁不仅在医院,很多大型设备都是采用这种形式。租赁期满后设备怎么处置双方可以协商,比如承租方可以一次性付一笔钱把产权买过来,也可以退给出租方,重新租赁新设备。
⑸ 什么是融资租赁请通俗简单的举例说明下谢谢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例子:客户将生产线作价1000万元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同时按10年租回,每年租金140万元,租期结束后,生产线所有权归于客户。
这就是典型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形式是“销售+租赁”,但实质是借款1,000万元,等额本息每年偿还140万元,累计产生利息400万元。
(5)由出租人维护的融资性租赁扩展阅读
具体特征: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