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主要指出口商给予进口商的资金融通
国际贸易融资是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资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动。那么国际贸易的常用融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际贸易融资是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资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动。根据《巴塞尔协议》(2004-6)的定义,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运用短期性结构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款等资产的融资。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资金的总和。
随着中国对外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国内各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品种日益丰富。
以下是国际贸易融资的几类主要方式:
进口贸易融资
开证授信额度
[涵义]
开证授信额度是开证行对于在本行开户、且资信良好的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提供的免收保证金,或不要求其办理反担保或抵押的最高资金限额。
[授信额度的确定]
授信额度的确定是建立在银行对客户的了解和信任基础上的,银行一般是从以下几方面调查、了解客户情况的:
(1)企业在银行的授信记录及信用水准;
(2)企业的财务状况;
(3)企业的管理水平;
(4)企业发展的前景
[开证授信额度的操作程序]
(1)进口商提出申请;
(2)银行审查;
(3)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书;
(4)建立业务档案;
(5)增减授信额度总数
[给进口商带来的便利]
(1)可充分利用银行信誉,无需现款,便可获得所需的进口商品。
(2)减少资金占用,使进口商能够更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
信托收据
[涵义]
信托收据是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银行借出全套商业单据时出具的一种保证书。
[背景]
进口商无钱买单,银行预支款项。
[跟单托收中信托收据的应用]
这种方式是以代收行提供信用为前提的,它使进口方得到了资金融通,当然进口方的信誉必须足够好。
凭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其产权仍属于银行,进口商处于代为保管货物的地位,称为被信托人或代保管人。其义务是:
(1)将信托收据项下货物和其他货物分开保管;
(2)出售的货款应交付银行或暂代银行保管,但在账目上须与自有资金分别开列;
(3)不得将该项货物抵押给他人。
代收行是信托人,其权利是:
(1)可以随时取消信托,收回借出的商品;
(2)如商品已被出售,可以随时收回货款;
(3)如进口商接货后倒闭清理,对该项货物或货款有优先债权。
凭信托收据给予进口商资金融通,一般是由进口商提出,并经代收行同意。
担保提货
[涵义]
担保提货是指在进口跟单信用证或是进口跟单托收项下,货物抵达目的港(地)后,包括提单在内的单据尚未寄到。由于没有正本提单,进口商就无法提货,而延期提货会使进口商增加额外开支,或者承受进口商品行情下跌、市价回落的风险。
因此,进口商为了报关的需要,事先可以向开证行或代收行签具“申请担保提货书”连同进口商自己的担保信(又称联合保证书),以求通过银行的担保,及时通关提货。
[背景]
货比单先到。
[办理前提]
信用证项下;海运;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单据;且进口商不能以不符点为由拒付货款。
进口押汇
[涵义]
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先行付款,待进口商得到单据、凭单提货并销售货物后再收回该货款的融资活动。
[背景]
多为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提供给进口商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进口押汇的'步骤]
(1)申请与审查;
(2)签订进口押汇协议;
(3)开证行对外付款;
(4)凭信托收据向进口商交付单据;
(5)进口商凭单据提货及销售货物;
(6)进口商归还贷款本息,换回信托收据。
进口代收押汇
[涵义]
进口代收押汇是银行以包括物权单据在内的托收单据为抵押向进口商提供的一种垫款融资服务,该形式仅适用于采用付款交单方式(D/P)的跟单托收单据。
[背景]
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下代收行对进口商的融资。
进口垫款
[涵义]
进口垫款是进口方银行用于进口代收业务项下,向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便利。进口商获得此项贷款后,可以办理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赎单。银行在接受进口商的申请后,通过资信调研,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循环使用。
关于进口垫款融资形式下,进口商应提供抵押品的比例,则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和经济实力而定。
[背景]
电汇项下银行对进口商垫款融资。
出口贸易融资
打包放款
[涵义]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方银行以出口商提供的进口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作抵押,向其发放贷款的融资行为。
[背景]
信用证下银行对出口商货物出运前的融资
[特点]
(1)打包放款的发放时间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证之后,发货和交单之前。
(2)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备货、发货的周转资金。
(3)融资金额是信用证的一部分。
(4)放款期限不超过单据上的收款日期。
出口押汇
[涵义]
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将代表货权的单据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从而得到银行扣除押汇利息及费用后的有追索权的垫款。它包括信用证项下单据押汇和托收单据押汇。
[背景]
银行对出口商发货后提供的融资。
卖方远期信用证融资
[涵义]
卖方远期信用证又叫真远期信用证,它是付款期限与贸易合同规定一致的远期信用证。采用卖方远期信用证融资,主要是指通过远期汇票的承兑与贴现来融资。
[银行承兑与票据贴现]
银行承兑是指银行在远期汇票上签署“承兑”字样,使持票人能够凭此在公开市场转让及贴现其票据的行为。银行承兑的主要是有贸易背景的汇票;承兑汇票的持有人通常是出口商。
[远期信用证融资的风险]
(1)进口商不仅要支付较高的成本,而且要冒进口货物与贸易合同及单证不符的风险。
(2)开证行承兑汇票后,面临进口商拒付的风险。
(3)寄单行面临贴入承兑汇票后开证行倒闭的风险。
(4)出口商面临着汇票承兑前开证行或进口商无理拒付的风险。
买方远期信用证融资
[涵义]
买方远期信用证即假远期信用证,它指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付款按即期付款办理的信用证。
它是相对于卖方远期信用证而言的。这是出口方银行(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开征申请人(进口商)提供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
[背景]
一般是承兑信用证项下银行(通知行)对出口商发货后的融资(贴现汇票)。
[真假远期信用证融资的比较]
(1)贸易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不同;
(2)贴息支付者不同。
福费廷
[涵义]
包买商向出口商无追索权地购入已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
[特点]
(1)对象是债券凭证;
(2)银行担保;
(3)无追索权。
(4)交易正当,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正当的,能得到进出口当局批准许可。
[出口商应满足的条件]
(1)同意进口商1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
(2)同意进口商以远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以便汇票、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按固定时间出具,以满足福费廷业务需要。
(3)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国际保理业务
[涵义]
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的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经营保理业务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收取全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一般80%的预付款)。
[保理商提供的服务]
(1)信用风险控制;
(2)出口贸易融资;
(3)销售账户管理;
(4)应收账款的催收。
[保理模式]
(1)单保理商模式:出口的保理商或进口的保理商;
(2)双保理模式: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资;进口保理商负责信用调查、额度审定、债款收回、坏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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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融资铜的授信方式
融资铜授信方式分为贸易融资和传统融资两种。中国的融资铜是传统融资模式,即国内融资客和国内融资银行之间的融资,融资企业主要是通过各类担保、不动产抵押等形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实质是传统融资。
国外的融资铜是做真正的贸易融资,“融资铜”庄家和境外融资银行之间的融资,主要是通过对仓储管理公司的捆绑,对融资项下货权进行监管,最终对回款实施封闭管理,典型的贸易融资。
“融资铜”的一手庄家,多为大型贸易商,国有、民营企业为主,如五矿、迈科、万向等公司,在境外有成熟的融资结算平台。国内融资客主要是通过这几家主要进口商进行融资铜操作。贸易融资和传统融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融资体系,铜价的涨跌对国内融资客没有任何影响。
⑶ 进出口贸易融资方式有哪几种
进出贸易融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减免保证金开证:内减免保证金开证是指我行免收或者部分容免收客户开证保证金,为客户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申请减免保证金开证需要有授信额度,开证时扣减额度,信用证付汇时恢复额度。
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在掌握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权的前提下,在申请人对外付款时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付息的业务。
3、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是指当我行根据客户申请开立的信用证项下正本海运提单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港口时,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书,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客户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书。
4、打包放款
信用证打包贷款(packing finance)又称出口信用证抵押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向我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的采购、加工、包装和生产
5、出口押汇
尚普咨询提到,出口押汇是指我行应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请,在未收妥有关款项的情况下,对即期或远期出口单据有追索权地向受益人给付对价,受让有关单据权利,向受益人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⑷ 什么叫 融资铜
信物宝了解到:
进口来的铜,借助一张银行远期信用证,摇身成为部分国内企业获取低息资金的重要手段。而这些铜也有了一个专属名字“融资铜”。一参与进口铜融资的进出口企业人士,向记者具体解析了融资过程。
首先,当伦敦以及上海两地铜比价合适时,先在伦敦金属市场上做一个买入交易,业内人通常将其称为“点价”。所谓两地比价合适,对于不同的企业尺度不同。通常情况下,上海铜价格与伦敦铜价格的比值在8.3以上,就是合理比价,有利于进口。不过由于存在无风险套汇和套利,一些企业融资后去投资的项目收益率很高,这一比价可以向下调整,进口的比价可以根据企业的目标收益做出一定的调整。
在伦敦点价的同时,企业需要在沪期铜市场上做一个相应的空头头寸,也可以称做“保值头寸”。这样就可以锁定进口、卖货整个融资过程中的价格波动风险和收益。比如,一批在去年12月点价买入的1000吨货,运输需要1个多月,在今年1月底被卖出。整个过程中,国内期铜价格从12月的54000元/吨涨至1月时的60000元/吨附近,在期货市场的空头头寸大约亏了600万;不过在现货市场上,进口铜的成本大约为54000元/吨,1个多月后在现货市场上约以61500元/吨的价格抛出,在这当中,企业赚了约750万元,风险和收益基本都被两地的期货市场锁定。
其次,企业在同外方签订了进口合同之后,就可以向银行开立信用证。所谓信用证,企业可以先不交付给外方货款,由银行先垫付,直到信用证承兑日到期后,企业才将货款支付给银行。根据不同企业的要求,信用证承兑日可以分两种:90天和180天。银行根据企业不同的信用,会在开立信用证时,让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信用证保证金。一般信誉好的企业,保证金比例大约在15%至30%之间。
再次,企业将这些进口铜在国内市场上按照市场价抛出,将资金套现。这部分资金由于可以在90天或者180天后才偿还,在此期间,企业的这部分货款就相当于一个短期的贷款。如果企业投资的项目收益很高的话,可以将以上的流程在接近90天或180天时,再操作一次,这样新获得信用证的资金可以偿还之前的信用证资金,前后衔接,就相当于一个更长时间的融资贷款。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除了进口融资以外,由于人民币升值和内外货币利差的存在,有不少企业还可以从中进行套利交易。开立进口信用证后,银行是以外币(大部分情况都为美元)交付给国外卖方,而买方可以在承兑期后以外币支付给银行,同样也可以通过购汇以人民币支付。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之下,90天后或者180天后的汇率肯定是有利于购汇方的,因此企业都选择后者,即以购汇方式还款。过去一年中,人民币兑美元已经升值7%,按照这样预期,90天后,这些融资者从汇率兑换套利中也能获得1.75%的收益,180天这种收益则为3.5%。
信用证承兑日之前买方需承担的利息为:Libor+100点,1月份美元的Libor利率大约在4%左右,那么这笔资金半年使用的成本大约在年利率5%左右,而我国目前人民币贷款年利率在6.57%,这之间又存在着1.57%的利差收益。随着美元的继续降息,这一利差套利空间将会更大。
⑸ 贸易融资的运作模式
贸易融资的运作模式
贸易融资,这一词汇曾风靡一时,存在哪些风险?大家知道贸易融资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1国际贸易融资与期货市场
长期以来,通过远期信用证方式取得发货前信用融资成为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手段。以铜为例,通常我们会认为,随着通胀预期的增加,铜价上升,铜的变现能力及适销性远高于其他进口商品,铜作为短期动产融资的标的物,也得到银行的青睐。以下主要对电解铜贸易融资应该具有什么贸易平台,应该如何进行操作以及融资成本核算、融资方案的选择方法等进行分析。
电解铜融资平台的搭建
电解铜融资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进口和转口。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转口贸易价格风险相对较小,是融资的主要方式。当然在铜内外比价合适的情况下进口铜可以提高银行对企业的授信,增加贸易的真实性,是转口贸易不能比拟的。这两种融资方式都要求企业必须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在企业组织结构上,可以设置三大部门:业务部、商务部、财务部。业务部负责上下游客户的洽谈、合同签订及经营成本的把控;商务部负责单证和货物的安全,保证交易顺利完成;财务部负责信用证开立及承兑、财务风险控制等。
电解铜融资操作模式
进口:国内贸易商向长期合作的国外铜供应商提出购买要约。双方完成发盘、还盘等讨价还价过程,最终签订购铜的商业合同。合同签订完成以后,进口商以商业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信用证开立完成以后,卖方制单,并通知买方单证基本情况,买方准备进口报关资料。货物到达港口或货权由卖方取得后,卖方向银行交单。银行在核对信用证信息后无条件承兑,进口商承兑后取得货权凭证。报关后即可在国内销售,兑现货款。信用证到期前进口商还款。这样进口商就赢得了一段时间内的信用融资。
转口:国内贸易商向长期合作的国外铜供应商提出购买要约。双方完成发盘、还盘等讨价还价过程,最终签订购铜的商业合同。合同签订完成以后,进口商凭商业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信用证开立完成以后,卖方交单前,国内贸易商根据货物到港或取得货权凭证的时间联系国外买家,签订转口合同。在信用证承兑取得货权以后,按照转口合同的贸易条件(一般为TT或DP)寄出货权凭证,兑现全额货款。
融资成本核算及融资方式的选择
贸易量:按照采购200吨阴极铜的数量,举例以历史价格为例,暂定价为8800美元/吨加上100美元计算,开证金额为8900美元/吨×200吨×6.4,即人民币(6.8839, -0.0060, -0.09%)1139.2万元。
目前信用证一年期贴现利率:五大行为2.8%—3%,普通商业银行为3%—3.4%,信用证开证手续费为千分之1.5。如果公司没有银行授信,可用承兑汇票质押,承兑汇票手续费为万分之五,承兑保证金年利息3.5%,承兑保证金按照50%收取。
如果采用进口模式,需要套保资金规模:(8800+100)×1.17×6.4×200×0.25=3332160元,可能占用资金时间最长约半个月。按照月利息0.009计算,资金成本最多为14994.72元。
提前点价保证金:(8800+100)×1.17×6.4×200×0.1=1332864元,可能占用资金时间最长约10天。按照月利息0.009计算,资金成本最多3998.59元。
设定融资成本目标为月利率0.006,开证时间为一年的情况下,分别计算进口和转口可行性。
信用证议付费为11392000×0.03=341760元;信用证开证手续费为11392000×0.0015=17080元;承兑手续费为11392000×0.0005=5696元;承兑保证金利息为5696000×0.035=199360元;合计财务费用为165176元;财务成本月利率为165176/5696000/11=0.0026。
伦铜和沪铜价差设为X,则X=(0.006×11×5696000-165176-14994.72-
3998.59)/200=958.83,即伦铜和沪铜价差在958.83元附近可以做进口。按照历史市场情况,伦铜和沪铜的价差均值一般在1000元附近,在融资目标设定在月息0.006的前提下,进口是可行的。
买方和卖方升贴水差设为Y,则Y=(0.006×11×5696000-165176)/200/6.4=164.5美元。买方和卖方的升贴水差一般为50美元左右,在融资目标设定在月息0.006的前提下,转口贸易是可行的,并且还可以将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贸易商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贸易模式。
2物流服务的抵押融资与期货市场
在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之间,通常是依靠货物的流通作为联系纽带,因此通常可以认为,物流是供应链存在和延展的基础。与此相对应,供应链金融也必然要以满足物流所派生出的资金融通需求为主要形式,这与缺乏基础物流业务做支撑的传统授信业务具有明显区别。
随着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发展,货代、仓储、运输等物流企业与生产、贸易类企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第三方物流企业正逐渐渗透到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
现有的物流服务类产品主要包括存货质押和仓单质押两大类,前者属于动产质押范畴,后者则属于权利质押范畴。此外,为方便企业在国际贸易的特定条件下尽快取得所采购的货物,加快存货周转速度。
存货质押
借款人以银行能够接受的现有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质押办理的各种短期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又称现货质押业务。在该业务中,银行与借款人以及物流监管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物流监管企业接受银行委托对货物进行有效看管,从而实现银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
质押模式。从客户是否可自由换货来区分,存货质押业务可划分为静态质押和总量控制两种模式;从监管企业是否在自有仓储场所内实施监管来区分,存货质押业务分为普通监管和输出监管两种模式;从借款人与出质人是否为同一法人主体来区分,存货质押业务分为借款人出质和第三方出质两种模式。
操作流程。业务流程较长且环环相扣,对经办人员的要求较高是物流融资类产品的重要特点,存货质押业务的简化流程如下:客户申请→授信调查→授信申报与审批→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借款人、银行、监管企业)→动产入库→现场核库→银行经办机构、借款人发出出质通知→监管确认→借款人支付仓储和保险费用→借款人存入保证金→签订相关合同→放款→贷后管理、动产监管→货物提取、补充→还款。
仓单质押
授信申请人以其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出质,银行向其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分为普通仓单和标准仓单两种。
仓单是指保管人向存货人填发的表明双方仓储保管关系的存在、并向持有人无条件履行交付仓储物义务的一种权利凭证,是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
普通仓单,又称非标准仓单,是由仓储公司自行制作,银行必须核实其真实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使用商品调拨单作为质物的情况,商品调拨单由厂家签发,代表唯一的提货凭证。普遍仓单隐含仓储公司或厂家信用,银行以其为质押物开展业务时,须为仓储公司或企业核定相应额度。
标准仓单是仓单的一种,是符合期货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用于提取商品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提货凭证。标准仓单隐含交割仓库和期货交易所信用,流通性和安全性要高于普通仓单。由于期货交易所能够保证合格标准仓单的提货权利,因此银行以其为质押物开展业务时,不需为交割仓库和交易所核定额度。
普通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下,银行信贷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授信申请人的流动资金,银行不接受企业以未来可获得仓单为质押物的融资申请(实际上,在先票(款)后货存货质押和保兑仓业务中,银行要求监管企业出具的《质物清单》等确定银行质押权的凭证具有仓单属性,但是上述业务隐含核心厂商信用,未来货权项下的货物可获得性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因此银行可以接受);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下,银行信贷资金既可以用于满足授信申请人流动资金需求,也可以用于满足授信申请人标准仓单实物交割资金需求。
操作模式:客户申请→授信调查→授信申报与审批→签署银企合作协议(银行、仓储公司)→动产入库→出具仓单→借款人支付仓储和保险费用→仓单交由银行质押→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合同→放款→贷后管理→质押物提取→还款。
3仓单质押案例分析
客户名称:xx市粮食局油脂公司;仓单类别:小麦标准仓单。
xx年x月,xx分行x接受了xx市粮食局油脂公司提出的'用小麦标准仓单抵押贷款的申请,授信金额为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该行与xx商品交易所一道,起草了《仓单抵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分别与借款人、经纪公司、担保回购方签定一式四份的《仓单抵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及一系列附属文件,对授信金额、期限、利率、质押率、标准仓单的质押冻结和解冻、保证金比率(不高于70%)、资金用途等均做了明确规定。标准仓单的质押价格以中国xx粮食批发市场公布的同期同品质的平均价格为准。为控制质押仓单所列商品价格波动或因交易所品质鉴定、注销再生成标准仓单而按期货合约标准重新检验带来的风险,协议规定了警戒线和处置线。
警戒线是指在质押标准仓单市值与贷款本息之比小于等于一定比例时,借款人在接到银行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追加质押物、更换质押物或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否则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处置线是指在质押标准仓单市值与贷款本息之比小于等于一定比例时,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不偿还,由担保回购方代其偿还。
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按照一般法人客户的授信管理办法,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测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第二步,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业务时,首先,签订合同(四方协议、质押合同、承兑协议等);其次,存入一定比例保证金并下达资金冻结通知书予以冻结;最后,给交易所下达《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冻结通知书,由交易所出具《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冻结确认书,将客户在经纪公司的价值为客户除保证金以外的差额部分的标准仓单予以冻结。
第三步,银行将由交易所出具的上述数额的标准仓单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下达入库单进行入库保管。
第四步,按照正常程序和审批权限为客户办理一定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将所有档案整理归档。
第五步,跟踪管理,经常关注该品种的期货行情走势和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看是否达到预设的警戒线,每周了解标准仓单冻结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
第六步,承兑到期,如果企业及时资金到位,顺利解付,下达资金解冻通知书,同时向交易所下仓单解冻通知书解冻仓单,该笔业务结束。如果借款人在接到银行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尚不能将除保证金之外的资金汇入企业在银行的账户,银行将实施前述的警戒线和处置线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⑹ 铜质押担保融资骗局警示 银行风控大旗仅靠信贷员扛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涵 自2013年铜贸易融资的风口过去6年之久,那时企业利用铜进行低成本融资,在质押过程中出现信息失真、私自出仓和重复质押等行为,倒逼银行收紧铜贸的授信规模,甚至一度叫停铜融资业务。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刑事判决案件,揭开同样发生在2013年“铜融资怪圈”背景下,利用铜质押融资的骗局。但与之不同的是,其手法略显“拙劣”,仅依靠着虚报铜抵押物数量、重复提供同一批质押物、伪造购销合同、审计报告等手段,就套取了六家银行2.71亿元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那么,银行信贷员在中间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骗取银行信贷资金背后银行风控关卡是否存在失守?
重复抵押、伪造材料的骗局
具体回溯来看,被告人朱建华、汪亚英利用三家企业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利华铜业”)、丹阳利华电子有限公司(下简称“利华电子”)、丹阳市华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下简称“华英物资”)在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套取江苏银行丹阳支行(1500万元)、工商银行丹阳支行(4000万元)、南京银行(1.2亿元)、农业银行(5600万元)、招商银行(2000万元)、丹阳农商行(2000万元)等六家银行2.71亿元,至案发均未偿还。
事后经过调查,三家公司经营和办公在同一地点,以经营铜杆铜丝、生产销售电线电缆、收购销售废有色金属等为营业方向。朱建华担任法定代表人,汪亚英担任总经理负责三家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人事管理及参与重大事务决策等。
记者梳理发现,其主要的手段在于虚报铜库存、虚假购销合同、公司审计报告、重复质押融资。对此,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江苏利华铜业、利华电子、华英物资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均造成银行特别重大损失,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
不同于上述企业以货物的货权作为抵押在银行获得贷款的质押融资,经济观察报记者在翻阅裁判文书网时,发现上述三家企业早在当时铜贸易融资过热的背景下也参了一脚“融资铜”(铜贸易融资)。即通过银行开出的延期付款(90-180天)美元信用证进口铜至中国,然后在国内市场销售,获得国内人民币信贷资金。
当时的受损银行是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该行根据利华铜业的申请,在2014年1月8日支付进口信用证项下款项619万美元,期限为90天。但在同年的3月19日,利华铜业因其他银行的授信未及时发放,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在各家授信银行均出现欠息情况。虽融资到期日未到,但光大南京分行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一位参与2013年融资铜的银行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当时很多铜企的做法是在短时间内把货卖掉,变现的资金相当于企业获得的短期贷款,然后去投理财、股市、楼市、民间借贷等逐利区域,能否按时归还银行或者信贷资金的安全能否保证成了一大重要隐患。”
“若当信用证快到期时,融资企业继续申请新的合同贷款,借此循环操作,形成更大的融资风险。”上述人士补充道。
显然,与利华铜业相类似的企业层出不穷,一手进行铜贸易融资,另一手将库存铜进行虚报、虚假购销合同、重复质押融资,骗取多家银行信贷资金。“风险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当出现资金链断裂或者一家银行出现欠息情况下,就会出现信贷危机。”
回归利华铜业本身,该公司原财务经理证实,公司自2010年亏损,申请贷款所需购销合同、发票、报表等材料均是通过电脑伪造而成。“按贷款金额除以当时铜价推算来推测大致的虚报数量,三家公司表面上分别做账,实际上原材料、成品、半产品等的堆放并不区分公司,另公司真实报表通不过银行审核,只能用假的申报材料应付银行盘点和监管。”
银行风控仅赖于“信贷员”?
若按照利华铜业原财务的说法,该公司在2010年就出现亏损,相关申报材料均为电脑伪造;主办会计的证词为“2013年公司整体没什么生产,每月铜量不多;多位库管员证明多家银行监管的铜都是各仓库同一批铜料等不难发现的现实中,多家银行依旧踩雷,其风控为何如同虚设?
记者从一审裁定书中发现,都多家银行信贷员(上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分支行)的证言都指向审核不严。分别表明对公司生产状况及审计报告、增值税发票等材料真实性没深入了解;在2013年下半年发现利华铜业生产不景气,经办利华铜业涉案贷款业务时,通过邮件接受储某提交审计报告复印件,没审核真实性;在2013年5、6月时发现利华铜业生产经营不大正常,2014年经办利华铜业相关融资业务,没审核审计报告真实性,授信调查报告隐瞒利华铜业与华英物资关联企业关系。
不禁质疑,银行的风控全然依赖于“信贷员”?
上述的一家受损的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当时监管机制不成熟,银行把质押的材料贴上标签表明是自己的质押物,实际上这个标签形同虚设,因为没有一个成熟的系统来运作,导致信息不透明,在当时很难核实是不是重复融资。而信贷员跑在前线直接接触企业,其提供的材料是放款有力凭证。”
“现在银行内部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产调查询信息、动产质押公示系统可以真实查询,关于铜、木材原材料的质押贷款也做的少多了。”上述人士表示。
同时在此案件中,被告人朱建华、汪亚英上诉提出“涉案银行的工作人员并未受骗,对原审被告单位的经营状况是完全知情的,不应认定上诉人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的辩护意见。
对此,法院判定,经查相关涉案银行的工作人员的证言证实,信贷员与企业初步接触、调查后,最终授信、放款均需市行、省行的批准。
法院认为,虽有涉案银行的信贷员是知情,甚至是授意涉案企业的人员去制作了虚假的贷款资料,但授信、放贷的最终决定者并不清楚其所审核资料不实,决策者依然是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作出了授信、放贷决定,不影响原审被告单位、原审被告人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故上诉人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⑺ “大宗商品融资过程-----以铜为例”
大宗商品进口融资一般是根据物权的控制情况、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资质情况、担保情况等,设计出来的综合融资方案,很少是单一的融资方式。银行一般会循着大宗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通过设置一定的请求权或担保措施,来缓释银行的风险:在进口阶段,可涉及到的融资包括免保开证、提单换仓单、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等;在仓储阶段,银行为了控制大宗商品的货权,可能采用的融资方式有存货质押融资、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等;在出库阶段,根据大型生产性公司的资质情况,采用的融资方式有:国内证换仓单、银行承兑汇票换仓单或以大型生产性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换仓单。
⑻ 融资铜的操作模式
大宗商品的融资贸易,其实都是利用银行对国内企业的授信,变相地把授信套为现金,然后虚构了一个贸易。2008年经济危机时此类融资模式一度非常盛行,2011年货币紧缩背景下,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的外扩,以及外汇核销政策变革给“转卖”的松绑,“融资铜”再出江湖大行其道于商品贸易,融资手法、结算周期、闭辩盈利模式都发挥到了极致。
融资铜的操作模式一般分为死价操作、投机操作、敞口操作和跨市操作四种模式,融资客在采购和销售中均采用固定价格操作被称为“死价操作”,相关保值由庄家负责,融资客仅支付融资利息和相关的升水差,此类操作约占70%。
投机操作和敞口操作则均采用“活价操作”。 投机操作中实际作价会在一个较短时间段完成,通常是利用当日盘面的波动去投机,但不影响最终融资利息和相关升水差,此类操作约占20%。而敞口操作通常都是利用价格趋势去单边投机,作价间隔瞎枣较长,敞口风险巨大,但同样不影响最终融资利息和相关升水差,此类操作约占10%。
跨市操作在实际作价中也会有“采购按LME(伦敦金属交易所)、销售按SHFE”(即完税后销售国内),如此无形中形成了一个“正套”,当然反之操作也可形成“反套”,较为复杂,因为涉及沪伦比价,在融资客中如此操作的非常少。电解铜跟其它大宗商品不同,对冲工具与对冲机制都非常完善,通过庄家“套期保值”来对冲价格风险,正因如此,绝大部分融资铜风险与铜价暴轿神缺跌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