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租赁公司为什么要受银监会监管
首先,根据国务院授权,银监会是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专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属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的。其中非银部主要负责监管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其次,金融租赁公司一般股东中有银行的身影,可以进入银行间系统进行交易,涉及了中国的金融系统,而商务部监管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并不涉及银行间市场交易,而是由银行、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等业务为资金渠道,类似二级市场,获得资金,并不直接参与银行间市场,属于贸易类项下,因为归口商务部监管。
最后,因为近年来金融创新比较多,政府也在精简事前审批的流程,租赁公司目前通过一些结构设计,实际还是可以操作大金额的融资收付的,虽然不直接参与银行间市场,但是对金融系统已经有实质的影响。
② 融资租赁公司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企业由商务部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③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需要什么部门的审批
融资租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融资租赁公司(比如说设备租赁等),一种是金融租赁。
第一种的普通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机关:省级的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委);
第二种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机关:1、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委);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股东必须是公司,可以中外合资,或者是纯资。要提供的材料
1.投资方主体资格证明(中方公司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方公司提供公证 认证);
2.投资方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的开户行开具);
3.投资方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贵司提供财务报表,
4.新公司董事、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5.新公司3名高管的简历,工作证明
我姓吕,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2年以上香港公司,香港审计报告,律师公证,银行资信证明,就可以办理;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审批权限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
申报程序
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申报条件
4.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4.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申报材料
5.1、申请书;
5.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5.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5.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5.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5.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5.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最主要资料:
香港公司公司,香港审计报告,香港律师公证,银行资信拿证:
融资租赁业务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资各方经会计事物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7、董事会成员名单以及投资各方懂事委派书
8、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融资租赁公司这里流程: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深圳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是:
1:需有符合要求的高管人员至少2名;
2: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股东;
3:需有符合要求的注册地址。
时间需要1个月左右,融资租赁属于特批行业,需经过商务部备案,执照全国通用的,希望帮到你。
这是我整理出来办理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希望可以有所帮助。
首先第一点:出资的必须是法人股,内资公司和中外合资的公司要求满1年以上,注册资金的话要在500万以上,没有行业限制,要提供审计报告,报表上要显示营业收入,并且净资产不能为负。
第二:如果是外资公司的话对法人股的要求是要满1年以上的,注册资金的话要是500万美金以上。
第三:高管需要两名,要求是相关从业经历是3年以上,一个法人,一个监事和两个高管,必须也高管要提供学历证明,并且法人和高管的话不能做监事。
第四:外国投资者投资比例布恩那个低于25%。
第五:新注册的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美金。
第六:法人股的工地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复印件盖章各3份。
第七:核名通知书盖章要3份。
第八:如果备案下来了,还需要法人到场去工商局注册。
第九:公司成立的半年内不允许变更。
第十:出资方的第一笔出资金额不能低于认缴金额的20%,如果是国外出资方第一笔的出资金额不能低于认缴金额的15%。
第十一:对于入资的要求,半年内入资15%,2年内全部缴齐。
最后第十二:如果是中外合资的三家公司,最好不要同一个人做法人。
1、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
2、提供符合要求的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股东,外资企业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公证文书等材料;
3、提供2名以上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人员;
内资公司设立验资报告需要准备的材料
1.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各股东身份证
3.企业设立申请表(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简历、地址证明)
4.银行入资单(工商局备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公司章程
融资租赁公司执照都是全国通用,且可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基本情况是这样,希望能够帮到你 谢谢
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只能新注册在深圳自贸区,因为上海、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都已停批,故:天津、上海的融资租赁公司转让费用较高,时间一般7个工作日;不急的话建议在深圳自贸区新注册融资租赁公司,营业范围都是一样的,且可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执照全国通用。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④ 三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都有哪三个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从体制上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属于“一元多头”,即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设立的金融主管机关和相关机关分别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分别履行部分国家职能。
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对全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管。
(4)融资租赁由那三个部门监管扩展阅读:
1、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
金融监管的传统对象是国内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监管的对象逐步扩大到那些业务性质与银行类似的准金融机构,如集体投资机构、贷款协会、银行附属公司或银行持股公司所开展的准银行业务等。
如今,一国的整个金融体系都可视为金融监管的对象。
2、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
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如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等;对会计结算的监管;对外汇外债的监管;对黄金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对证券业的监管;对保险业的监管;对信托业的监管;对投资黄金、典当、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
⑤ 融资租赁监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第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直接租赁等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强资产管理综合能力,开展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八条 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九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第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等管理的,应由购买租赁物方或产权所有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经营业务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以及风险预警机制等。
第十四条 为控制和降低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充分考虑和评估承租人持续支付租金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降低违约风险,并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检查及后期管理。
第十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租赁企业在对承租人为关联企业的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融资租赁企业在向关联生产企业采购设备时,有关设备的结算价格不得明显低于该生产企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价格或同等批量设备的价格。
第十六条 融资租赁企业对委托租赁、转租赁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单独建账。融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应对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担保、保险等事项进行充分约定,维护交易安全。
第十七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加强对重点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注意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融资租赁企业须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若租赁物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
⑥ 融资租赁公司谁监管
法律分析:在国内现行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体系中,融资租赁系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负责统筹监管。在地方是由各地金融办部门负责
实际分管。如涉及到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及变更事项,则暂时还是由商委系统/及其相关单位来负责审批。目前国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普遍是由外商投资设立的,如需要了解融资租赁公司由哪个部门监管,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⑦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职责划给了哪个部门
商 务 部: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职责划给银保监会。
此外,查询还发现,2004年商务部曾发布《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据《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商务部“三定”规定,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有关租赁行业的管理职能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管理职能划归商务部,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涉及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管理职能均改由商务部承担。
来源:网易新闻
⑧ 融资租赁公司归哪个部门管
银监会管。严格说,融资租赁公司现在属于金融类公司。据目前了解,不管新设立还是变更都需要当地金融办开会研判。
⑨ 金融租赁公司和一般的租赁公司有哪些区别,他们上层的监管机构分别是谁
租赁公司分两类:“金融租赁”公司和“租赁公司”:
1. 国内资产背景的叫“金融租赁”,内有工银租赁,建信容租赁,国银租赁,招商租赁,民生租赁等,直属监管是银监会租赁处。
2. 外资以及合资类背景的叫“租赁”,有远东租赁,环球租赁,荣达租赁,荣兴租赁,奔驰汽车租赁等,直属监管是商务部。
区别:
金融租赁公司是银监会主管的,主要是中国国内资产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
租赁公司是商务部主管,主要是外资以及合资类的融资租赁公司